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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簡介

2010-11-03 10:54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11-3 11:03 編輯


本文僅為代發,不代表「愛北大」或本人立場,謹此說明,若有關於該會相關問題,可與該會聯繫,或集中於此版面討論。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簡介

壹、成立宗旨
北大特區為現階段國內政府唯一主動新策劃且推動的新建特區, 鑑於目前區內,整體性交通、治安、環保、藝術、人文、郵政、運動、電信、活動、公園、等生活之規劃及施作協調均為不足,實有籌組一專屬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暫定)之需要,以整合民間資源,設立統一窗口,協調各政府機構,民間組織,以共同營造特區內優良生活環境為主旨。
貳、特區策進會規劃會務目標

一、行政區域整合
台北大學城為一新興之特區, 却以區內大義路為界, 將特區一分為二,將現有行政區域分屬三峽鎮及樹林市两行政區管轄,影嚮大學城整體發展至鉅、甚感政府為德不足, 應主動檢討行政區域之整合,俾利大學特區內社區整體規劃,公共政策制訂,能同步一致,有效執行,免生施政時廢時曠日處處掣肘而浪費公帑, 為特定區內社區全體住戶各項生活權益之保障, 急應儘速整合之必要。

二、求取基本交通建設能快速施工完成
1.希望三鶯捷運綫能快速動工
2.三鶯二橋公路在完善生態環評下儘速完成
3.開啟特區至桃園机場的公車巴士
4.隆恩路拓寬工程儘速進行
5.未來特區內交通建設, 請通知本会派代表参與
6. 其他

三、爭取高速公路旁隔音牆早日設置
本特區北側學府路、鄰近第3號高速公路,沿線住戶日夜受到高速公路噪音襲擾,影響居住生活品質,應採取有效隔音設施,經查沿線僅桃子腳學校(教育單位)及上北大社區前部分路段設有隔音牆,而其他段包含台北大學(同屬教育單位)均無高公局設置之隔音牆,如能提早完成,必能增強特定區內學生及住戶之生活品質。

四、安全考慮警察派出所應早日進駐
本區內曾發生數起前些時日鬥毆事件,讓區內住戶為治安問題憂心忡忡,尤其區內住戶有很多女學生及幼兒、婦女,對區域內警力問題,造成人身安全顧慮,期望區內已規劃之警察機構(派出所)能早日設置,且目前本區人口快速成長而治安問題未獲重視,我們只有自求多福,擬請儘速向縣府爭取增設,以維護本區治安。

五、維護特區環保上基本生活的要求
請公權力緊急完善處理特區四週多處環置的瀝青廠、火葬厰、焚化爐、泥灰厰及汚水厰---空污的問題


六、設置教育系統基本園區
特區既稱為大學城, 高水準及完備的設置教育系統基本園區
是基本要求, 目前本特區已有北大三峽校區、桃子脚國小及
明年七月龍埔國小外, 龍埔國中應儘快興建。另臺北大學應
 規劃設置(從幼稚園到高中的)附設實騐完整學校。

七、落實生活權益訴求
全區住戶90%以上均為外來人口,尤其是從北市、板橋、三重、中(永)和...等區域遷入,當初政府空地建商無不以台北捷運、公路、郵局、警察局、户政、市場、公園、停車場、活動中心---等完整利多為號召,但目前卻遙遙無期,希望各項生活權益能落實,如; 捷運、郵政(本大學城至今無快遞業務)、電信、公路、巴士、學區、紅綠燈、地下系統、網路、公園、市場、停車場、活動中心...等生活品質上應有之權益。

八、整合運用社區資源
本特區整體住戶及建物品質均已具高水準,且各新社區資源豐富,在規模型式上各有不同,如游泳池、電子圖書館、健身房、撞球室、乒乓球室、中西餐廳、大草坪、兒童遊樂室、電腦室、噴水池、Spa、視聽室...等,另如台北大學教育學區之軟、硬體設施及教授陣容更是完整而豐沛,如能在大學與社區之間, 均能深入相互運用與支援,資源共享,必將是全國最具特色之大學城特之區住宅社區。

