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每人每天一封信 殯葬特區快喊停」第二波抗議活動

2011-09-21 13:05 · 281樓
寄信時間:100年9月21日
寄信信箱:總統信箱 x 1 / 院長信箱 x 1 / 市長信箱 x 1
寄信內容:自行撰寫
寄信數量:3封信
所有信箱 個人累計 共計 105封信
2011-09-21 16:53 · 282樓
寄信時間:100年9月21日
寄信信箱:市長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3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1封信
2011-09-26 12:35 · 283樓
還要繼續寫嗎? 放棄寫信會不會那些狗官就沾沾自喜? 但是寫了又是狗吠火車....
唉..............無奈
2011-09-26 14:40 · 284樓
終於收到回覆了...{:7_472:}

親愛的網友[XXX],您好
案件編號:1000917372
查詢密碼:XXXX
訪客信箱:[email]XXXX@gmail.com[/email]
陳情主題: 請重視民意,勿愚民丟政
陳情內容: 有關市府黑箱作業....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臺端陳情對「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表達不同意見,我們都已看到,也都已知道。因本案係民間申請人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提出申請案,由其自備土地及自行規劃、申請政府協助之案件。未來如果簽訂投資契約,有關本計畫案之設置地點是否適宜?將依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程序、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及殯葬設施設置核准程序,進行實體審議,並舉行公聽會與地方說明溝通。 我們是以一個客觀的態度,就是怎麼樣能夠提供給民眾的需求,也要獲得地方大家的認同。我們不會用強制性,也不會變成所謂的強烈民怨。所以這個過程,無論投資的廠商也好,或者BOT廠商,他們都必需要做好民眾溝通的工作。我想最後還是要在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條件之下才會存在! 本府鼓勵民間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投資,但並不預設任何立場,為考量市民整體利益,我們仍會將地方的意見納入考量,審慎依法評估。 感謝 臺端對市政的關心。敬祝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鄧旭榮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8035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新北市政府 敬上
2011-09-26 14:58 · 285樓
發現回覆小王子大信的承辦員換了耶....難怪回覆的字變多了...
2011-09-26 15:17 · 286樓
大概之前的文先生被這串"--------------------"吊起來了吧.....
2011-09-26 15:36 · 287樓
回復 小王子 的帖子


  換人回應了,內容也變了,但還是打官腔... 唉...
2011-09-28 08:58 · 288樓
寄信時間:100年9月28日
寄信信箱:總統信箱 x 1 / 院長信箱 x 1 / 市長信箱 x 1
寄信內容:自行撰寫
寄信數量:3封信
所有信箱 個人累計 共計 108封信
2011-09-28 09:09 · 289樓
我在馬總統臉書留言:
敬愛的馬總統,新北市政府要讓民間廠商在三峽土城交界處的台三線旁邊蓋殯葬特區,頓時我們土城三峽樹林地區的人民似乎要變成您所說的"次等公民"了,請馬總統一定要幫幫忙,告訴朱立倫市長停止這個荒謬的BOO案,不要再執意要求廠商開說明會,請撥冗閱讀我在9/25國是e見會親手交給你的「三峽土城不適合設置殯葬特區的理由」,謝謝.

馬英九總統
我今天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宣布,10月7日起中央政府行政機關室內空間將提供免費無線上網服務。包括旅遊景點、交通運輸節點,譬如車站、碼頭、機場、文教場所、公立醫院,以及民眾洽公所在,共有2500多個wifi熱點,能讓民眾隨時上網、收發e-mail、瀏覽網頁、即時處理生活大小事,政府能夠提供的,盡可能來提供。 在電子通訊的時代,這已經構成了一種數位公民權(digital right),跟所謂的環境權、社會權一樣。數位公民權是讓公民享有一定數位服務的權利,否則就會有次等公民的感覺。 當我們到政府機關辦事,如果公務人員奉茶,會覺得這個機關很親切;現在是奉上無線寬頻的服務,這可說是另外一種親切。由政府機關來提供,希望能夠幫助民眾有更快、更好、更完整的取得所需要的資訊。
2011-09-28 09:36 · 290樓
市府對於靈異回文的道歉函:

