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以"拒買"行動,讓違規餐車、攤販在北大特區絕跡

2012-12-06 16:02 · 121樓
每天上班都會走佳園路三段145巷轉101巷住土城方向, 路上會經過兩台賣早餐的小貨車,
天氣好相安無事, 但只要一下雨或者是天氣冷, 經過真的是一肚子火,
客人因為下雨或者怕冷, 就不下車, 直接跟餐車併排就買起早餐,
車道己經很窄, 只要有車併排, 就只能開到對向車道去, 兩攤又都是設在轉彎處,
常常切到對向後, 對向車又突然出現, 險象環生,
跟店家反應, 得到的也只是唯唯諾諾的答案, 說什麼會提醒客人,
客人真的上門, 歡迎都來不及了, 那還會有什麼提醒?

這兩輀餐車要養家要糊口, 其他的用路人就只能拿性命配合.
2012-12-07 01:52 · 122樓
AR111 發表於 2012-12-6 13:08
對阿
違法就不要買不要用
所以家裡電腦微軟不是正版的


歪賽...
講得太好了......

殺燒擄掠都別抓了..............
2012-12-07 03:16 · 123樓
" target="_blank" class="ext-link">What would you do?

為何要用趕盡殺絕的想法對待他們呢???
他們不偷不搶 靠自己的方式謀生!!
做不好、惹到你,你可以告訴他們!!

人生誰無需要別人幫助的時候,只是你沒遇到而已!!

對於合法攤商的權益及違法攤商的改制 是很客觀的!!
BUT 對於這件事的行為 我不認同這樣做。 
2012-12-07 06:03 · 124樓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12-7 01:52
歪賽...
講得太好了......



AR111的非難對於許多人(特別是基督徒)來講是很難反駁的責難.
但事實上.
AR111的語言邏輯第一個打到他自己.
他的非難讓他自己的非難陷於困境.
想想看為什麼?
(可參考http://mypaper.pchome.com.tw/hridaya/post/159955)

2012-12-07 10:18 · 125樓
🔧 本帖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2-12-7 15:15 編輯


judichu 發表於 2012-12-7 03:16
What would you do?

為何要用趕盡殺絕的想法對待他們呢???
他們不偷不搶 靠自己的方式謀生!!


行動攤販會偷佔公有地或者強佔私人土地營業,
不用交房租, 不用繳稅, 依此不法手段取得經營優勢, 來強搶合法經營店家的生意跟客人.

在我看來, 行動攤販是一個又偷又搶的行業, 他們不是靠自己謀生, 而是靠侵害他人為生.

這些攤販不一定是弱勢, 用不法方式賺到的錢可能比你、我多很多, 只是你不知道而以.
2012-12-07 10:26 · 126樓
🔧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12-7 10:28 編輯


judichu 發表於 2012-12-7 03:16
What would you do?

為何要用趕盡殺絕的想法對待他們呢???


大大這樣說, 似乎是將 攤販 與 無家可歸的窮人 畫上等號

但是 ...

1. 攤販未必是窮人
2. 窮人未必無家可歸
3. 無家可歸的人也未必一定是流浪漢

最重要的是, 流浪漢一定不是攤販, 不然就不會被認定是流浪漢了 ...

所以, 不能同意攤販的違法行為, 不應被簡化為對流浪漢無情的作為
2012-12-08 09:59 · 127樓
阿正爸爸 發表於 2012-12-6 15:22
要省不買最省

照你的邏輯來說,任何事都不用討論了


對環境貢獻心力
哈哈哈
請問你看到垃圾會檢起來嗎
看到別人溜狗大小便沒清
你會勸導嗎
如果連這最基本的都沒做到
就沒資格說別人喔
反而是狗大小便問題你們都不講
你知道北大有多少社區的柱子有尿騷味嗎
每天有多少人踩到狗大便嗎
而瀝青廠在這的時間比我們久
我們憑什麼要它搬走
違法擴廠就讓法律去約束它
就好比你家樓下7-11把桌椅擺在騎樓
你就要人家搬走嗎
再試問一下
你有沒有算過去抗議的人有幾成是這裡在地人?
幾乎都是新住民耶
我個人認為那個只是一些候選人的花招罷了
而夜市我倒是認為是繁榮的起源
那有何不可?
看看全台夜市的景象就知道
我管它合不合法
我都照逛照買
士林夜市的攤販還不都是違法跑給警察追
大家還不是一樣買的很高興
2012-12-08 10:00 · 128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7 06:03
AR111的非難對於許多人(特別是基督徒)來講是很難反駁的責難.
但事實上.
AR111的語言邏輯第一個打到他自己 ...


請問什麼非難?
2012-12-08 10:07 · 129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7 06:03
AR111的非難對於許多人(特別是基督徒)來講是很難反駁的責難.
但事實上.
AR111的語言邏輯第一個打到他自己 ...


困境困在哪?
還是你覺得明明有店面不租
幹嗎去擺攤
是嗎?
沒有菜吃,那吃肉阿
是吧
2012-12-08 10:11 · 130樓
judichu 發表於 2012-12-7 03:16
What would you do?

