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請新北市政府,三峽區公所恢復大德路口的人行道

2016-08-24 11:58 · 20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2:05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1:52
中國和世界上的歷史都有黨派之爭,這是常識,也無從否認,但是,事實是什麼?難道能用黨派來混淆?
所以 ...


所以你戶籍地址是台南?
我新北人啦~~

我要是其他地區的人,有問題照樣唸
這你無法想像嗎?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含血含淚喔~XD

難怪老是扯髮夾彎,你還以為是你讓他彎的咧
2016-08-24 12:05 · 202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1:58
所以你戶籍地址是台南?
我新北人啦~~



怎麼又開始製造漿糊了嗎?
各掃自家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這個中國底蘊
還蠻堅持的呃?
2016-08-24 12:08 · 203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2:05
怎麼又開始製造漿糊了嗎?
各掃自家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這個中國底蘊


是啊,那我管一下你社區跟你家~
請跟大家報一下住址喔,大家會很熱心的XD
2016-08-24 12:13 · 20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4 12:15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2:08
是啊,那我管一下你社區跟你家~
請跟大家報一下住址喔,大家會很熱心的XD


你在北大或全國關心批評的還少?
三峽老街,捷運到處都有你發聲的影子,

有問題嗎?
2016-08-24 12:18 · 20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2:32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2:13
你在北大或全國關心批評的還少?
三峽老街,捷運到處都有你發聲的影子,
只是有選擇性而已,


連結來看啊~
你藍藍路都被揭露的那麼明了
還有臉嘴XD

台灣新北三峽人,不行嗎?
報上住址,免得又說大家不關心你
2016-08-24 12:24 · 20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4 12:28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2:18
連結來看啊~你藍藍路都被揭露的那麼明了
還有臉嘴XD



從你要查人的戶口,黨派屬性,
難道這就是你判斷事情的標準?
唸唸不忘人家,
談了
又愛生氣
何苦來哉?
2016-08-24 12:30 · 20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2:32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2:24
從你要查人的戶口,黨派屬性,
難道這就是你判斷事情的標準?


上面是一個沒頭沒腦
四處問人喜不喜歡中國的人,寫出來的嗎?

我還查水表咧~XD
我都笑臉面對發爐耶
2016-08-24 12:43 · 208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2:30
上面是一個沒頭沒腦
四處問人喜不喜歡中國的人,寫出來的嗎?



J大
想念我
就要和我提正事,這是論壇
溝通意見的地方
我假如以黨派為念
不顧事實
你可以據實指正
何須不如你的意
就生氣,發怒?
你無須要求每個人都像J大
那那有可能
或者你想維持到
有跟你不同意見的
就不許發聲?
J大
會這樣嗎?
2016-08-24 12:48 · 20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24 12:57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1:36
被眾人包含居民跟工務單位打臉的可是兩位啊~


被工務單位打臉的是堅持目前圓石擺放沒違反車阻設置要點,

結果就是....一直收到公文要求移除圓石

這就好像....有人違規收到警方開的勸導單, 還一直跟警方ㄌㄨ˙....我沒有違法啊.....真是好笑!


誰被打臉?....黑的都能被你說成白的?

2016-08-24 13:05 · 210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2:43
J大
想念我
就要和我提正事,這是論壇


你不是還在這持續寫老梗
哪裡不許了~?^^
不用妄想太多好嗎XD
2016-08-24 13:13 · 21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3:17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4 12:48
被工務單位打臉的是堅持目前圓石擺放沒違反車阻設置要點,

結果就是....一直收到公文要求移除圓石 ...


所以說你中壢人又跑來堅持要移除了是吧?
前面想洗白,還不是不一會兒就露出馬腳

居民要求符合辦法的來設置,一直被你批評素質不夠不是嗎~
工務單位,也一直杯你批評公務員心態,這你也寫的很明白啊.
2016-08-24 14:02 · 212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3:13
所以說你中壢人又跑來堅持要移除了是吧?
前面想洗白,還不是不一會兒就露出馬腳



又在跳針啊?....

