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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2年身心障礙市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特奧輪鞋競速)
第 一 條 本市為發展全民體育運動,增進身心障礙市民身心健康,提高運動技術水準及選拔優秀選手代表本市參加103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特舉辦臺北市102年身心障礙市民運動會(以下簡稱本賽會)。
比賽日期: 102年9月28日(星期六)及9月29日(星期日)。
比賽地點:大佳河濱公園溜冰場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選手參賽資格:
一、戶籍規定:凡設籍臺北市3年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智障類)之市
民皆可報名參加,3年之計算係指100年02月15日前
即設籍臺北市。
二、年齡規定:參賽選手均需8歲以上(民國94年8月30日前出生)。
三、參賽證明:選手參加比賽時應隨身佩帶臺北市 102 年身心障礙市
民運動會競賽組製發之選手證,否則不得參賽(選手不得以身分證、身心障礙手冊、服務證、學生證或駕
照等證件替代)。
四、凡未滿 20 歲之選手,應取得監護人之同意,自行評估體能狀況
或洽公私立綜合醫院檢查,認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並具結。
比賽分組:
(一)男子組:100m、300m、500m、1000m 及 4×100m,各單位各項目限報二名,
每人僅能選擇一項註冊(接力賽除外);接力賽各單位限報名一隊,
需附上選手名單(含候補),共 6 名。
(二)女子組:100m、300m、500m、1000m 及 4×100m,各單位各項目限報二名,
每人僅能選擇一項註冊(接力賽除外);接力賽各單位限報名一隊,
需附上選手名單(含候補),共 6 名。
比賽官網http://163.21.31.19/~tpbm/soindex.php
報名: 2. 由各報名單位於102年8月30日(星期五)前詳填報名表電子檔, 詳填報名表電子檔, 詳填報名表電子檔,
檢附選手照片 檢附選手照片 電子檔 電子檔 (請用 jpg 檔,並以姓名 為檔,並以姓名 為檔,並以姓名 為檔,並以姓名 為檔,並以姓名 為)請直接回傳至 請直接回傳至
承辦人 E-mail : [email]wssesken@gmail.mail[/email],逾期不予受理。
3. 另請檢附選手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監護人同意書 、近一個月戶藉謄 本,於102年8月30日(星期五)前寄回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地址:11665臺北市 文山區秀明路一段 文山區秀明路一段 169號 學務處 體育組)。
4. 報名時請務必填上個人 最佳成績以便於公平之競賽分組,如參報名時請務必填上個人 最佳成績以便於公平之競賽分組,如參數眾多時得視情況作賽 前分組數眾多時得視情況作賽 前分組數眾多時得視情況作賽 前分組數眾多時得視情況作賽 前分組數眾多時得視情況作賽 前分組。
5. 聯絡人: 體育組 曾智泓 曾智泓 教師 TEL :02 -86 61 -5183518351835183 分機 302
E-mail:wssesken@gmail.mail
PS:不需做智障者註冊資料檢核表與體位鑑定。比賽模式與一般生比賽不同,從未參加者歡迎來詢問賴教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