為何要用趕盡殺絕的想法對待他們呢???


對阿
我也覺得自己不要吃就不要買阿
不然自己去檢舉阿
何必發動什麼拒買活動讓他們消失呢?
2012-12-08 10:16 · 131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2-12-7 10:18
行動攤販會偷佔公有地或者強佔私人土地營業,
不用交房租, 不用繳稅, 依此不法手段取得經營優勢, 來強搶合 ...



沒錯
不一定是弱勢
但我相信絕大部份是弱勢
做吃的很辛苦
湯湯水水油膩膩的
大家都不喜歡碰
如果有其他出路
誰喜歡做呢
2012-12-08 10:34 · 132樓
魯西恩 發表於 2012-7-31 14:17
無照的攤販,隨地大小便的狗,以及違規停放的車輛,應該都不是北大特區歡迎的! ...


違規停車真的太多....
2012-12-08 14:55 · 133樓
🔧 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2-12-8 17:35 編輯


AR111 發表於 2012-12-8 10:07
困境困在哪?
還是你覺得明明有店面不租
幹嗎去擺攤


你好:情感上,你有一顆側隱之心,這是非常難得的,所以我只針對你的邏輯部分提出看法。(雖然我知道,等你看完後,你早已忘記我一開始就說我知道你有一顆側隱之心。)
你的說法對基督徒來講是個難題,因為聖經中有一段耶穌說的話「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正好呼應你的說法。
按聖經故事,基督徒自己都有罪(違反某些法律,比如使用盜版軟體),因此當然也不能對那些攤販有任何指責。這是基督徒的難題,也是任何一位有宗教信仰者的難題。
但當你說,有使用盜版軟體(或其他違法情事者)就沒資格指責或發動「拒買」攤販所兜售的物品時,卻犯了一個邏輯上的問題。
你的指責認為「任何人都有錯,所以沒有資格指責別人」,這主題上目前看來,只有你使用這樣的邏輯。但因為你也有錯(人非聖賢,孰能無錯),所以把這樣的邏輯套用在你自己身上,你也不應指責別人,因此我說你讓自己陷於困境。
而別人沒有這樣的問題,因為他們沒有使用這樣的邏輯提出意見。
現在我再把這樣的邏輯回到聖經上,耶穌可以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嗎?可以,因為耶穌是不會犯錯的神。
情感上,我也覺得北大攤販是弱勢族群,政府應該想方設法改善些人的經濟狀況。我更希望,不只北大,我希望全台灣都沒有窮人。基於這樣的情感,我從不對於這些攤販提出任何看法,但我也不敢指責網上那些想要把攤販趕出北大社區的網友。
我認為,除非我可以「先」為這些弱勢族群作點事情,否則我實在不忍心指責驅趕他們。
對於邏輯辯論有興趣的話,可以進一步參考莊子與惠子的「魚樂之辯」,網路上有許多文章。很有趣。
(為了怕你忘記,再次提醒你,我一開始就說我知道你有一顆側隱之心。)
2012-12-08 16:00 · 134樓
🔧 本帖最後由 linkk 於 2012-12-10 09:56 編輯


AR111 發表於 2012-12-8 09:59
對環境貢獻心力
哈哈哈
請問你看到垃圾會檢起來嗎


什麼都講人情, 違法瀝青場在這邊比較久所以大家不應該趕他,
我家樓下7-11把桌椅擺在騎樓違法佔用通道本來就要趕他走阿..
講那什麼鬼話?{:1_743:}
照你的意思,我鄰居在這邊住了一輩子,然後佔用路邊停車位, 我檢舉他是我錯喔?

違規餐車違法就是違法, 如果人家是為生活打拼那我也同情他,
但是這不是理由繼續違法做生意吧, 別人不違法做生意就不為生活打拼?

講真的,講人情也不是不好,我也很敬佩你有同情心,
但整個社會不能進步到像西方社會那樣子有秩序就是因為有太多你這種想法的人.

就像人家說台鐵常誤點因為有的時候火車還會故意多等一下等那個趕不上的人上火車,
多有人情味阿...人家趕不上幹嘛不多等一下何必趕盡殺絕?

抱歉我直接這樣嗆你,因為我看你講話也蠻嗆的.
2012-12-09 13:04 · 135樓
linkk 發表於 2012-12-8 16:00
你講話論點真的很像我鄉下沒念過書的親戚在講的話

什麼都講人情, 違法瀝青場在這邊比較久所以大家不應該 ...



是誰沒念書
請你看清楚
我並沒有說去檢舉是錯
你不要買不要吃要檢舉關我屁事
只是有必要發起什麼拒買活動嗎?
你沒仔細爬文代表你做事草率
把你親戚牽扯比喻沒讀書好像就是不明事理
這代表你沒有道德論理
請原諒我講話就是這麼直
直接把事實講出來了
抱歉阿
2012-12-09 13:22 · 136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8 14:55
你好:情感上,你有一顆側隱之心,這是非常難得的,所以我只針對你的邏輯部分提出看法。(雖然我知道,等 ...


