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心六藝社區管理規章提議討論串

2011-06-28 17:23 · 161樓
回復 啾媽咪 的帖子

贊成

很多人花了很多錢把自己的家裝潢得美美的 可是卻把鞋子 拖鞋 雨傘都放到門外 讓別人一開門就要遭受視覺汙染及味覺汙染 :(
2011-06-28 17:27 · 162樓
回復 djrose 的帖子

的確是有此相關法令
我再和我朋友拿來提供給環境委員
*大英博物館社區就是如此,他們只准許擺鞋墊在外
看起來乾淨又整齊~
若有機會可去看看
2011-06-28 17:30 · 163樓
回復 狗妹 的帖子

給你一個"讚"喔!!!
讓我們一起共同維護吧!!!
:D
2011-06-28 17:35 · 164樓
🔧 本帖最後由 毛兒 於 2011-6-28 17:42 編輯


門口放東西 其實是很危險 萬一要逃生時 會妨礙生命安全的
基於美觀及安全的理由 我也贊成最多就是放一張平面的腳踏墊...
2011-06-28 19:03 · 165樓
我也贊成門口頂多只能放平面的腳踏墊.....
如果有其它的物品!!真的要加強勸導....因為像我現在住的大廈,
滿多住戶在自家門口擺鞋櫃&放腳踏車等等的東西...感覺就很雜亂!
也有礙美觀.....所以一開始就要加強執行!也希望各住戶都能配合!!^^
2011-06-28 20:28 · 166樓
🔧 本帖最後由 fire0108 於 2011-6-28 20:29 編輯


我覺得目前首當其衝的2項問題
一. 公設點交
二. 物業管理公司

其餘細則到時再談也不遲,因為許多項問題都與社區生活規約有息息相關!
就算討論出來管理委員會也愛莫難助,沒有權力修改,只能等到住戶大會
待2項重要問題一解決,其餘疑難雜症經過整理與大家的討論,相信可以很快的解決

公設點交大致分五類
1.設施類
健身房、游泳池和閱覽室.....等
2.設備類
機電、升降、消防, 幾乎都是有法令的檢測標準
----------------
前2項可以討論是否要委外點交公司來處理

3.室內裝修類
室內裝修的美觀和精緻度之類的,我們的中庭花園應該也算其中吧,也沒有標準可言
我覺得管委會應該可以自行點交,大家在點交前發現問題也可以提出,像有樹被盟主寵召了 T.T
4.建築類
5.結構類
-------------
最後2項就沒什麼必要了
建設公司應該值得相信吧 =口=


二.
至於物管,先前大家在板上有提到''東京都''
可以在多找幾家名聲不錯,資本額也雄厚的公司
到時候公開招標,如有我們紅名單內的公司就可以請他們來做說明簡報
再度放上遠雄紫京城的公開招標參考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633&extra=page%3D1
----------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虛心請各位指教,一起共創更美好的心六藝 =)
感謝各位的過目:handshake
2011-06-28 20:29 · 167樓
是阿~
將來在各樓層還會掛上李梅樹大師的畫作
如果一幅充滿藝術氣息的畫配上旁邊的臭鞋子及亂堆放的物品
試問~那將會是一幅什麼樣的畫面呢???
2011-06-28 20:32 · 168樓
還有各棟樓層都沒有對流風
一古怪味令人作嘔~
2011-06-29 09:04 · 169樓
啾媽咪 發表於 2011-6-28 20:32
還有各棟樓層都沒有對流風
一古怪味令人作嘔~


是什麼怪味呢?難到是瀝青味飄進梯廳裡??
我那一層沒有特別的怪味耶....
2011-06-29 10:53 · 170樓
回復 nadja 的帖子

N大

或許她講的是 鞋子亂擺廊道的異味吧
2011-06-29 11:07 · 171樓
傑特 發表於 2011-6-29 10:53
回復 nadja 的帖子

N大


可能吧,我們那一層沒人在門外亂放東西.(目前也只有我們家是每天住,另一戶來渡假的很久沒遇到了.)
2011-06-29 11:13 · 172樓
回復 nadja 的帖子

我們這棟住的也還不多 可是大家都很有格!!

會注意環境清潔 及 整齊^^

所以也沒啥問題
2011-06-29 11:24 · 173樓
我也沒有聞到怪味耶.....
2011-06-29 11:40 · 174樓
沒錯~
就是鞋子囉!!!!
2011-06-29 12:02 · 175樓
我住的這一層也沒有任何的異味,門口除了擺地墊以外,沒有任何其它的雜物
很高興能與這些鄰居們住在一起
2011-06-29 13:49 · 176樓
我們這層沒人放地墊在門外,之前住的社區是規定連地墊都不能放(雖然有住戶違規,但也沒看到管委來強制清除).
我是覺得沒放反而乾淨,物管的清潔阿姨不時會來各樓層清掃~
2011-06-29 14:11 · 177樓
回復 掠食者 的帖子

請問委員~~
我們原來購屋時建商收的的每坪100元的永久基金會不會退費,或轉做每個月管理費呢?目前建商繳交的公寓大廈管理基金金額是多少呢?
謝謝您!辛苦了!
2011-06-29 14:23 · 178樓
回復 lulu-young 的帖子

目前都還不清楚

等確切數字出爐 移交給我們就會公告出來啦!!

