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南海仲裁 我面臨4大衝擊

2016-07-26 20:27 · 20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7-26 21:06 編輯


就那惱袋還想人家引薦上班XD
發發真是齁~

我不是寫腦喔..
2016-07-26 20:57 · 202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7-26 19:26
P大
你在任天堂上班嗎?
要不要引介一下?


英文看不懂 殘體文總看得懂了吧


http://www.un.org/chinese/ga/ares2758.html

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
大会决议
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大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九七六次全体会议。

联合国大会|大会议事规则|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主页
2016-07-26 21:19 · 203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7-26 20:57
英文看不懂 殘體文總看得懂了吧




你是物極必反嗎?
藉簡體文來洗刷維護美國出賣台灣的事實嗎?
向誰表態?
2016-07-26 22:18 · 204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7-26 21:19
你是物極必反嗎?
藉簡體文來洗刷維護美國出賣台灣的事實嗎?
向誰表態? ...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都不知道
自此之後中國就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再也不能以中國名義加入聯合國
當時有其他國家包括日本同意中華民國以其他名義加入聯合國
但老蔣不同意於是就再也無法進入聯合國
2016-07-26 22:29 · 205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7-26 22:18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都不知道
自此之後中國就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再也不能以中國名義加入聯合國


所以你是活在聯合國決議限制裡?
你自己甘願被壓縮?
也要求別人同樣要跟你一樣?
2016-07-26 22:51 · 206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7-26 22:29
所以你是活在聯合國決議限制裡?
你自己甘願被壓縮?
也要求別人同樣要跟你一樣?


總比某些人活在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美好的平行宇宙中好些吧
2016-07-26 22:52 · 207樓
玩具熊 發表於 2016-7-26 16:50
請問你是什麼"神"呢? 憑什麼替我發言認為中國=中共?

我自己心裡所認為的中國, 指的是中華民國.


那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什麼?

2016-07-26 22:59 · 20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7-26 23:05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7-26 18:03
任天堂認證的中國=PRC 台灣=ROC


P大

別跟他論辯啦,待會他搞不好還要你拿出程式碼證明
2016-07-26 23:38 · 209樓
前總統認證的中華民國=台灣
發哥千萬不要崩潰了

http://www.nownews.com/n/2011/12/03/452407
今(3)日下午總統辯論會後記者會,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再次澄清台灣與中華民國在名稱上的意涵,他強調,「當我們說台灣的時候,很多時候就是指中華民國」,台灣是我們的家園,也是我們的國家,但正式國名是中華民國,通稱是台灣。
過去馬英九一向宣稱「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台灣是我們的家園」,但在今天辯論會上,馬英九在進行申論時卻說出「台灣是我們的國家」;在會後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馬英九如此宣稱是否認同民進黨所提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以及蔡英文所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說法?
2016-07-26 23:40 · 210樓
hahaha 發表於 2016-7-26 22:59
P大

別跟他論辯啦,待會他搞不好還要你拿出程式碼證明


看發哥的回覆真的很有趣阿~
那種顧左右而言他的回文
真的是一般人無法應付的
2016-07-26 23:45 · 21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7-26 23:47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7-26 23:40
看發哥的回覆真的很有趣阿~
那種顧左右而言他的回文
真的是一般人無法應付的 ...


呵呵呵

他說他的,地球還是繼續轉~~

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了不當黨產條例,再來我們繼續期待司法改革與公平正義條例的立法

加油!
2016-07-26 23:47 · 212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7-26 22:52
那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什麼?


清朝康熙皇帝在與俄國簽訂的《尼布楚條約》中,首次將「中國」作為正式國號使用。


你事事以美國為首

假如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你同意囉?

在1972年2月28日發布上海公報上,美方陳述「美國認知台灣海峽兩岸所有的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對此美國政府不質疑。」原文為 The U.S. side declared: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並以此為「一個中國」政策的基礎。

http://www.ait.org.tw/zh/us-joint-communique-1982.html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

摘錄
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2016-07-26 23:50 · 213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7-26 23:38
前總統認證的中華民國=台灣
發哥千萬不要崩潰了



這不就是指的中華民國憲法,兩岸條例,

要質疑也要有起碼的知識。

再次請你去好好詳讀憲法吧!
2016-07-26 23:59 · 2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7-27 00:17 編輯


哈哈哈 1972 年上海公報過時落伍啦!

The U.S. side declared: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2015 年最新的!


