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請新北市政府,三峽區公所恢復大德路口的人行道

2016-08-22 17:00 · 161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22 13:15
是移除不當車阻 不是移除所有車阻
車阻間距1.5公尺來自人行道最小寬度1.5公尺
1.5公尺是可以讓輪椅雙向交 ...


P大
你強調營建署的話
他是文言文嗎?
讓你那麼難解?
你以為那句話是什麼意思?
2016-08-22 17:29 · 16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2 17:32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2 16:57
jojoyaro大大
依什麼法設置?


請爬文~討論多久了,狀況外~
無限迴圈繞不出來,這樣不好喔
2016-08-22 17:43 · 163樓
看到這兩位一直繞圈圈
我也是醉了@@

真用心的話就多繞北大幾圈
老是盯著這幾顆石頭看也是搬不走的

看看那幾個社區機車都騎上人行道
那幾個社區車阻有沒有符合規定

就不會在這邊跟陀螺一樣原地打轉了
2016-08-22 23:15 · 164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2 17:29
請爬文~討論多久了,狀況外~
無限迴圈繞不出來,這樣不好喔


陷入無限迴圈的基本因素,是錯誤的邏輯判斷式... 或是直接一個 while (true)

如果思維上就是沒有討論的空間
那個 true 就永遠在那邊 走不出來囉
2016-08-23 09:12 · 16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23 09:14 編輯


同意....

有人只認為合車阻法規就可

而他157樓才po....內政部營建署一○三年五月發布「人行道以不設車阻為原則、不當的車阻予以拆除

也就是說...."得" 設置車阻, 但車阻設置要 "得當" ,
車阻要設置不但要符合車阻設置要點, 也更應該符合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
結果跳針的一直覺得....符合車阻設置點啊,
跳針的一直拿其他不合法規的車阻來硬正圓石車阻合法,
跳針的覺得....公文是要求移開私物....如果沒有不當, 政府幹嘛發公文給社區要求移除啊....

真是不斷地跳針....

我都說要尋求一個符合法規的車阻設置方案, 他還是一直跳針的不覺得圓石不合法規....

2016-08-23 09:36 · 166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3 09:12
同意....

有人只認為合車阻法規就可


車阻設置要點就是間距不得小於1.5公尺

不當車阻就是間距小於1.5公尺得進行拆除

所有地方政府拆除不當車阻的依據都是小於1.5公尺

最好的例證就是蔣渭水公園車阻由4支變成2支

前面新北市新聞提到新北市所有不當車阻剩一處尚未拆除

亦即以新北市政府觀點除新莊因安全考量民眾極力反對拆除外

其餘未拆除的車阻皆符合法規1.5公尺寬度要求

若413認為現行存在車阻不符合政府規範

大可逕行舉發要求政府改善

尤其是文化部新北大道路口那一整排車阻

即便視障者閃過車阻仍有可能撞到人行道上的裝置藝術

所以裝置藝術應該也算是人行道上的障礙物應一併移除
2016-08-23 11:38 · 167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2 17:29
請爬文~討論多久了,狀況外~
無限迴圈繞不出來,這樣不好喔


jojoyaro 大大

找到一個夢想家的條文



jojoyaro發表於 2016-8-3 14:47:19 |只看該作者

所以移除隨意堆放的方法就合法規了?
幫你畫重點

可以設置路阻, 只要符合間隔1.5米即可設置,
2016-08-23 11:56 · 168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23 09:36
車阻設置要點就是間距不得小於1.5公尺

不當車阻就是間距小於1.5公尺得進行拆除


podzol發表於 5 天前 |只看該作者
營建署
http://myway.cpami.gov.tw/way/ch ... mp;article_id=21943
(五)為落實無障礙通行環境,人行道除清掃孔加設蓋板外禁止設置進水隔柵,斜坡道型式應符合「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另除非提出設置必要性原因外不得設置車阻,所設車阻間距應達1.5公尺。


podzol發表於 4 天前 |只看該作者

我找過營建署網站確實沒有車阻相關規定要求
據我了解車阻設置相關規定是在於各縣市政府地方自治法規
大多訂在1.5公尺為車阻最小間距
台北蔣渭水公園車阻移除後仍保留1.5公尺間距合法設立車阻
各縣市政府僅拆除小於1.5公尺之車阻
因此可推得車阻之間距要求為1.5公尺

podzol發表於 2016-8-2 15:08:49 |只看該作者
不要跟某個人一樣硬要掰憲法中有寫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卻又找不到
關於路阻的規定是各縣市政府的權責
無障礙空間法規當然找不到
基本上只要車阻路阻間的寬度不小於1.5公尺
就不構成防礙通行無須逕行移除


你自己說法都兜不攏,
這個說法可以適用你嗎?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4 23:36
或許你也可以去解決跟413說法兜不起來的問題
讓他happy一下.