親愛的陳小姐 您好:最近您共提出8件陳情案,因一時不慎將滿意度問卷電子郵件通知提早發出,因而使您看到系統中尚未辦理完畢之空白內容,造成您的不便謹此致歉。

非常抱歉造成您的不便,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與本中心承辦人員魯先生電話聯絡(02)29603456分機8534,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敬啟
2011-09-28 09:45 · 291樓
寄信時間:100年9月28日
寄信信箱:總統信箱 x 1 / 院長信箱 x 1 / 市長信箱 x 1
寄信內容:1/2/4
寄信數量:3封信
所有信箱 個人累計 共計3封信><
2011-09-28 17:05 · 292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原來寫給院長的信,還是回到市政府ㄚ...{:7_507:}

------------------------------------------------------------------------------------------------------------------------------------------------------------
案件回復通知函 Notification Letter for Reply
親愛的 小王子 先生 您好! Dear Mr. 小王子 Greetings!

第 100025085 號 Case 100025085

親愛的市民您好: 臺端陳情對「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表達不同意見,我們都已看到,也都已知道。因本案係民間申請人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提出申請案,由其自備土地及自行規劃、申請政府協助之案件。未來如果簽訂投資契約,有關本計畫案之設置地點是否適宜?將依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程序、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及殯葬設施設置核准程序,進行實體審議,並舉行公聽會與地方說明溝通。 我們是以一個客觀的態度,就是怎麼樣能夠提供給民眾的需求,也要獲得地方大家的認同。我們不會用強制性,也不會變成所謂的強烈民怨。所以這個過程,無論投資的廠商也好,或者BOT廠商,他們都必需要做好民眾溝通的工作。我想最後還是要在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條件之下才會存在! 本府鼓勵民間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投資,但並不預設任何立場,為考量市民整體利益,我們仍會將地方的意見納入考量,審慎依法評估。 感謝 臺端對市政的關心。敬祝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鄧旭榮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8035


此封信件係由系統直接寄出。請勿直接回復至此寄件者信箱。
This message has been sent out by the computer system automatically.
Please do not reply to the sender.
若您有相關意見回應,仍請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點選「寫信給院長」,
或請按寫信給院長填寫意見即可。謝謝您!
Should you need to write an email to the Premier, please log on the website of www.ey.gov.tw/mp.asp?mp=11 to enter the home page.
Click “Contact Us”, then click “Email the Premier”. After writing the letter, please click “Submit” to send it.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Section of email to the Premier, Executive Yuan
2011-09-29 16:31 · 293樓
寄信時間:100年9月29日
寄信信箱:總統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4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1封信
2011-10-17 22:21 · 294樓
寄信時間:100年10月17日
寄信信箱:總統信箱 x 1 / 院長信箱 x 1 / 市長信箱 x 1
寄信內容:1/3/4
寄信數量:3封信
個人累計 共計3封信
2011-10-22 00:07 · 295樓
寄信時間:100年10月22日
I寄信信箱:總統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3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1封信
2011-10-30 00:47 · 296樓
今夜很悲憤~所以又寄了封信!!!
寄信時間:100年10月30日
寄信信箱:落跑市長信箱
寄信內容:自撰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25封
2011-10-30 01:28 · 297樓
寄信時間:100年10月30日
寄信信箱:總統信箱.院長信箱.市長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1/範本2/範本3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6封
2011-10-30 10:46 · 298樓
回復 高小花 的帖子

沒錯! 抗議落跑無能市長 加入你的行列!
2011-10-30 14:56 · 299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1-10-30 10:46
回復 高小花 的帖子

沒錯! 抗議落跑無能市長 加入你的行列!


