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2010-11-07 16:41 · 樓主
可以不經管委會決議,便私自決定下列的事:聘請律師簽約5萬、任意公告指責委員、一人決議推翻已決議並公告且當場宣佈的二次區權人會議日期、透過物管中心收集委託書、決定頂樓防水工程300萬的議題、私自答應某候選人在牆面上設廣告看板…
而住戶只是貼個請求的文在電梯,便馬上說不經物管中心核章如何云云,果然啊…
別人都得按規矩,自己做都隨便來,所謂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吶!
反正,大家又奈你何?!
2010-11-07 21:32 · 2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王子 於 2012-6-11 23:56 編輯


牆面上設看板?!哪面牆啊?已經搞上去了嗎?

有大筆收入進帳嗎?可有前例可循?需不需要會議決定?


2010-11-07 22:15 · 3樓
沒圖沒真相啦!!
2010-11-07 22:15 · 4樓
現在每個公告我都有拍照下來唷!!以便日後"使用"
2010-11-07 22:26 · 5樓
回覆 小王子 的文章

在大德路上啊…就是車道入口那兒啊…
不是有個候選人的競選總部?
2010-11-07 22:30 · 6樓
這?!該怎麼說ㄋㄟ!!!若檢舉它,那這個人如果選上了,就不鳥這個社區的陳情
若沒選上,會不會反過頭來"報復"ㄚ
不過~~我記得本社區有廣告物設置辦法ㄚ!!
不知"管委會"有沒有依該辦法辦理ㄏㄡ!!
明天先拍照為先!!
2010-11-07 22:31 · 7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王子 於 2012-6-11 23:56 編輯


回覆 弱弱棋士 的文章

您是說蔡議員嗎?

俺明兒個注意看看是長啥樣設在啥牆面上的廣告看板...
2010-11-07 22:56 · 8樓
我是覺得不用檢舉,反正已經快選了,選完就會拆了
只是我覺得我們的規約是定假的嗎?
要求別人時都一副正氣凜然的感覺
講得頭頭是道
結果自己在做的都是一些…嗯嗯嗯…的事
整個很不爽
2010-11-09 17:08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upid.wang 於 2010-11-9 17:09 編輯


沒錯啦, 真的是沒什麼準則, 之前拿土城藝文活動去管理中心要求張貼公佈欄, 想說有不需費用的藝文活動讓社區同胞可以參考, 也是被小小刁難, 說什麼這個東西有點困擾, 要是大家都來放怎麼辦, 我們說這是免費的活動, 又不是收費活動的廣告單, 管理中心居然說就是不收費才........, 因為我們和你收張貼廣告費也說不過去, 聽到一整個無奈

後來溝通個半天, 終於可以放了, 原來要把活動人說的很大條, 三峽想請都請不到, 居然就可以了.....................{:4_102:}
2010-11-09 23:22 · 10樓
我想當初訂的一些規則被現在有些有心人利用了
當初訂有廣告設置費的目的,是想說有些廠商想張貼訊息,基於其以營利為目的,遂訂立規則酌收費用
然像有些公益的(或免費的)的活動,是應該直接張貼而不用收費的
2010-11-12 11:37 · 11樓
上人不是這麼說的~
~反正不支持我的~就是不准發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