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三峽老街復舊 尋找美觀、安全鋪磚

2016-08-03 13:20 · 161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3 10:54
重點在於1.5公尺阿
只要路阻間隔大於1.5公尺就不構成防礙通行的條件
是符合法另無須移除的


斑馬線正前方不可有障礙物,
你可以設計圓石在斑馬線的前方兩側相拒1.5米....
不過, 現在兩圓石邊緣的距離也低於1.5米

2016-08-03 13:24 · 162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3:15
擷取151樓文中的一段.....

邱莉莉表示,過去工務局爭取補助經費在公園出入口設置車阻,就是要防止機 ...


沒人反對拆公園路阻阿~
違法的就該拆 合法的該留就留
如果版上大大認為藝術大道是違法路阻
大可舉發通報拆除 不必在此據理力爭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爭了半天 錯的也不會變成對的

[hr]
一、為促進直轄市、縣(市)政府轄管都市計畫公園綠地出入口無障礙環境建置,方便身心障礙者使用公園綠地設施,從事各種休憩活動,爰本署成立單一窗口,接受民眾提報路阻障礙並列管督促該管公園綠地管理機關進行改善。

二、民眾發現公園出入口有路阻障礙時,請填寫通報單(連結下載)併同現場照片,以電子郵件寄送本署窗口( [email]public13@cpami.gov.tw[/email] );本署將指派專人通知該管公園管理機關辦理改善。本署將定期召開會議檢討列管改善情形。

三、營建署單一窗口:
聯絡人:江春霞小姐
連絡電話:02-87712645
電子信箱: [email]public13@cpami.gov.tw[/email]
四、通報單內容:
通報日期:  年  月  日
通報人資料(請提供電子郵件信箱,俾利回復):

公園綠地所在地點

出入口路阻障礙描述

縣(市):
鄉(鎮市區):



出入口位置(交叉路名)

路(街)   段
  巷   弄   號

路(街)   段

  巷   弄   號

說明:請以發生路阻障礙之出入口處作分別通報,1處出入口為1案通報。
2016-08-03 13:28 · 163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3:10
那是在無號誌路口, 有號誌路口還是要依號誌的,
不信....你可以到有交通警察的路口, 在紅燈時過馬路, ...


在斑馬線上慢慢走還會被警察開罰單
小弟又受教了

對了紅燈時請不要過馬路 很危險的
那個叫做闖紅燈 跟慢慢走快快走沒關係吧
2016-08-03 13:34 · 164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3 12:15
所以請員警到各公園人行道駐點稽查開罰單就可以改善這個問題嗎?


就讀子女對父母說,一直叫我唸書,可以保證我唸名校嗎?
2016-08-03 13:51 · 165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3 12:35
要拆車阻就先拆三峽老街入口那塊
是新北市政府設立的
警察局就在旁邊而已


P大

當你指責別人的時候,或要求別人做西作東,首先自己功課要做足,假如自己還是懶惰,最起碼人家提供的上網資料,也要瀏覽一遍,否則會遺笑大方的,您看哈哈哈在旁都在竊笑你了?

你知道嗎?法令有授權主管機關為特定目的,可以做權宜措施,但是,P大你是無權的,我不得不提醒你,免得你去做傻事?
2016-08-03 14:00 · 16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3 14:11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8-3 12:13
前面有po過新北市政府的要求了
自己找找吧
附帶一提 縣市政府只能拆公園的路阻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16000456-260107

退縮綠軸還給行人 禁止停車

摘錄

北大特區違停要注意了!新北市城鄉局公告,當年北大特區造鎮時,為讓行人有寬敞步行空間,在建築基地與人行道邊界設置3至20米寬的「退縮綠軸」,這些退縮綠軸雖為私人土地,但既然享有容積獎勵,就屬於道路一部分,警方可針對違停汽機車開出900元與600元罰單。