2015年版本
2015年10月28日,美國眾議院提出一項決議案,要求確認六項保證與台灣關係法均為美台關係之重要基石,動議文中的六項保證改為﹕

1. 美國不會對台軍售設定限期﹔(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ot set a date for termination of arms sales to Taiwan)
2. 美國不會修改台灣關係法﹔(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ot alter the terms of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3. 美國對台售武之前不會徵詢中國意見﹔(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ot consult with China in advance before making decisions about United States arms sales to Taiwan)
4. 美國並不為台灣與中國之間作調停﹔(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ot mediate between Taiwan and China)
5. 美國不會改變對台灣主權的立場,認為這個問題應該由中國人自行和平解決,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國談判﹔及(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ot alter its position about the sovereignty of Taiwan which was, that the question was one to be decided peacefully by the Chinese themselves, and would not pressure Taiwan to enter into negotiations with China; and)
6. 美國不會正式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The United States would not formally recognize Chines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1972 年上海公報美方用詞是 acknowledges ....簡單說就是 你們說兩岸同為一中這件事, 我們知道啦....

2015 年六項保證美方用詞是 formally recognize ....意思是美國不會正式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

英文 acknowledge 與 formally recognize 這兩個字的力道天差地遠!


另外 1972 年上海公報中, 美方直通通的就用 acknowledges , 的確是顯露對中國蠻橫的不耐煩

但是 2015 年六項保證中, 美方用了助動詞是 would, 這裏顯示對台灣的友善與客氣用語



哈哈哈哈..........



2016-07-27 00:03 · 215樓
「惠此中國,以綏四方。」《詩·大雅·民勞》
「中國,京師也。」《毛傳》
「夫而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史記·五帝本紀》
「劉熙曰;『帝王所都為中,故曰中國』《集解》
「《小雅》盡廢,則四夷交侵,中國微矣。」《詩·小雅·六月序》
「是以聲名洋溢乎中國,施及蠻貊。」《禮記·中庸》
「盂達於是連吳固蜀,潛圖中國。」《晉書·宣帝紀》
苻堅對其弟苻融言「劉禪可非漢之遺祚;然終為中國之所並」《晉書·載記第十四》
「其後秦遂以兵滅六國,並中國。」《史記·天官書》
2016-07-27 00:07 · 216樓
hahaha 發表於 2016-7-26 23:59
哈哈哈 1972 年上海公報過時落伍啦!




美國眾議院提出一項決議案

高級知識分子的老夫

這對總統有沒有拘束力?

你應該讓美國總統宣布和我們恢復邦交才是真的。

但是不要以太平島為代價。

2016-07-27 00:07 · 217樓
如果China=ROC
那產品上的Made in China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
中華民國製造的明明就是寫Made in Taiwan阿

2016-07-27 00:10 · 218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7-27 00:07
如果China=ROC
那產品上的Made in China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
中華民國製造的明明就是寫Made in Taiwan阿 ...


所以我說你

你事事以美國說法為準


你何曾站在本身的主體上?

2016-07-27 00:24 · 21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7-27 00:29 編輯


哈哈哈哈...... China brand 啦!












2016-07-27 00:27 · 220樓
放大絕囉~


馬英九將宣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

將宣示中華民國即台灣

本土三部曲 馬蕭要國民黨完全轉型


蕭旭岑 何博文

二○○八年大選本土戰開打!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啟動「本土化實踐三部曲」,先修黨章通過「去統加台灣」文字,再推出包括以台灣或中華民國名義在內重返聯合國的公投;最後將由馬英九、蕭萬長伺機正式宣示「 中華民國就是台灣」,讓國民黨完全轉型為本土政黨。
馬蕭提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將是國民黨在總統大選對國家定位與認同的方向,已獲得黨主席吳伯雄、秘書長吳敦義、組發會主委廖風德的支持。國民黨高層認為,民進黨已開始在切割台灣與中華民國,包括「去蔣、去中國」,國民黨應該擁抱台灣,讓「中華民國等於台灣」,才能真正保衛中華民國。

國民黨高層指出,過去國民黨談本土,太重視理性論述與方法,忘了同時兼顧民眾尤其是中南部的感受。未來馬英九提出每一項政策,都將強調台灣的價值跟認同,藉由情感的連結,搭配讓台灣脫困的經濟政策,「馬英九將拿出真正愛台灣的具體方法,讓台灣壯大起來!」

