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豬肉 於 2013-7-30 12:27 編輯
大家都很關心社區事務,希望社區會越來越好。
把以前所居住地,在生活中、社區事務上的各種壞習慣、陳年問題,
在新的居住環境中,不要再發生!
看到樓主以投票方式謹慎提出兩個問題,偶要給樓主按個讚!
相信您是關心社區事務的熱心住戶,社區真有福氣,有您的關心,
相信社區發展會越來越好。
廢話不說...
樓主題意是說,「社區住戶可不可以在自己社區工作嗎?」如果小弟沒有誤解,
樓主的題意是,「
社區住戶可不可以在
自己居住的社區工作嗎?」
小弟提供一件實例請您參考!
小弟在一次聚會中,友人提及在社區發生的實例。
一位社區男性住戶,凌晨開車回社區,不知為何,情緒不好,回到社區車道前,
認真值勤的車道保全員請住戶出示有效停車證,兩分鐘後,車輛終於進入停車場。
這位男性住戶停妥車輛進入居住棟別電梯前,心中似乎對於保全員有所不滿,
準備上樓找保全員理論,結果在步行途中遇到其他住戶,竟然與住戶吵起來了,
並爆發肢體衝突,最後告上法院!
原因為何?因為該名男性住戶,曾經任職居住社區的保全員,值勤期間總是會接觸
社區大大小小的事情,不論是看到、聽到,再加上個性使然,公領域與私領域無法清楚分辨,
發生衝突也是必然的!
當然囉,
從事秘書櫃台人員,就怕掉信件、丟包裹、丟錢,被質疑操守!
從事財務秘書人員,就怕丟錢、財報生不出來、數字弄錯,被質疑操守!
從事清潔人員,就怕打掃不乾淨、未經許可將社區資源回收物品攜出,被質疑操守!
最重要的是,這是物業及清潔公司(同行)的最大忌諱,因為只要一出事,
物業及清潔公司是無條件承擔,扣錢事小,影響公司聲譽是大。
所以,有經驗的物業及清潔公司及總幹事,都會注意這一類的事情。
請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