城鄉局表示,北大特區為形塑以人為主的高居住品質目標,特別在都市計畫訂定,建築基地須自人行道邊界留設3至20米寬的退縮綠軸,使區內人行空間寬敞舒適。



不過,退縮綠軸空間,卻成了民眾臨停熱區,甚至假日還有不少攤販在路邊賣起肉粽與烤蕃薯成了路障,過去就有民眾向警方反映,卻因空地為社區私人空間,無法可管,成為灰色地帶。

城鄉局長邱敬斌說,為保障退縮綠軸空間暢通,已由市府城鄉、交通、警察、工務等相關單位協調,3月16日公告「退縮綠軸」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適用範圍,警察發現違規,得進行勸導裁罰。

城鄉局審議科長周繼祖則指出,當初建商指定退縮開放空間,享有退縮空間的容積獎勵,從這角度來看,這些「退縮綠廊」具有公共通行義務,應比照道路使用。

至於社區大樓的「法定空地」,尊重社區自主的前提下,社區可依停車情形及基地現況提出申請,經市府會勘,即可納入禁止停車管制範圍。




您的社區申請會勘了沒?
為了討厭車子上人行道,就必須積極行動。
2016-08-03 14:09 · 16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3 14:10 編輯


http://www.ntpc.gov.tw/ch/home.jsp?id=28&parentpath=0,6,27&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604150005

新北市政府市政新聞


標  題:
營造友善人行環境 北大退縮綠軸公告禁止停車

發布日期:
2016-04-15

截止日期:
2016-05-15

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類  別: 機關新聞
內  容: 【新北市訊】
台北大學社區特定區為形塑以人為主的高居住品質目標,特別於都市計畫訂定建築基地須自人行道邊界留設 3 至 20 米寬的「退縮綠軸」,使區內人行空間寬敞舒適,而為維持舒適的人行及公共空間,市府已正式公告「退縮綠軸」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警察單位得對於違規停車進行勸導裁罰,以期達成友善人行環境。
  城鄉局局長邱敬斌說,為保障退縮綠軸供公眾通行空間之暢通及警察執行公權力範圍明確,已由市府城鄉、交通、警察、工務等相關單位協調,並參採民眾之建議,於 105 年 3 月 16 日正式公告「退縮綠軸」係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如有違規情事警察單位得以進行勸導裁罰,確保供公眾通行之順暢;至於「私人留設法定空地」部分,得 以個別社區為單位,在尊重社區自主權原則下依其停車情形及基地現況,提出同意供公眾通行文件向市府提出申請,經市府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確立範圍後即可納入禁止停車管制範圍,後續如有違規即可依法裁罰。
  城鄉局表示,公告退縮綠軸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範疇,為使法令執行能明確化,讓用路人及執行單位有所依循,避免誤將車輛駛入禁止停車空間造成違規,營造行人安全友善的步行空間,提供舒適生活環境;私人之法定空地則可由社區視需要再提出申請後劃設,以 落實社區自主精神!



聯絡人:
陳文傑

聯絡單位: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秘書室

聯絡電話:
0922534308

電子信箱:
[email]hugolevin@gmail.com[/email]
2016-08-03 14:19 · 16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3 14:22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3:15
擷取151樓文中的一段.....

邱莉莉表示,過去工務局爭取補助經費在公園出入口設置車阻,就是要防止機 ...
..只可惜我們北大的居民還以各種理由阻止拆除車阻


中壢人413又在對北大居民不爽了
順道幹譙阿發公務員心態XD
2016-08-03 14:21 · 169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8-3 13:51
P大

當你指責別人的時候,或要求別人做西作東,首先自己功課要做足,假如自己還是懶惰,最起碼人家提供 ...