「中華民國是台灣」,過去在國民黨一直是禁忌。二○○四年八月,當時首席副主席蕭萬長向中常會提出現階段基本論述,定調「今天的中華民國已經和台灣合為一體,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引發中常會激辯,擔心被外界誤解是領土定義案,最後黨主席連戰修改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民主和平最大保證」。

當時蕭萬長精心為國民黨設計的基本論述無法得到認同,讓他萌生去意,隔年三月即請辭副主席。但馬英九上月找蕭搭檔,雙方談起國家定位與基本論述時,對「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一拍即合,馬英九認為,中華民國與台灣已是一體,這是政治現實,沒有不承認之理。

馬蕭立場不謀而合,並反映到黨中央推動重返聯合國公投的思維。組發會主委廖風德不諱言,國民黨推動以台灣或中華民國等彈性、務實、尊嚴等名稱加入聯合國公投案,已經暗指「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只要本周三中常會一通過,國民黨將立即提出重返聯合國公投案。

國民黨發言人蘇俊賓指出,國民黨公投案主文,已包括「中華民國(台灣)」的選項,國民黨認為「 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因此重返聯合國公投沒有變更國號,沒有片面改變現狀等問題。他強調,民進黨講的「台灣」是指「台灣共和國」,國民黨講的「台灣」就是「中華民國」,這就是兩黨不同之處。

據轉述,馬英九認為公投審議委員會否決民進黨公投案,其中一項理由是,民進黨公投案改變國家名稱,這是他們長期主張台獨的後果,因民進黨講「台灣」是指「台灣共和國」。若民進黨澄清不搞台獨,不把台灣與中華民國對立,國民黨與民進黨在重返聯合國問題的距離將可縮短。

〔 中國時報 2007年7月2日〕
2016-07-27 00:27 · 2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7-27 00:31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7-26 23:50
這不就是指的中華民國憲法,兩岸條例,

要質疑也要有起碼的知識。


圓個大頭咧~我是知道你不會編輯文章啦
常浪費版面在結巴:)

之前連人家反諷不惜一戰都看不懂還想進遊戲公司XD
又要巴著人引薦?是後門走習慣了是吧~蛤?
啊不是很會考,靠關係久了改不了齁
2016-07-27 00:32 · 222樓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AD%E7%BE%8E%E4%B8%89%E4%B8%AA%E8%81%94%E5%90%88%E5%85%AC%E6%8A%A5#.E4.B8.8A.E6.B5.B7.E5.85.AC.E6.8A.A5
中美三個聯合公報

摘錄

美國政府一直聲稱其兩岸政策是基於「一個中國政策、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制訂的。
2016-07-27 00:41 · 223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7-27 00:27
圓個大頭咧~我是知道你不會編輯文章啦
常浪費版面在結巴



我知道了

所以現在的政府

髮夾彎

就是想要反諷馬前政府嗎?
2016-07-27 06:04 · 22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6-7-27 06:09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7-27 00:10
所以我說你

你事事以美國說法為準


你在212樓也是以美國說法為準,你只是沒注意到美國後來還有修正台灣關係法你如果仔細看,你會發現,你在212樓引用的美國文件是完全被否決掉的。

事實上,以美國說法為準並沒什麼不好,對我國也比較好。
最近,因為南海事件,很多人反美,這對我國是相當危險的。
別人不好好想反美的結果,我們iBeta的網友就不能人云亦云。
理由如下:
根據台電的說法,我國的核燃料棒有3成以上是購自美國GE公司。
其他的燃料棒,雖然我們不知道購自哪個國家,但一定都得經過美國同意。
假如我們反美,美國像中國一樣不爽,耍脾氣(比如,限制陸客來台),也不賣燃料棒給我國,也反對其他國家賣給我國。怎麼辦?
iBeta上所有認為核能是我國重要經濟支柱的網友,不就認為我國的經濟就要完蛋了嗎?

所以呢,你自己也引用美國的說法,卻批評別人引用美國的說法。
更奇怪的是,親美,或者引用美國的說法,對我國是更好的,這有什麼好反對的呢?

你最近很關心漁民,真的關心漁民該提出作法,而且是對我國最有利的作法。
我的構想如下:
假如我們為了宣示太平島主權而不惜一戰,假如戰爭不幸真的發生了。
假設這場戰爭造成我國10兆的經濟損失,以及10萬個同胞的傷亡。
假設我國現在總共有10萬個漁民。
我們寧願拿出1兆(亦即10兆的10分之1)給漁民,每個漁民可分得1000萬元,讓他們一輩子都不用再補魚。
這樣我們還可以省下9兆,而且避免10萬個同胞的傷亡。
我覺得,真正關心漁民,關心國家,我們應該這麼作,但是你同意嗎?

