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林銘仁與北大社區有約

2011-12-08 00:06 · 201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ㄏㄏ{:4_113:}
2011-12-08 00:08 · 202樓
anes855 發表於 2011-12-7 23:54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你很棒,小學課本有寫,但容許我提醒你,東京都人口密度5,847/km²,大阪4,661 / km ...


我想想我現在40歲!!我阿公小學可能有讀過日本書,我去問問他{:4_144:}
2011-12-08 00:11 · 203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抱歉,無冒犯之意。
我指的是,小學課本有寫,台灣人口密度高於日本,你是對的。
但若是以我們居住的新北市整體數據和日本一都二府相比,並無二致,都是人口密度高的都市。但是日本的街頭汽機車卻沒有我們的街頭如此的多。
在網路上抬槓很沒營養。
和諸位分享一些日本汽機車少的原因。

‎1. 養車貴
2. 油貴 (150円/L) = 58.5台幣 (每公升)
3. 停車費貴
4. 大眾運輸方便
5. 隨停即吊 ... 鄰居會熱心報警 ... 會記點 ... 影響換照
6. 新建大樓 ... 1樓及地下1樓幾乎都當停車場
7. 沒有停車位證明 ... 不得買車 (含2手車)
8. 搭公車及電車通勤 ... 大多數的公司會全額補助 開車通勤 ... 大多沒有補助
2011-12-08 00:17 · 204樓
🔧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12-8 00:49 編輯


從林小姐回應的態度看來,似乎仍然堅持其觀念,這也是本人最擔心的結局。

台灣很流行,小孩考上大學後,買輛機車作為犒賞,請各位千萬記得,買機車給他後,記得叮嚀他一定要戴安全帽、放慢速度,不要太晚在外遊蕩。

能夠從別人的血淚經驗,獲取教訓,改變觀念、想法,是較佳的學習。

切莫等到自身切身之痛,才有所領悟,那就太遲了。

該說的話,都說完了,謝謝各位!
2011-12-08 00:28 · 205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2-8 00:34 編輯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感謝~如果我大兒子可以騎機車了.可以在外遊蕩~我會非常開心
就算一天也好.
可惜我不是個~幸福的媽媽.
您認為我堅持己見~那您又何嘗不是呢?
公眾事務宜公眾利益為主.
很多事~很難人人滿意.
2011-12-08 02:59 · 206樓
如果想當日本人,大可不必在此無的放矢!!
2011-12-08 08:56 · 207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2-8 09:23 編輯


回復 0980 的帖子

林銘仁議員電子信箱
[email]lim22612222@hotmail.com[/email]
歡迎這個路段有需要的民眾來函.
當初畫隔壁社區人行道機車格.我問交通局為什麼大學路可以畫.
他說因為台北大學學生多.~有需求.所以社區主委說~為什麼我們不能有需求.
畫人行道~不合法嗎?
交通局~無言以對.所以這裡的車格得以保留下來.
議員說只要這個路段居民確實有需求~會幫忙規畫.
2011-12-08 09:11 · 208樓
我也希望北大特區的人行道不要再畫設機車停車格了,這跟日本或台灣無關,純粹是希望維護行人路權,也維持這裡的環境營造品質。

或許議員作市民服務很難推拒民眾要求,但有求必應似乎也不該是專業的問政跟處事態度,還是希望人行道可以回歸行人使用,機車的話就停到各社區地下室或統一的停車場吧!不然就是爭取經費設置機車彎,能夠爭取到經費,才更代表議員對地方的實質幫助,不是嗎?
2011-12-08 09:17 · 209樓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網路上各人想法不同~都可以公評.
對昨天晚上您留言看似詛咒我的孩子.坦白說~我有點難過.
也感謝您修改了文章.
自接服務以來.我都很用心.
就像昨天就會勘了~桃子腳國小圍籬問題.國光街的車格重畫.中山路雙黃線問題.下午處理一個社區違規問題.
我花了很多的時間跟錢 (打聯絡電話要花錢).
我自認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行人有行人的需求.相對的汽機車的用路人也有他的需求.
在未完善的空間~現機車灣尚未做時~如何解決當前民眾的需求.
這才是當一位民代應關心處理的.而不是打高空.
我常到北大洽公.但碰到沒有機車格可停.必需違規停放.
我只能把人找出來外面.無法安心對談.這就是機車族的悲哀.
我也曾去一個社區.只有5分鐘出來時就吃了一張罰單.
然道是我們機車族不想守規矩停車嗎?絕對不是.
2011-12-08 09:20 · 210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2-8 09:42 編輯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我去洽公~貴社區願讓我停到 貴社區地下室嗎?
社區通常一戶配一個機車格.但一戶只有一台機車嗎?
這個地方適合做機車灣嗎?
政府有經費嗎?
做了機車灣~汽車該停那?
2011-12-08 09:46 · 211樓
🔧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12-8 10:03 編輯