感謝你的說明
我並沒有說擺攤就是沒有錯
每個人都有喜歡的人事物
我個人只是喜歡買路邊攤逛夜市罷了
東西好吃便宜就常去買
看到老人家在賣也會多彭場
別人不買要檢舉我也管不著
只是在網路發起什麼拒買活動
讓人感覺好像要趕盡殺絕似的
那隨地的狗大便
不就要發起拒養寵物活動
哈哈
2012-12-09 13:37 · 137樓
小弟我有些想法想提出來跟大家討論

1.嘉樂福在卸貨時大貨車時常佔用車道,造成用路人危險,建議它搬走
2.幾分甜、布斯特、星巴客時常停了許多並排停車甚至佔用停殘障車位,造成許多用路人的不便及危險,建議它們搬走
3.龍埔、桃子腳學校上下課時,家長車輛嚴重並排停紅線,同樣嚴重危及用路人安全,所以建議遷校
還有諸如此類的,任何違規都滾出北大,那北大就可以恢復之前的安靜及安全的道路品質了
大家覺得怎麼樣呢?
2012-12-09 14:05 · 138樓
🔧 本帖最後由 linkk 於 2012-12-9 15:28 編輯


AR111 發表於 2012-12-9 13:04

是誰沒念書
請你看清楚


發起拒買是希望用理性健康的方式不要助長這種風氣,
這跟檢舉是一樣的意思, 只是希望串連大家的力量,
你又說不反對檢舉, 又反對拒買, 所以你是支持餐車還是不支持?
還是你的立場就是違法就違法反正我就是要支持,但你們可以各自
去檢舉因為不會有效果,但是不能大家一起努力因為會成功的意思?

狗隨地大便,大家要發起活動叫狗主人要清理.
家樂福卸貨如果大貨車常佔車道,我們就應該發起像家樂福抗議希望改善,
星巴克等等客人常並排,佔用殘障車位,我們就要發起改善活動.
小學家長嚴重並排, 就要發起大家改善停車動線跟習慣的活動.


跟搬不搬走有什麼關係?你頭痛你不改善頭你要換你的頭?
家樂福小學咖啡店本身沒違法,狗他生理需求要大便也不違法,違法的都是人,是人要改
餐車不能改善是因為他本身就是違法,所以大家才希望餐車走... 完全兩碼子的事, 你會不會舉例阿?

你自己為便宜方便而無視合法性就不用一直宣傳了,
這不是什麼很值得驕傲的事情. 不過看起來你文化水準就是那種層次,
討論起來也沒什麼意思.
2012-12-09 18:12 · 139樓
也對
跟那種不會爬文只看頭不看尾
就算看了又看不懂白話文
且自己知識水準不夠
一昧講人不是
最重要的是還暗指自己親戚沒讀書沒水準
對於這種人實在真的沒什麼好討論的
願主保佑你

好險我沒你這種親戚
2012-12-09 21:17 · 140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12-9 21:20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8 14:55
你好:情感上,你有一顆側隱之心,這是非常難得的,所以我只針對你的邏輯部分提出看法。(雖然我知道,等 ...


玉米哥:
末日又不是12月21日,幹麻現在急著道別天國見啊?!{:4_121:}

您的簽名檔實在搶眼啊{:7_463:}
2012-12-10 08:59 · 141樓
前幾天到大學路上的全家領包裹剛好看到很諷刺的一幕,轉角的人行道上(全家門口)新增加了一攤賣衣服的,就大辣辣的排在全家門口,旁邊花圃旁地上就是一大坨黃金{:4_137:},這這這........若是我是樓上的住戶???很多事真的要將心比心啊!

PS.我們都有言論的自由,但請多注意網路發言的禮儀,涉及人身攻擊惡意批評已經跟有沒有讀書沒有關係了。(請勿對號入座){:4_153:}
2012-12-10 09:09 · 142樓
各位要注意一下了, 發表不同看法的言論是允許的, 但涉及人身攻擊的文章, 是會被愛北大站長給予警告, 刪文, 甚至停權除名的.....

建議各自將內文涉及人身攻擊的部分自行刪除, 以免遭整篇刪除喔....
2012-12-10 09:28 · 143樓
請大家發文討論時, 就事論事, 勿涉及人身攻擊, 在網路發言也是有法律責任的!
2012-12-10 10:03 · 144樓
我的部份牽涉到人生攻擊是我的錯,我過於激動在這邊跟所有北大網友道歉,
純粹是看不灌這邊都好人在理性討論, AR111朋友講話回復大家很不客氣才覺得有需要
出來跟他討論.
對這篇的回復到此了,謝謝大家.
2012-12-10 10:07 · 145樓
嗯嗯
管理員快要出來幫這棟樓上樑封頂了
2012-12-10 10:17 · 146樓
管理員都出來警告了
還是有人硬要出來指名道姓講人不是
講的自己才是對的
想法理念跟你不同就是錯的
說話前先想清楚
不要說了不該說的話
才來那道歉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