参、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將是特區內發展重要的催生劑
新北市將於本年12/25日正式成立, 本特區將快速申請登記完成〝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由特區內各機關團體、各社區管委会及住户代表組成, 期能將本特區提昇為國內知名模範之优良生態大學城特區。
2010-11-03 10:55 · 2樓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本文僅為代發,不代表「愛北大」或本人立場,謹此說明,若有關於該會相關問題,可集中於此版面討論。
2010-11-03 11:03 · 3樓
會如何開始呢
2010-11-03 11:35 · 4樓
先關心 ‘規劃目標 八.' ..

這個規劃.. 如果沒有其他配套管理細則的話

對社區的安全性及住戶隱私維護會是個挑戰...
2010-11-03 11:39 · 5樓

前幾天已經在碧連天社區開過一次會議,
但不知有哪些社區或單位有加入.
希望各社區的管委會及現有的桃子腳國小,龍埔國小,台北大學都能加入.
2010-11-03 11:42 · 6樓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贊同!
各社區的公設在造價跟維護成本上可能都有相當大的差異,
這點日後可能推行困難!
2010-11-03 11:52 · 7樓
個人覺得所有的規劃目標都立意良善..

但還是要就輕重緩急 分階段來推行

否則什麼都推 力量會分散掉..

拿到ibeta上面公開討論是很好的一件事

集思廣益 腦力激盪..

一定可以得出具體又可行的好結果
2010-11-03 12:42 · 8樓
有發聲團體總是好的.....但委員們一定要是北大居民啊.....
2010-11-03 13:12 · 9樓
內容構想很好,但許多訴求似乎分屬不同政府單位的管轄,恐非縣政府的層級可以全包。個人建議:
1. 先以涉及「生命安全」保障的事項優先推動,例如治安、環境污染、交通安全等訴求。接下來再以「便民&提升生活品質」等方向來展開。
2.除了廣邀北大各社區的主委、副主委等管委會幹部加入以外,也許邀請議員、立法委員擔任顧問,可以適時將意見傳達出去。
3.我也認為第八點執行起來恐怕大有問題、、、畢竟社區內的公共設施也算是該社區居民的私有資產。
2010-11-03 13:18 · 10樓
個人覺得第八點很有爭議。
問題如下列:
1.有些社區有公設,有些沒有,像較大社區的公設,就六七八百多人在使用了,如果又開放,安全性跟管理上怎麼兼顧,缺乏管理性及安全性。
2.且如果要共同使用,是不是想用的時候付錢就好,不想用的時候就不用付錢,那住在那個社區的住戶也可以不用繳管理費,想要使用的時候再付費就好了嗎?那以後維護誰處理,遇到問題誰解決?
3.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的成員是誰,如果是社區委員,每一屆的輪替,每個人標準不一,公平性誰制定,是否就代表全北大的意見?推行社區整合,相關責任誰負責,不是民法選舉出來的,若有爭議沒有法律可以追究,且社區委員人數及角色多重,若是偏好自己的社區利益,也會引發爭議。

其它一到七點,就是單純向政府機關表達人民訴求,立意完善,就像民間自救會一樣,有訴求、陳情,讓政府機關知道人民的力量,是必要的。
但是第八點,真的要執行下去,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的成員就會有權力運作各社區的私有財產,是否適合給予相關權力運作北大社區屬於自己社區的財產,請大家審慎思考。
還不如要求新市長新建北大活動中心,彌補北大休閒中心不足的缺失。
2010-11-03 13:18 · 11樓
我只想到代表性的問題

這個會可以代表北大特區中的所有人ㄇ

不要說所有人能代表多數人ㄇ

這個組織在人團法裡是哪種形態

有點奇怪
2010-11-03 13:44 · 1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hhmaggie 於 2010-11-3 13:46 編輯


