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7:30~8:30從大英博物館離開可能從學成路口搭公車離開身高155cm體型微胖短髮
Benny 發表於 2013-7-16 09:59 
是阿,一拿到居留證就跑了
只好報警了....通常跑了是因為有更好可以賺更多錢的工作,所以才會跑的,
這種通常不會回來, 找到也沒用,還是會再跑...
應該聯絡仲介,然後報警了吧!?
另外附近鄰居如果也有請印尼籍看護,其實可以打聽一下逃跑看護的行蹤, 他們都會互相聯絡的.
其實跑了之後,不太容易找回來, 甚至是偷東西後逃跑, 即使仲介知道他們去處,也是當做不知道.
前一陣子~我家的也跑了
各位家中有印尼籍的要多注意喔~
最近都聽到是印尼的相約一起跑
🔧 本帖最後由 紫薇媽咪 於 2013-7-16 23:2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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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台南家裡的印尼妹妹很乖也很活潑
但是要回家了
我家人都捨不得呢^^
希望大家可以找到愉快共同生活的外國家人{:4_153:}
找外藉看謢真的是很運氣...有好有比較不好的...
我家阿姨也剛離開,走的時侯全家都哭成一團,可能是年紀比較大,定性也好些....{:1_759:}
如果還有需要再找,版主要抱持著下一個會更好的心態....一定會找到適合的幫手的...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3-7-17 01:21 編輯
可以先合照以備萬一之需嗎?
對不起...老實說點進來時我笑了..
我以為認養協尋版,比較都是認養寵物或協尋遺失物品.
通常人走失就直接報警了,協尋遺失的看護.....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
陸陳陸 發表於 2013-7-17 17:12 
聽說居留證不可給,都是給影本的...就怕這樣
雇主對所聘僱外籍看護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務,經受聘僱外籍看護請求返還,若無正當理由拒絕返還,或持有為所有 之行為者,雇主即構成強制保管或扣留外籍看護之財務、護照或居留證之違法行為,依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3 款 、第 54 條第 1 項第 8 款及第 67 條規定,違反者最高可處新台幣 30 萬元罰緩,且將廢止其招募許可即聘僱許可之一部或 全部。且曾非法扣留或侵占外籍看護的財務、護照或居留證者,並管制其2年內不得申請申請聘僱外籍看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