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社區-夏卡爾

2011-05-10 12:57 · 121樓
叫清潔人員清掃一下..告知總幹事吧~ 環境是要大家去維護的
晒衣場 不知有無下文????
另外前些日子 很多社區再討論水質有怪味道, 我是沒聞到...其他住戶有這困擾嗎?
2011-05-11 12:10 · 122樓
回覆 俏媽咪 的文章

我是有聞到類似消毒水的味道.....
不過隔天就沒了
2011-06-07 09:33 · 123樓
請問一下貴社區公設有哪些呢?
2011-06-07 13:02 · 124樓
回覆 zoefiona 的文章

很單純~
有健身房,spa館, 籃球機, 電腦室, 小孩遊戲區, 最近新增了撞球間....公設不多
不過對我來說已夠了...因為一個月也沒用幾次..
若喜歡公設多的 可看看遠雄系列的
2011-06-13 12:57 · 125樓
今早五點多的警報是怎麼了????
著實擔心了一下!
2011-06-21 17:15 · 126樓
🔧 本帖最後由 ♂帆°☆ 於 2011-6-21 17:17 編輯


0.0 大約快 2~3 個月沒上愛北大 ~
沒想到曬衣架可以搞出這麼大的事件 ~ 真是"意外"

針對以上六頁的內容, 大至上訴說一下原因好了 ~

曬衣架 一定會做, 因為在第四屆(應該是)區權會的時候就表決過且通過半數同意施作, 所以一定會做!!!
目前沒有施工的原因是,
1.有少部份住戶反應, 用不到, 不實用, 所以堅決反對並要脅說要提出告訴, 導致總幹事建議要再來個全體住戶投票決定. (投票也通過半數)
2. 通過投票後, 時間拖到六月初, 因務管保全人員合約於七月份到期, 所以委員會認為曬衣架問題, 待務業保全問題處理完後, 再交辦作業.

早上五點多警報的問題....其實是四點半就在響了...就吵的不得不去大廳瞭解情形
根據上週禮拜五開會時, 總幹事回覆是說, 受信器故障, 導致警報亂響, 所以實際上是沒有事情的....XD
2011-06-21 23:41 · 127樓
回復 ♂帆°☆ 的帖子

其實關於"晒衣架"乙事, 造成版面口水戰, 也很不好意思~
但看到要延後時, 也著實灰心了一下
不過現在看到你寫的 還是會設, 就不錯啦~
其實晒衣架 針對被子床單 是不錯的
換季時節 被子晒後再收起來 也比較好
妥員們都辛苦啦!
只是增設了撞球台 會比較好嗎??
我倒認為可設卡拉OK也不錯
愛唱歌的人應該比較多 {:4_127:} 沒別的意思 只是想想那個空很久的咖啡廳{:4_160:}
2011-06-22 11:54 · 128樓
ktv或小型電影室也是不錯的提議
還可以把原本的沙發拿來利用
但隔音 視聽設備那些要花不少錢
何況樓上有住戶
誰都想在家裡可以安靜的休息吧!


PS.我也很久沒來看自己社區的版了
2011-06-23 00:58 · 129樓
🔧 本帖最後由 ♂帆°☆ 於 2011-6-23 01:01 編輯


二樓咖啡廳, 我是覺得原來的設計就很棒了, 社區裡如果有人可以妥善運用, 那應該會為社區有很大的加份作用...但因為, 建商的設計沒有考量到後面的運作方式, 導致空閒在那, 就變成"蚊子館"...XD

直到公設點交完之後, 才有把二樓公設的問題討論加入開會議題之中, 但礙於很多因素, 目前只能往擺個撞球台發展, 也不是委會員所願意看到的情形...

前段有提到, 設置卡啦ok之疑問!! 經由王總幹事及廠商的建議評估...
目前二樓咖啡廳的裝潢, 要改設卡啦ok, 所花費的金額會非常之多, 因為隔音的問題, 還有溼氣的問題, 還有ㄇ型流理臺等等...所以最後才會, 那找個二手"撞球檯"來看看大家的反應如何...

其實管委會開會的時候, 大家可以多多參與, 這樣就可以瞭解到很多"內幕"
2011-06-23 09:15 · 130樓
開會時也可"旁聽"嗎?
我以為不行呢:loveliness:
2011-06-23 09:18 · 131樓
俏媽咪 發表於 2011-6-23 09:15
開會時也可"旁聽"嗎?
我以為不行呢


開會時, 當然可以旁聽囉, 而且也歡迎住戶可以參與發言啊...