你是沒在仔細看我寫的,
還是...這真已超出你的理解能力了呢?

"移除" ...是工務單位發給社區的公文寫的, 不是嗎?
"移除" ....是合法的手段, 只是草率 (我有說過吧)

我不是早給方案了嗎....把圓石移動並重畫斑馬線,
讓圓石不會擋住斑馬線正前方, 這樣不就合法了嗎?
不改?只在這一直堅持 "合法" ?

2016-08-24 14:12 · 21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4:23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4 14:02
又在跳針啊?....

你是沒在仔細看我寫的,


那可是P大完完整整的寫的方式,並提供里長參考

你是為堅持自己說法,打了電話給工務單位
工務告知你要符合相關辦法的方式~你才改口的~~
在此之前,批評居民素質跟工務單位心態,是你搞對立的方式
而對於這種胡搞的外地人,全里民跟其對立很正常~

不然我請問你們兩位,若你們也是贊成合理合法且美觀的來保留原北大特區的質感...
那你們是在爭什麼?
是主子被唸了兩句,不爽便跑出來?
還是慘套,跑到別處搞破壞?
抑或是純粹閒閒沒事報老鼠冤~:)
2016-08-24 14:24 · 2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4 15:10 編輯


J大
假如你要追根究底,正本清源的話,你要追的是,誰立這個法,為什麼立這個法?又有多少個公聽會是因為這舉辦的?你就會追到身障法。
假如這個人行道相關法令,如你嫌到如此地步,你如此仗義執言,那你就該竭力去參加做修改法規的會議,或在那弱勢團體要求立委開辦的公聽會,據理力爭,比你現在追著Y大好太多了,況且你以他是中壢人為由,來降低他發言的地位,如此做法,有何助益?
法令規定是什麼?就是什麼?不是經過北大談論,就能改變的,就如將機車走或停放人行道,經過自我辯護,就可以阻卻違法?
最重要的是人行道所要保護的法益是什麼?人行道又為什麼要這種設計?

2016-08-24 14:28 · 215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4:12
那可是P大完完整整的寫的方式,並提供里長參考

你是為堅持自己說法,打了電話給工務單位


你沒看到我一再強調的法令是什麼?就是什麼,
假如你對這有疑問,那車輛可以停或走上人行道嗎?你回答這個問題吧!用同個標準。
2016-08-24 14:53 · 2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5:07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4:28
你沒看到我一再強調的法令是什麼?就是什麼,
假如你對這有疑問,那車輛可以停或走上人行道嗎?你回答這 ...


我也一再強調你簡剪貼貼那些,說了等於白說~
居民主要在意的是能否完善"執行",達成皆大歡喜的結果

只看見你四處問人喜不喜歡中國這蠢事吧XD
難道你以中國為由,來提高你發言的地位,如此做法......不知道好笑哪邊的啦:)
2016-08-24 15:08 · 217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4:53
我也一再強調你簡剪貼貼那些,說了等於白說~
居民主要在意的是能否完善執行,達成皆大歡喜的結果



又弄漿糊了嗎?
假如你要談中國,就回到當初我們對話的那個地方去吧!
我只須了解,依這個邏輯,車輛可不可以走上人行道?
假如以後對人行道亂停放車的人,你要用什麼理由,說不可以這樣,車阻的目的,市政府也有處理的辦法,為什麼不用這個方式?
2016-08-24 15:20 · 218樓
你知道為什麼很多車阻,拆了又裝,裝了又拆,那顯示了什麼情況?
就是各地方政府沒有做好車輛管制問題,民眾不滿才會自力救濟,也就因為如此經過北大地區民意代表民官開公聽會努力,促使政府有管理退縮綠軸行停車的管制規定,為何不用?我們有合法,自能要求車輛違規行駛人行道,有取締的方式及合法基礎。
2016-08-24 15:21 · 219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5:08
又弄漿糊了嗎?
假如你要談中國,就回到當初我們對話的那個地方去吧!
我只須了解,依這個邏輯,車輛可不 ...


