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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麗寶世紀館(B區)社區管理經費收支辦法(請勿再回覆)

2010-11-08 15:38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waitai 於 2011-1-17 13:18 編輯


麗寶世紀館(B區)社區管理經費收支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本社區規約第十條第三款及第六款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社區公共事務經費以住戶繳納之管理基金及其所衍生之利息為主要求來源。本社區住戶自交屋之日起無論遷入與否, 每月一律以坪為計算單位,每坪65元,其面積之認定以所有權狀所載及公共設施所應持分部份之總面積為依據(即地政事務所產權登記之總坪數),所繳交之總金額若有小數點者,一律無條件捨去。停車場管理費以停車位為計算單位無論使用與否,每一汽車停車位每月500元,公共區域之機車每輛每月100元,腳踏車不予收費。

第三條 管理費收支作業:
(1) 管理中心應於每月5日前填妥管理費專用三聯式收據,交由管理人員通知各住戶,由住戶至管理委員會指定金融機構專戶繳納之,或由住戶向金融機構辦理自動轉帳代繳帳戶,按時自動扣繳。
(2) 各項費用之支出均需依本社區管理委員會費用核支權責區分表之規定辦理。

第四條 管委會得委由約聘之物業管理服務人處理各項費用之收支。

第五條 管理經費之收入及支出,應建立正式帳冊,並按帳務規定,每月結算乙次,分別提報相關主管業務之管理委員審核後於次月7日前公佈徵信。另每年總結乙次,提報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第六條 管委會之經費除日常零用週轉金外,應儲存於金融機構保管,其利息收入作為管理經費之收入。

第七條 本社區之住戶不按決議或按時繳納公共基金或管理費,由管委會專函通知;如仍不繳納者,公佈住戶門牌姓名,至規定期日仍未繳納應繳金額時,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並收取延遲利息。

第八條 管理費之收費標準,得經管委會於年度總結後,有關管理費之增加、減額、或維持原案之建議案提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增減之。991230

第九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授權管理委員會隨時檢討修訂補充訂定之,並提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公告10日後施行。
2010-11-08 15:51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aitai 於 2010-11-8 15:51 編輯


第三條 管理費收支作業:
(1) 管理中心應於每月5日前填妥管理費專用三聯式收據,交由管理人員通知各住戶,由住戶至管理委員會指定金融機構專戶繳納之,或由住戶向金融機構辦理自動轉帳代繳帳戶,按時自動扣繳。

是否有規定繳交管理費是每月幾號?延遲滯納金是幾%?

2010-11-08 16:00 · 3樓
waitai 發表於 2010-11-8 15:51
第三條 管理費收支作業:
(1) 管理中心應於每月5日前填妥管理費專用三聯式收 ...


可以討論,我建議當月管理份,從當月1日~15日收取.
2010-11-08 16:00 · 4樓
第四條 管委會得委由約聘之物業管理服務人處理各項費用之收支。

請問這物管的權責有哪些?可代收付哪些項目.是否要明文規定金額多少以內可由物管收取.(怕金額收取過大.捲款逃走)
超過則由管委會另派人員處理
2010-11-08 16:03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恐龍學長 於 2010-11-8 16:05 編輯


waitai 發表於 2010-11-8 16:00
第四條 管委會得委由約聘之物業管理服務人處理各項費用之收支。

請問這物管的權責有哪些?可代收付 ...


更正...
物管必須開臨時收據做為依據,當然應該還是要跟物管公司討論細節.
2010-11-08 16:09 · 6樓
可以直接給帳號,請住戶直接匯到社區帳號,只要注明哪一棟那一樓即可
不需要把錢交給物管
我們社區戶數那麼多,物管又分三班,保管不易,萬一金額跟帳目不合,很傷腦筋的
2010-11-08 16:12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aitai 於 2010-11-8 16:12 編輯


我比較希望第二條的管理費.停車費.......全部降價 {:4_140:}
2010-11-08 16:13 · 8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0-11-8 16:09
可以直接給帳號,請住戶直接匯到社區帳號,只要注明哪一棟那一樓即可
不需要把錢交給物管
我們社區戶數那麼 ...


你跟我一樣誤會了,waitai說的是代收費用

所以我才說可以開臨時收據.
2010-11-08 16:14 · 9樓
waitai 發表於 2010-11-8 16:12
我比較希望第二條的管理費.停車費.......全部降價


我覺得纖維持原案一年,看看收支狀況再做調整!
2010-11-08 16:16 · 10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很多銀行已經有一些社區管理費的專案,可以幫社區印繳費單住戶憑繳費單去超商繳或是金融機構繳交,另外這些專案衍伸的就是要討論利率及其他衍伸服務,所以到時候可以看看比比看哪些銀行的服務及利率優渥,我一開始買世紀館的時候,就有去探聽一下我們行內的社區專案了,到時候再來比較比較哪間金融機構比較好。
2010-11-08 16:17 · 11樓
回覆 恐龍學長 的文章

一開始維持65元看經費使用情形再來決定是否要調整
2010-11-08 16:25 · 12樓
waitai 發表於 2010-11-8 16:12
我比較希望第二條的管理費.停車費.......全部降價


我也讚成~~ {:4_87:}
2010-11-08 16:42 · 13樓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11-8 16:14
我覺得纖維持原案一年,看看收支狀況再做調整!


