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台灣綠營人士欠“陸客”一個公道!

2016-04-18 21:49 · 201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1:21
藉此回復你在我192樓發言的評語
你舉的例子與言論自由泛濫無關
在台灣現行法律制度下


引用維基你說是種族言論,那請問~

那你有看到此時此刻在愛北大的種族謔稱氾濫嗎?

而且是毫無忌憚不加引用,想講就講,想放大標注顏色皆可

你卻毫無批判,毫無譴責,這樣算你氾濫論也可的範圍嗎?

2016-04-18 21:54 · 20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宏都拉斯 於 2016-4-18 22:07 編輯


阿布杜拉 發表於 2016-4-18 21:21
大哥,有些事兒真的,但往往有人看得太假,當然,有些事明明就是假的,但卻被看得太真。

政治就是眾人的 ...


所以脫了軍服學辜XX的格調你比較能接受是吧?

希望台灣穿了軍服的人千萬不要相信你說的

另外你也奉勸大家不要學屈原是吧!所以台灣人不要當屈原要見風轉舵嗎

如果你主張這樣,我就很明確跟你不同了

無論你是藍是綠都是自己的選擇,努力為理念奮鬥

就算輸了,人家也會敬重你

就像桃園國旗屋雲南料理,每年一個人升旗的老兵

也像為理念全家受害的林義雄

而不是演什麼像什麼的牆頭草


P'S:人家的先人還是不要指名道姓比較好


2016-04-18 22:02 · 20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8 22:07 編輯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1:49
引用維基你說是種族言論,那請問~

那你有看到此時此刻在愛北大的種族謔稱氾濫嗎?


有些確實不妥
但是先要求自己才有資格譴責別人吧?

這之間有許多是情感因素
(非理性)
我舉一個例子:
版上常有人提:
主張台獨是數典忘祖
但以我個人來說
台灣真有一天能獨立建國
我的祖先不會因為我是台灣國;
他就不是我的祖先啊
對我個人來說
這也算是一種情感的認同挑撥
(人對先人的認同應是由近而遠的;反而是國民黨的常常企圖把我們祖先幾百年的歷史扭曲、掩埋)


2016-04-18 22:12 · 204樓
約翰甘迺迪,愛爾蘭人後裔,天主教徒,當選美國總統後並沒有要把美國變成愛爾蘭的一部分或讓美國聽命於梵蒂岡。
2016-04-18 22:16 · 205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2:02
有些確實不妥
但是先要求自己才有資格譴責別人吧?



不~你應該大聲說出我反對!反對種族言論!

若引用造成你的不舒服我致歉,不是開玩笑,是認真的

但請你想一下,如果任何引用的資料要先自我審查一下,刪除敏感字眼

這樣符合言論自由的範圍嗎?

第二,此刻在你使用的網站隨處可見製造出來的種族偏激論,與我引用維基解釋相比如何?

你要求我的同時卻覺得他們只是“確實不妥”,容我認真問你~標準何在?
2016-04-18 22:32 · 206樓
阿布杜拉 發表於 2016-4-18 22:12
約翰甘迺迪,愛爾蘭人後裔,天主教徒,當選美國總統後並沒有要把美國變成愛爾蘭的一部分或讓美國聽命於梵蒂 ...


拉拉快回來,你現在在亞洲,

怎麼一不注意就跑到美洲去了,

大陸早就被發現了,你現在不可能再發現新大陸了
2016-04-18 22:34 · 20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8 22:44 編輯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2:16
不~你應該大聲說出我反對!反對種族言論!

若引用造成你的不舒服我致歉,不是開玩笑,是認真的


一、我沒有不舒服;而且在爭論中難免;只是你評論我的意見(不然我不會跳出來);我就依你的標準希望你做到而已。
二、台灣的族群情感認同複雜;確實需要彼此尊重;但這涉及情感;很難有一致的答案;就像我前面說的有人稱主張台獨的人是數典忘祖;對某些人來說是持平的言論;對我來說或許就是扣我帽子;但我要計較嗎?(因為這是他情感認同的真心話)
2016-04-18 22:36 · 20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8 22:45 編輯


阿布杜拉 發表於 2016-4-18 17:57
其實,兩黨面對中國,可能結果大同小異。

不過在過程中看會不會演,一個演得比較像人,另一個演的時候尾 ...


前言:

1.政策:大同小異

2.處理方式:演很大與不會演的差異,差別甚大

3.推動結果:想想現在行政權還沒接手就已經這樣了,以後呢?