小弟很認同姿佑姐的理念,現有需求應該被滿足,再來談理想與願景。
機車在台灣現在及可見的未來皆有其不可取代性,在北大特區自然也不例外,特別是有那麼多學生和需要機車代步的就業人口 (如仲介)。
但這裡確實住有許多具有遠見的高級知識分子與極度重視生活品質的人士,他們的想法也須加以尊重及採納。
為創造雙贏,小弟暫且粗略想到兩點,不知議員這邊能否代為努力:
(1) 與台北大學協調,在國際二街或大學路擴建機車停車場,讓學生的機車能全部停入校園,避免與住民爭道 (當然租屋的學生也是住民 .... 姿佑姐應明白小弟的意思)
(2) 讓繞駛北大特區的小巴變成免費搭乘 (或酌收五元之類的) 並改善路線,提高載客率以降低住民在特區內騎機車的需求 (應該是做不到吧我想......)
當然更重要的是對外交通,如果能讓大家都能「懶得」騎機車外出,相信機車的量一定會逐漸減少,而不會像一些網友擔心的,愈來愈多。
2011-12-08 10:00 · 212樓
回復 洪阿民 的帖子

仲介現在都是騎腳踏車居多歐.
2011-12-08 10:01 · 213樓
Spock 發表於 2011-12-8 10:00
回復 洪阿民 的帖子

仲介現在都是騎腳踏車居多歐.


這樣當然最好
但日後腳踏車停車也會是問題喔~~
2011-12-08 10:36 · 214樓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我去洽公~貴社區願讓我停到 貴社區地下室嗎?
社區通常一戶配一個機車格.但一戶只有一台機車嗎?
這個地方適合做機車灣嗎?
政府有經費嗎?
做了機車灣~汽車該停那?


  台灣人的通病就是一定要停車到目的地附近,不願意多走幾步路,但換個角度想,如果在北大特區附近規劃適當的停車場,然後走幾步路到目的地,其實不困難,但對整體環境的維護與行人路權的保障卻有相當大的幫助。

  另一個思考盲點是行人的路權不受重視,請注意,人行道是給行人走的,不是給機車騎的,在人行道劃設機車停車格,會讓機車騎上人行道,最後是行人受到壓迫,這是不合理的。

  所以我在跟你溝通的是幾個觀念:

1. 請以行人路權為先!不是照顧了機車族就夠了,難道行人不吭聲就代表我們可以壓迫他們的權益?
2. 機車的停車問題應該另外想辦法,而非在人行道劃設停車格便宜行事。

  在此觀念下,老實說機車彎已經是最後的妥協底線了。

  至於政府有沒有經費問題,那就是政府該想辦法,而議員該去爭取的啊?難道議員所謂的選民服務,層級跟水準與里長沒什麼兩樣?

  北大特區有許多寬敞的人行道,已經比很多行政區更適合設置機車彎了,怎麼可能找不到地方?市府說沒錢,議員的工作就是應該想辦法要求市府拿錢出來做啊!怎麼會被市府說服了呢?那市府說沒錢要讓業者濫設殯葬特區,難道議員跟我們只能乖乖接受嗎?

  所以在這裡跟你溝通一些觀念,這些觀念在台灣或許還不夠普遍,但這是值得議員認知與了解的。尊重行人路權,其實就是保障我們未來當行人,甚至成為老人之後的權益。

  所以真的拜託,不要在人行道繼續劃設機車停車格了,以後北大特區人口會越來越多,是不是未來人行道都要停滿機車?這還能看嗎?先滿足需求?不該是這種滿足方式吧?

