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縣府回函吧(嘆)。
回覆內容:
很高興收到您的來信,關於您信中反映事項,本府說明如下:
臺北大學特定區兒童遊樂場五如您信中所提到是本府依「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辦理公開徵選,由濟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投資興建資格,屬公益性質,並無容積獎勵。依都市計畫「臺北大學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2條規定,本計畫區內公私建築開發行為經本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申請發照或施工。
查臺北大學特定區兒童遊樂場五之規劃設計依規定於96年8月2日經本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決,後由本府城鄉發展局同意備查,濟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據以施作,本府刻正辦理查驗中。有關您提到「樹木甚少、沒有遊樂設施、步道佈滿碎石」乙節,查樹木植栽、碎石步道係依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決之規劃設計施作,依規劃設計無設置遊樂設施。本府業已電話及發函督責投資興建廠商加強步道安全維護,以確保民眾行走安全。如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祝順心 如意
臺北縣政府 敬啟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527
原來縣政府承認那樣的空間叫做公園,而且都是依「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決之規劃」設計施做,該怎麼說呢?原來這就是縣政府想像的兒童公園。
有沒有住戶願意分享到那公園所拍的照片?我覺得直接寄給記者看看,也許比請縣府檢討還來得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