2016-08-23 12:04 · 169樓
podzol發表於 2016-8-2 15:55:43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你認為違法的話就去舉報阿
證明你所言無誤
大家也可以心服口服

podzol發表於 2016-8-2 18:04:39 |只看該作者
如果輪椅可以過 我相信視障者也可以過
你一直要說圓石擺放位置違法 就逕行去舉發阿

podzol發表於 2016-8-2 22:14:50 |只看該作者
舉發違規有這麼困難嗎?

podzol發表於 2016-8-3 10:51:57 |只看該作者
還是你要幫413舉發這不公不義的圓石

podzol發表於 2016-8-3 12:13:44 |只看該作者
要檢舉的話只能針對公園綠地路阻舉發拆除
順便幫您附上舉發表格

你極力推薦人家去舉發,

podzol大你的心態是如何?

一石兩鳥嗎?
2016-08-23 12:11 · 17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3 12:41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3 11:38
jojoyaro 大大

找到一個夢想家的條文


文字閱讀困難的問題
或是遲緩有慢了好幾拍的話...
個人是沒辦法幫其解決的

連結練一下再說好嗎?阿發

規定辦法不成法?你們兩個兜圈子的串一下再說~{:1_748:}
愛住又愛嫌~
2016-08-23 12:36 · 171樓
這案,本來就很簡單的議題,主管機關就是營建署,法令如何規定就是如何去做,有些居民怕車阻拿掉了,車子亂上亂停怎辦,所以抗拒是可理解的事,但是亂騎亂放還是可以治理的,北大特區,人行道大部分是公有的,私有的部分就是退縮綠軸,公有的部分,政府就必須主動查察,退縮綠軸部分,只要社區區大通過,車輛部分就可交由主管機關處理。
2016-08-23 12:41 · 172樓
假如都混在一起,自己雖然抗議成功了,但是以後如何再要求別人車輛違規的事,人家也會抗爭啊,到時候,你又怎能說別人抗爭不對,自己的就對?
以後就和舊社區沒兩樣了?
北大未來又怎能期待?
2016-08-23 13:03 · 17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23 13:19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8-23 09:36
車阻設置要點就是間距不得小於1.5公尺

不當車阻就是間距小於1.5公尺得進行拆除


你還是在打轉?

如果符合車阻規範就算合法,
為何會收到被要求移除的公文?那先前為何會被移除?
而後來擺了回去後, 為何社區又再度收到被要求移除的公文?

車阻要符合車阻設置要點, 也要符合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因為就算符合了車阻設置要點, 卻不符合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
仍要算不當的車阻, 仍會被要求移除

2016-08-23 13:55 · 174樓
兩位愛講去跟里長還有遠雄管委會跟所有遠雄住戶講吧
懶得陪你們在這繞圈圈比平行線還沒交集

如果藝術大道上的車阻該拆
那全台灣就沒有ˇ任何一個車阻合乎規定

誰在為北大著想解套 誰又在存心搗亂惡搞
愛北大的網友們自有評斷
2016-08-23 15:16 · 17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3 15:25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7-5 00:50 [viewimg]
如果上面的胡說八道是對的,那北大的人行道都可以拆了....
唉~還不就是新北市府沒什麼作為很久了
這幾年市長 ...


從P大所附營建署那個計畫資料,就可以發覺中央為回應弱勢團體的要求,所以運用補助金費的手段,來貫徹人行道無障礙空間的設置,同樣P大所引台南市政府率先拆除車阻,與各地方政府作法並無不同,在這討論,主要因素是在於,既然重整人行道來合乎規定,假如車阻依在,那何必重整人行道?浪費公帑,目的只是爭取補助嗎?
如何能栽贓說成惡搞?
只是P大
你為何一直勸人去舉發
才是何種心態?
2016-08-23 15:50 · 17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3 16:13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3 15:16
jojoyaro 發表於 2016-7-5 00:50 [viewimg]
如果上面的胡說八道是對的,那北大的人行道都可以拆了....
唉~還 ...


發哥 發表於 4 小時前 來自火星 |只看該作者
不會連結,不舉發


---------------------------------------------- 
喔~那怎麼在里長的板上被眾里民打臉咧?
然後只要持不同意見的,就是口水?
居民質疑相關單位,就跳出來代言?
就你們兩個眾人嫌的那麼行?
繞了一圈想洗白?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50471&pid=1714290&fromuid=16677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50471&pid=1714334&fromuid=16677

剪剪貼貼沒前言後語,這誰不會啊~XD
你忘了一招,寫又想我啦~XD
爬文很好繼續爬,前言後語融會貫通一下喔~




2016-08-23 16:26 · 177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3 15:50
發哥 發表於 4 小時前 來自火星 |只看該作者
不會連結,不舉發



J大
里長專區,不是討論議題的地方,也有人說嘍!最起碼要懂得尊重,在這裡談就不能談了嗎?
有多少證據說幾分話,假如你沒說這句話,人家侮蔑你,你需要我幫忙,我也會幫你的,無須吃那麼大的醋。
壇友也需要有道義,回歸合宜之處就好了
不要再說你只知道的神壇。
貼也是一種依據,表示有憑有據,也讓說過話的人重溫自己心中的話。
2016-08-23 17:07 · 178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8-23 16:26
J大
里長專區,不是討論議題的地方,也有人說嘍!最起碼要懂得尊重,在這裡談就不能談了嗎?
有多少證據 ...


