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林銘仁與北大社區有約

2011-12-09 12:17 · 281樓
回復 洪阿民 的帖子

行人不會只有老弱婦孺、公車族、輪椅族而已。
機車騎士,一旦下了機車之後,不也變回行人了嗎?
汽車駕駛下了車之後,不也是行人嗎?
難道機車騎士都是直接騎著機車進入店內消費、用餐、結帳、上電梯的嗎? 不是嘛!

因此,你說無限上綱,事實上的確是的,行人在人行道上本來就應該受保護。確保了行人路權以後,再來談汽機車停放的問題,因為這些汽機車是由"人"所駕駛,而不是機器人。

你之前所提到的大雅路八方雲集的例子,其實正好印證了林小姐所努力的方向--積極增設機車停車格,是無效的。

機車停車格越多,附近的住戶、店家佔住停車格,萬年不動,搞不好車主已經過世、回南部、出國了,機車還是占住一個停車位,反正停車免費,也沒有人管理。這種沒有管理的停車位,越設越多,只會越多機車占住,真正可用的空機車位只會更少。
舉個例子,之前在太子國際村人行道停放的機車,白天約65部,深夜和清晨也是約60部左右,這些停放的機車用意為何,不言可喻。

另外,走路到大雅路附近消費的人很多,有時必須載小孩、買東西,就必須開車、騎車。
你的例子,其實可以直接停進家樂福地下停車場,完全免費停放耶! 又可遮風、避雨、放安全帽、放雨衣,為何不這麼做呢?

最好的維護環境的辦法,是多多增設路外停車場,最好盡量免費。至於路邊停車,最好要收費,才有管理,才不會占住車位、萬年不動,影響到真正要來附近消費的客群,無處可停車。
即使自行車也是,一旦路邊停車的腳踏車數量影響到環境,也應該要實施收費停車制度。
2011-12-09 12:19 · 282樓
回復 阿伯 的帖子

推薦阿伯出來選里長 to 議員 . 欣賞你的言談 .

直爽<真性情> 不躲藏心裡的想法.

請問阿伯是南園里里民 ?
2011-12-09 13:13 · 283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海大,我無意吐槽,只是之前說的是「婉謝一切政治人物上台。」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6208&extra=page%3D4

原來里長不是政治人物,民意代表才是政治人物。{:4_186:}
2011-12-09 13:19 · 284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12-9 13:30 編輯


回復 eazytalk_7 的帖子

中央級民代政治人物盧立委與立委候選人莊先生兩位都非常有風度的坐在台下全程陪我們, 沒有上台發言, 足堪為表率, 令人敬佩不已.

請問, 您還要再問嗎?
2011-12-09 13:31 · 285樓
阿伯 發表於 2011-12-9 12:09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候選人想藉場子熱絡自己選情和曝光.應視為理所當然!


我只能說, 這樣不是政治家. 如果沒市場沒舞台就認為不值得為這議題付出, 那到底候選人是為選舉而來, 還是為公共議題而來?? 放下候選人的光環, 不是跟民眾一樣只是平凡百姓嗎?
2011-12-09 13:34 · 286樓
🔧 本帖最後由 eazytalk_7 於 2011-12-9 13:39 編輯


麥克 發表於 2011-12-9 13:19
回復 eazytalk_7 的帖子

中央級民代政治人物盧立委與立委候選人莊先生兩位都非常有風度的坐在台下全程陪我們, 沒有上台發言, 足堪為表率, 令人敬佩不已.

請問, 您還好意思再問嗎?.


我只是看到前面快樂讀書會與寧靜海的對話,才會回寧靜海說明。
感覺你的話火藥味很重。
北大開講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表達看法?何須這麼認真!
2011-12-09 13:37 · 287樓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支持+1

莫忘初衷,才能讓人敬佩!!

2011-12-09 13:41 · 288樓
回復 花媽 的帖子

別太在意.....其實大家都沒惡意, 我舉出這兩位非常有風度的中央級民代候選人為例, 也是希望這個"政治人物不上台"的話題能到此為止, 他們兩位正在競選中, 每個假日對他們來說都是寶貴無比, 他們兩位是最需要發聲的舞台的人, 其中一位還是上次活動的總指揮.