我也要寫,這次寫給政風室。
2011-10-30 16:35 · 300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cool,寫給政風室! 對阿,怎麼沒想到,上任一個月就下令核准BOO,民政局長有親戚是殯葬特區地主,這個真是該寫給政風室阿~~
2011-10-31 00:43 · 301樓
寄信時間:100年10月31日
寄信信箱:落跑市長信箱
寄信內容:自撰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27封
--------------------------------------------------
新休閒活動~~~有事沒事幫他找事~
2011-10-31 15:01 · 302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寄信時間:100年10月31日
寄信信箱:總統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1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1封信
2011-10-31 15:08 · 303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寄信時間:100年10月31日
寄信信箱:院長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4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2封信
2011-10-31 15:10 · 304樓
evalee 發表於 2011-10-30 14:56
我也要寫,這次寫給政風室。


政風室不知道會不會官官相護, 不如來寫給監察院
2011-10-31 15:13 · 305樓
🔧 本帖最後由 hamburg 於 2011-10-31 15:15 編輯


市長信箱應該無三小路用, 沒誠意解決市民問題. 至於有無官商利益勾結部份先保留;待有志之士將黑幕揭發. 讓事件暴露在陽光下,同市民一同審查.
2011-10-31 17:11 · 306樓
寄信時間:100年10月31日
寄信信箱:市長信箱/院長信箱/總統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2/4/1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3封信
2011-10-31 17:43 · 307樓
寄信時間:100年10月31日
寄信信箱:市長信箱/院長信箱/總統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3封信
2011-10-31 18:22 · 308樓
寄信時間:100年10月31日
寄信信箱:總統信箱/市長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3/範本4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2封信
備註:範本3寄至市長信箱 / 範本4寄至總統府信箱
2011-10-31 23:58 · 309樓
寫給水果日報 會不會快一點
2011-11-01 08:48 · 310樓
我寄一封了!法律我不懂但行水區蓋建物是誰認可的可以查出來嗎?會不會都拿到好處?
2011-11-01 13:16 · 311樓
寄信時間:100年11月01日
寄信信箱:市長信箱
寄信內容:自行撰寫, 建議將殯葬園區化整為零, 三鶯土樹只要加強昇華園即可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1封信
案 號: 1001101273
2011-11-01 17:14 · 312樓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針對「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我們是以一個客觀的態度,希望能夠滿足民眾的需求,但也要獲得地方大多數人的認同。我們不會用強制性,也不希望造成所謂的民怨。所以這個過程,無論投資的廠商也好,或者BOT廠商,他們都必須要做好與民眾的溝通。最後還是要在一個大多數人都能夠接受的條件之下才會存在。 本案因地方反對聲浪頗大,為因應地方民意之要求,故請民間申請人昌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於簽約前須召開地方說明會,與地方居民溝通。該公司原於100年7月22日在三峽區溪北里河濱公園內之籃球場召開地方說明會,惟因當日出席之地方民意代表各自發表反對立場後,旋即宣布散會,致使該公司無從向地方居民說明。本府遂函請該公司於100年10月10日前再度召開地方說明會,惟該公司迄今無法於三峽地區租借到合適場地召開說明會,於是本案目前並無簽約問題,既無簽約問題,即無撤案問題,本案將一切依法辦理。 本府鼓勵民間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投資,但對於本案民間申請人依法提出之申請案及後續作業並未預設任何立場。為考量市民整體利益,我們仍會將地方的意見納入考量,審慎依法評估。 感謝 您對市政的關心。敬祝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鄧旭榮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8033
-------------------------------------------------------------------------------------------------------------------
最近的回覆內容~
我明明示抗議市長高高在上,藐視民意,他似乎避開了我的主題{:4_101:}
繼續寄信,別想一封回覆就打發我^__________^

