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給反對夜市聲浪的建議

2012-04-19 12:29 · 201樓
masayasu 發表於 2012-4-19 00:30
非法存在的夜市"試賣"卻吸引意外之多的人潮
這現實已出現的人潮, 讓我們應該冷靜想想
1. 北大特區商圈的 ...



  同感。

  平價消費不等於「夜市」,省荷包要賠上整體環境品質,這真的值得嗎?


  回歸消費面跟合法面,居民也可以多跟平價商家消費,多給予他們支持啊!而非選擇支持違法營業的夜市攤販,這種作法無疑本末倒置,變相鼓勵合法業者「乾脆也改擺攤販」好了,最後省了一點錢,北大特區卻不復以往,值得嗎?


  
2012-04-19 13:23 · 20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艾力 於 2012-4-19 13:25 編輯


各位對我發言內容 有所質疑的朋友們,
不論您的言詞如何,個人歡迎也接受您們的心聲
我一直試圖將您們訴求的盲點說清楚講明白;
但對於有些被曲解的話,請恕我不知該如何回覆。
(反對夜市的人中,不是沒人看懂我發帖言詞)

若真心想討論您的訴求的話,麻煩請再看清楚原帖字句;
或是另發新帖,用個專題讓大家一起論述,這樣比較讓看倌們清楚是在討論啥主題。

我還是會盡量解釋清楚我發帖所述的字句用意
對我而言,
只要多一個人在反對夜市的過程稍加留意,進而不傷及他人或觸法
這就證明我發帖的存在價值。


但我無法保證每個人都聽得下去,
我誠懇建議
想要發起抵制非法的言行時,一定要先帶頭冷靜並約束節制過於情緒化之言詞。

萬一有人不小心和人槓上了、觸法了,我並不會幸災樂禍
但我會很生氣,
並且要求那些所有曾經出言否定本帖用意,
闢如曾經說過我所建議的是多慮、是極端假設...等等的朋友們,
您們可是要有肩膀出來負責啊!

因為您們激發了對夜市的不滿情緒,
不僅冷漠那些滿腔熱忱的朋友們可能一時心直口快無心犯錯的危機,
更是沒有及時約束節制之。


反對的聲浪不要因為"恨"而忘了"愛"的存在 ...

.
2012-04-19 14:44 · 203樓
艾力 發表於 2012-4-19 13:23
各位對我發言內容 有所質疑的朋友們,
不論您的言詞如何,個人歡迎也接受您們的心聲
我一直試圖將 ...


那個....容我打岔一下

我認為每個人都需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謝謝!
2012-04-19 16:08 · 204樓

拜託教一下社區和夜市如何可以共存而社區環境不會被破壞啊??
2012-04-19 16:22 · 205樓
另外,
非法存在的夜市"試賣"卻吸引意外之多的人潮
這現實已出現的人潮, 讓我們應該冷靜想想
1. 北大特區商圈的發展, 是不是非拒夜市於其外?
( 對經營者/攤商而言, 此問題是:夜市如何正當又正面地存在北大特區? )
2. 店家與夜市是否有合作,或是異業結盟發展的可行性? 讓人潮人氣相輔相助?
(店家應主動積極面對市場影響,而非排斥市場變化)
就像大禹治水之道(疏導優於防堵)


  我覺得你的文章應該是因為這一段而遭到部分網友誤解。


  不過我認為這一段文字確實也有斟酌空間,因為以人潮判斷是否應拒絕夜市,這種說法可能忽略北大特區以外居民及學生製造夜市消費,卻造成在地居民困擾的可能性。

  再者,北大特區商圈的發展雖有租金飆漲的阻礙,但我們同時也看到越來越多商家進駐北大特區,是否要這麼早就棄守好不容易發展出來的環境品質,遷就雖然可以提供低價消費,卻也增加更多污染與環境公害的夜市,實在有待考慮。

  至於店家與夜市的異業結盟,目前我沒看過這樣的例子,而且在這種理想目標達成之前,或許有更多合法經營、認真努力的商家,將因夜市的消費排擠而遭市場排除,形成違法攤販戰勝合法經營店家的悲慘結果,相信這不是你我都願意看見的局面。

  疏導或許優於防範,但我們更該看見疏導的河水可能會流到什麼地方去... 如果我們選擇疏導,卻將洪災引到自己身上,當所有人逛夜市露出笑容,賠上的卻是我們經營已久的社區環境,這樣的疏導方向,真的合適嗎?

  
  以上個人想法,提供參考。

2012-04-19 16:46 · 206樓
艾力 發表於 2012-4-19 13:23
各位對我發言內容 有所質疑的朋友們,
不論您的言詞如何,個人歡迎也接受您們的心聲
我一直試圖將 ...


如果只是提醒各位注意言詞不要違法, 立意當然很好. 可是從1樓的後半段->另外...... 開始, 不就是樓主有自己的觀點, 其他人有自己的觀點而可以討論嗎?

在這論壇打滾了很久, 以前除了選舉有政治文之外, 大概就是對反殯葬/反夜市開始有兩方不同的聲音. 有人說ibeta是一言堂, 甚至暗諷說什麼有三大意見領袖, 更甚而出現網路霸凌的用字. 很吊詭的是, 討論也好或辯論也好, 這不是相對的嗎? 一方先提出自己的看法, 另一方覺得意見不同而提出. 那, 先提議的是一言堂, 還是意見不同者是一言堂?! 意見不同者, 不也認為提議者是錯的, 自己的意見才是對的? 網管並未針對那一方一昧封鎖其言論, 何來一言堂? 好吧, 那來舉辦投票統計, 還是會有人認為其抽樣不足, 不上ibeta的很多. 或是質疑是否有灌票?!