但是, 當日他們仍選擇無聲的坐在台下全程陪我們, 我是選民, 我們看到了, 此時無聲勝有聲, 兩位表現出民主風範的候選人, 我都給予最大的祝福, 祝高票當選.
2011-12-09 13:52 · 289樓
花媽 發表於 2011-12-9 13:30
真是無聊!在愛北大都只能見到口水文章,而沒有任何對於民眾有幫助或提昇的內容,再看連上網頁瀏覽的意願都 ...


哈哈!真的是非常搞笑又無聊!!
何謂民意代表?舉凡立法委員,議員,里長都是經由民選產生的,目前只有區長是指派~
這樣無聊的對話都要拿上來說,
難怪讓人覺得好笑又無聊!
2011-12-09 13:53 · 290樓
若以"1029" 和"1203" 兩相比較,個人是比較喜歡"1029"的氣氛與萬眾一心的感覺.
我們必須虛心的檢討這次"1203"的效果與策略方法,以作為下次改進的參考.
個人認為這次我們真的犯了一些”理想與現實"的錯誤判斷,
魚是離不開水的, 在台灣,政治人物是須要舞台的,我們不能一廂情願的認為在反殯葬的大旗下,
所有人都會自動集合,整合與融合的. 這須要一些策略,方法與時間來讓政治人物
心甘情願的幫助我們,而不是一次活動後,朋友不見了,敵人變多了.
"1203"若我們可以把要上舞台的人士分成"政治人物組",”兒童組”,”老人組”,---
那不就可以沖淡政治味了嗎,我們目前真的須要雙贏(北大與地方政治人物)
2011-12-09 13:54 · 291樓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12-9 13:56 編輯


回復 eazytalk_7 的帖子

+1~~~~~~~~~~~~~~~

沒有介不介紹誰的問題.而是需要大家同心來抗爭.
也可以他們到場後.一一唱名~感謝他們的支持與協助即可.(不用一一上台發表感言)
2011-12-09 13:56 · 292樓
回復 快樂讀書會 的帖子

我們會虛心檢討囉,感謝姿佑姐建議!!
2011-12-09 13:57 · 293樓
本篇是林議員的事務討論,若要討論其他議題,請大家另開主題吧!
此篇文章暫時關閉 24 小時。
2011-12-10 14:56 · 294樓
依法辦理的,就應該要支持!!
2011-12-10 15:04 · 295樓
回復 小柚子 的帖子

謝謝小柚子.大家辛苦了.
如果12/3的宣傳單上每一位民意代表都列名就沒有到底是為藍或為綠造勢的誤會.
2011-12-11 15:17 · 296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1-12-9 11:14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贊成「優先」保障的觀念


機車族真有那麼機車?科技經濟組助理研究員 曾志超

報載環保署考慮強制機車停等紅燈須強制熄火,許多機車族大表不滿。姑且不論該政策的對錯,其限制對象僅於機車,頗令人不解。該政策相當程度反應出,決策者對機車族的成見。

環保署表示,台灣的機車超過一千萬輛,機車集體等紅燈時,排放出大量有害健康的一氧化碳,有意強制機車加裝「怠速熄火器」,使機車遇紅燈能自動熄火。縱然仍有一些爭議,但基於環保與健康的觀點,即使要多花一些成本,相信多數機車族仍願意配合。

機車族要問的是,排氣量較大的汽車,廢氣污染量大於機車,為何政府不強制要求汽車也加裝怠速熄火器?筆者嘗試為其解釋,或許是機車數目較多,整體污染較為嚴重。然而,除了少數瓦斯車及電動車以外,多數的汽車還是有相同的污染問題,汽車一氧化碳的排放量高於機車的量,六百萬汽車累積起來的量一樣十分驚人,應不遜於千萬機車的排放量。不禁讓人懷疑,該規範擺明就是欺負機車族。

其實這也不是政府第一次對汽、機車採取差別待遇,台灣的機車廢氣排放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的管制標準,遠比美國、歐盟及日本還高。相對而言,汽油汽車的管制,則是採用一般國際排放標準,並沒有特別嚴格。環保單位還一天到晚,派人在路上攔檢機車,查驗其廢氣排放量是否過高,卻從未見到環保單位路邊臨檢汽車。