一個漁民突然可以拿到1000萬,然後退休,國人同意嗎?假如不同意,那到底是在關心漁民什麼?
2016-07-27 09:10 · 22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7-27 09:13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7-27 00:41
我知道了

所以現在的政府


髮夾彎啥意思你懂?還好意思說知道
遇彎不彎,直行墜谷你才懂吧XD

連這種名詞只會人云亦云,別開車上路比較好
愛走後門靠關係,是不是久了連常識都少了些
2016-07-27 11:31 · 22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7-27 22:16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6-7-27 06:04
你在212樓也是以美國說法為準,你只是沒注意到美國後來還有修正台灣關係法。你如果仔細看,你會發現,你 ...


phantom大你好

我不能再稱呼你p大了,我知道兩位p〈英文開頭〉一定會前後出現,但是p大既然給了前面的,就不能給你了,以示有所區隔,委屈您了。

今天不寫帶有哲理的文章了,假如您每天寫一次,我將能細心領會,是我畢生的享受。

您說:
你在212樓也是以美國說法為準,你只是沒注意到美國後來還有修正台灣關係法。你如果仔細看,你會發現,你在212樓引用的美國文件是完全被否決掉的。

我說:

p大〈註:前面的那位,以後將不再註解〉,一直以美國意旨為依歸,我就舉哪個美國和中共簽訂的那個公報,問他信不信,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來,有何不解的?而p大竟然引用當時被強國操縱下的聯合國所做的決議文,這就是中華民國喪失聯合國席位的明證,孰可忍?孰不可忍?還有,p大,仍未說出他對中國人的見解。

於1979年美國所制定台灣關係法,迄今已37年,有修正嗎?修正條文以及修正對照表可否圖列一下,那個公報又是如何完全被否決掉的?


美國這個國家,何止背信中華民國而已,越南就是一個例子,當初如何向越南總統阮文紹保證,絕不會背棄越南,並保護西貢的安全,但因越戰打了十幾年,因為美軍陣亡人數龐大,受不了國內壓力,為了能趕快在越戰泥淖中脱離,即以強權姿態逼迫阮氏政權,簽訂巴黎和約。

台灣和越南只是美國所創造的國際局勢其中兩例而已,對美國人民來說,美國政府這些作為是好的?他為美國營運了最大的利益,哪個國家不是這樣,我只是不知道,我們國家的立身之道在哪裡,完全依靠美國和日本嗎


phantom大您說

根據台電的說法,我國的核燃料棒有3成以上是購自美國GE公司。其他的燃料棒,雖然我們不知道購自哪個國家,但一定都得經過美國同意。假如我們反美,美國像中國一樣不爽,耍脾氣(比如,限制陸客來台),也不賣燃料棒給我國,也反對其他國家賣給我國。怎麼辦?
iBeta上所有認為核能是我國重要經濟支柱的網友,不就認為我國的經濟就要完蛋了嗎?


我的回應
假如依照您的說法,我們購買個燃料棒都得經過美國同意,就應證了我們共同的看法,美國是如何的鴨霸吧?

所以我們必須妥協,對於被如何出賣都要甘之如飴?假如真是如此,我們公投成為美國一州算了,這樣豈不名正言順?但是,我想我們敢做,美國還不敢為。

在這詭譎多變的國際局勢,菲律賓都能認清局勢〈美國操弄該國訴訟,訴訟費還要菲國自理,局勢卻未改變〉,知道在這兩大強權之間如何自處,重新和大陸談判和解,美國會因菲國態度轉變,就改變他自己針對東南亞的政策,能就此說不顧當地的安危了嗎?他仍想分一杯高湯的,而我們台灣難道即無自處之道?一個有為的領導者,是要帶領我們走出困境,不是一昧地毫無章法追隨哪一方?