  以上說明。


2011-12-08 10:43 · 215樓
回復 洪阿民 的帖子

小弟很認同姿佑姐的理念,現有需求應該被滿足,再來談理想與願景。
機車在台灣現在及可見的未來皆有其不可取代性,在北大特區自然也不例外,特別是有那麼多學生和需要機車代步的就業人口 (如仲介)。


  你提的建議我支持,但你跟姿佑姐的理念,請恕我實在無法認同。

  現有需求應該被滿足,再來談理想跟願景?所以隨著北大特區人口越來越多,就應該不斷地劃設機車停車格,直到所有人行道都劃滿,讓北大特區變得跟中永和或台北市鬧區街頭一樣嗎?

  枉費北大特區的公車運輸這麼發達,結果人行道跟行人環境的營造還是做不出來,這樣不是很可惜嗎?

  機車在台灣未必具有「不可取代性」,這是台灣人普遍的迷思,讓我們回想十多年前,一堆人覺得捷運沒用,騎機車還比較快,甚至反對捷運興建,但現在呢?有越來越多機車族選擇搭乘捷運,機車真的不可取代?還是我們被這種想法蒙蔽了?

  多走幾步路真的很困難嗎?一定要停在目的地旁邊嗎?這種觀念不打破,一直在人行道劃設機車停車格,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個人建議:

1. 部分地區劃設機車彎,經費還是麻煩議員這邊多跟市府爭取,至少這可以維護行人路權跟環境美觀,還是說議員根本不認為北大特區的景觀需要維護?那就另當別論了,就讓北大特區成為「機車特區」吧!因為未來北大特區的人口跟學生數只會越來越多。

2. 有空間的汽車停車場部份規劃機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使用者付費,這是應該的,特別是會造成空氣污染的移動載具,本來就應該對社會付出更多責任,汽車要收停車費,機車也可以收費,像現在台北市就有機車停車收費的機制。


  以上建議。


2011-12-08 10:46 · 216樓
回復 0980 的帖子

且停車格也非說想畫就隨意亂設的 也是要交通局現場會勘省議的
請別因為少數人的自私想法 犧牲需要此建設民眾的權益


  交通局會勘通常都會順應民意,像人行道劃設機車停車格這種事情,一般都不會拒絕,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我想我們居民必須自發「拒絕人行道濫畫機車停車格」的運動了...

  但還是希望議員跟助理可以注重這個問題,畢竟北大特區的好環境,真的需要大家一起來維護,機車族有路權,但行人的路權更應該受到重視。
2011-12-08 10:53 · 217樓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行人有行人的需求.相對的汽機車的用路人也有他的需求.
在未完善的空間~現機車灣尚未做時~如何解決當前民眾的需求.
這才是當一位民代應關心處理的.而不是打高空.
我常到北大洽公.但碰到沒有機車格可停.必需違規停放.
我只能把人找出來外面.無法安心對談.這就是機車族的悲哀.
我也曾去一個社區.只有5分鐘出來時就吃了一張罰單.
然道是我們機車族不想守規矩停車嗎?絕對不是.


  姿佑姐你已經掉進主觀的陷阱了,因為你自己是機車族,所以思考偏袒機車族,這是不對的,希望你幫助議員所做的選民服務可以更客觀中立一些,不然可能反而會害到議員。

  想跟你溝通幾個觀念:

1. 行人路權絕對是最優先需要被保障的,你要捍衛機車族的路權前,必須先想到行人的路權是否受到危害。
2. 機車停車問題需要被解決,但管道有很多種,不該提需求就被滿足,這樣無止盡地濫畫機車停車格,已經讓北大特區好不容易營造出來的環境品質開始扣分。
3. 機車族擔心違規停車問題,那是否將現有台北大學停車場、大義路停車場協調出空間,讓機車族可以付費停放?至少比違規停車被開單來得好。
4. 政府不可能沒錢,但政府最會喊窮,所以我們才需要議員幫忙爭取經費啊!不然畫設機車停車格,里長就可以要求市府會勘了,不是嗎?希望議員跟助理可以發揮自己的能力,跟市府爭取經費,而非跟政府同一口徑,一句沒錢就打發我們居民,這樣對地方的長期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5. 你說你常到北大洽公卻找不到機車停車位,所以要畫機車格,那我開車找不到停車位,是不是也要畫汽車格?腳踏車找不到車位,是不是到處都要設置腳踏車架或停車格?這樣對嗎?是不是需要一個更整體的規劃呢?
6. 建議林銘仁議員在議會直接針對北大特區的機車、腳踏車停放問題,要求市府拿出整體對策,看是龍埔國中蓋個地下停車場?還是學成路活動中心蓋個地下停車場?不然未來北大特區人口越來越多,再這樣一直在人行道畫機車格,北大特區的人行道真的會停滿機車啊!