在表示這個意見之前,讓你看魯迅所寫的阿Q正傳之精神勝利法

https://www.google.com.tw/webhp?hl=zh-TW&gws_rd=ssl#hl=zh-TW&q=%E9%AD%AF%E8%BF%85+%E9%98%BFq%E6%AD%A3%E5%82%B3

阿Q正傳

阿Q「多住未莊,然而也常常宿在別處,不能說是未莊人,即使說是『未莊人也』,也仍然有乖史法的」,孑然一身,一窮二白,常替趙太爺做短工,但常被趙太爺苛待。平日更常被人瞧不起,然而阿Q卻常用「精神勝利法」自我安慰。

看完了這個

你再看以下資料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302/37089109/
時力版監督條例 兩國論入法
強調主權本就不同 綠委:實務無法通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113000355-260102

時代力量主咖皆閃兵一族 弱視?黃國昌近視300度只當3月兵


http://www.nownews.com/n/2016/03/18/2032494

針對兩岸熱線似乎斷掉一事,黃國昌也表示,大陸必須更深一點認識到台灣人,體認到我國人民要和平、追求幸福生活的想法,才會有住兩岸關係改善。黃國昌直言,否則若僅是不斷做出一些「不友善的行為」,只會把台灣人民推得愈來愈遠。

http://www.nownews.com/n/2016/03/04/2016138
兩岸監督條例再議 綠營擬去除兩國論 扁朝政委轟換腦袋



依你的分類,

讓你判斷

看看是人的表現還是搖尾巴表現


還是阿Q的精神勝利法

2016-04-18 22:40 · 209樓
阿布杜拉 發表於 2016-4-18 22:12
約翰甘迺迪,愛爾蘭人後裔,天主教徒,當選美國總統後並沒有要把美國變成愛爾蘭的一部分或讓美國聽命於梵蒂 ...


但是現在的美國卻想掌握全世界的資源如石油等等。

想想美國為這全球資源,對他國出兵幾次?
2016-04-18 22:45 · 210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2:34
一、我沒有不舒服;而且在爭論中難免;只是你評論我的意見;我就依你的標準希望你做到而已。
二、台灣的 ...


有關族群問題我們其實不需要答案,

我們需要一個人之所以為人的界線

達爾文的物種起源論是否涉及人種優越

可以討論,可以科學化的論證,可以有答案

就像NBA為何黑人多於白人,以上又多於黃種人

可以科學化的分析,也可以有答案

但,426,支那賤畜,皇民賤種,台巴子等~

容我再次認真問你,這需要答案嗎?
2016-04-18 22:49 · 211樓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2:45
有關族群問題我們其實不需要答案,

我們需要一個人之所以為人的界線


我同意
你舉的例子在愛北大有發生過?

當你遇到不認識的人在網路用這些不堪字眼;你都會挺身而出?
2016-04-18 22:54 · 212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2:49
我同意
你舉的例子在愛北大有發生過?



你覺得沒有嗎?

我漸漸學會不當沉默者

不然你有看過我在這邊走跳過嗎?
2016-04-18 23:01 · 21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8 23:02 編輯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2:54
你覺得沒有嗎?

我漸漸學會不當沉默者


如果你能用同樣標準跳出來;我佩服你
(目前還看不到;拭目已待)

郭冠英用“台巴子”稱呼台灣人;並說自己是高級外省人;你認為政府如不讓他領退休俸;是對的嗎?
2016-04-18 23:06 · 214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3:01
如果你能用同樣標準跳出來;我佩服你
(目前還看不到;拭目已待)



不好意思,我先回復你,如有錯誤?請指教。

這是兩樣事,不能混為一談。

須以相關法規規定。
2016-04-18 23:14 · 215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3:01
如果你能用同樣標準跳出來;我佩服你
(目前還看不到;拭目已待)



其實無論是誰,我認為他的言論跟符合不符合領取退休所得是兩回事

當然他的言論就是涉及種族鄙視,任何人都應該譴責

但,這跟他三十年的公務生涯有無執行國家賦予他的任務

可以混為一談嗎?我想這就是理性與感性的分野吧!

當然很多人情感面不能接受,所以民意代表只要顧及選民的情感面就好

喊爽就好,你講對不對呀~情感太廉價了
2016-04-18 23:15 · 216樓
首先要問的

他的任用程序是否符合法的程序?

其他機關甄選程序是不是也有雷同情形?