康康 發表於 2010-11-3 13:18
我只想到代表性的問題

這個會可以代表北大特區中的所有人ㄇ


我也想到相同的問題...
這個會是什麼樣的組織型態? 自救會? 民間社團? 基金會?
由誰發起? 預計何時成立? 組成人員有誰?
誰人可以加入? 由他們做為北大特區居民代表是否具有足夠代表性?
海大提到若有關於該會相關問題, 可與該會聯繫,
請問該如何聯繫???
2010-11-03 13:45 · 13樓
這是屬於社團法人吧~
請問版主,
下次碧蓮天何時要再開會?
發起人呢?
2010-11-03 13:56 · 14樓
萬事起頭難
但我相信北大的住戶都會樂見其成
寧大加油阿{:4_113:}
2010-11-03 14:01 · 15樓
回覆 chhmaggie 的文章

俺也想問...

該如何與該會聯繫?

發起人是哪位大德?{:7_476:}
2010-11-03 14:08 · 16樓
回覆 絕對無力 的文章


  這不是我成立的團體,我也沒有加入,請大家不要誤會,我只是代發文章而已。

  至於聯絡方式,因為原本的文章沒有提供,我也不清楚,或許可以詢問各社區管委會,亦或直接回覆本篇文章,可能該單位會有人上網說明。

  以上,再次澄清,此單位與愛北大及本人無涉,我只是幫忙協助發文而已。
2010-11-03 14:28 · 17樓
真歹勢...
可能字太少容易被誤會
我原本的意思是希望寧大加油 多多宣傳 讓大家都能看到這篇
2010-11-03 14:32 · 18樓
回覆 絕對無力 的文章


  我比較好奇這個團體立案了嗎?我比較想看到章程以及參與成員。
2010-11-03 14:59 · 19樓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王豐能/ 台北諾貝爾大學城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李麗萍/ 康桥水花園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林道通/ 台北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所長
林晏平/ 康橋水花園社區管理委員会/安全委員
施立勇/ 太子國際村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張立宏/ 萬寶隆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嘉秀/ 哈佛學園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陳國書/ 康桥社區管理委員会/副主任委員
陳慧蘭/ 北大MBA管理委員会/公關委員
游進銘/ 大學耶魯社區管理委員会/環保委員
黄守信/ 哈佛學園社區管理委員会/秘書長
彭學武/ 哈佛學園社區管理委員会/安全委員
張添能/ 遠雄耶魯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楊為明/ 鼎禮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盧朝幸/ 鼎禮社區管理委員会/文康委員
蔡小妮/ 大英博物館管理委員会/副主任委員
蔡宏堃/ 鼎禮社區管理委員会/安全委員
蔡建民/ 哲里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劉清泉/ 北大MBA管理委員会/事務委員
劉慶福/ 鼎禮社區管理委員会/副主任委員
羅崇功/ 北大MBA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鐘春梅/ 大英博物館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吉 岳/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聯誼会召集人
汪0銘/ 大學哈佛社區管理委員会/副任委
李坤道/ 上善若水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宋耀泓/ 碧連天社區管理委員会/副主任委員
李 瑞/ 遠雄紫京城社區管理委員会/會務委員
周西智/ 金澤社區管理委員会/前主任委員
徐寶星/ 大學哈佛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曾英洲/ 遠雄翡冷翠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游進銘/ 大學耶魯社區管理委員会/環保委員
楊建銘/ 紫京城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潘丁瑞/ 竹城金澤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劉怡君/ 遠雄風呂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劉怡緯/ 喆園社區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劉雪惠/ 樂活郡社區管理委員会/前主任委員

以上為成員

陸續在新增建檔中
2010-11-03 15:04 · 2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11-3 15:04 編輯


回覆 樂活曉瑜 的文章


  所以目前是籌備階段?你們跟台北縣政府送件了嗎?我想人數應該已經達到成立標準了吧!
2010-11-03 15:08 · 21樓
樂活曉瑜 發表於 2010-11-3 14:59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王豐能/ 台北諾貝爾大學城管理委員会/主任委員


我有看到我們社區的管委會成員

他們應該是個人名義參加吧

社區應該沒有授權他們用社區的名義參加吧
2010-11-03 15:12 · 22樓
回覆 康康 的文章

不好意思,其它問題我無法代為回答,我會代轉召集人或連絡人。
2010-11-03 15:16 · 23樓
我納悶的是, 如果這些委員將來不是委員, 這策進會還有成立的必要嗎? 還是每年都會找新委員加入?{:4_204:}
2010-11-03 15:21 · 24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0-11-3 15:16
我納悶的是, 如果這些委員將來不是委員, 這策進會還有成立的必要嗎? 還是每年都會找新委員加入? ...