  希望議員可以接受我們民眾不同的聲音,感謝。
2011-12-08 10:55 · 218樓
回復 0980 的帖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2948&extra=&page=3
台北帝寶可以~北大不行~真怪.
2011-12-08 10:56 · 219樓
回復 0980 的帖子

遇颳風下雨
老弱婦孺 又怎能吃得消那些煎熬呢
人能走當然贊成多步行 但那至些無法承擔和受限的人就該被忽視嗎
目前討論的這路段還未見過身障機汽車停車位 請多方設想
在大談遠景之時 也應注重現實需求


  不對!老弱婦孺才更應該重視他們「行人」的路權。
  舉例來說,你我都會老,可能都會坐輪椅,結果當我們要坐輪椅出門時,人行道卻被機車佔滿,這情何以堪?

  至於身障機汽車停車位,這也是應該要注重的議題,
  但請注意,更多老弱婦孺都是依賴「步行」方式去搭公車或搭捷運的,
  所以人行道的寬敞、平整,以及行人路權的照護、維護,
  是值得大家重視的。
2011-12-08 10:59 · 220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支持 +1.

2011-12-08 11:04 · 221樓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 ... p;extra=&page=3
台北帝寶可以~北大不行~真怪.


  或許我們該換個角度想。

  讓北大特區做到其他地方做不到的事情,這樣不是更有意義嗎?


  如果北大特區可以讓機車乖乖停在停車場,人行道全面淨空,把路權還給行人,這樣是不是更讓人感動,更具前瞻性,更值得大家學習呢?

  一直希望北大特區是大家可以引以為傲的無障礙環境,這一點真的需要大家一起凝聚共識,從民眾、里長到議員,大家一起來努力創造!
2011-12-08 11:15 · 222樓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讓你有這種感受,實在很抱歉!

雖然說著無心、聽者有意,但造成您的傷害,只能抱歉再抱歉!

會脫口而出這種話,實在是因為每天看這些本來應該開始美好人生的十幾二十歲的孩子,因為騎機車而摔斷腿、跌破頭。
(這裡寫得很輕鬆,但你可知道,跌破頭以後開了十幾次刀、救回一命,只比植物人好一些;跌斷腿以後,併發下肢循環阻塞、也開了將近十次刀,腿差點廢掉,以後走路還是會有些跛行)

最近,還有一個就是爸爸媽媽買機車當小孩上大學禮物,然後就摔車的,下場很慘。

躲在後面,再怎麼厲害的神,也不可能起死回生;因此才想說,從前端直接做機車減量,或許才能減少這種憾事。
2011-12-08 11:20 · 223樓
我很不喜歡看到機車為了上人行道停車而其在人行道上~~
人行道的路權就是人~~
任何車子都是干擾~~
2011-12-08 11:25 · 224樓
社區門前道路旁依據適當比例, 將原有的汽車停車格改一些為機車停車格給機車族方便一些是 ok的, 但是.....若畫到人行紅磚道上....還是盡可能的不要吧.... 人行紅磚道還是該給"人行"的....

如果社區門前道路完全是畫紅線禁停的 ..... 那汽車都不能臨停了, 更何況是機車..... 這也算是公平吧....去找停車場來停才是正途.
2011-12-08 11:30 · 225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機車灣是甚麼


政府花錢做機車灣.只是把前面機車回到機車灣內.行人有增加寬間嗎?顯然沒有.
其他的機車問題還是沒解決.
汽車要改停那裡?錢要花在刀口上~不是嗎?
如果花了錢讓問題沒解決又產生另一個問題.汽車無處可停?
理想與現實就見仁見智.
交通局要幫腳踏車族做自行車架.但很多社區不願配合裝設.交通局也沒辦法.
2011-12-08 11:37 · 226樓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政府花錢做機車灣.只是把前面機車回到機車灣內.行人有增加寬間嗎?顯然沒有.
其他的機車問題還是沒解決.