另外,台灣道路的規劃一切也是以汽車優先。數目較多的機車,路權卻備受限制。除了快速道路一般機車無法使用外,平面道路還有一大推的汽車專用道與禁行機車道,讓機車處處受限。相反的,機車根本沒有專用道(最近才有少數的機車優先道),汽車動輒佔用慢車道,機車只好到處鑽,還被嫌妨礙汽車行駛,不小心被公車或併排的汽車擠到汽車專用道上,就可能被警察拍照處罰。還有機車也不能直接左轉或迴轉,需要在停等區進行兩段式左轉,否則警察就在對面等你了。

機車原本只是名詞,現在也是一個負面意義的形容詞,帶有不屑或者輕視的含意。上述這些對機車族較嚴格或不合理的規範,某種程度上,正顯示出決策者主觀上認為機車族「很機車」,所以相較汽車族而言,需要更嚴厲的管制。

不可否認有部分機車騎士,在路上橫衝直撞,甚至還有見人就砍的飆車族。然多數機車族一點也不機車,只是將其當作是短程的代步工具。這些人多屬社會上經濟上相對較弱勢的一群(當然不包含騎乘價值數十萬元以上的重型機車騎士),選擇較廉價且便利的摩托車,作為其交通工具,並無可歸責之處。不該因為騎乘機車,就要承受較高的社會責任。

執政者應該反思為何社會上會有那麼多人,寧願冒著風吹、日曬及雨淋,還有較高的交通風險,選擇以機車為交通工具?是否因為國內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夠便捷所致?還是汽車停車不易?

政府若認為機車過多,即應加強大眾捷運的便利性,或是增加其他替代交通工具,如像法國一樣到處設立完備的自行車出租站及專用道,就是一項不錯的替代品,設法讓機車族願意轉換成,既便利廉價又環保的交通工具。而非一味的以接近處罰的方式,防堵機車騎士。

原文: 機車族真有那麼機車?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1/5317
2011-12-13 12:16 · 297樓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12-13 12:49 編輯


柑園二橋 小心水溝陷阱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7201&extra=&page=1
真的是很危險的路段.尤其夜間視線不良.但可以有詳細的地址ㄇ.
週一我會跟相關單位約會勘.謝謝您~~~~~
我先傳E-m給公務局承辦人員.再與他約時間.希望可以儘快有經費施作.
今年公務局已經沒經費了.可能要等明年.到時會請林銘仁議員幫幫忙.
議員下週到日本.我會請公務局儘快安排會勘.

公務局回覆:
姿佑你好

柑園街旁溝渠非屬路權範圍內之側溝

實乃桃園農田水利會之灌溉溝渠

如非取得同意,我們無法逕行加蓋

先前也有架設人行道等類似情事協調未果

水利會要求工務局依水利構造物申請並付費

我方立場是希望無條件同意使用

目前仍在協調中

蕭湘勇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TEL: 02-22611226#509
FAX: 02-22611159
ADD:23669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二段304號5樓

100/12/13.
剛剛與承辦人員協商如果加水溝蓋短期不可行.那是不是可以幫忙先增設紐澤西護欄.
承辦人員蕭先生說應該可行~會請廠商到現場會勘.
是否可以裝設再回電話給我

2011-12-13 12:46 · 298樓
回復 快樂讀書會 的帖子

桃園農田水利會之灌溉溝渠
如非取得同意,我們無法逕行加蓋
先前也有架設人行道等類似情事協調未果
水利會要求工務局依水利構造物申請並付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種狀況實在不知道令人該說什麼才好
那給大家提供一個看法好了

車輛或行人跌入水溝可能會造成財產或身體上的損害
這是一般人皆有的認識
桃園農田水利會既然是"水溝"的所有權人(或管理人)
就應該負有避免他人受損的義務
已經有人提供了免費的防止方法
卻遭到拒絕

如果有人不幸跌入水溝
請參考下列法條

刑法第 15 條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民法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2011-12-13 13:00 · 299樓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12-13 13:03 編輯