2011-11-01 18:38 · 313樓
回復 高小花 的帖子

罐頭又來了~~
2011-11-01 18:44 · 314樓
案號: 1001101461
主旨:官員廠商早知道 卻對民眾苦苦瞞
內容:
97年12月18日昌溢公司為三峽生命園區BOO案申請設立新公司 (根據審議會議紀錄 昌溢表示該團隊知道三峽基地被評為首選,故促成此案。同時昌溢亦表示該公司為專為此BOO案所新設立之公司)
97年12月23日 與洪志強建築師事務所簽約「台北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針對七個地點進行評估
98年4月30日 民政局對媒體表示殯葬專區可能設置地點包括 三峽 五股 土城
98年12月28日 「台北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結案 選出三峽 五股 土城
99年2月26日 昌溢申請三峽生命園區BOO案
政府沒有任何說明會或資料公告讓民眾知到此切身相關消息,直到……….100年7月22日 由業者昌溢公司召開一場沒有完成的說明會 ,看看這時間表 官員和廠商都比學者提早知道選址報告一定會選出三峽 只有民眾被瞞在鼓裡 請問新北市府這是怎麼一回事?
2011-11-01 18:47 · 315樓
案號: 1001101462
主旨:學校捷運等不到 嫌惡設施一直來 公平何在?
內容:
三峽殯葬特區基地為水利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農牧用地,靠近河川行水區,這樣的基地位置卻被新北市府認為比公墓用地更適合興建殯葬特區,三峽基地被認為附近居民少所以適合興建,但公墓用地週遭不是居民更少嗎?三峽基地週邊3公里內有超過十萬居民,以及許多不設籍新北市的台北大學師生,工業區員工,然而這些住民卻被新北市府視而不見。過去朱立倫先生競選時在這邊握過手、拜過票、吃過金牛角和豆花,現在照片和紀錄還在朱先生的部落格上,但這些面孔早已經被遺忘。當問及為何不將鄰避設施設在邊緣地區而選定三峽,民政局說因為偏避會造成市民使用不便,需設置交通便利處,當問及既然考量交通為何不在板橋原地擴建,民政局說法變成鄰避設施應當設置在邊緣地區,一個選址問題,兩樣標準,要叫民眾如何適從?
在環境正義與社會公平原則下,鄰避設施應當分散設置,避免所有外部性交由同一地方居民承受,過去三鶯土樹地區已經接收了火葬場、焚化爐、看守所、兵工廠等等高度鄰避設施,政府不應當再強迫此地居民接受此地毫無需求的殯葬特區,更不應當的是居然在居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黑箱作業完成議約。再者,民政局表示,居民不應該自私、不應該只想要公園綠地、也要接受鄰避設施、每個生活圈都應該要有健全的設備,然而根據民政局此發言,三鶯土樹地區正是鄰避設施一堆的生活圈,不應該再強行設置。新北政府不承認不看土樹三鶯已有殯葬設施,還對外汙名化民眾陳情動機,對居民毫無同理心與尊重
三鶯土樹地區爭取一個朱立倫市長自行拋出的北大附中設置,結果來的是將原有明德高中改名變成北大附中,三鶯土樹地區等待一個朱立倫市長自行承諾的三環三線,結果得到的是一個無人預警的殯葬特區。
大家不要的都丟到這裡來,這樣真的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嗎?
2011-11-01 19:00 · 316樓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11-1 19:00 編輯


