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版主所要表達的是「我違規做錯事,我有錯,你可以找警察,但請不要用罵人來解決」
但我想問:版主到底只是違規逆向停車(行車),還是在這過程中有危害到對方的安全????要讓對方用罵人來出氣???
其實不管哪一種,版主都已違規在先了
要維持北大的人文水平的同時
無禮的漫罵當然不可取
但遵守交通規則,維護他人安全也是很重要的課題
LesterWu 發表於 2010-10-14 13:59 
一點也不深奧呀!
先順向行駛,再斜斜的開往對面的車道違停,
不就變成順向行駛,逆向停車了嗎!
不管是斜斜的開, 還是正正的開都好, 當車子跨越雙黃線或安全島時不就是逆向了嗎?
可能就如上面討論所說,他是順向行駛大雅路然後斜開逆向道路停車吧,
不然學成路要逆停難度還頗高,
對順向的人來說就是一部車迎面而來,受驚嚇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就算沒有嚇到,只要家裡有小孩的看到有人這樣開車,都會很生氣吧!
怕哪天就被人貪圖一時方便而造成意外,
所以被念是難免了,
f大雖然後續回了很多,但實際狀況也沒有說明清楚,
如果重點是要擺在違規了也不應該被罵成這樣,
那就寫這段就好,不然過程寫的不清不楚,就算引發大家誤解也是版大的問題吧?
後面又提到人文更是扯遠了,
還是希望大大將心比心吧,別違規就不會有那些後續的狀況啦~
🔧 本文章最後由 小海豚 於 2010-10-14 21:37 編輯
亨亨 發表於 2010-10-14 19:17 
因為~每次爭議文所聞前都是要等到
豬豬和亨亨
變
豬葛哥~的發言
會被鎖文是很容易理解
但亨亨的發文
麻 辣 燙 的程度還不成火侯
被鎖文就有點無法理解
豬葛哥~的發文除了上述三種味道外
還加上濃濃的
嗆 (有部份是一般人不願開口的實話)
要不變成事主難矣
🔧 本文章最後由 紹武 於 2010-10-15 00:52 編輯
違規停車的 批評 人身攻擊的
正所謂
五十步笑百步我是160F~
已經變更了頭像...怎麼大頭貼還沒換?
回覆 大胖豬 的文章
謝啦!
所以...是我自個兒沒刷新才沒看到新頭像?(您先前就已經看到我的新頭像)
還是我剛刷新後,您才看到新頭像?
🔧 本文章最後由 flanker 於 2010-10-15 02:49 編輯
{:4_195:} 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All.php?LawID=E0130
Update過的,我看完了所以我不會再犯,你們也看一下吧!不要自恃甚高,很多條文都很奇怪的{:4_157:}
PS.我要說我的語氣是帶著輕鬆的嗎? 以免有人覺得我在指桑罵槐?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呵.....還在扯"法規"!!
即使你逆向停車沒違規,你還是得被罵啊..
還不懂~??
【舉例】 在密閉空間放屁,沒有違法!! 但....會遭人惡"顏",熟人...甚至會罵出口。(你說能罵嗎??)
🔧 本文章最後由 joy 於 2010-10-15 09:07 編輯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嗯~這樣也好,才不會違法了才說不懂法,不知者不罪是行不通的喔~~~(不罪代表無罪跟怪罪責罵行罰...)
🔧 本文章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0-10-15 10:39 編輯
回覆 亨亨 的文章
因為你們兩個每次就是像這樣"拉"個幾句, 然後有攻擊別人的言論時, 自然就被警告啦.
雖然這篇被推到很高, 但是沒有人有特別的人身攻擊吧? 故然就沒被鎖文啦.
而且看樓主的態度, 我想這篇應該會繼續被推, 推到最高點~~ {:4_164:}
flanker 發表於 2010-10-15 01:28 
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All.php?LawID=E0130
Update過的,我看完了所以我不會再犯 ...
所以我猜您的愛車應該有垂直升降功能對吧? 因為這樣逆停才不會等於逆行啊~ {:4_121:}
基本上法律是在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是在保護善良老百姓的.
所以不管是幾時修法,只要是違法,上法院也不會因為你不知道就判你不違法.
假如flanker不要為了買個東西逆向停車的話,我想也不會有人在路口咆哮吧.
紹武 發表於 2010-10-15 00:10 
違規停車的 批評 人身攻擊的
正所謂
五十步笑百步
我怎麼覺得是百步笑五十步{:4_186:} {:4_164:}
引擎放屁聲.........
碰~~~
碰碰~~~~
啊~~~中彈了~~~~~
{:4_155:}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0-10-15 12:10 編輯
搞不懂樓主為何要在法條的發佈時間上繞圈圈? 重要嗎? 我在1978年拿到駕照就知道不能逆向行車.. 這只是‘常識’而已 需管它是不是民國94年或幾時發佈? 要逆向停車一定要先逆向行車..除非開飛碟.. 您不知逆向行車的嚴重性?
社會本來就是這樣 只要行為違反公眾利益觸犯眾人之怒 就註定要被修理的粉慘 這不是台灣社會特有的‘人文’現象..
你如果在韓國這樣做 大概會被跆拳當街伺候 在日本的話 會像你在這裏得到的待遇一樣 只是用詞乾淨一點 至少不會順道問候你家人 如果這事發生在瘋子一堆的美國 剛好又背到帶賽的話..你身上可能會有一道點357的穿越隧道
所以就把重點擺在你違規逆向行車可能會付出極大的機會成本上吧 如果那位大姐的不文明言語真讓你耿耿於懷 但卻因此將這件停車‘門’謹記在心不再犯的話.. 那也算功德一樁了~
andy826 發表於 2010-10-15 10:42 
所以我猜您的愛車應該有垂直升降功能對吧? 因為這樣逆停才不會等於逆行啊~ ...
也不一定呀!
或許裝上溜冰鞋(如拖吊業者),也能不用逆向駕駛而能逆同呀!
我也常看到大雅路上的美x美早餐店門口有人逆向停車買早餐,雖然大雅路車少,但為了圖方便也是挺危險的,希望大家都能為自己居住的環境品質而努力.....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10-13 14:44 
那我的修養 簡直是 聖賢級別了
我在別的帖說過,前幾天我從千代田過大雅路去全家買東西
哪天裡面碰到的是大哥,您就繼續慢慢走吧,不過您應該也沒在怕這個的
mia 發表於 2010-10-15 15:27 
回覆 大胖豬 的文章
金小刀是誰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30502x132010101500959,00.html
當朝....大..大.. 大.. 大人物~
{:4_137:}嗯,只能說樓主跟大家的認知有很大的差異耶!
所以,現在,心裡實在很希望...........
某人,以後.....就....就....不要.......開車好了
{:4_143:}
金小刀沒有人不知道是誰吧= =
不過既然這麼認真回答我的回應,也感謝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