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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貨品被退?

2013-08-12 12:06 · 樓主
前不久幫孩子在康是美買了LP33,當時是說一個星期內會出貨,等了好久都沒通知領貨,
沒想到後來接到廠商的電話說我們物管這邊要退貨,要我確認到底有沒有送錯地址,
幸好貨品有攔下來沒被退回去,
可是因為廠商送貨的時候沒通知我,樓下物管收到時也沒通知,我當然不會每天下去問物管收到了沒,
物管給我的理由是,他們現在只有包裹會在信箱投紅單,其他的都不會投紅單,
要靠住戶自己和廠商聯絡好,確認送貨時間,自己去找物管領,
物管收到貨是不負責通知住戶的,{:1_743:}

我想知道的是,一樣是貨品的運送,為什麼有差別待遇,
可不可以廠商自己送貨的部分也通知一下住戶?
2013-08-12 12:26 · 2樓
一般是會在投遞領取單,隔日仍未領收時會催領,
現在社區app有領件通知,不漏接哦!趕快去申請!
2013-08-12 13:41 · 3樓
Bear 發表於 2013-8-12 12:26
一般是會在投遞領取單,隔日仍未領收時會催領,
現在社區app有領件通知,不漏接哦!趕快去申請! ...


您說的「投遞領取單」就是粉紅色的那張通知單吧!
我有向物管問過,如果不是包裹,是不會有通知單的,
就是因為以前都會收到粉紅色的通知單,所以我才放心的等呀等,
沒想到現在不發了,才會等到差點被退貨,

另外,我用的不是智慧型手機,所以app只好等我換手機的時候再說囉!
但是,沒用智慧型手機的人應該不只有我,那和我一樣的LKK該怎麼辦呢?
2013-08-12 14:41 · 4樓
小豬媽媽 發表於 2013-8-12 13:41
您說的「投遞領取單」就是粉紅色的那張通知單吧!
我有向物管問過,如果不是包裹,是不會有通知單的,
就 ...


PC 也能使用

有宅配包裹信件也能發信到你的郵件信箱~

請多加利用 必盡物管無法24小時通知各位領取

所以多多配合一下 E化APP系統~
2013-08-12 15:15 · 5樓
感謝您的反映

首先對於櫃檯服務造成您的不便說聲抱歉

以下說明掛號、包裹處理與寄物轉交之不同

掛號、包裹之送達均為郵局或貨運、物流公司處理,均有運送證明需簽認
服務中心會登記在專屬的紀錄簿,並投遞通知單通知住戶至櫃檯領取

寄物轉交為非郵局或貨運、物流公司送達,並無運送證明需簽認
服務中心會登記在寄物轉交登記簿,並特別告知寄物人要親自通知領取人前來領取
寄物之物品如三日內未領取,則通知寄物人領回
(一般常見的寄物品為住戶揪團的團購物)
因有些物品領取人拒收(如廠商餽贈之禮品),所以還是請寄物人親自通知領取人比較妥當

以上說明,敬請見諒

董經理 敬上
2013-08-12 16:48 · 6樓
🔧 本帖最後由 小豬媽媽 於 2013-8-12 16:50 編輯


謝謝你,app在pc也可以,那麼我會申請的,
不過,根據物管中心的回答:
寄物轉交為非郵局或貨運、物流公司送達,並無運送證明需簽認
服務中心會登記在寄物轉交登記簿,並特別告知寄物人要親自通知領取人前來領取
寄物之物品如三日內未領取,則通知寄物人領回
一般常見的寄物品為住戶揪團的團購物
因有些物品領取人拒收(如廠商餽贈之禮品),所以還是請寄物人親自通知領取人比較妥當


所以,沒有運送證明需簽認的部分一樣會被忽略,一樣沒有獲得解決…{:4_92:}
2013-08-12 16:57 · 7樓
物管中心 發表於 2013-8-12 15:15
感謝您的反映

首先對於櫃檯服務造成您的不便說聲抱歉



掛號、包裹之送達均為郵局或貨運、物流公司處理,均有運送證明需簽認"
服務中心會登記在專屬的紀錄簿,並投遞通知單通知住戶至櫃檯領取→於APP中通知該住戶


寄物轉交為非郵局或貨運、物流公司送達,並無運送證明需簽認
服務中心會登記在寄物轉交登記簿


單就流程上來看並無差異,都得登記到簿子上~~

建議物管可以多一個動作,當登記在寄物轉交登記簿後,再多個「於APP中通知該住戶」的動作,可以解決這一類的問題。
2013-08-13 14:40 · 8樓
roger651017 發表於 2013-8-12 16:57
掛號、包裹之送達均為郵局或貨運、物流公司處理,均有運送證明需簽認"
服務中心會登記在專屬的紀錄簿, ...