1. 美觀。
2. 機車不需騎上人行道與行人爭道。


光這兩點,「機車彎」就遠比在人行道畫設機車停車格來得有價值,而且實用。

請容我再次強調,人行道是給人走的,請維護行人路權,把人行道還給行人。

「機車彎」只是沒辦法中的唯一辦法,畢竟就像你說的,機車也有停車需求,所以雙方退讓的結果,就是設置「機車彎」,但設置「機車彎」需要經費,希望議員可以發揮長才,幫助我們居民跟市府爭取經費設置,而非在人行道畫設機車停車格便宜行事。

這一點真的只能拜託議員跟助理了,我們住在北大特區,希望維持這裡的環境品質,同時捍衛行人路權,拜託!感謝。


2011-12-08 11:37 · 227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12-8 11:47 編輯


機車灣的用途與設置條件, 我個人的看法, 是當原本這個道路全部畫設紅線, 不適合設置汽車停車位, 但又有機車停車強烈需求時, 為求行人與機車分道而行, 而做出的折中選擇.

至少, 有機車灣時, 機車族不會大喇喇的將車"騎"上人行道 ( 警察說要用牽的喔.....) 與行人對衝, 然後宣稱我是要停畫在人行道上的機車位....

議員助理曾提到, 設了機車灣外面就不能停汽車了ㄚ ( 意思是浪費空間了嗎? )...

我的看法是: 對, 就是因為該道路是全部紅線, 不能停汽車, 沒有汽車位可改成機車位, 所以設置"機車灣"才會是個選項......

議員助理自己貼的照片也證明這一點, 該道路是全面紅線禁停時, "機車灣"就是個好的折中選擇...


如果道路原來就有汽車位的話, 分一兩個汽車位來改設機車位是很好的, 大學風呂前方的學勤路便是如此, 機車位畫在車用道路上, 我個人是認為ok的, 但畫在人行道上....不妥不妥.....
2011-12-08 11:39 · 228樓
麥克 發表於 2011-12-8 11:37
機車灣的用途與設置條件, 我個人的看法, 是當原本這個道路全部畫設紅線, 不適合設置汽車停車位, 但又有機車 ...


我很贊同..
+1
2011-12-08 11:41 · 229樓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汽車要改停那裡?錢要花在刀口上~不是嗎?
如果花了錢讓問題沒解決又產生另一個問題.汽車無處可停?

  順便回應另一個問題。

  汽車要停哪裡?相信違規停車的問題,姿佑姐你也很清楚。

  實際上北大特區並非停車位不足,以大義路春城大砌社區旁的停車場為例,目前還是乏人問津,公車還比一般汽車多。

  所以汽車「無處可停」?錯了!汽車族只是貪圖方便,想停在目的地旁邊,才造成違規停車的亂象,而這亂象需要警方加強取締來解決,並勸導開車族停放合法停車位,這才是正途。

  但現在警方執法非常懶散,每天取締個10幾件就了事,完全沒有想要徹底解決問題的意願,所以在此也要拜託姿佑姐跟林銘仁議員,可以要求警方加強取締,或是增加巡邏頻率,不要讓違規停車的亂象成為「北大之瘤」。


  目前北大特區的汽車絕對「有處可停」,而機車的停放問題,請議員幫忙爭取經費,在適當地點設置「機車彎」,不要再繼續在人行道濫畫機車停車格了,人行道是給「人」走的,不是給「機車」騎上來停車的,路權的觀念希望大家都重視。感謝。


2011-12-08 11:46 · 230樓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8 11:49 編輯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請注意這兩個圖的差異。

  上圖設置機車彎,機車可以合法停放,又不用跟行人搶人行道,不僅保護行人路權與安全,視覺上也明顯整齊、美觀需多。

  但下圖在人行道畫設機車格,一來當機車騎上人行道時,就已經造成行人風險,假設小孩剛好在下圖的照片玩球,一台機車騎上去撞到他,後果可想而知;而且下圖明顯非常不美觀,機車停在人行道上與路面機車對停,搞得這個路段上下都是機車,不僅混亂,也讓北大特區寬敞的人行道美景變得跟其他地方的街頭一樣。


  所以「機車彎」沒有用嗎?