至於你說的對我國最有利的作法,讓我感覺到你的認知是,我們擁有太平島只是一種負擔,而漁民生計對你來說就如陸客一樣,在你大利益的構圖之下,是顯得那麼微不足道,更視漁民尊嚴於何顧?問題癥結在於你的前提及結論是否禁得起試驗,依您所說,我們何必編列國防預算,國防保護對象的何止漁民,為了避免戰爭,就針對所要保護的國民發給他一筆錢就好了,假如依此模式想法,我有更好的構想,找一個國家付個保護費〈海洋強權國家時代,歐洲就有一個國家這麼做的,你可以試著去查察看〉,讓他們保護我們,更符合那些要當兵就找藉口的願望了。
2016-07-27 12:48 · 227樓
發哥阿發哥~
中國海警是誰家的海警? 是中華民國的嗎?
改天公司有缺警衛或清潔人員
我再幫你問問看

不過您老還是在家爽領18%就得了吧

南海仲裁後 馬照跑舞照跳
誰的拳頭夠大 誰講話就比較大聲

未改變現狀 菲要美吞9億仲裁費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717000603-260309

南海仲裁結果雖然菲律賓大勝,但菲律賓漁民在仲裁後到黃岩島附近海域捕魚,仍遭大陸海警船驅趕。菲律賓主流媒體15日在頭版刊文直言,仲裁結果絲毫未改變南海現狀,反倒給了美國干預其沒有主權的南海事務的藉口,主張菲律賓花的3000萬美元(約9億新台幣)訴訟費,應向美國報銷。

菲律賓發行量最大的《馬尼拉時報》15日在頭版刊菲前總統阿羅約的發言人裏戈韋托的文章,他透露,菲律賓為代理該案的8名律師及其團隊支付3000萬美元,然而目前看來,仲裁雖可單方面提起,但問題是「大國從來都無視國際判決」。

裏戈韋托會這麼認為,主因是在仲裁後,幾位菲律賓漁民希望能回到黃岩島海域捕魚,14日深夜CNN及菲媒記者跟著漁民出發,但到了黃岩島海域,馬上被中國海警船擋住去路,報導稱「漁民一條魚也沒捕到,無奈原路返回」。

文中感慨,「我真心希望這3000萬美元,我們菲律賓納稅人支付給南海仲裁案律師的這筆錢,花得值得」,然而仲裁結果絲毫未改變南海的現狀,反可能慢慢被淡忘,重返黃岩島結果仍是被中國海警船攔截。

裏戈韋托因此主張,美國中央情報局或國務院,應該為菲律賓報銷這筆費用,因為仲裁給了美國干預其沒有分毫主權的南海事務的藉口。

(旺報)
2016-07-27 14:22 · 228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7-26 22:52
那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什麼?


中文的簡稱是給誰看的?

只要你自己心中認定中華民國就好了.

國際還是以英文為通用語言, 他們知道中國人民共和國PRC跟中華民國ROC的簡稱!

蔡總統/民進黨政府, 為何不願國際發聲, 宣示太平島是島, 有200經濟海域的主權(海權)?

因擁有太平島主權, 會因11段線, 9 段線或U型線, 跟中共牽扯不清, 讓國際更加認為中華民國台灣是中共的一部份? 那政府不就更應該努力去針對南海仲裁表示抗議:
a. 太平島是島, 不是礁! 中華民國擁有太平島.
b. 仲裁內文「中國所屬的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 以民進黨這麼反中的政府, 怎看不出有任何強烈抗議的舉動出來? 這不是個更好對國際發聲, 讓中華民國台灣能見度提升的機會嗎?

還是主要是害怕老美不高興? 所以什麼都不敢說, 不敢做?
2016-07-27 14:23 · 229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7-27 12:48
發哥阿發哥~
中國海警是誰家的海警? 是中華民國的嗎?
改天公司有缺警衛或清潔人員


中國海警是誰家的海警? 是中華民國的嗎?

有誰這樣認為?

你有這樣的疑惑嗎?

還有我疑惑您是怎樣加入勞保?

您疑惑我領十八趴,

這很簡單的事,

就是以公保年資加勞保年資併計,以勞保方式計算退休養老年金就好了,

但是要請政府將假農民假勞工找出來,給他們保國民年金,

您同不同意?

還有

終於

您恍然大悟了

強權至上

國際毫無公理可言,都是考量自己的利益,

那我們的利益在哪兒?


2016-07-27 15:39 · 230樓
玩具熊 發表於 2016-7-27 14:22
中文的簡稱是給誰看的?

只要你自己心中認定中華民國就好了.