感謝您的建議

掛號包裹已於8月1日起針對已開通之住戶增加app訊息通知服務

再次說明寄物之處理原因
寄物與掛號包裹有很大的不同,並不可以同樣方式處理
寄物之目的是提供兩者之間無法親自送達之方便性
寄物之物品有太多前因後果的故事在其中,且只有寄物人與領取人了解
如領取人不明白寄物人為何要轉交這個物品,因而拒收等等許多事由
這部分不是櫃檯服務人員可以負責任的
由寄物人親自連絡領取人前來領取這是必須的程序
過去有太多寄物之糾紛,所以必須與掛號包裹之處理方式區隔

以上之說明請您見諒

董經理 敬上
2013-08-13 14:54 · 9樓
物管中心 發表於 2013-8-13 14:40
感謝您的建議

掛號包裹已於8月1日起針對已開通之住戶增加app訊息通知服務


寄物之物品有太多前因後果的故事在其中,且只有寄物人與領取人了解
如領取人不明白寄物人為何要轉交這個物品,因而拒收等等許多事由
這部分不是櫃檯服務人員可以負責任的
由寄物人親自連絡領取人前來領取這是必須的程序


董經理,我想我們討論的重點不同喔{:4_175:}

你說的是「定義」,定義的內容與物管的考量個人完全同意。

但我建議的是「流程」。

目前無論是包裹或是寄物,無論背後有複雜的因素或故事,物管還是會收東西,也登記在簿子裡。

亦即,就算領取人拒收,東西還是在物管處,最終還不是得通知處理,否則總有一天物管儲藏室會爆滿。

既然都登記在簿子裡了,要因為「定義」的不同,來區分物管要不要「主動通知」,這部分建議物管可以再思考一番,如何做是雙贏的方式{:4_180:}
2013-08-13 16:34 · 10樓
roger651017 發表於 2013-8-13 14:54
董經理,我想我們討論的重點不同喔

你說的是「定義」,定義的內容與物管的考量個人完全同意 ...


感謝您的回復

物管目前做的程序是依據經驗而建立的

對住戶能做到最大的服務絕對不會去想偷懶的辦法

寄物品連絡領取人對櫃檯秘書而言很簡單

但是物管目前必須要求櫃檯,寄物必須是寄物人親自連絡

因為前篇所提之考量因素,避免產生不必要之糾紛,以前發生過很多糾紛

被住戶指責事小,但是責任釐不清,小事也會變大條

寄物之物品超過三天則立即連絡寄物人領回

案例很多,如您有空移駕物管中心,很樂意與您分享

說明若不盡完善請見諒

董經理 敬上

2013-08-15 12:21 · 11樓
上次有件包裹地址對的,但物管寫錯,我沒收到通知單。
後來我問寄件單位,他確認已由物管代收。
我直接到物管登記簿找,確實也找到這件包裹。

我想收件者最好與寄件者確認好,是否已由物管收取。
沒收到通知單時,去查登記簿會是找到物件較快的方式。
2013-08-15 14:23 · 12樓
但我建議的是「流程」。
目前無論是包裹或是寄物,無論背後有複雜的因素或故事,物管還是會收東西,也登記在簿子裡。
亦即,就算領取人拒收,東西還是在物管處,最終還不是得通知處理,否則總有一天物管儲藏室會爆滿。
既然都登記在簿子裡了,要因為「定義」的不同,來區分物管要不要「主動通知」,這部分建議物管可以再思考一番,如何做是雙贏的方式。

我的意思也是如此,既然都一樣有登記,是不是能麻煩多一道手續通知受貨人,不管用app或什麼方法,
如果真有受貨人不想收的情形,物管也可以立即通知寄物人領回,而不一定要等到三天,
或萬一有受貨人剛好沒接到寄物人的電話通知時,也能知道有物品寄放在物管這裡而儘速去取貨,
(我那次就是沒有接到對方電話或簡訊,而康是美也沒有給我送貨人的電話)
這樣的效率不是比較好嗎?也不會造成物管這邊儲藏物品太多的情形,
其實我希望的就只是物管這邊能「通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