2011-06-29 15:00 · 179樓
各棟一樓、B1、B2的梯廳應該設公告欄吧!
管委會的公告應該張貼在公告欄,
電梯內不是好位置!
2011-06-29 16:04 · 180樓
回復 warren6648 的帖子

物管效率的確很差,訂了10個廚房用的S掛鉤,快3個月了還沒收到,詢問物管得到的答覆是:「廠商說還沒做好,已經有催了~」,一個簡單的鉤鉤要花3個月做嗎?錢都先付了說‧‧‧
2011-06-29 16:58 · 181樓
佈告欄的確是很重要.....
以後把管委會公告釘在一樓梯廳李梅樹的畫上好了{:4_163:}
2011-06-29 17:28 · 182樓
回復 lulu-young 的帖子

lulu...我記得我們買賣契約裡面有寫到那200元/坪的費用是不能退的,會全部移交給管委會;
轉成管理費我覺得也行不通,那筆錢應該算是預備金,如果轉成管理費雖然目前可以少繳幾個月的管理費,但日後社區有大筆開銷這筆錢沒了一樣是住戶要負擔吧!
2011-06-29 18:19 · 183樓
回復 啾媽咪 的帖子

我們當層鄰居也都很讚~
建議啾媽咪可以去那戶"異味人家"噴漆抗議!!{:4_95:}
2011-06-29 18:26 · 184樓
掠食者 發表於 2011-6-29 16:58
佈告欄的確是很重要.....
以後把管委會公告釘在一樓梯廳李梅樹的畫上好了 ...


哈哈哈 我怕 瓦斯廠商也跟著把計費填表單貼在梯廳李梅樹大師的畫作上

我個人建議還是在電梯公告啦 以後瓦斯費等等 也貼在電梯的布告欄上
咱們的梯廳還挺漂亮的,不宜張貼
2011-06-29 20:23 · 185樓
回復 可可的爹 的帖子

我也建議貼告在電梯裡!!因為我們每棟的梯廳真的都不錯!!!
2011-06-29 21:10 · 186樓
暈............再想想其他辦法 不要貼在電梯內 活像國宅 {:4_147:}
不是有 信箱間嗎 可不可以放在那
拜託 我不要住在一堆公告貼在電梯內的好宅 {:4_137:}
瓦斯表填寫 是否可以對講機告知物管秘書

還有基本上 我認為連門口都不宜放踏墊
規定可以放 放啥 放多大 彈性就很大
2011-06-29 21:23 · 187樓
🔧 本帖最後由 雞婆 於 2011-6-29 21:24 編輯


LLL 發表於 2011-6-29 21:10
暈............再想想其他辦法 不要貼在電梯內 活像國宅
不是有 信箱間嗎 可不可以放在那
拜託 ...


贊成~公佈欄放在信箱間+1 {:4_153:}
2011-06-29 22:06 · 188樓
信箱間的主意不錯耶 而且也不用張貼那麼多地方
六棟樓 二間信箱間而已...
2011-06-29 23:01 · 189樓
不錯也!都沒想到信箱間!!+1
2011-06-29 23:49 · 190樓
當初代銷帶看房時有說, 社區公告不貼在電梯裡,直接從家裡的對嘴機看

雖然聽聽就好, 但是有可能這樣做嗎??

如果這樣可以省點紙張跟墨水.
2011-06-30 00:31 · 191樓
回復 可可的爹 的帖子

真好耶!!!!
2011-06-30 00:36 · 192樓
🔧 本帖最後由 lulu-young 於 2011-6-30 00:43 編輯


回復 chinglin 的帖子

有關永久基金我想跟大家分享我的想法:
1.永久基金收取的時間點與目的:這是在買房子簽訂買賣契約被建商強迫繳交的費用,預收六個月的管理費是絕對需要的,為了管委會報備完成與建商的交接期大樓營運管理費用支出做預防。
但永久基金到底是收來做什麼?用途是什麼?如果是用於修繕,目前我們還是新的大樓,設備還沒點給管委會,如果點交時 設備有問題也是建商必須處理,用得到這筆錢嗎?而目前建商依法提撥的應該有150~200萬元萬元以上的公共基金根本都還沒動用,那是在哪裡會用到「永久基金」呢,巧立名目收還可以去跟消基會申訴呢!

2.「永久基金」是預防可能很多年以後有,可能會用到的錢,但是在現階段就跟每一個買房子的人收一坪200元以防以後沒錢?難道一開始就住在心六藝的這些創始元老要去負擔以後可能年後大樓要用的錢,人生無常,我們會在這裡住多久誰也沒法斷定,因為愛這裡而被迫交也許我們根本用不到的錢那我們也太倒楣了吧!

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規約範本皆沒有所謂永久基金這一個項目,建商不是鑽漏洞強收此費用我是不敢去揣測,,

4.至於大大您說這是不能退的,為什麼呢?這筆錢以後交給管委會就變成管委會的財產,建商的買賣契約對管委會來說有任何 效力嗎?應該是變成他們要來遵守我們社區訂定的規約吧!