沒錯阿!
世人皆知PRC=China, ROC=Taiwan
如果ROC=China不就PRC=ROC

老蔣當年的外交部長還曾提以中華台灣共和國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
但老蔣就捨不得放棄中國這個魔戒 最後才會被趕出聯合國
連一堆駐外使館都直接被中國接收去

這就如同公司裡有2位陳先生本來都被叫做小陳
但是常常會搞不清楚是叫那一位陳先生
於是另外一位陳先生就說那就叫我阿明吧
這樣大家就知道小陳是那個陳先生 阿明又是另一個陳先生
但是他們的全名並沒有改變阿

每個人都叫中華民國做台灣
中華民國卻說你不能叫我台灣 我是中國
結果就有人搞不清楚了 不然就叫你中國台灣吧
2016-07-27 16:49 · 23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7-27 16:56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7-27 15:39
沒錯阿!
世人皆知PRC=China, ROC=Taiwan
如果ROC=China不就PRC=ROC


p大說

老蔣當年的外交部長還曾提以中華台灣共和國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
但老蔣就捨不得放棄中國這個魔戒 最後才會被趕出聯合國
連一堆駐外使館都直接被中國接收去

我說
這段句子出處在哪裡?是這樣寫的嗎?

你又魚目混珠了

p大說
這就如同公司裡有2位陳先生本來都被叫做小陳
但是常常會搞不清楚是叫那一位陳先生
於是另外一位陳先生就說那就叫我阿明吧
這樣大家就知道小陳是那個陳先生 阿明又是另一個陳先生
但是他們的全名並沒有改變阿

每個人都叫中華民國做台灣
中華民國卻說你不能叫我台灣 我是中國
結果就有人搞不清楚了 不然就叫你中國台灣吧


我說

一個是中華民國,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相同嗎?

有人稱中共稱中華民國的嗎?有人稱中華民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嗎?

只有和我們沒邦交的基於經濟文化交流的關係會稱台灣吧!

看看那些與我有邦交的國家是怎麼稱呼我們的?

縱然稱呼我們台灣也是符合我們中華民國增修條文規定及兩岸條例,

有跟我們法制不合嗎?

所以清朝以中國名義與外國簽約,那時所指的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存在歷史已經很久了,朝代更迭不絕。



至於

連一堆駐外使館都直接被中國接收去


又是誰幹的好事?







2016-07-27 20:15 · 232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7-27 16:49
p大說

老蔣當年的外交部長還曾提以中華台灣共和國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Shen/Shen_01/Shen0029.htm

中國代表權問題

 這段話之中,有關中國代表權的是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全文為:「大會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不可或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代表為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立即把蔣介石代表,從他們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機構內所非法佔有的席位上趕出去。」時在1971年10月25日,議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收中華民國。

 這個決議,除了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的代表權之外,還取得了中華民國的國號、會籍、國家主權、財產所有權等。所以,決議一通過,國民黨立即處理海外財產:
 (一)中華民國名下數百億美金外匯存底,改存宋美齡等七人戶頭;
 (二)中國銀行改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三)招商局船隊改為陽明海運公司。中華民國當然也必須改名,其外交部次長楊西崑就建議改為「中華台灣共和國」Chinese Repubic of Taiwan,可是蔣介石不敢,因為他知道,台灣是中華民國竊據的地方,把台灣正名為台灣國,外來統治者立刻失去統治的正當性,害怕動搖「國」本。於是和美國談條件,央請第七艦隊保護,由台灣人繳稅付保護費。若無第七艦隊,又不更改國名,中華民國必被中國渡海接收。


 這樣做,台灣本島暫時無事,海外產權卻無法確保,駐美使館遂以美金一元賣給高華德;駐日韓大使館、領事館,因脫產不及均被中國接收。既知脫產,證明連宋馬知道31年前中華民國國號就不能用了,要用,必須依靠第七艦隊及台灣關係法,但代價由台灣人支付,例如,高價向美國買武器、外匯存美國,每年三千多億的國防、外交支出等。

 台灣只要和中華民國劃清界線,就有舊金山和約及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保障。可是,怕戰爭的台灣人,卻寧可付錢請美國保護,也不和戰爭的禍源──中華民國劃清界線以遠離戰爭,實難理喻!
2016-07-27 22:38 · 23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7-27 22:44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7-27 20:15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Shen/Shen_01/Shen0029.htm

中國代表權問題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標題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的第2758號決議。
決議全文如下:
大會記取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原文) Recall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Considering the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essential both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for the cause that the United Nations must serve under the Charter. Recognizing that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at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one of the fiv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ecides to restore all its rights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recogniz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its Government as the only 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expel forthwith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hiang Kai-shek from the place which they unlawfully occupy a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 all the organizations related to it

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是有意寫給老共爽的,中華民國在決議案通過之前就宣佈退出了


1971年10月25日,時任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老布希連同日本等十七國(後增至十九國)提出臨時動議,主張將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號決議草案分段表決,其中「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作為另一項議案。如果能獲得足夠的贊成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以常任理事國身分參與聯合國,同時中華民國仍然保持其聯合國普通會員國的席位,是為「雙重代表案」,但此動議在表決中以61票反對,51票贊成,16票棄權的結果未獲通過。



P大現在是晚餐過後,回憶夢境,等明天早上吧!


