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2-9 12:18
你才沒一點常識ㄌㄟ....
建立專法, 專法中可以訂定....同性者結婚不受民法972條限制!....
你稱「法律制定上, 新法是可以覆蓋舊法的」
新法優於舊法原則是指法律有變更時之適用原則,與你講得無關
另行政懲處上有「從新從輕」原則的適用,與你說的也無關
不要老是混淆不清
基本上「特別法」 本就優先適用 ,無須有除外條款的訂定
但這都不是重點
一、 德國的特別法「同性伴侶法」第一條就明訂本法適用對象是ebenspartnerschaft(生活伴侶)。和異性戀的德文Ehe(婚姻)區別 ,你可不可以舉任何一個國家,訂定特別法是讓同性進入婚姻制度?
二、 目前國民黨有二個版本,一個是許毓仁提的民法修正案,另一個是許淑華提的替代修改民法的「伴侶法」(本案也是抄以前法國的版本,同性、異性都可適用),你到底要秀下限到甚麼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