所以於情,於裡,於法我想都不想不通永久基金不退或無法轉為管理費的理由,無力對抗大建商,住戶總可以向管委會陳情或尋他法免於被剝削吧~。
2011-06-30 08:28 · 193樓
lulu-young 發表於 2011-6-30 00:36
回復 chinglin 的帖子

有關永久基金我想跟大家分享我的想法:


眼光要放長遠些有些設備像電梯如果壞了要更新那是以百萬計算的:)
所以尚須每個月要能從管理費再提撥一些撥入永久基金不然到時要更新時每戶要再拿出個10萬8萬的豈不痛哉:L
當然當管理基金達一定規模後可少收每月管理費或回饋住戶到時再說囉:victory:
縱然日後搬離此社區但社區管理的好相對價值亦會提升:loveliness:
所以永久基金是必要的喔
2011-06-30 09:05 · 194樓
lulu-young 發表於 2011-6-30 00:36
回復 chinglin 的帖子

有關永久基金我想跟大家分享我的想法:


我的想法跟您不一樣,我也分享一下:
這些設備目前是新的沒錯,但總會折舊吧? 現階段您就是使用者,難道不需一起共同承擔?
設備使用久了,總是容易開始出問題。假設十年後某位住戶把房子轉售,一個新的接手者,都還沒開始使用設備,
此時卻要立即開始面對可能的大筆維修費,而前手使用者,設備使用了十年,卻拍拍屁股走人,那又公平嗎?
這樣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不是嗎?
這些設備一旦損壞,例如游泳池,那些維修費用可是不便宜的。
2011-06-30 09:08 · 195樓
回復 mija122877 的帖子

如果所有的住戶都可以上網,在家族網路公告就更好更及時了,哪兒都不用貼。
但這裡住了很多退休養老的老人家 ,沒有上網的習慣
所以、、、、、
2011-06-30 09:53 · 196樓
🔧 本帖最後由 fabius 於 2011-6-30 11:06 編輯


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1-6-30 09:08
回復 mija122877 的帖子

如果所有的住戶都可以上網,在家族網路公告就更好更及時了,哪兒都不用貼。


基本上重要的事情必須有紙本公告,
不要太迷信電子裝置,
像昨天AIT當機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如果要依賴對講機公告、網路公告...有沒有備援,
如果備援也死,那麼...
依我看連備援在哪裡都還沒規劃吧!
對於不上網的住戶也不公平!

回歸需求面,梯廳只是引出主題!
貼在藝術作品上是玩笑話吧!不然就鄉愿囉!
梯廳的公佈告欄如果做得像藝術品也很好看啊,
以方便性來講,住戶出入有三個地點,
一樓、B1與B2停車場,所以最新的公告都會第一個映入眼簾,
美觀考量,放在信箱間是很好的!
至於電梯裡就遜掉了!

這個建議不是無的放矢,有住過大樓社區的回想看看,
再評估優缺點,就做吧!
2011-06-30 10:28 · 197樓
之前買房時看過汐止幾家較新的社區,電梯裡確實沒貼公告,但代銷也沒讓我參觀公告貼在哪,不過以前台北市租屋的社區是貼在電梯裡,我想管委可以打電話到歐艾斯物業總公司(不是C6E噗隆共天團)應該可以提供資訊"像C6E類似的豪宅"都貼在哪。
另外以前租的社區都不知道管委會誰是誰,住了二年經過兩次中秋節烤肉才知道主委是誰(因為主委有提供啤酒),所以建議讓勞苦功高的未來每屆的管委會成員製作個人照小檔案放在未來要張貼的公佈欄上,讓大家認識喔!這樣大家經過走廊看到辛苦的委員們就會報以熱情的掌聲與鼓勵。
2011-06-30 10:33 · 198樓
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1-6-30 09:08
回復 mija122877 的帖子

如果所有的住戶都可以上網,在家族網路公告就更好更及時了,哪兒都不用貼。


信箱間+1,除非沒有收信的習慣,不然每天都會去一趟信箱間,
放在二間信箱間除不破壞電梯或梯廳的美觀,也可減少紙張的浪費!(別忘了我們是環保宅呀!)
未來社區網站架好,也會有公告訊息.
有電腦的可以上網查(還可存檔備查),沒電腦的就到信箱間看.
2011-06-30 10:35 · 199樓
chinglin 發表於 2011-6-29 17:28
回復 lulu-young 的帖子

lulu...我記得我們買賣契約裡面有寫到那200元/坪的費用是不能退的,會全部移交給 ...


對!!!!!我想起來!!!那個是預備金來著!!
除非管委會沒有錢了!
逼不得已才會動到那筆錢的樣子?!
2011-06-30 10:37 · 200樓
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1-6-30 09:08
回復 mija122877 的帖子

如果所有的住戶都可以上網,在家族網路公告就更好更及時了,哪兒都不用貼。


我建議除了平常的公告點之外,櫃檯那邊可以做一本翻閱本,方便大家臨時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