  光是「美觀」、「避免機車騎上人行道與行人爭道」這兩個優點,就值得我們積極爭取!也拜託林銘仁議員跟助理可以重視這個問題,機車有停車權,我們要保障,但行人路權跟美觀,也是我們同等重視的。


2011-12-08 11:47 · 231樓
我也覺得人行道應該留給行人+1
2011-12-08 11:48 · 232樓
回復 阿伯 的帖子

那是否可避開狹小人行道路段,別設機車格(無論海灣型或人行道上)
選擇寬大適合的人行道增設(以海灣型優先.其次~以臨路增設.絕不要設在人行道上!)


  機車彎當然要慎選適當路段設置囉!我記得機車彎也是有設置規範的,例如人行道的寬度必須超過一定寬度才能設置。

  說真的,設置機車彎只是妥協下勉強可以接受的方法,因為機車彎至少比較整齊美觀,同時也兼顧機車族停車的需要,但設置機車彎也不是無止盡的濫設,應該慎選適當路段,不影響行人通行與交通情況下來設置。
2011-12-08 11:54 · 233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ㄚ海....我看的更細一些, 第二張照片的人行紅磚道上還設有導盲磚呢..... 結果變機車通道.....
2011-12-08 11:56 · 234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2-8 11:59 編輯


如果我讓議員形象減分.那我真的該檢討.
也許多做多錯.不做沒錯ㄅ.
2011-12-08 11:59 · 235樓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不用擔心啦...議員助理幫居民做了很多事, 我們都知道, 如果機車位是用原有汽車位改畫的. 那我是挺妳的喔...加油!!
2011-12-08 12:01 · 236樓




同樣都是台北市的兩個街頭,都要停放機車,我寧可像上圖,也不希望像下圖一樣,人行道上面佔滿機車。

希望議員重視這個議題,我們不是只要機車格就夠了,我們還要美觀、整齊,以及機車不要騎上人行道,我想這應該只是很基本的要求。
2011-12-08 12:04 · 237樓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如果我讓議員形象減分.那我真的該檢討.
也許多做多錯.不做沒錯ㄅ.


  大家都不是專家,所以才需要網路上交換意見與想法啊!
  
  過去台灣的行人路權與環境不受重視,但若能從北大特區開始有所改變,不是很好嗎?其實大家熱切的討論,不啻是希望議員可以爭取經費設置機車彎,一方面解決機車停車需求,另一方面照顧行人也維護美觀。

  大家對議員有期待,有認同,才會討論如此熱烈。

  我們只是觀念交換而已,只是要做,就做最正確的方向,這是我們一貫的堅持,相信你跟議員也會認同。

  大家一起努力吧!若需要爭取經費,不用第二句話,我們北大特區所有居民都是議員的後盾,別忘了這裡的居民公民意識很高,要大家站出來,絕對不是問題。

  一起加油吧!
2011-12-08 12:07 · 238樓
回復 麥克 的帖子

ㄚ海....我看的更細一些, 第二張照片的人行紅磚道上還設有導盲磚呢..... 結果變機車通道.....


  下次你到大學路看看,也是出現機車停在人行道,擋住導盲磚的亂象,交通局當時竟然同意在人行道畫設機車停車格,真的太瞎,應該去內政部營建署參他一本!真的很不專業,態度也很敷衍差勁。
2011-12-08 12:11 · 239樓
🔧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12-8 12:19 編輯


回復 北大健言社 的帖子

我想,大家對於你的勤奮與努力,有目共睹。

但是,的確有些方向值得好好討論。

機車的停車需求,不是不重視,而是希望不要侵害到行人的安全行走權益。
但是,仔細細想,提供機車無止盡的停車格,其實也是變相鼓勵機車的政策,不是嗎?

就像,我也曾經拜託您,規劃土地公廟附近的機車格,不是嗎?(雖然結果令人失望,失望的不是您,而是這些機車車主放著合法的停車格不用,硬要停在樹下的草皮上)

(P.S. 這個地方我也用不到,是另一個熱心的北大社區居民提供給我的,這裡的居民公民意識真的很高)
2011-12-08 12:42 · 240樓
🔧 本帖最後由 htpai99 於 2011-12-8 12:42 編輯



轉換個話題,請問一下議員,山姆幼稚園旁,海洋公園裏,有一塊看起來很像溜冰場的地方(事實上不是溜冰場),可以改建成真正的溜冰場嗎?讓小朋友可以在上面溜直排輪。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