假如有,如何能只針對他。

若不合程序,是他的問題嗎?

機關任命令誰有權撤銷?

考試院和詮敘部嗎?這兩個機關有這職權嗎?

最重要他已收到任命令,

信賴保護原則就可以視而不見嗎?

以任命過程來論,豈可歸責於他?
2016-04-18 23:17 · 217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4-18 23:06
不好意思,我先回復你,如有錯誤?請指教。

這是兩樣事,不能混為一談。


銓敘部不讓他領
法律沒有問題
監察院已通過調查省政府的人事任用是有問題的
法律不是我問的重點
我要問的是宏都拉斯是否對“台巴子”這樣的言論認為是撕裂人民情感;應嚴肅對待問題
2016-04-18 23:23 · 21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8 23:24 編輯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3:14
其實無論是誰,我認為他的言論跟符合不符合領取退休所得是兩回事

當然他的言論就是涉及種族鄙視,任何人 ...


如果你唱高調(台巴子是你舉的例子)
;認為這麼嚴重
(我並沒有認為)
公務員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員聲譽
本就依法可撤職
2016-04-18 23:30 · 21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宏都拉斯 於 2016-4-18 23:38 編輯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3:23
如果你唱高調(台巴子是你舉的例子)
;認為這麼嚴重
(我並沒有認為)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

如果你唱高調(台巴子是你舉的例子)
;認為這麼嚴重
(我並沒有認為)
公務員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員聲譽
本就依法可撤職

你並沒有認為這麼嚴重,所以他嚴重影響公務員分際應該撤職嗎?

你的邏輯怎麼前後不一呢?

這就是你對自我認識不清,

先要認識自己才能思辨
2016-04-18 23:36 · 22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8 23:39 編輯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3:30
你並沒有認為這麼嚴重,所以他嚴重影響公務員分際,應該撤職嗎?


我對這方面的要求沒有這麼高
是你的論點認為很嚴重
(其實以歐盟的標準;這搞不好涉及刑法;但台灣島上人的情感認同較複雜)
但又舉一些例子說明自己是公平的
並批評別人沒有挺身而出

別人就有權利要求你
並希望你確實是你說的那種人
2016-04-18 23:40 · 221樓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3:30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

如果你唱高調(台巴子是你舉的例子)


是你邏輯不清
我是以你要求的標準
來檢驗你
2016-04-18 23:40 · 222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3:36
我對這方面的要求沒有這麼高
是你的論點認為很嚴重
(其實以歐盟的標準;這搞不好涉及刑法;但台灣島上人 ...


那你要求郭先生應該撤職查辦,取消退休金嗎?

這算嚴重嗎?
2016-04-18 23:44 · 22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8 23:47 編輯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3:40
那你要求郭先生應該撤職查辦,取消退休金嗎?

這算嚴重嗎?


因你認為“台巴子”很嚴重
你還說別人不挺身而出是不對的
政府認為郭冠英嚴重損害政府聲譽將他撤職;就沒有爭議
這是你的標準
也是檢驗你是不是二套標準的人
2016-04-18 23:48 · 224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3:40
是你邏輯不清
我是以你要求的標準
來檢驗你


你的檢驗我也回復了

倒是你談到你不認為這些種族言論那麼嚴重的時候

卻又嚴重看待郭X英事件,已暴露你的盲點

若我們的爭論是一盤圍棋,你這一局的落子就錯了

真的,你可以另闢戰場

不要再執著了
2016-04-18 23:49 · 225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3:17
銓敘部不讓他領
法律沒有問題
監察院已通過調查省政府的人事任用是有問題的


請你詳查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條件檢附資料,這些資料齊全,假如都有機關印信佐證,銓敘部基於何種自身職權可以不給?

還有監查院如認為任用程序不合,自可依監院職權處理,豈能成為銓敘部拒發的依據,必竟任命令沒有撤銷。
至於台巴子是有不妥,其傷害性可以到剝奪憲法上人民服公職權利之地步。
以如此比擬,對當事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建請你可提供其他例子
2016-04-18 23:51 · 226樓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3:48
你的檢驗我也回復了

倒是你談到你不認為這些種族言論那麼嚴重的時候


我沒有要嚴肅看待郭冠英

因我認為台灣人認同複雜

是因你認為很嚴重
我用你的標準檢驗你
卻發現你有二套標準
2016-04-18 23:52 · 227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3:44
因你認為“台巴子”很嚴重
你還說別人不挺身而出是不對的
政府認為郭冠英嚴重損害政府聲譽將他撤職;就沒 ...