漿糊什麼啦~有夠老派的XD

你有邏輯就不會想不通"執行"這兩個字~
2016-08-24 15:23 · 220樓
J大
你以前針對亂停車也是深惡痛絕,那就是因為他們違規啊!
不是這樣嗎?
2016-08-24 15:25 · 221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5:20
你知道為什麼很多車阻,拆了又裝,裝了又拆,那顯示了什麼情況?
就是各地方政府沒有做好車輛管制問題,民 ...


所以問你在對表達意見及要求相關單位完善執行的居民,在不爽哪邊的咧~?
2016-08-24 15:34 · 222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5:25
所以問你在對表達意見及要求相關單位完善執行的居民,在不爽哪邊的咧~?


那你呢?
爽不爽?
J大
你可以試着矇着眼,走一趟人行道,就會體會弱勢團體需求,人行道為什麼要這樣設計?
2016-08-24 15:51 · 22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6:11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5:34
那你呢?
爽不爽?
J大


阿發真是不爬文又每天重開機~真被你笑慘~
你麻吉耶y413玩過這梗了耶~~

難怪老繞不出去,忘性很好喔!
你要不要乾脆問寶可夢玩家在北大人行道上撞上了沒XD
2016-08-24 16:17 · 224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4:12
那可是P大完完整整的寫的方式,並提供里長參考

你是為堅持自己說法,打了電話給工務單位


原諒你真的是看不懂我寫的....

最先寫對策給里長的是我, P~才提說有網友建議~

你都不知工務告訴我的內容, 你怎會知道工務告訴我後我才改口....真會自己想像!

我從沒變過....反對設置不合法的車阻、反對於斑馬線前有障礙物,
若合法 (例如我提的辦法) , 當然就可以合法存在車阻


你呢?還在堅持目前圓石是合法的?

2016-08-24 16:22 · 225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5:25
所以問你在對表達意見及要求相關單位完善執行的居民,在不爽哪邊的咧~?


你?或P~?....要求完善處理?

現在在爭功了啊?

原先不是一直以車阻設置辦法直指目前車阻是完全合法的?

在我提供對策後, P~才又順勢寫給里長要求可以參考我的對策, 然後完善處理圓石

現在變成你在要求完善處理?....你不是一直反對移走圓石, 圓石沒有違法?


可笑!
2016-08-24 16:30 · 22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6:32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4 16:22
你?或P~?....要求完善處理?

現在在爭功了啊?


哈囉~中壢y先生,我今早回你那幾篇裡
有你的發言連結,包含去里長專區的發言,大家都看到了喔~
能發言到眾多里民都看不下去也算不容易了

如果你有在乎是否完善的處理,也能讓北大居民樂意接受的話,那感謝你蛤~~(你要的是這個就給你嘛~XD)
2016-08-24 16:34 · 227樓
你們一直說人行道不能有障礙物
即便是具有功用的車阻也不行
但是413又說沒有要移走圓石只要不擋到斑馬線就好

那不擋到斑馬線圓石是不是還在人行道上
圓石還在人行道上是不是還是障礙物

發哥認為是不是要把所有圓石移走才是真正符合道路無障礙空間規定?

413你幫忙勸勸發哥 我跟你的立場是一致的
可是發哥一直要我們把圓石移走
這該如何是好?
2016-08-24 16:39 · 228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24 16:34
你們一直說人行道不能有障礙物
即便是具有功用的車阻也不行
但是413又說沒有要移走圓石只要不擋到斑馬線就 ...


我甚麼時候說人行道上不可有障礙物了?

亂兜!

我一直是說....斑馬線前方不可有障礙物!

2016-08-24 16:47 · 2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24 16:50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6:30
哈囉~中壢y先生,我今早回你那幾篇裡
有你的發言連結,包含去里長專區的發言,大家都看到了喔~
能發言到眾多 ...



是你眼拙嗎?
你或誰有看到我要求圓石要全部移除的?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0471&extra=&page=98

在里長專區的976樓、978樓、982樓、987樓、988樓及1008樓....我從來都是要求調整到合法

2016-08-24 17:17 · 230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24 16:34
你們一直說人行道不能有障礙物
即便是具有功用的車阻也不行
但是413又說沒有要移走圓石只要不擋到斑馬線就 ...