既知脫產,證明連宋馬知道31年前中華民國國號就不能用了


前提

既知脫產

如何歸因

證明連宋馬知道31年前中華民國國號就不能用了?

你是如何連結的?


你該研究的是

為何掉了十幾趴?







2016-07-27 23:27 · 234樓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歷史沿革[編輯]

位於台灣台北市吉林路的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總管理處(原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總管理處)

位於台北市衡陽路的兆豐衡陽大樓(原交通銀行大廈)

交通銀行大廈一樓所刻的〈交通銀行大廈碑記〉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編輯]
1905年(光緒31年),「大清戶部銀行」成立,總行設於北京,主要業務由上海分行經營。
1908年(光緒34年),「大清戶部銀行」改名「大清銀行」。
1912年(民國元年),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下令將「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行使「中央銀行」職能;2月5日中國銀行在上海市漢口路3號(原大清銀行舊址)開業。
1928年(民國17年)10月26日,銀行轉型為政府特許國際匯兌銀行,總行從北京遷到上海;11月4日,於英國倫敦開設倫敦分行,成為中國在海外成立的第一家銀行分支機構,同年於日本大阪開設大阪分行,為國民政府指定中國銀行為政府特許之國際匯兌銀行。
1936年(民國25年),於美國紐約成立紐約分行。
1947年(民國36年),10月10日,於泰國曼谷開設曼谷分行。
1948年(民國37年),於日本東京開設東京分行。
1949年(民國38年),國共內戰之後,總管理處及交通銀行隨同政府播遷臺灣,留置中國大陸之中國銀行各部則被中共收歸國有,續稱「中國銀行」;國外行處則繼續服務僑胞,吸收僑匯,並協助中華民國政府辦理國外採購事宜。
1960年(民國49年),總管理處國外部在臺灣復業,性質為國際貿易與匯兌之專業銀行,並經辦一般商業銀行業務。
1971年(民國60年)12月17日,由於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為了防止旗下所有資產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中國的繼承者」之姿強行接收,更名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簡稱ICBC)並改制為民營。
1974年(民國63年)8月1日,於巴拿馬開設分行,為拉丁美洲境內所設立的第一家台資銀行。
1975年(民國64年)9月15日,於美國芝加哥開設分行。
1979年(民國68年)2月24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股票上市,股票上市代號2806。
1982年(民國71年)9月16日,於巴拿馬箇朗自由區開設分行。
1984年(民國73年)7月2日,於美國洛杉磯開設分行。
1986年(民國75年)1月16日,於法國巴黎開設分行;8月15日,於澳洲雪梨開設分行。
1990年(民國79年)10月22日,於荷蘭阿姆斯特丹開設分行。
1992年(民國81年),撥捐基金成立財團法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基金總額新台幣二億元,基金會以其孳息從事有關目的事業;12月,於加拿大開設子銀行。
1995年(民國84年)7月4日,於菲律賓馬尼拉開設分行。
1996年(民國85年)8月10日,於越南胡志明市開設分行。
1997年(民國86年)3月,於新加坡開設分行。
1998年(民國87年)1月20日,於馬來西亞吉隆坡納閩境外金融中心開設分行。
1999年(民國88年)4月20日,於澳洲布里斯本開設分行。
2001年(民國90年)8月17日,關閉馬其頓代表處;10月1日,巴拿馬箇朗市區分行裁撤;12月31日,加洛干分行於本日裁撤。
2002年(民國91年)1月2日,儲蓄部改制台北分行於本日開業(2006年改名台北復興分行);5月7日,撤回赴中國大陸蘇州地區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之申請案;12月20日,開設香港分行;12月31日,與交銀金控合組「金融控股公司」,定名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Mega Holding),簡稱兆豐金,股票上市代號2886。原股票上市代號2806下市。
2005年(民國94年) 1月5日,曼谷分行獲泰國財政部正式函准升格改制為子銀行;4月7日,推出原子小金剛信用卡;5月24日,於英國倫敦設立倫敦代表人辦事處;8月8日,於泰國春武里開設分行。
2016-07-27 23:27 · 235樓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陽明海運