一個很奇怪的組織

北大有2-3萬人

今天說有300-500人去參加

這個代表性怪怪的

是有人要打知名度ㄇ







2010-11-03 15:21 · 25樓
回覆 樂活曉瑜 的文章

這裡面還有我們社區的委員,但是我們社區沒有公告,也沒有同意他們代表我們表達這些意見,更遑論開放公設。
如果社區全體住戶都沒有投票通過他們做為對外代表,請不要把頭銜打出來,好嗎?

另外,公設都是住戶買的,我們不是社會住宅,買房子也不是做善事,一磚一瓦都是辛苦錢,如果這些委員要開放公設共用,請先把各住戶花錢買的公設買回去,不然就是侵犯他們土地跟房屋權利。

原諒我話說的重,組成小團體向政府機關表達意見是好事,大家對北大熱情也是好事,但是意見沒有超過多少人連署通過,就不代表北大意見,就算你是主委也是一樣,大家住戶都是權利都是平等的。

另外,你們開會在某社區開會,有經過該社區住戶同意外借開會嘛?

聽某社區鄰居說,朱立倫候選人要在大學哈佛辦說明會,請問大學哈佛的住戶知道嗎?同意嗎?
是誰有權力答應這樣的事情??
大學哈佛的住戶你們會願意讓其它社區住戶進去你家聽演講嗎??
可能還有一票記者,這樣妥當嘛?
以後大家的社區會不會透過這個策進會開放活動,然後住戶都不知道,不同意也沒辦法???
且反對政治介入社區,每個人的社區都不是競選總部,也不是政治人物的表演舞台。
2010-11-03 15:23 · 26樓
回覆 康康 的文章

我想這些人應該都只是個人名義參加吧~~~

如果沒記錯寧大應該是萬寶隆副主委,
在名單有萬寶隆主任委員,
不過寧大對這個團體卻一無所知,如果是以社區名義似乎有點問題

另外名單中有幾個是"前主任委員",我想管委會好像沒有這個職稱吧?
2010-11-03 15:28 · 27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0-11-3 15:21
回覆 樂活曉瑜 的文章

這裡面還有我們社區的委員,但是我們社區沒有公告,也沒有同意他們代表我們表達這些 ...


不知道租借場地有沒有收租金咧?! {:4_144:} 更遑論在社區辦這樣的活動有沒經過住戶同意或管委同意? 去年社區住戶要自己辦跳蚤市場都被擋了.
2010-11-03 15:29 · 28樓
回覆 sophie112 的文章

對呀~

北大特區人口變多了,尤其大家政治立場都不同,
不要在社區裏有政治競選活動比較好,
尊重住戶的權益,
還有很多其它的地點可以開會呀,
例如北大校區租用會議室也好,
若要用到公設會議室等....,最好問一下住戶的意見,
免得社區內不愉快~{:4_186:}
2010-11-03 15:41 · 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竹瀅 於 2010-11-3 15:43 編輯


樂活曉瑜 發表於 2010-11-3 14:59
劉雪惠/ 樂活郡社區管理委員会/前主任委員


請問 雪惠 是代表樂活郡社區加入 還是 個人加入?
2010-11-03 15:54 · 30樓
其實掛著社區頭銜,但以個人名義參加是無妨,因為不論是什麼委員,那確實都是現職,只要卸職後仍會持續參加社團業務,維持社會運作,那成立這樣的社團還是有意義的。

本人對社團的成立樂觀其成,希望新的社團有新的氣象,之前我有發表一篇汐止夢想社區的文章,希望新成立的社團可以參考,或者可以作為一個目標或學習對象,當然,若能發展自己的特色,那就更完美了。