P大
174樓自己說的話,自己又讓他不算數了
耐不住寂寞了?
引了那麼多的資料,自己都兜不攏,還能和誰合?
還勸人去舉發
假如你知道了
告訴我誰是人行道法規的主管機關?
2016-08-24 17:42 · 231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4 16:47
是你眼拙嗎?
你或誰有看到我要求圓石要全部移除的?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50471&pid=1714134&fromuid=16677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50471&pid=1714226&fromuid=16677

那是在別的主題討論完~
你也去電工務單位~才改口的嘛~
馬腳露的還不夠明顯啊

當每個人眼睛都有業障喔~假的~XD
2016-08-24 17:52 · 2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24 18:13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7:42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50471&pid=1714134&fromuid=16677
http:// ...


哪個主題?你可以再去找啊....

你說我在里長專區那發言讓人看不下去,
請問是里長專區的哪一樓讓你看不下去?
那現在又看得下去了?

我從來沒變過,
現在你在里長專區找不到我變,
又要轉彎說是另一主題了?
麻煩你再找找啊!

去電工務單位是把我的對策丟給他們, 我改啥啊...亂兜!

請參考我在此主題7樓的內容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7543&extra=&authorid=1444&page=1

2016-08-24 18:42 · 23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9:24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4 17:52
哪個主題?你可以再去找啊....

你說我在里長專區那發言讓人看不下去,


你連結的文章是你在批評北大特區居民素質的耶~~
然後每個跟你意見不同的居民,你不是都下個人家在"口水"的評語~長記性了沒?

我先前的文章已連結過了~怎你也進入無限迴圈來著~XD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543&pid=1716453&fromuid=16677
2016-08-24 21:45 · 234樓
這樓太亂了 已經無法好好討論
本來好不容易討論出的共識又被發哥亂入打亂了
發哥如果有好建議去跟里長好好討論一下

再說一次平行線是沒有交集的 同心圓也是
外圈永遠也碰不到內圈
只會在那邊不停打轉

2016-08-24 22:45 · 235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8:42
你連結的文章是你在批評北大特區居民素質的耶~~
然後每個跟你意見不同的居民,你不是都下個人家在"口水"的 ...


哈哈哈....
所以, 你哪隻眼睛有看到我說車阻要全移除的啊?

我是一直贊成移除不合法的車阻, 請問現在合法了嗎?
合法的車阻 (例如日本的路口那樣) , 我有反對過嗎?

在三峽老街復舊的主題中, 不管68樓、93樓或134樓, 都是指...目前的圓石擋道, 就是不合法

你怎不po我在20樓就po出來的 內政部營建署之法規 的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我從20樓一直開始就是指...圓石設置要符合法規!

我在27樓也po了重點 (還畫紅圈標示斑馬線的前方都沒有障礙物),
還在28樓 po了我們的圓石剛好擋在斑馬線的正中央處,
是你看不懂我強調的要符合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
然後後面68樓、93樓或134樓, 就在斷章取義說我反對設車阻....

27樓po的圖, 不就是有車阻嗎, 但我會說那不合法嗎?
我還把它當作合法的示意圖po給大家看, 不是嗎?
我還連續的在27和28樓作出合法和不合法的比較,
是你不夠用心, 壓根兒只要是反對圓石的, 就胡亂批!