你的質疑我已經認真回覆你了

也清楚表明我的看法

但不是你這篇解釋的這樣

希望認真看這篇討論的人在回上一頁檢視一下

不要三言兩語就曲解了

2016-04-18 23:53 · 22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8 23:58 編輯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3:52
你的質疑我已經認真回覆你了

也清楚表明我的看法


邏輯不清
我哪曲解你?
是你認為很嚴重的
2016-04-19 00:00 · 229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3:53
邏輯不清
我哪曲解你?
是你認為很嚴重的


如果你真的要爭輸贏

那我承認我是意識不清,精神不濟

夜深了

該睡了
2016-04-19 00:02 · 230樓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9 00:00
如果你真的要爭輸贏

那我承認我是意識不清,精神不濟


晚安
下次再聊
2016-04-19 08:35 · 231樓
不斷在那發言挑起仇恨日本人的人

是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挑動種族情結?
2016-04-19 08:41 · 2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9 09:10 編輯


郭冠英領退休金一事之所以廣受批評,不是因為他口出台巴子之言

而是其聘用程序不合法

有人就是要拿張飛打岳飛模糊焦點

心態可議

郭冠英口出台巴子是其言論自由

我們批評他口出台巴子言論不當,挑動族群情結,也是我們的言論自由
2016-04-19 08:41 · 233樓
言論自由可以罵人?
言論自由可以顛倒是非?
2016-04-19 08:45 · 234樓
歷史是不斷重復,謹記歷史的教訓,防範未然.
2016-04-19 09:00 · 23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9 09:05 編輯


chow1 發表於 2016-4-19 08:41
言論自由可以罵人?
言論自由可以顛倒是非?


言論自由當然可以罵人⋯⋯只要所說是事實

舉例

我罵鄭捷是凶狠沒人性的殺人犯,鄭捷能告我毀謗嗎




言論自由當然可以顛倒是非........只要能辯證客觀觀點

舉例:

有人說蔣中正才高八斗,學富五車,一生出書299本,是個大學問家,

但是李敖卻批評蔣中正自己都沒看過自己寫的書,也看不懂,

因為李敖指出,蔣中正小學都沒畢業,一生兵戎,出語粗鄙,不可能寫出所謂由他著述的那299本書

那些都是拍馬屁者將書寫好,請蔣中正掛名出版,

你能說李敖顛倒是非嗎?
2016-04-19 09:12 · 236樓
chow1 發表於 2016-4-19 08:41
言論自由可以罵人?
言論自由可以顛倒是非?


請問邱毅跟蔡正元這類是亂罵人顛倒是非還是有憑有據陳述事實?
言論自由若涉及不實人身攻擊導致他人名譽受損是可以提起毀謗罪嫌的
即使只是在網路匿名發表意見亦然
2016-04-19 09:48 · 237樓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3%AD%E5%86%A0%E8%8B%B1
郭冠英並以言論自由替自己辯護


行政院新聞局於2009年3月23日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認為郭冠英已違反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即未經長官的許可,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的談話,其談話也影響公懲會調查進行,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先行予以停職處分。[55] 但郭冠英在接受媒體專訪,承認他就是范蘭欽的訪問內容播出後,新聞局下午兩點再召開考績委員會,新聞局宣布:郭冠英因言行不當、蓄意欺瞞,考績委員會做出決議,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56]此舉也引發「國家是否侵犯公務員言論自由」的爭議。