願意成立社團出來做事實屬不易,未來希望此社團能多與居民及網友互動囉!
2010-11-03 15:55 · 31樓
選舉是"社會事"

既然是"社會事"就不要搞到家裡來

雖然我認為阿倫不錯
2010-11-03 16:06 · 32樓
回覆 竹瀅 的文章

您是從樂活郡遷移到四季的嗎?{:7_480:}

------------------------以下回應主題---------------------

此會立意良善,但因各/個人立場主張不同,意見整合不易

但只要是多數有益,少數不屈,俺想大夥應該還是樂見其成的~

創‧維艱,大夥就多給建言、掌聲,人性本善嘛~{:7_490:}

2010-11-03 16:11 · 33樓
亨亨 發表於 2010-11-3 16:09
我還是希望寧靜海~真的出來選總統....
到時依定不只搞這些小的組織而以~一定可以做得有聲有色可以弄大一點! ...


兩萬票怎麼選總統?! 沒選上還要被收錢. 但是議員跟里長可以啦{:4_186:}
2010-11-03 16:20 · 34樓
亨亨 發表於 2010-11-3 16:09
我還是希望寧靜海~真的出來選總統....
到時依定不只搞這些小的組織而以~一定可以做得有聲有色可以弄大一點! ...


那你要不要先賣兩塊地來當競選經費

贊助一下 呵呵
2010-11-03 16:25 · 35樓
回覆 樂活曉瑜 的文章

吉岳/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聯誼会召集人
此人是北大特區的住戶嗎?
好像在那兒看過這個名字????
一般住戶可以參加吧?
還是規定要管委會委員呢?
2010-11-03 16:35 · 3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竹瀅 於 2010-11-3 16:37 編輯


策進會的成立是立意良善 而且目標都是我們関心的項目
個人也是覺的第八條、整合運用社區資源這項
若不是社區代表 在推行上是有困難滴~
所以才問一下 雪惠姐~ 是個人還是代表社区參加
2010-11-03 16:43 · 37樓
回覆 竹瀅 的文章

社區委員的權力到底有多大?
可以代表住戶把公設出借?
要權力就選議員就好了,反正社區委員很多都會被找去當樁腳。

誰可以把委員的職權講出來聽一下阿~~
連更改公設都需要區權人同意了,何況整合?
做委員不是做官,怎麼官架子那麼大,可以代表一整個社區。

權力那麼大,為什麼不要求個三峽小巨蛋就好了~
馬上把三峽變成新北市信義區:handshake
2010-11-03 16:55 · 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11-3 17:08 編輯


回覆 sophie112 的文章


  這可能想得太遠了,其實大家都住在社區,都知道管委會的權限到哪裡而已,所以像這樣的訴求倒不用太在意,這很可能只是文字表達的問題。

  我認為資源整合的概念很好,但能夠落實的部份可能僅限於邀請學校講師或社團來社區表演或開課,或是社區到台北大學上課或辦活動,至於未來能整合到什麼程度,這很難說,要看到更具體的內容才能討論。

  所以我想不用急著開罵,大家不妨理性討論,若能藉由討論指出該會一些問題,若該會有心,也會配合修正,這樣的互動,對大家才有幫助。
2010-11-03 16:56 · 39樓
回覆 sophie112 的文章

樓上說的是....
樓上舉一反三能力很好....
我沒說的事 你都想到了....
不知道我那一句寫到 社區委員可以代表住戶把公設出借...
我說的是 推行
2010-11-03 17:07 · 40樓
回覆 竹瀅 的文章

很抱歉,我誤會你說的話。

不過代表社區借用公設這件事,的確已經發生,我問過我認識的哈佛住戶,沒有人知道要租借給外面的人,或是協會,或許妳們管委沒有這麼做,但很明顯,哈佛的委員已經這麼做了。

我承認我今天言語上有點激動,一開始我也講過其它大方向的立意都很好,我單就第八點討論,還有成員的組成是否妥當。
也沒有針對版主或任何人,如果有任何得罪,再請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