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Jam 於 2013-8-6 19:51 編輯
話不多說
常常在門口出入的鄰居
應該覺得這台車非常的刺眼
住XXXX,這就是貴公司的企業形象
有錢請好好的做廣告
沒錢可以好好做口碑
不要用這種爛招

感謝您的反映
物管會請特勤人員留意
發現時請其勿停該處
董經理
可是那邊好像是市府人行道
並非屬於社區私有的開放空間
勸導....有用嗎?
🔧 本帖最後由 kevin媽 於 2013-8-8 15:50 編輯
最近常有人不小心就停在格子外囉
請物管通知車主停進自己的機車位
或提醒該車(912-GAD)車主
沒有位子不適宜再騎進來佔停公共空間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