相信多數人都是很理性, 不然可能早就一堆ID被封鎖. 網路上的言詞是看不到對方語氣的, 除非你的用語已經擺明就是挑釁對方. 很多人再另一篇都說淡出了?! 好吧, 不然都不要有人對公共議題提議提案, 也就不會有人有不同意見. 但這是我們要的嗎??!

我自己也還在學習, 之前只要被嘲諷, 也是會忍不住反諷回去. 也有時候明明說出來的字眼並沒有那個意思, 卻被誤解. 何不嘗試尊重彼此言論, 理性討論, 少謾罵少酸諷. 共勉之~
2012-04-19 17:34 · 20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艾力 於 2012-4-19 22:15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9 16:22
  我覺得你的文章應該是因為這一段而遭到部分網友誤解。





對個人而言, 語意被曲解、被否定了無妨,
我並無損失
就頂多是建議多餘, 被否決便罷, 是不是?


所述兩點本就見仁見智,我無意過多討論,所以我使用的字眼:
1. .......是不是非拒夜市於其外?
2. .......是否有合作,或是異業結盟發展的可行性? 讓人潮人氣相輔相助?
希望對幾乎已對夜市"恨"到底的思緒中,稍加抽離、緩和一下,避免自封前路;
如果反對夜市的選項中認為這兩點無效,個人無權也無力說服呀!不是嗎?

再次提出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許多人早已搞不清楚反對聲浪的訴求重點
是"非法"?還是"污染與環境公害"?還是這兩者都要?或是還有其它也要?
這在一開始就要明確說清楚
不然夜市業主想盡辦法就是合法了
各位還會反對嗎?

還是堅持反對者再繼續反對,屆時丟棄反對"非法"轉而改舉大旗反對"污染與環境公害"?
但對外人而言,咱們就是又要反對啊
而對於只要合法就不反對的人而言,
會不會不繼續反對就會被堅持反對者批評不愛北大?

各位啊
目前,您們在本帖爭辯言詞所針對的是我 ;
將來,您要爭辯的對象是真正與各位立場對立的夜市業主(們)
如果連這盲點都還看不出來,要如何宣戰迎敵?
又要如何讓每一位里長、民意代表(們)甚至於朱市長代言發聲?


別因為"恨"而忘了"愛"的存在

.
2012-04-19 21:58 · 20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艾力 於 2012-4-19 22:01 編輯


andy826 發表於 2012-4-19 16:46
如果只是提醒各位注意言詞不要違法, 立意當然很好. 可是從1樓的後半段->另外...... 開始, 不就是樓主有自 ...


"....從1樓的後半段->另外...... 開始, 不就是樓主有自己的觀點, 其他人有自己的觀點而可以討論嗎?"
當然是沒問題,討論區就是要一來一往。
但是不應該在沒搞清楚對方意思前就劈頭開罵。不是嗎?

在別帖的內容, 我不方便引作例子
但請回看本帖 8F & 15F 的發言內容,各位認為是在論事還是在議人?

類似這樣充滿非理性批評謾罵,該如何回應討論起?
又這樣的言論如何讓中性立場的看倌們認同其所言有理? 是不是?

如您所示 "尊重彼此言論"這是很重要的,進一步地也要"尊重彼此"!

給您這句話一個讚 : "理性討論, 少謾罵少酸諷!"
一個反對聲浪者願意一起呼籲約束節制,這是相當有影響力的。

這不也證明我們認同的價值觀:
只要是理性討論,累積好多篇的討論之後,一定會有不少收穫的!


不要因為"恨",而忘了"愛"的存在!

2012-04-19 22:05 · 209樓

說服不是靠權力
而是靠說詞、靠理由
到底有什麼理由可以不拒斥夜市於社區之外
或使"異業結盟"成為可能
有想出解答的教一下吧
2012-04-19 22:10 · 210樓
艾力 發表於 2012-4-19 21:58
"....從1樓的後半段->另外...... 開始, 不就是樓主有自己的觀點, 其他人有自己的觀點而可以討論嗎?"
...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7917&extra=page%3D1&page=17
這一帖樓主也參與過對話
對照您呼籲反對夜市者的話
能不能也一起呼籲一下不反對者不要攻擊他人?

對談需要互相尊重
不是一味地只要求一方尊重
謝謝!
2012-04-19 22:25 · 211樓
艾力 發表於 2012-4-19 21:58
"....從1樓的後半段->另外...... 開始, 不就是樓主有自己的觀點, 其他人有自己的觀點而可以討論嗎?"
...


看了今天說明會的內容
還有心情在這種枝節問題上清談嗎?
請問這棟樓可以宣布停工了嗎?
非常感謝
2012-04-19 22:32 · 212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2-4-19 22:10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7917&extra=page%3D1&page=17
這一帖樓主也參與過對話
...



當然沒問題,我的呼籲早已在 137樓

沒問題的話,請您也依所言

" 對談需要互相尊重

不是一味地只要求一方尊重"

謝謝!


2012-04-19 22:35 · 213樓
後續討論以無必要,此文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