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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下學期幼兒各項學前補助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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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99學年度第2學期幼童各項學前補助內容如下,詳細內容及申請方式請洽幼童就讀園所查詢,由各園所協助統一向本府提出申請,經審核無誤後,再由園所轉撥予家長:
(一)「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幼兒教育券」、「原住民幼兒就讀私立幼稚園學費補助」及「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於100年3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開始受理家長申請:
1.學齡滿5足歲(93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出生)之幼童:
(1)「扶持5歲幼兒教育計畫」為98-99學年度推動之補助方案,依家有子女數及家戶所得範圍與額度補助,實際就讀於公立幼托園所者,最高可『免費』入學,就讀私立幼托園所者,最高可補助新臺幣3萬元。
(2)「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自99學年度起,從烏來區公立幼托園所全體5歲幼兒先行實施入學時即『免學費』,另依家戶所得級距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本市僅烏來附幼、福山附幼、市立烏來托兒所等3所適用)。
(3)原住民籍幼兒就讀私立幼托園所每學期補助新臺幣1萬元。
(4)非扶幼計畫補助對象,且就讀私立幼托園所者請領「幼兒教育券」每學期補助新臺幣5,000元。
2.學齡3~4足歲幼童(即94年9月2日起至96年9月1日出生,3歲幼童須依特教法規定就學)可申請「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6,000元,家長得持下列其中一項100年度證明文件向幼童就讀公私立幼托園所申請補助款項:
(1)教育局核發之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認定證明:家長可於100年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向幼童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
(2)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身分認定證明:家長可逕向幼童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
(二)「核發身心障礙兒童教育補助款」,4-5足歲經鑑輔會安置就讀公立幼托園所之身心障礙幼兒,每學期補助新臺幣3,000元;就讀私立幼托園所(機構)者,每學期補助新臺幣7,500元,3-4足歲就讀私立幼托園所(機構)者,每學期補助新臺幣5,000元。
(三)「公立幼稚園弱勢家庭幼兒餐點費補助」,申請額度以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1,500元為限,最高得請領4.5個月。
對於幼童學前補助政策及補助方式尚有疑義,請至本府社會局網站(幼童就讀托兒所者,網址:
http://www.sw.tpc.gov.tw/_file/1588/SG/24704/D.html)或教育局「幼兒教育資源網」/學前補助專區(幼童就讀幼稚園者,網址
http://kidedu.tpc.edu.tw/files/11-1000-57.php)查詢相關作業說明。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2737~2740、2821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林玉婷、盧鳳琪、鄭憶雯、吳鳳如
撰稿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鄭憶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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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下學期幼兒各項學前補助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