陽明海運時期[編輯]
1949年,招商局輪船遷至台灣;中國大陸的原輪船招商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併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下屬的上海海運局、廣州海運局與中國長江航運(集團)總公司;而香港招商局於1950年1月15日宣布「起義」歸順中華人民共和國,[2]此後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直屬的中資在港企業沿革至今。這導致台灣與香港各有「輪船招商局」的情形發生。1972年12月28日,由於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為了防止招商局輪船旗下所有資產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中國的繼承者」之姿強行接收,招商局輪船轉投資成立陽明海運,成立時資本額為新臺幣1億元,第一代總部設於台北市懷寧街53號4至6樓。招商局輪船並將絕大多數部門移至陽明海運,招商局部分逐漸只剩管理處。
2016-07-27 23:30 · 236樓
駐美大使館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雙橡園

1978年至1982年[編輯]
卡特總統無預警的宣布自1979年1月1日開始將中止與中華民國之外交關係,轉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完全外交關係的前七天(1978年12月23日),發生雙橡園被售予美國民間組織自由中國之友協會的歷史一聞。由於擔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會強佔中華民國原在美國資產,因此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委託羅斯福總統首席智囊,同時也是國民政府堅定支持者的湯瑪斯·柯克倫將雙橡園及大使館、武官處房舍以二十美元象徵性的出售給美國參議員貝利·高華德主持的自由中國之友協會(Friends of Free China Association)[2][3];由於卡特總統認為雙橡園應交給中共,沈劍虹大使判斷唯有透過立法才可保全國產,經過參議員David Boren和眾議員Robert Lagomarsino的幫助,終於立法通過,美國國會於1979年4月通過《台灣關係法》,根據該法條,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舉,不應影響「臺灣統治當局」(即中華民國政府)在197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或特有的有體財產或無體財產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和利益,也不影響臺灣當局在該日之後所取得的財產。一年後,該協會更以周轉不靈為由,分別賣掉大使館和武官處後,亦打算出售雙橡園,方才由中華民國政府以二百萬美元從該協會購回雙橡園,並在1986年2月5日向美國內政部註冊申請列為古蹟
2016-07-27 23:33 · 237樓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国驻韩大使馆
1992年8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韓國建交,韓國政府在建交前日要求原中華民國(台灣)駐韓大使館人員於24小時內離境,原屬的使館館舍等資產均被韓國政府接收並轉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韓建交後的1992年8月28日,明洞中國大使館館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接收並開館。2002年,駐韓中國大使館因明洞館址翻修重建,由明洞搬至首爾市鍾路區孝子洞54番地(종로구 효자동 54번지)的孝子大廈(道路名住址(新住址)為首爾市鍾路區紫霞門路70號(종로구 자하문로 70)。[2]2014年1月23日搬回原址並舉行了一個簡單的開館式。新建的大使館由一個10層的辦公樓和另一個24層的宿舍樓組成,兩座樓的一二層是相通的。新館占地面積為17,199m²,比美國駐韓大使館(9871m²)和俄羅斯駐韓大使館(12,012m²)都大,在中國各駐外使館中僅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國大使館(23,000m²)。[3]
2016-07-27 23:58 · 2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7-28 00:01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7-27 23:33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国驻韩大使馆
1992年8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韓國建交,韓國政府在建交前 ...


重點是你後面延伸論述呢?
依據在那裏?
雙重代表案呢?
我問的邏輯歸因呢?
駐美使館美金一元呢?
2016-07-28 10:22 · 239樓
有奴才命,想當奴才才會一直把自己圈在中華民國是中國

要走自己道路,追求民主自由人權普世價值的才會認為中華民國是台灣

全世界70億人口,就只剩下這幾百萬人還在認為中華民國是中國

哈哈哈哈,台灣人加油往前進,很快的這些人即將被掃進歷史的洪爐中


2016-07-28 11:04 · 240樓
hahaha 發表於 2016-7-28 10:22
有奴才命,想當奴才才會一直把自己圈在中華民國是中國

要走自己道路,追求民主自由人權普世價值的才會認為 ...


你又在亂扣人帽子了!

我們認為的中國是中華民國! 你卻要反過來說...

我們也一直說中華民國台灣, 中華民國台灣, 中華民國台灣!

你是看不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