所以直接連結你們被眾里民打臉的文啊~
難不成你會作連結,但是刻意用貼的讓大家搞不清楚哪句話是誰寫的,造成問答錯亂嗎?

不,我相信阿發是真的不會作連結,文章也常錯亂文不對題~XD
壇主發完爐現在要退駕了嗎?{:1_768:}

2016-08-23 17:09 · 179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23 13:55
兩位愛講去跟里長還有遠雄管委會跟所有遠雄住戶講吧
懶得陪你們在這繞圈圈比平行線還沒交集



圓石間距1.5米....
這是設置車阻的基本要求,
但, 並非只須滿足車阻規範即可,
更需要滿足...."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綠燈可以右轉只須滿足 "綠燈了" 而已嗎?

你硬要只滿足車阻設置要點, 而不必合乎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


可以設置車阻, 但要合乎兩者的規範!

2016-08-23 18:24 · 180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3 17:09
圓石間距1.5米....
這是設置車阻的基本要求,
但, 並非只須滿足車阻規範即可,


這裡面有寫到跟車阻相關的規定?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390&Itemid=57
2016-08-23 19:01 · 181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8-23 18:24
這裡面有寫到跟車阻相關的規定?




請麻煩看第二十條規定:

第二十條 市區道路無障礙設施設計規定如下:

一、無障礙通行空間採連續性設計,且不得設置妨礙行人通行之障礙物。
二、無障礙通行空間設置坡道者,坡道斜率不得大於一比十二;坡道淨寬不得小於零點九公尺。
三、人行天橋與人行地下道出入口及路面高低差變化位置,應設置警示帶。
四、無障礙通行空間於交叉路口連接行人穿越道時,應與路面齊平或設置坡道。

路阻設置是另外的規範,
在這沒寫到路阻, 就可以不必遵循此條規範嗎?


第四項規定 "無障礙通行空間" 於 "交叉路口連接行人穿越道" 時,應與路面齊平或設置坡道。
第一項規定 "無障礙通行空間" 採連續性設計,"且" "不得設置妨礙行人通行之障礙物"。

圓石路阻正好位於 "交叉路口連接行人穿越道" 的 "坡道" 處,
"且" 正好居中, 形成 "妨礙行人通行之障礙物" 及 造成 "坡道淨寬小於零點九公尺"

圓石路阻符合了路阻設置的規範, 卻違反了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二十條的規範

2016-08-23 20:37 · 182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3 19:01
請麻煩看第二十條規定:

第二十條 市區道路無障礙設施設計規定如下:


坡道淨寬不得小於零點九公尺

可是斑馬線最小寬度是3公尺
如果要坡道跟斑馬線切齊
坡道不就也要3公尺

請問這跟坡道淨寬不得小於0.9公尺有沒有違背?
2016-08-23 22:37 · 183樓
J~先生....沒寫車阻部分, 是因為車阻本是不該設置的,
基於地方需求, 才在地方自治增加車阻的設置要點,
你自己不敢打電話去確認是否不合法規, 卻一直在這混淆視聽

2016-08-23 22:50 · 18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23 22:52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8-23 20:37
坡道淨寬不得小於零點九公尺

可是斑馬線最小寬度是3公尺


呵....這是我們政府做事的亂象...啥都是作半套!

看看日本的路口....

有空用google去看看先進國家的路口, 就知道我們的路口是多落後啊...





2016-08-24 10:15 · 18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0:27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3 22:50
呵....這是我們政府做事的亂象...啥都是作半套!

看看日本的路口....


喔~你先前是這樣說的嗎?
不是我貼了google的照片看看日本的車阻範例你才改口來著

這不你貼的~請問紅綠燈有沒有擋到斑馬線咧?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693&pid=1709749&fromuid=16677
然後上街看看,我們的斑馬線又能不能變窄哩?

打電話還分敢不敢喔~你當現在戒嚴喔XD
居民要求公部門完善處置
倒是北大居民素質跟公務員心態都給你糟蹋一圈了
桃園人跑來胡搞瞎搞,想洗白就大可不必了:)
套得很慘也不要亂搞其他區域啊

(講美日很好,不過阿發會問你喜歡中壢還是中國~XD)

2016-08-24 10:27 · 186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0:15
喔~你先前是這樣說的嗎?
不是我貼了google的照片看看日本的車阻範例你才改口來著



你去找找我哪篇說過不可有車阻....
真是莫名其妙, 只會胡扯的人!

