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小熊 於 2010-11-6 22:38 編輯
各位剛交屋的好鄰居 ^^
最近有收到首張水費單or電費單嗎....
收到時 可能會有些疑慮...
這計費週期內..有段時間房屋還沒交屋呀...
經過與遠雄人員了解後...
各位如果收到上述表單...
1.收件人員若還是遠雄人壽 屠仲生 .
那這張收費單不需去繳款..請將他轉交給遠雄人員
(郵寄到遠雄總部 周佳宜 小姐 或是拿到交屋中心給現場人員)
2.收件人員 若已是自己的大名了..
那這張收費單需自行繳款.
然後在收據上蓋上自己的印章.並備妥銀行存簿封面影本(有帳號的地方)
將這兩件文件交給遠雄人員(郵寄到遠雄總部或是拿到交屋中心給現場人員)
遠雄將會按比例計算將該屬於我們的金額電匯給我們...
以上提供各位參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