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2-13 19:24 編輯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很抱歉這個案子是我第一次服務案件.且當時本來是先看臻善美社區.看完後.
臨時到學成路230號綠原墅社區會勘.當時想法很單純既然要畫就連同隔壁社區一起畫.
過了幾天後服務處另一位助理跟我說到各里去.禮貌上知會一下里長.
所以我才會在3月貼文在林里長留言板上~告知~並致歉.
我一直沒收到回復.一直到6/1突然貼這個文給我~我有點錯愕.
林富子 2011-6-1 18:19
姿佑姐
謝謝你及林議員的用心服務
小妹有一個小小的請求
如果本里有里民向你陳情希望畫任何停車格或是其他事情需要服務
可否知先知會我ㄧ聲??
這樣ㄧ來:
1.不會重複做同樣的事 (上次就發生過了)
2.里長一問三不知
謝謝諒解喔~
我有問議員~怎麼辦.議員~笑笑~沒說話.
後來回里長留言板發現~里長要回給我ㄉ回文~沒有按回復~所以我收不到
變成里長貼給她自己.
也因為這樣我盡量不碰隆恩里的案子.
在5月ㄅ~忘了時間.綠原墅社區開區權會~當時里長在現場.
致詞時我說~門口機車停車格~感謝里長幫忙爭取.
這個會勘是回復綠原墅社區的會勘記錄.從畫好後.不斷陳情.要塗銷.
會再次會勘~交通局說~沒辦法居民陳情所以再去會勘.
238號現在的機車格案~是臨時看的.
交通局量過寬度可以畫~但後來里長來了.
里長跟交通局說~要在會勘記錄上註明里長強烈反對.
讓議員幫忙爭取經費做機車灣.
交通局說~這樣我們很為難.社區主委說~那不讓我們畫~叫警察不要來拖吊.
交通局說那請議員幫忙~我說~那有可能.
交通局說~那不然將前面汽車格改畫機車格.
我認為不妥~因為汽車格已經沒剩幾格.對居民及汽車用路人來說~不方便
(
曾聽樹林區交通局承辦人員說~有一家仲介公司門口本有一個汽車格.
結果因為他們機車無處可停.常被拖吊所以要求改畫機車格供員工停放.交通局會勘時認為不妥.
但該仲介公司堅持.只好改為機車格.但一個多月過去.該公司又來申請要回復汽車格
~因為自從該汽車格改為機車格.雖然員工方便多了.但業績掉3成.因為客戶停車不便.
交通局說要等3個月過後.重新會勘再處理.)
因為這個案子不是既定會勘.意見分歧.所以交通局說妳們去協調好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