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5-2 19:33 編輯
台灣狹小,山地居多,合宜居住的土地更是嫌少,因此土地之利用,更須最大化,土地重劃,本質也基於此,北大特區土地原所有權人,基於政府為公益目的,臣服在政府公權力之下,假如政府貫徹全民利益,縱有犧牲,除稍許遺憾外,也不覺枉然。
遺憾的是,土地既已規劃決定地目用途,豈可牽就部分人士的欲望,卻忘了土地重劃的初衷,變成整個特區,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事發生,如此,對土地原所有權人情何以堪?
假如前樓所敘及的兩片土地,土地所有權人是私人所擁有,所有權人依地目合法使用,外人誰能置一詞,只因為現在是屬於公家土地,大家都可以想像,想要這塊地變成怎麼樣,而當地政治人物也從善如流,要求主管機關配合,如達成目的,就成為自己功績。
北大高中土地原有規劃亦復如此。
於是北大特區原有規劃應該發揮既有功能,不復可見,今天為在地消費議題,凸顯停車不足,甚至影響交通順暢,行車安全。
從以上的觀察,我們一直要求政府該做那兒的同時,我們是否深思過,問題癥結點出在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