案號: 1001101467
主旨:官員傲慢落跑 民眾陳情等到昏倒
內容:
朱市長只要看過二殯選址報告,一定可發現這份報告資料過時、內容謬誤、方法失當、評分失據。天真如我們以為向民政局報告後,民政局會理解政策方向的錯誤,但儘管我們一直試圖將此案回專業討論、理性對談,但民政局卻一再拒絕與民溝通。
  王明麗議員發動連署,請問這8000份連署書對新北市政府來說無足輕重嗎?7月22日廠商開了一場說明會,事前未廣為週知,選在大家下班趕不及的六點鐘,受到非常差的交通狀況影響下,許多居民不及參加,但這種種不利條件下依然有400多位居民到場表達抗議。更別提現場有多少代表民意的立委、民代、里長們表達反對意見。400小老百姓不夠大聲,民代們的抗議還不夠大聲嗎?
  居民們地一人一信寫信到市長信箱,陳情信函先是被忽略,每一封都過期回覆,接著收到罐頭式回函。民眾不屈不撓地想將意見傳達給朱立倫市長,但市長信箱回覆進展到用網路公告表示會要求廠商召開說明會就開始對民眾陳情不聞不問,後來民政局終於又回覆了,但回覆方式是一片空白。在陳情過程,我們被承辦人員罵過沒有同理心、秀才遇到兵、自以為聰明、沒站在別人立場想事情。試問,民政局除了寄出名叫同理心的罐頭信外,曾想過居民心情嗎?
民眾陳情官員不理不看,議員強力反彈又如何?民政局先是信口開河在回覆議員質詢時說已舉辦地方說明會,初步取得地方同意。遭到踢爆並無地方說明會時,局長改口稱舉辦說明會一說是溝通誤會,又說業者有進行問卷。問卷在哪?對誰發放?調查內容為何?為何地方沒有人收到過問卷?三十六位議員在新北市議會提案撤銷三峽生命園區BOO案,這麼多民代出面表態,新北市民政局不改迴避態度,面對議員質詢避重就輕,9月28日面對王明麗議員質詢時連該案議約早已逾期都說不清楚,還表示議約早已完成。忽視審議會議,愛給廠商多少期限就多少,時間進度都是官員說得算?
在一切理性溝通無效後,我們土樹三鶯的住民被逼得不得不決定在10月29日來到新北市政府儘管藍綠民代不分黨派參與,七十位代表民意的地方里長以及三千居民一起走上街頭。我們依然沒有獲得具體回應。遊行民眾裡,有孕婦,有不滿兩個月的嬰兒,我們扶老攜幼站在新北市府前,等待朱市長出面了解此案。然而等待的結果是,市長落跑,民眾昏倒。
看著電視上出現在萬聖節派對上微笑的朱立倫先生,我只想問,市長你落跑的時候,可試圖了解我們為何被逼得站上街頭?
2011-11-01 22:09 · 317樓
寄信時間:100年11月1日
寄信信箱:市長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2
寄信數量:個人寄出第1封信
2011-11-08 00:00 · 318樓
寄信時間:100年11月7日
寄信信箱:市長信箱
寄信內容:自己寫
寄信數量:個人寄出第5封信的樣子
2011-11-08 00:15 · 319樓
寄信時間:100年11月8日
寄信信箱:總統信箱
寄信內容:自己寫
寄信數量:個人寄出第6封信的樣子
2011-11-09 08:13 · 320樓
寄信時間:100年10月31日
寄信信箱:總統/ 院長/ 市長信箱
寄信內容:範本1/2/3/4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4封信

市長信箱回覆如下:
------------------------
單位名稱:民政局
回覆日期:100/11/02 00:00
親愛的市民您好: 針對「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我們是以一個客觀的態度,希望能夠滿足民眾的需求,但也要獲得地方大多數人的認同。我們不會用強制性,也不希望造成所謂的民怨。所以這個過程,無論投資的廠商也好,或者BOT廠商,他們都必須要做好與民眾的溝通。最後還是要在一個大多數人都能夠接受的條件之下才會存在。 本案因地方反對聲浪頗大,為因應地方民意之要求,故請民間申請人昌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於簽約前須召開地方說明會,與地方居民溝通。該公司原於100年7月22日在三峽區溪北里河濱公園內之籃球場召開地方說明會,惟因當日出席之地方民意代表各自發表反對立場後,旋即宣布散會,致使該公司無從向地方居民說明。本府遂函請該公司於100年10月10日前再度召開地方說明會,惟該公司迄今仍無法於三峽地區租借到合適場地召開說明會,於是本案目前並無簽約問題,既無簽約問題,即無撤案問題,本案將一切依法辦理。 本府鼓勵民間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投資,但對於本案民間申請人依法提出之申請案及後續作業並未預設任何立場。為考量市民整體利益,我們仍會將地方的意見納入考量,審慎依法評估。 感謝 您對市政的關心。敬祝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生命禮儀科鄧旭榮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