你還是去把憲法讀熟一點吧
功課做足了再來討論
免得你一直跳tone
現在又要談退縮綠地
別人要怎麼跟你討論

當你指責別人的時候,或要求別人做西作東,首先自己功課要做足

2016-08-03 14:27 · 170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3 13:28
在斑馬線上慢慢走還會被警察開罰單
小弟又受教了



綠燈通行後, 走到一半燈號換成紅燈,
視障者該繼續慢慢走, 然後汽機車都等他慢慢走過後再開嗎?

2016-08-03 14:35 · 17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3 14:52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4:27
綠燈通行後, 走到一半燈號換成紅燈,
視障者該繼續慢慢走, 然後汽機車都等他慢慢走過後再開嗎?
...


廢話!不然咧
不然是要請他退回去還是停在路中間
還好意思編什麼協助視障者過馬路@@

駕照用雞腿換的喔!?
2016-08-03 14:35 · 17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3 14:39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3 14:09
http://www.ntpc.gov.tw/ch/home.jsp?id=28&parentpath=0,6,27&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604 ...


我已經昨晚已發文反映了!
今天也電話再詢問受件處理情形

新北市養工處確定告知圓石正對斑馬線是不合法規的,
已經請相關人員處理中.....

可以設置路阻, 只要符合間隔1.5米即可設置,
但, 路阻的圓石不可正好對上斑馬線.....不信的網友可以再call去問問

2016-08-03 14:42 · 173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4:27
綠燈通行後, 走到一半燈號換成紅燈,
視障者該繼續慢慢走, 然後汽機車都等他慢慢走過後再開嗎?
...


汽機車本應禮讓行人通行 難不成要衝撞過去
現行路口號誌皆設有延遲轉換燈號機制
一方紅燈後另一方不會馬上轉為綠燈
會有幾秒的路口淨空時間
除非你硬要搶快 不然理應有充份時間等路口淨空再通行

另外行人過馬路時本應評估剩餘秒數是否足夠過完馬路的時間
我自己有帶小朋友 只要秒數低於10秒以下
寧可多等一下子也不要貿然通過
我想台灣的社會跟駕駛應該有足夠的同理心才對

2016-08-03 14:43 · 174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3:10
那是在無號誌路口, 有號誌路口還是要依號誌的,
不信....你可以到有交通警察的路口, 在紅燈時過馬路, ...


看不懂中文嗎?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

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
,均應暫停讓行人通過。」
2016-08-03 14:47 · 175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4:35
我已經昨晚已發文反映了!
今天也電話再詢問受件處理情形



所以移除隨意堆放的方法就合法規了?
幫你畫重點

可以設置路阻, 只要符合間隔1.5米即可設置,
2016-08-03 14:47 · 176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4:27
綠燈通行後, 走到一半燈號換成紅燈,
視障者該繼續慢慢走, 然後汽機車都等他慢慢走過後再開嗎?
...


是的!這就是人行斑馬線的權威!



要不然你告訴我,盲人,老人,行動不便者......要怎樣快快走?





2016-08-03 15:13 · 177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3 14:47
所以移除隨意堆放的方法就合法規了?
幫你畫重點



呵....
現在擺回去還是違法的....

如果原先不違法,
任誰也不能搬走他們,
但, 明顯的....那些圓石的設置, 就是明顯的不合法!

我之前說過了,
沒去考慮其他辦法,
移開了就完全合法,
這是公務員便宜行事的心態

但, 明明圓石擋在斑馬線前是明顯違法,
明明給了法條, 卻仍要硬拿間隔1.5米就合法的來這爭辯,
然後還要人告發後才確認?

2016-08-03 15:25 · 178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5:13
呵....
現在擺回去還是違法的....



說真的回到你說的...

"綠燈通行後, 走到一半燈號換成紅燈,
視障者該繼續慢慢走, 然後汽機車都等他慢慢走過後再開嗎?"

我就覺得是在網路上吃到三寶飯了...
記得跟家中老小或親朋好友,對交通的安全部分都能有所認知
尤其是大車的內輪差

2016-08-03 15:26 · 179樓
hahaha 發表於 2016-8-3 14:47
是的!這就是人行斑馬線的權威!