我比較傾向管理費不變(因為目前不知到底開銷多少),但車位的清潔費可以降低
以其他北大的建案來看,平面車位的清潔費多是300元,機械的保養費才是500元,機車100元
我實在是看不出來,我們平面車位清潔費要500元的理由為何?

另外,是否需要增加一腳踏車停放區,可能也需要討論一下(也可管委會成立之後,讓委員跟建商來討論)
2010-11-08 16:55 · 14樓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11-8 15:38
三峽麗寶世紀館(B區)社區管理經費收支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本社區規約第十條第三款及第六款之規定訂定之 ...


我覺得第七條可否改成

第七條 本社區之住戶如未按決議或按時繳納公共基金或管理費,將由管委會依 "社區管理經費催繳管理辦法" 對住戶進行催繳動作。

因為同一條款在 "社區管理經費催繳管理辦法" 裏也有明定,應該不需在這裏重覆註明....
2010-11-08 20:25 · 15樓
棠爸 發表於 2010-11-8 16:16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很多銀行已經有一些社區管理費的專案,可以幫社區印繳費單住戶憑繳費單去超商繳或是金 ...


{:4_113:} {:4_113:} {:4_113:}
2010-11-09 08:51 · 16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0-11-8 16:09
可以直接給帳號,請住戶直接匯到社區帳號,只要注明哪一棟那一樓即可
不需要把錢交給物管
我們社區戶數那麼 ...


像我們現在的社區,是直接跟台新銀行簽約,
每個月1號就丟管理費繳費單到住戶信箱,
住戶只要拿到台新銀行有合作的便利商店繳就可以了,
二十四小時開放,非常方便,
然後一過二十號,就會貼出未繳費名單提醒繳費。

繳出去的管理費,會按月整筆匯款入管委會指定帳戶,
並匯整繳費名單,非常方便,也不怕有人私吞管理費。
2010-11-09 09:10 · 17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0-11-8 16:42
我比較傾向管理費不變(因為目前不知到底開銷多少),但車位的清潔費可以降低
以其他北大的建案來看,平面 ...


我也認為平面停車費不需要到五百元,三百元即足夠,
說難聽一點,清潔人員只需要拿掃把清掃,
停車位平常除非有人亂丟垃圾,
不然除了灰塵外,不會有其它東西,不需天天掃地,
反而這些管理費是要做一些公用設備的維修準備金,
比如車道鐵門柵欄,照明、消防、通風……等等設備的修饍與保養。
而機械車位的車主要繳到五百元,
主因是多的二百元要拿來做機械車位的維修保養,
所以如果都一樣繳五百元的話,對於平面車位的車主來說是比較不公平的,
個人淺見,僅提供參考。
2010-11-09 09:14 · 18樓
回覆 駱駝 的文章

+1至便利商店繳納最方便
至於那手續費部分
可以與保全訂約時協商
2010-11-09 09:31 · 19樓
駱駝 發表於 2010-11-9 08:51
像我們現在的社區,是直接跟台新銀行簽約,
每個月1號就丟管理費繳費單到住戶信箱,
住戶只要拿到台新銀 ...


好建議!
我們可以找銀行來競標!
2010-11-09 09:37 · 20樓
回覆 駱駝 的文章

我也認為平面停車費三百元即足夠,因為我的車位至今尚未看到了清潔過的現象.
2010-11-09 09:41 · 21樓
回覆 雙魚座 的文章

我也認為300即可!
2010-11-09 09:54 · 22樓
回覆 恐龍學長 的文章

那就開出RFP,請銀行提出SOW看哪間端出來的牛肉好,不過要注意一下繳費單不要限定便利商店,這樣會造成不便,另外管理費是不個不算小的金額,利率這部份一定要特別跟銀行談,若是能從這裡生出些錢來,也是增加收入的方法喔
2010-11-09 10:02 · 23樓
halloween 發表於 2010-11-9 09:41
回覆 雙魚座 的文章

我也認為300即可!


+1 我也認為300即可
2010-11-09 10:18 · 2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0-11-9 11:07 編輯


300+1
理由:
1.不是機械車位,不用定期保養,平面車位沒有壞的機會
2.不用每天打掃,比較有問題的反而是車位到底能不能放腳踏車及雜物等?
3.北大大家平面車位管理費都在300元左右沒有必要比較多
4.車位沒有比較大,除非是子母車位才需要500元。

2010-11-09 16:49 · 25樓
我也覺得500太貴了~300+1
2010-11-09 23:54 · 26樓
棠爸 什麼是rfp?
2010-11-10 09:51 · 27樓
回覆 曲家三劍客 的文章