回復 遊民 的帖子

對.這樣的處事態度~真的需要檢討.
其實今年以來會勘任何案件都很順利.一般都很快就幫民眾解決問題.
唯有一個案子讓我覺得~人性的自私.
來會勘的單位同意遷移.但一個單位的*長.認為不需要.硬是不同意政府施作.
會勘單位無奈.會勘當時也看到事故差點發生.但*長就是不同意.
還說會出事的都是自己不小心.我們這麼久都沒出過事.
我說上次不是有民眾跟媒體說常出事嗎?
*長說~那是她自己不小心.怪誰.我知道還是會繼續出事故.但卻無能為力.
2011-12-13 13:21 · 300樓
遊民 發表於 2011-12-13 12:46
回復 快樂讀書會 的帖子

桃園農田水利會之灌溉溝渠


學長說的沒錯{:4_113:}
水利會根本沒考慮清楚,才會推諉責任,如果因而致人死傷,到時候再檢討都只是形式了。
2011-12-13 17:16 · 301樓
回復 快樂讀書會 的帖子

妳已經盡力了
碰到這種人也是無奈
2011-12-13 17:19 · 302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感覺水利會的那位
處理上沒有考慮公共利益
似乎已經忘了水利會還是公法人
2011-12-13 20:17 · 303樓
回復 遊民 的帖子

嗯.不知道同一個政府為什麼還要分這麼多?
2011-12-14 20:57 · 304樓
回復 遊民 的帖子

以前老師有教過,農田水利會是公法人,是否可考慮依國家賠償法求償??
2011-12-14 21:30 · 305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我認為可以

目前因為道路不平或類似問題造成行路人損傷的狀況
聲請國賠成功的案件不少

再參考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有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農田水利會這個情形如果造成行路人損傷
聲請國賠成功的機率不小

ps:
國賠案件不應該用民法184條做請求權基礎
前面那部份寫錯了

2011-12-14 21:35 · 306樓
回復 遊民 的帖子

謝謝老師!!
2011-12-14 22:01 · 307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不敢當老師的稱呼
大家一起討論

有時候會懷疑
"農田水利會"這種組織目前還有沒有存在的意義
占著國家的資源
卻不知道做了什麼對公眾有益的事情
2011-12-14 22:37 · 308樓
回復 遊民 的帖子

"農田水利會"這種組織目前還有沒有存在的意義

舉世無雙的行政法人
2011-12-17 10:47 · 309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2-17 10:48 編輯


回復 阿伯 的帖子

您好.林議員出國.待議員回國.再請議員回應您的題問.感謝您.
2011-12-18 17:30 · 310樓
回復 阿伯 的帖子

看完您的訴求.剛剛議員來電.議員說:現正值選舉期間.說甚麼都不洽當.必竟綠黨也在選舉.這部份還請見諒.
議員說:他還是會堅定反對.與民眾站在一起共同奮鬥.守護家園.
2011-12-20 10:55 · 311樓
1219 林議員出席 莊碩漢先生競選總部成立大會. 議員從日本回來啦.
請問姿佑姊有跟林議員敘述柑園二橋危險水溝 ? Tks.
2011-12-20 16:31 · 312樓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12-21 07:16 編輯


回復 Spock 的帖子

公務局說會先用鋼板護欄施作.再與桃園農田水利會協商後續水溝加蓋可能性.
他說最快.過年前完工.
這個案子我有傳給議員.現議員在議會開會.再找時間問議員想法..
2011-12-20 18:23 · 313樓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1-12-8 17:19
回復 htpai99 的帖子

您好已經與景觀處.公務局.三峽區公所.協調好暫訂12/21上午10點共同會勘.


請問一下,會勘還是準時舉行嗎?
2011-12-20 18:27 · 314樓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12-21 14:25 編輯


回復 htpai99 的帖子

今天我10點到.等很久沒人.第一次被放鴿子.等到11點有點餓.回去吃早餐.
問的結果是承辦人員離職.後接的人員不知.
現這個案子改由三峽區公所經建課承辦.
承辦人員說要先找專業廠商來看過後.再約時間會勘.
會勘時間排好再通知.
2011-12-27 16:59 · 315樓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12-28 00:27 編輯


http://bms.ntp.gov.tw/NewTCAV/BillQuery/BillQuery_Form_Context.aspx?BillNO=6117
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1次定期會
提案單位(人) 林銘仁
署人/附議人 李倩萍,李坤城,周雅玲,張晉婷
案 由: 請於北大特區設置派出所。
說 明: 北大特區橫跨三峽區及樹林區兩個市鎮,近來人口成長快速,目前人口數已近三萬人,
且新大樓陸續興建中,未來人口可能達六萬人,但卻沒有設置派出所,若考慮未來人口增加速度,
確實有必要設置一處派出所,以保障民眾居家安全。雖然北大特區內目前已設有一處機動派出所,
但長久之計,仍應有正式的警力編制,才能滿足地方對治安的需求,讓民眾生活更安心。