還人行斑馬線的權威ㄌㄟ....

就如明眼人說的,
若秒數不足, 就不會過馬路了,
有人喜歡在馬路上慢慢走, 然後使用這斑馬線權威嗎?
請問視障者如何知道秒數足夠否?

前面還有人要視障者慢慢走ㄌㄟ....
明眼人都不願慢慢走在斑馬線上了,
卻要視障者慢慢走, 然後能自行分辨是否有圓石, 自行繞過圓石?
還硬說圓石擋道不違法

2016-08-03 15:34 · 180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3 15:25
說真的回到你說的...

"綠燈通行後, 走到一半燈號換成紅燈,


視障者在這樣不夠友善的環境...

1. 圓石擋道
2. 路口無警示聲

如何注意交通安全呢....

還請各位網友多幫忙他們, 一起來改善環境吧

2016-08-03 15:39 · 181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3 14:47
所以移除隨意堆放的方法就合法規了?
幫你畫重點



那一條法規是這樣規定的,請列出來好嗎?
2016-08-03 15:45 · 182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5:26
還人行斑馬線的權威ㄌㄟ....

就如明眼人說的,


說真的
我也不知道你怎麼會知道視障者走到一半會知道綠燈變成紅燈

然後前面說紅燈過馬路 後面就凹成過一半馬路變紅燈
是不是你帶視障朋友過馬路又闖紅燈
然後拉著視帳朋友快快跑

所以才有視障者過馬路都很快的結論
2016-08-03 15:49 · 18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8-3 15:56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5:26
還人行斑馬線的權威ㄌㄟ....

就如明眼人說的,

若秒數不足, 就不會過馬路了,


有幾種人是沒辦法辨識紅綠燈停等秒數的


盲人,弱視,文盲,幼童,弱智...


似乎你根本就不在乎這些人過馬路的安危!


還有,有些紅綠燈就根本沒有秒數指示, 誰知道它幾秒要跳紅燈?



2016-08-03 15:51 · 184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5:13
呵....
現在擺回去還是違法的....



擺回去違法就是公所的問題啦~
怎麼會擺在阻擋斑馬線的位置
公所辦事就是這麼隨便
所以才會隨便就把花了幾百萬鋪設的石板路拆除
然後市長發怒了才要敷衍復舊處理

413大 我們就等著看這些圓石要如何處理吧
2016-08-03 16:07 · 18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3 16:08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8-3 15:51
擺回去違法就是公所的問題啦~
怎麼會擺在阻擋斑馬線的位置
公所辦事就是這麼隨便


原先也是違法的,
不管是整個移除, 或是整個又都擺回去,
都是便宜行事的心態

至於老街 "前" 地上的鐵鑄板....
當時真的是捐贈的藝術家堅持要擺在地上的,
因為堅持是老街的入口映像

但, 現在不拆除,
馬路有人摔傷事小,
有人摔死, 就要國賠了,
所以當然是先拆再來討論後續如何處理啊

那個鐵鑄板是藝術品, 要好好保護的話,
真的不該擺在地上任車子壓過, 任風吹日曬雨淋....
讓公務員好好思考如何放置那些鐵鑄板吧

別又是民意勝於一切, 硬要公所把鐵鑄板擺回地上,
還堅稱文物古蹟的....
那塊地面, 沒幾年光景的, 那鐵鑄板也做沒幾年...當然是個藝術品啦

當時因為民意壓力, 把鐵鑄板放在不對的位置,
或許, 大家覺得沒聽民意就胡亂拆了那路面,
但, 道路安全是第一重要的, 現在就讓公務員好好思考如何放置那些鐵鑄板吧


2016-08-03 16:47 · 186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3 15:34
視障者在這樣不夠友善的環境...