2007年12月莊國榮的「就德國女人的觀點來看,馬英九很娘啊」言論造成社會嘩然,引起兩性專家和同性戀團體反彈[5]。

2008年3月16日,莊國榮出席民進黨「長(謝長廷)昌(蘇貞昌)」臺中市競選總部「316擊掌逆轉勝」活動,在台上的發言 「馬英九其實本人只會演戲。他除了會演戲以外,其實是個無能的人。(我)反對像馬英九這種軟弱的小孬孬,他就是會演戲而已。他的演技跟胡志強都很厲害,當個演員不錯;但是當總統,會害我們變成像西藏一樣。」「馬英九給我的感覺就像個小孬孬,一輩子可能不知道何謂guts,不知道什麼是男子氣概和魄力。他在面對中共的時候,很容易膝蓋就軟掉,就要下跪;所以臺灣選上馬英九,大家就等著像這兩天,看到西藏的情況一樣,等著被屠殺、被迫害。」
2008年6月,政治大學校評會依《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規定,決定不續聘莊國榮[9]。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規定,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原因遭不續聘處分者,其他學校也不能聘用,等於宣布莊國榮終生不得再擔任教職。當日稍晚莊國榮對此項裁定發表聲明,強調此決議違反程序,系、院級教評會並未提出「不續聘」案,卻由校教評會直接做成決議,於法不符。同時,有關言論爭議是發生在擔任教育部主任秘書的借調期間,他雖用詞不當,但不構成違法,他將透過申訴、訴願、行政訴訟提出法律救濟[10]。此「不續聘」案引發各界關注,在歷經10天左右社會的廣泛討論[11][12][13]政大校教評會仍維持原議,於6月27日呈報公文至教育部,並在公文中強調無意剝奪莊國榮的教育權,教育部則將依法召開「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審查[14][15][16]。
2008年7月,教育部以法律有瑕疵無法解聘為由,將政治大學不續聘莊國榮的案子退回政治大學。
2008年8月1日,莊國榮留任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51741182.A.867.html
莊國榮不得任教 馬認逾比例原則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222189
〔記者王寓中、胡清暉/台北報導〕針對前教育部主秘莊國榮因政大校教評會做出「不續 聘」處分可能喪失任教資格,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表示,總統馬英九認為,如果這個決 議將導致莊終身不得擔任教職的話,這樣已逾越了比例原則,相信這也不是政大的本意。 馬英九說,莊國榮是個年輕學者,盼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




233樓稱郭冠英口出台巴子是其言論自由


那為什麼

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

有沒有向馬總統替莊國榮所說的

總統馬英九認為,如果這個決 議將導致莊終身不得擔任教職的話,這樣已逾越了比例原則,相信這也不是政大的本意。 馬英九說,莊國榮是個年輕學者,盼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

以寬容心來說,

力判高下

233樓應該極力為郭冠英說話,請政府提補救措施

當然不會,因為自己就常在這論壇上出言不遜,罵罵不同意見的壇友。



2016-04-19 09:58 · 2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9 10:04 編輯


郭冠英不能領退休俸的原因當然是跟省政府違法任用有關
但宏都拉斯跟發哥只是順著我的邏輯
(我思想有點跳躍)

我要談的是源頭
郭冠英98年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在年滿65歲前要重新任職公務員才能保住終身俸,被撤職是導致他不能領終身俸的原因

因為宏都拉斯在211樓舉「台巴子」等用語為例,認為這已超過「為人的界線」
(因此我想檢驗他是否真心如此)
在216樓宏都拉斯認為「當然他的言論就是涉及種族鄙視,任何人都應該譴責」
如果照宏都拉斯的邏輯標準,郭冠英的言行,任何人都應該譴責,就會造成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員聲譽的問題,當初以「公務員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員聲譽」將他撤職,他就應是贊成的
2016-04-19 09:59 · 239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4-19 09:12
請問邱毅跟蔡正元這類是亂罵人顛倒是非還是有憑有據陳述事實?
言論自由若涉及不實人身攻擊導致他人名譽受 ...


http://www.cazil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721

蔡英文公開行程,媒體想問藍營緊咬的炒地皮議題,可是..。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第一題可不可以不要這一題,換另一題好不好。」


假如不實

為什麼不敢正面回應
2016-04-19 10:13 · 24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9 19:00 編輯


郭冠英口出辱台言論,遭撤職,是在國民黨執政時期由新聞局長蘇俊濱下令的

郭冠英被撤職是因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辱台言論嚴重影響國民黨形象

導致全台嚴重抗議,國民黨恐影響其選情

才以郭冠英言行不當將其撤職

按此標準,近來郝伯村的言論更是嚴重,引起爭議更大,社會反彈更劇

為何不見國民黨將郝議處?

依法,國民黨根本就無法對郭以不是理由的理由撤職懲處,郭當然不服,

當時也以言論自由範疇辯護,從法的角度來看,我也不認為郭應該為不當言論而接受懲罰

郭是被國民黨犧牲,換取國民黨形象上的利益

所以我說國民黨是非不清,公私不分,兩套標準

這件事要批判,請將矛頭指向國民黨,我們雖然指責郭冠英言論不當,卻是並未要求政府以其言論不當撤辦他

事實就是國民黨違法,濫塞一個理由將郭撤職

雖然如此,郭去職,領不到退休金,我心裡頭還是很爽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