審 查 意 見: 照案通過
大 會 議 決 :照審查意見通過
2011-12-27 17:01 · 316樓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12-27 17:17 編輯


http://bms.ntp.gov.tw/NewTCAV/BillQuery/BillQuery_Form_Context.aspx?BillNO=6120
提案單位(人) :林銘仁,江永昌,周雅玲,許昭興,張晉婷
請整合轄內監視系統,以維護治安。

說 明
一、本市各區里監視系統老舊、權責複雜難辨,應加速監視系統整合及修復,以強化地方治安。

二、為維護治安建構安全城市,監視系統應有計劃佈建於全市,並與地方基層配合。
審 查 意 見: 照案通過

大 會 議 決 照審查意見通過

2011-12-27 17:04 · 317樓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12-27 17:22 編輯


http://bms.ntp.gov.tw/NewTCAV/BillQuery/BillQuery_Form_Context.aspx?BillNO=6110
提案單位(人) 林銘仁
案 由 :請於樹林區增設大型醫院強化醫療照顧。
說 明 一、新北市樹林區人口數已成長至177,023人。

二、樹林區市民如需至大型醫院就診,常前往板橋區亞東醫院、三峽區恩主公醫院,
甚至遠至林口區長庚醫院就診,常在交通等待上浪費許多時間,常造成延誤就醫、危害生命的情形發生。

三、隨著新北市升格,在考慮平衡地方發展,及顧及市民醫療需求大幅提高的情況下,
應儘速於樹林區設立區域醫院。

審 查 意 見: 請市府研究辦理

大 會 議 決 :照審查意見通過

2011-12-27 17:12 · 318樓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1-12-27 17:31 編輯


http://bms.ntp.gov.tw/NewTCAV/BillQuery/BillQuery_Form_Context.aspx?BillNO=6116
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1次定期會
提案單位(人) 林銘仁
連署人/附議人 李坤城,李倩萍,周雅玲,張晉婷,許昭興
案 由 ;請於鶯歌區增設大型醫院強化醫療照顧。
說 明 :
一、鶯歌區戶政事務所提供資料中,可以了解到該區人口扶養比已高達32.5%,
65歲以上人口佔該區總人口達7.3%,顯示出該地區人口已步入老年化。

二、鶯歌區位處新北市與桃園縣交界處,許多市民都前往桃園縣來滿足本身需求,但醫療需求
是迫切的,不容因交通或其他因素耽誤。

三、為解決鶯歌區市民需要,方便鶯歌市民能就地醫療,應儘速於鶯歌區設立大型醫院。
審 查 意 見: 請市府研究辦理
大 會 議 決 :照審查意見通過


2011-12-27 17:24 · 319樓
回復 快樂讀書會 的帖子

北大特區想到派出所就想到林銘仁議員 .

棒棒毆.
2011-12-27 17:29 · 320樓
http://bms.ntp.gov.tw/NewTCAV/BillQuery/BillQuery_Form_Context.aspx?BillNO=6072
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1次定期會
提案單位(人): 林銘仁,李坤城,許昭興
案 由 :請市府提供學童免費營養午餐,照顧新北市民。
說 明
一、免費營養午餐,為行政院教育部12年國民教育的施政政策。

二、由貧富差距趨勢,臺灣從80年代初期開始,已逐漸出現所得分配惡化,由當年不到4.5倍的情況,
逐年上揚至98年的8.22倍。

三、免費營養午餐是國民義務教育的一部分,應符合國民教育、全民一律平等的意旨,
並符合民主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

四、為縮短貧富差距,並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應提供學童免費營養午餐。

審 查 意 見: 請市府研究辦理

大 會 議 決: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