1. 圓石擋道


照你觀念說的..燈號變換對視障者該繼續慢慢走斑馬線, 然後汽機車都等他慢慢走過後再開
這點對你還是個存在疑問時.....

我覺得你只搭大眾交通系統,也許對所有用路人(包含視障者)都比較安全且友善才是
2016-08-03 17:03 · 187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3 16:47
照你觀念說的..燈號變換對視障者該繼續慢慢走斑馬線, 然後汽機車都等他慢慢走過後再開
這點對你還是個存 ...


我年紀大了, 走路很慢的, 希望走在北大的道路人行斑馬線上, 不要遇上這個 XXX413 才好!

2016-08-04 08:45 · 18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4 08:54 編輯


看到一些只會耍嘴皮子文, 還能做甚麼呢?

還仗著年紀大了, 卻一點也不在乎視障者的感受, 發這種揶揄的文,

還沾沾自喜, 以為是神回覆ㄌㄟ.....

阿不就好棒棒, 還要我給你們拍拍手....

2016-08-04 08:50 · 189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3 16:47
照你觀念說的..燈號變換對視障者該繼續慢慢走斑馬線, 然後汽機車都等他慢慢走過後再開
這點對你還是個存 ...


依你的觀念....

就是要圓石擋道,
讓視障者過馬路要慢慢走, 然後車子再都等他通過?
然後讓視障者 "注意" 繞過圓石....就不知視障者如何 "注意" .....

現在的視障者沒我們想的那麼弱啦....是嗎?

2016-08-04 09:48 · 190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4 08:50
依你的觀念....

就是要圓石擋道,


間距改善不就符合法規了嗎,你不都打電話問過了
像你交通概念如此錯誤,我也是建議你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再教育
沒要直接把中壢y413號先生移除啊~XD

不要在那邊裝關懷視障者了,寫出來的錯誤觀念一堆


2016-08-04 09:53 · 19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4 10:18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4 08:50
依你的觀念....

就是要圓石擋道,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693&pid=1711227&fromuid=16677

不等老弱婦孺包含身障視障過馬路的馬路三寶,不正是中壢來的413號y先生XD
你的交通概念有跟親朋好友提醒過大車內輪差嗎?
會不會周遭照你觀念反而發生意外的很多
經驗豐富到可以拿來改編,但卻不求事實的去改正宣導?

扯了幾天一個事例都拿不出來,在那邊幻想掰故事:)
不是愛回你文,純粹覺得該避免不適的觀念去造成他人意外


2016-08-04 13:19 · 19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6-8-4 16:43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4 09:53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693&pid=1711227&fromuid=16677

不等老 ...


這種惡意解讀, 只能代表個人心態有問題, 完全不可取.
問題很簡單, 走在己經是紅燈上的斑馬線, 你覺得安全嗎?
你會教你的小朋友, 己經是紅燈的斑馬線, 是安全的嗎?

吵那麼久, 阻石中間寛度是否大於1.5公尺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阻石本身就阻擋了所有使用者進入斑馬線的路徑, 寬度再寬有什麼意義?
2016-08-04 13:56 · 193樓
依413大提供照片看來
圓石擺放位置離斑馬線至少有1公尺以上吧
如果今天圓石直接擺在斑馬線上或是圓石擋住斑馬線一半以上的路幅
當然有阻礙通行之虞
如果這個圓石這麼阻礙通行
不要說視障者
應該一堆人或小朋友都會撞到或踢到導致受傷
我想413大應該提出更具體的事證說明圓石的確影響行人通行
而不是用假設性的視障者可能會如何如何

今天把圓石移開是不是更有可能發生
學成路酒駕把車子開到人行道之情形
藉時會不會有更多人反應
如果有圓石隔離人車就好了

任何事情皆有兩面觀點
各有利弊比較不同
但兩者相害取其輕
而不是為了特定族群就犧牲其他人的權益

2016-08-04 14:23 · 194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4 13:56
依413大提供照片看來
圓石擺放位置離斑馬線至少有1公尺以上吧
如果今天圓石直接擺在斑馬線上或是圓石擋住斑 ...