2016-08-24 23:01 · 236樓
發哥自己找的資料不好好看要怪誰
幫你劃好重點了 找到問題了嗎?
藝術大道的車阻是否符合道路最小淨寬要求?
有沒有阻礙通行影響安全?


http://league0630.pixnet.net/blog/post/132138110-103.05.06

二、內政部營建署 道路工程組鄭惠心分隊長:道路組在95年訂定標準時,已納入無障礙相關規定,在98年頒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也訂定無障礙專章,於100年12月29日邀集各縣市政府召開『研商「人行道路緣斜坡之警示設施」及「行人穿越道線附加邊界線」設置原則事宜』會議,決議路口路緣以不設置車阻為原則;102年8月28日召開『研商修訂「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無障礙人行環境』會議,決議各縣市政府若設置車阻應有其必要性,因考量有些道路車流量很大或轉彎車輛多(如忠孝東路轉運站附近),若未設車阻無法保障行人安全,有必要設置者須經本署同意才可設置,若未同意而設置者,則會取消補助經費。道路考評亦會針對車阻做評比,淨寬須符合規定,若阻礙通行或設置位置不洽當影響安全,會強制要求各縣市政府拆除,並追蹤列管。

一、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一)目前有兩個單位定期負責無障礙環境之相關事項,一為建管處主辦的無障礙環境推動委員會,一為社會局主辦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分別於101年12月的會議中均裁示,市區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車阻、欄杆而影響輪椅使用者通行。

(二)本局參考內政部營建署所訂定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通路寬度不得小於1.5公尺作為執法依據。

(三)本府各機關權責劃分如下:人行道由新工處轄管,鄰里公園由民政局轄管,大型公園由公園處轄管,河濱公園屬水利處轄管,建築物包含公私有、退縮與開放空間則歸屬於建管處轄管。且各單位均有相關法令作為執行依據,目前執行並無問題。

(四)訂定執行期程:從去年5月1日起,每3個月為一期,每期執行3個行政區,分4期執行,至103年4月30日止,12個行政區內的人行道、學校、公園、河濱公園、建物等均會檢討完畢,其通路上所設置之車阻、欄杆,寬度若小於1.5公尺即須拆除。
2016-08-24 23:15 · 23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4 23:47 編輯


P大
你先告訴我,人行道法規的主管機關是誰?
你拿台北市的幹嘛?
要用清朝的劍砍明朝的官嗎?
2016-08-24 23:21 · 238樓
斑馬線最小寬度為3公尺
車阻最小間距為1.5公尺
斜坡最小寬度為0.9公尺
請問413大
依此規定車阻跟斜坡應如何設置?
0.9公尺的斜坡要如何對齊3公尺的斑馬線
為了對齊斑馬線把斜坡加到3公尺寬 那定義最小寬度0.9公尺意義何在?
同理既定義車阻最小間距1.5公尺
又要不能擋到3公尺的斑馬線
那乾脆車阻間距定為3公尺好了
車阻又不是擺在斑馬線上而是人行道上
是屬於不連續的無障礙空間
應當符合道路出入口標準1.5公尺寬度即可
試想若一人行道僅1.5公尺 要如何銜接3公尺寬的斑馬線
斑馬線的一部份勢必會對應到道路及緣石交界處
我們可以說這人行道不符合無障礙空間
一定要把人行道加寬到3公尺對齊斑馬線嗎?

另外你有看過恩主公醫院前的斑馬線嗎?
它並不是直的而是到道路中間有一轉折
只因要對齊斜坡設置位置
請問視障者如何過這個馬路?
這個位置的斜坡雖大於0.9公尺但未與斑馬線切齊
這樣是否恰當?
針對圓石爭議是惡搞還是公平正義
我想自有公斷
2016-08-24 23:44 · 23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4 23:45 編輯


P大
要對焦的話,只有針對能作主的機關他的規定才有可能
你引的營建署資料,他說,有必要設車阻需要他來核定,不是各地方政府說了算,阻礙通行或位置不洽當,該署會強制各地方政府拆除,和你上次引用該署的計畫,有何不同?
2016-08-24 23:57 · 240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23:44
P大
要對焦的話,只有針對能作主的機關他的規定才有可能
你引的營建署資料,他說,有必要設車阻需要他來核 ...


該會議結論為102年8月訂定
藝術大道車阻是在102年前還是之後
若車阻在會議前就已設立
還需要經過主管機關核定嗎?

所以才有拆除不當車阻的計劃
所謂不當車阻即間距小於人行道最小寬度1.5公尺
台北市訂定車阻的原則出自營建署人行道要求
這樣發哥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