我沒改口過, 我一直說....斑馬線前不可有障礙物!

你們要車阻就留啊, 但...不要擋住斑馬線前方....可以嗎?

2016-08-24 10:31 · 18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0:45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8-24 10:27
你去找找我哪篇說過不可有車阻....
真是莫名其妙, 只會胡扯的人!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693&pid=1709621&fromuid=16677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693&pid=1710167&fromuid=16677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693&pid=1711017&fromuid=16677

你好像沒注意到斑馬線可以不用畫那麼寬耶
另~~P大不就在里長專區提供相關辦法給里長且有回應~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50471&pid=1715166&fromuid=16677
2016-08-24 11:15 · 188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0:15
喔~你先前是這樣說的嗎?
不是我貼了google的照片看看日本的車阻範例你才改口來著



J大
又思念我了
愛不愛中國是對你說的?
因為你無法確認,才會這樣問你啊!
否則你明確告訴人家啊!

2016-08-24 11:24 · 18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4 11:25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0:31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693&pid=1709621&fromuid=16677
http:// ...


你怎天在製造漿糊,
你不累啊?
P大引述那個新聞,有說車阻是合法的嗎?
你不是很會畫重點,重新用你自己懂的語言闡述一下,可能你愛不愛中國心裡都沒個底,牽累了你,連中國字都模糊起來了,
搞不懂規定就放手吧!
2016-08-24 11:29 · 190樓
法規已經有規定清楚的事,可以你我說一說就改變了?
是這樣嗎?那騎車或將車輛放在人行道,也來討論一下就好了,透過討論,搞不好車子就可以上人行道了呢?
2016-08-24 11:31 · 19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8-24 11:34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0:31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87693&pid=1709621&fromuid=16677
http:// ...


所以....我有說....不可以設置車阻嗎?

我只說....不可設置違法的車阻

斑馬線寬度要縮小, 我也沒意見, 只要符合法規的寬度即可,

只要求設置車阻要合法!

目前狀況就是圓石檔道, 還是不合法的....別老是說合乎車阻的規範

2016-08-24 11:32 · 192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1:15
J大
又思念我了
愛不愛中國是對你說的?


就是太經典的好笑才拿出來當笑話問的~
這你專門的,用起來還真沒阿發的笑果~XD
2016-08-24 11:36 · 193樓
P大所引的資料,資料間都互相矛盾,他自己本身都搞不定,不相信的話?可以問P大,這件事,法規上的主管機關是那個?他到現在都無法確認?
2016-08-24 11:36 · 19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1:38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1:24
你怎天在製造漿糊,
你不累啊?
P大引述那個新聞,有說車阻是合法的嗎?


被眾人包含居民跟工務單位打臉的可是兩位啊~{:1_768:}
2016-08-24 11:38 · 195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1:32
就是太經典的好笑才拿出來當笑話問的~
這你專門的,用起來還真沒阿發的笑果~XD ...


沒有你好笑的藥引,怎能有好笑的笑果?
你再自問一下,
你愛不愛中國?
2016-08-24 11:39 · 196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1:38
沒有你好笑的藥引,怎能有好笑的笑果?
你再自問一下,
你愛不愛中國? ...


先回答我你愛發爐嗎~?XD
2016-08-24 11:40 · 197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1:36
被眾人包含居民跟工務單位打臉的可是兩位啊~


你是說,我引那不分區立委的公聽會,他們有在打臉?
2016-08-24 11:42 · 198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1:39
先回答我你愛發爐嗎~?XD


沒錯啊,沒有火爐燃燒,
藥引怎會發作?
2016-08-24 11:42 · 19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8-24 11:48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8-24 11:40
你是說,我引那不分區立委的公聽會,他們有在打臉?


喔~又是黨派之爭傷了你的心?
所以你不是因為愛北大與否來爭的囉?

故沒頭沒腦的到處問人喜不喜歡中國是吧....
2016-08-24 11:52 · 20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4 11:58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8-24 11:42
喔~又是黨派之爭傷了你的心囉?


中國和世界上的歷史都有黨派之爭,這是常識,也無從否認,但是,事實是什麼?難道能用黨派來混淆?
所以每個地方政府都在做拆車阻的事,你是如何說市長的?
台南市也是第一個拆除車阻的,但是沒作好車輛控管工作,同樣的,假如新北市政府重整人行道,卻仍讓車阻仍在,也沒做好車輛控管,難道不用同一個標準去要求他?
假如沒做好,那台南市市議員對市長的質詢,難道不能適用在新北市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