有一公尺的說法並不正確, 並非有劃斑馬線的地方才是行人穿越道, 整個延申一進入路面邊線的範圍都是行人穿越道,

相片很清楚顯示,
使用者如要從右方通過, 因為坡面未對齊路面, 有相當高低差,
如要從左方通過, 則是進入馬路, 而非行人穿越道.

同意兩者相害取其輕的觀點, 阻石如果一定要放, 請放在不妨礙行人使用行人穿越道的位置.
2016-08-04 15:49 · 19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4 17:51 編輯


LesterWu 發表於 2016-8-4 13:19
這種惡意解讀, 只能代表個人心態有問題, 完全不可取.
問題很簡單, 走在己經是紅燈上的斑馬線, 你覺得安全 ...


不詳看文才是惡意解讀吧
人家中壢人寫了路中變換燈號
你是看了什麼有這種闖紅燈的錯覺?
還是你認為是紅燈行綠燈停
不然我請問你行經斑馬線綠燈轉紅燈
你是退回原路口還是停在斑馬線上不動

人家都打電話去問了還不是重點
真是一對寶

一直在那邊坡面對齊路面,請問是人行道常重鋪還是馬路常重鋪?為何沒有路面去對齊坡面的作法思路
2016-08-04 16:37 · 196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4 15:49
不詳看文才是惡意解讀吧
人家中壢人寫了路中變換燈號
你是看了什麼有這種闖紅燈的錯覺?


打電話不是重點,重點規定是什麼?
做了坡道有了寬度,而在這寬度之內又可以擺圓石,那為什麼要做這麼寬度的坡道?
最重要的是規定在那裡?
2016-08-04 16:41 · 19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6-8-4 16:48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4 15:49
不詳看文才是惡意解讀吧
人家中壢人寫了路中變換燈號
你是看了什麼有這種闖紅燈的錯覺?


惡語不斷, 顯示了自身的涵養,
以為惡言可以傷害別人, 事實上, 只是展現自己的惡而以.

Y大跟我不與你一般見識也是同理,

文章我是從頭看起, 很多都是不當曲解原意.

誰在說闖紅燈的問題? 你有看清楚嗎?
2016-08-04 16:43 · 198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4 13:56
依413大提供照片看來
圓石擺放位置離斑馬線至少有1公尺以上吧
如果今天圓石直接擺在斑馬線上或是圓石擋住斑 ...


不能擺圓石,損害了誰的權益?
你可以娓娓道來。
那一條法令,不是保障特定人權利?
你可以舉出說明嗎?
2016-08-04 16:46 · 199樓
事情是要說理,說服人家,不是論身家出身?
2016-08-04 17:56 · 20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4 18:25 編輯


LesterWu 發表於 2016-8-4 16:41
惡語不斷, 顯示了自身的涵養,
以為惡言可以傷害別人, 事實上, 只是展現自己的惡而以.



我只針對惡意編造故事的人
可沒先回你.那請問你是否先惡言相向了呢?

事實上多人跟413先生說了變換燈號的行人優先情況,你也是選擇性的跳過,或解讀成你說的闖紅燈情況嗎?
下面這篇無法回答你的疑問,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不是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693&pid=1711227&fromuid=16677
內文:
綠燈通行後, 走到一半燈號換成紅燈,
視障者該繼續慢慢走, 然後汽機車都等他慢慢走過後再開嗎?

請你試著回答y先生該如何處理

會無視燈號,去說:
"問題很簡單, 走在己經是紅燈上的斑馬線, 你覺得安全嗎?"
"你會教你的小朋友, 己經是紅燈的斑馬線, 是安全的嗎? "
來反問我 , 還先入為主的說是惡意解讀,不可取云云...
不覺得怪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