RFP(Request for proposal)需求報告書:通常這部分是由使用者 End User規劃製作,整理相關需求成一份文件,提供給相關廠商進行專案評估分析,並提出後續POC或是可行方案SOW。
POC(Proof of concept)概念驗證:在專案尚未執行之前預先進行概念驗證,如廠商來公司安裝他們的系統並經過幾個測試,若是測試通過才會有後續的SOW,不然就淘汰或者修改RFP(有可能使用者太過天馬行空)。
SOW(Satement Of Work)工作說明書:通常由廠商製作依據RFP所有內容,配合自己建置經驗分析及規劃該專案,裡面包含的會很詳盡如專案進度、人力、所需軟硬體等等,簽約也是會以這份當作合約附件囉。
以上供參............
2010-11-10 10:07 · 28樓
贊成車位的管理費用300元
至於住戶的管理費,可先前的2~3年收65/P
但管委會運作順利後也了解日後社區的花費後再來調降收費

1.)另若便利商代收要求免手續費
2.)若都是自有住戶年繳可有折扣嗎?轉帳或可信用卡扣款等便利項目
2010-11-10 12:03 · 29樓
停車位300+1
2010-11-10 12:43 · 30樓
停車位 300+2
2010-11-11 12:00 · 31樓
我建議在管委會還沒成立接管前,不要輕易改收費標準,不然,改少收之後,以後要多收,就很困難,幾乎不太可能,進而導致管委會在管理上因為經費的短缺而無法多做一些事。如果社區真的不需要收那麼多錢,以後就可以退費,這種感受會比較好。因為本人有稍微試算一下我們的收支,可能收500元會比較有利哦。
2010-11-12 17:18 · 32樓
回覆 灰熊厲害 的文章

請問一下是怎麼算的, 能否跟大家說明一下.
因為現在看貼在電梯的盈餘還有1600多萬, 看起來很充足. 而且平面車位不需要維修. 個人認為汽機車300元已經綽綽有餘
2010-11-15 15:02 · 33樓
回覆 jjeter 的文章

您說的1仟6佰多萬是所有已經交屋的鄰居預繳的6個月的管理費的總和,遲早會用完的,我現在簡單地分析給您看:請您看一下您手中合約中的使用執照影本,總樓地板面積約為34706.55坪,扣除公共設施約30%,所以只剩下約24295坪,每一坪65元管理費,所以就是1,579,175元,加上停車清潔費606*500=303,000元,加上,機車清潔費606*100=60,600元,這3項是我們社區的主要收入,合計是1,942,775元, 其中依規約規定,每月必須扣除20%公共基金的錢,所以每月有1,554,220元可以用在各項社區內的公共設施管理費用(公共基金的錢依法規定,一定必須用在重大修繕或區權會通過的事項,不可以隨便動用哦)。好,現在我們來看社區內大概有那些重要的支出項目:保全+物管(含清潔)+公共設施管理費,以目前社區內的公設項目評估約120萬/每月(因為目前每月65萬多的物管費用是不夠的),大公電費約40萬元/每月,大公水費25000元/每月(還不算將來開放spa後的水費,如果開放的話一個月至少80000元左右哦),瓦斯費(spa用)10萬元/每月,電梯定期保養費65,000元左右,機電設備定期保養費用約6萬元/每月,現在先小計一下共計1,850,000元,就已經超過每月的收入了,雖然我用的都是高標準的,因為管委會會決定用什麼標準來管理社區,我無法掌控,但是,絕對是很緊的,因為還沒有計入律師顧問費、活動費、講師費、雜項支出,跟相關的維修材料費,請您看一下,我寫有沒有跨張的地方,請指教。
2010-11-15 15:16 · 34樓
抱歉,前面汽機車的清潔費用算錯,應該是616*600=369,600元才對,合計應該是1,948,775元更正一下。
2010-11-15 15:24 · 35樓
灰熊厲害 發表於 2010-11-15 15:02
回覆 jjeter 的文章

您說的1仟6佰多萬是所有已經交屋的鄰居預繳的6個月的管理費的總和,遲早會用完的,我 ...


{:4_113:}
其實我也認為,
建商當初規約簽定每坪65元,及停車費每格500元,
應該是經過估算的!
所以降低收費,只會降低公設的運作標準而已。
2010-11-19 08:23 · 36樓
灰熊厲害 發表於 2010-11-11 12:00
我建議在管委會還沒成立接管前,不要輕易改收費標準,不然,改少收之後,以後要多收,就很困難,幾乎不太可 ...


{:4_113:}
贊成~
看看現在政府單位就知道,
凡水費電費健保費,
只要說漲大家就罵~~
2010-11-24 12:54 · 37樓
建議....
第五條 ....(前略)....。另每年總結乙次,提報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既然第五條有註明這段....那是否建議第八條可改為 :

第八條 管理費之收費標準,得經管委會於年度總結後,有關管理費之增加、減額、或維持原案之建議案提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增減之。

將管理費用的問題定期一年來討論....
2010-11-24 13:00 · 38樓
這篇掉到水裏的還沒改名稱.....{:4_177:}
2010-12-30 11:19 · 39樓
第三條
是否增加
(3)各住戶於當月20日前完成繳納管理費用,欠繳者,將於次月5日公告。
2010-12-30 12:51 · 40樓
機車位可年度發牌時,重新調整,不用或多餘可繳回管理,重新劃位
將腳踏車規一區,在清潔費上可增加收益,環境亦會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