不然, 每次的開會都只有總幹事打會議記錄, 如果有漏打的, 或是文詞表達不完整的地方, 那不就"誤會"了...XD
2011-06-23 11:38 · 132樓
回復 俏媽咪 的帖子

原本咖啡廳設計真的不錯
可惜都沒機會使用

下次開會可以去參加
保全招標跟資源回收都差不多了
接著應該是撞球室跟頂樓曬衣架吧
2011-06-24 15:01 · 133樓
設置曬衣架? 不是自己買個活動式的曬衣架就好了 , 要用自己拿上去, 不用自己收回家就好了啊~ 為什麼要設置呢? 這樣頂樓不是會很亂嗎? 區權會有討論過? 我沒什麼印象說.
2011-06-25 00:40 · 134樓
C.C 發表於 2011-6-24 15:01
設置曬衣架? 不是自己買個活動式的曬衣架就好了 , 要用自己拿上去, 不用自己收回家就好了啊~ 為什麼要設置 ...


權區會有討論過, 應該可以去調一下物管中心的會議記錄, 印象中是有的 ~ !!

至於頂樓曬衣架實不實用, 如果是我, 我是用不到啦, 因為我要用到大型曬衣架的衣物、棉被, 都是直接送洗衣店洗了 0.0

但對於大多數人, 好像是讚成的聲音比反對的多 ~

況且, 多一個實用的公設, 對社區的整體是有加分的做用!!!





2011-06-25 19:32 · 135樓
看來還是有住戶不建議設置晒衣架
其實我贊成設置晒衣架的原因:適合比較大型衣物,被子,床等
居家休閒衣務還是在家晾比較好
有時被子床單晒晒太陽殺菌一下 感覺比較好
我曾經上頂樓查看,有住戶把居家衣服都拿出來的確不太好看
至於買個活動架拿上去晒
如果要晒被子床單...那個架子鐵定要很大...
我們室內空間又小....沒地擺啦! 真是頭痛
2011-07-05 23:49 · 136樓
不讚成的也是有 不過讚成的已有達半數以上, 就是最後一次做的『問卷調查』

最新的消息是, 物管公司交接完後, 曬衣架就會在招標一次, 就會施做囉 0.0
2011-07-08 00:01 · 137樓
🔧 本帖最後由 小布 於 2011-7-8 00:25 編輯


回復 ♂帆°☆ 的帖子

各位夏卡爾的住戶,
關於新開張的店家, 大家想個辦法解決吧


無奈的住戶
2011-07-08 00:14 · 138樓
🔧 本帖最後由 俏媽咪 於 2011-7-8 00:31 編輯


是啊~ 我需要是一些優質店家:'(
2011-07-08 00:34 · 139樓
回復 俏媽咪 的帖子

號召大家一人一信跟管委會和主委反映
不表示意見, 公眾的利益就被犧牲了
小孩會見樣學樣的
2011-07-08 11:27 · 140樓
同感, 一定要動員大家的力量!! 為了我們的下一代與周遭的環境安全等
一定要號召反映給主委與管委會等
謝謝
2011-07-10 07:34 · 141樓
這家店 晚上很亮
也許會吸引一些小混混
也可能讓歹徒不好對路人下手
好壞 個人不予置評....
2011-07-11 12:21 · 142樓
絕對無力 發表於 2011-7-10 07:34
這家店 晚上很亮
也許會吸引一些小混混
也可能讓歹徒不好對路人下手


恩??請問是什麼店阿???:o
2011-07-11 13:20 · 143樓
管委會和主委 也只能依規約做事..
規約當時沒規定(只有規定八大行業), 那也就是說, 除八大行業外是可以開任何店的
一直去逼管委會去說, 被唸的被罵的,浪費時間的還是那些"無給職"的管委會
我相信主委和委員們一定很頭大... 但至少那個招牌是不可設立的, 因為是違反了規約
與其一人一信要躲在後面看戲的請 管委會和主委 和店家爭論,
你們為什麼不就直接跳出來和店家說.. 我們不歡迎你.... 不是嗎?



2011-07-11 13:21 · 144樓
要不就召開臨時性的區權大會... 來討論這個問題啊, 如何?
2011-07-12 12:43 · 145樓
相信委員們一定很委屈..因為我是第二手屋主..對於規約我並不了解
曾有住戶告訴我, 規約並沒有說他們不能開, 只能道德勸說
但至於立牌, 是不是合理, 就要看委員們的意思嘍
2011-07-13 10:41 · 146樓
回復 水平鯨魚 的帖子

是台灣口香糖......
吃了會吐血
2011-07-13 14:41 · 147樓
回復 Mark01 的帖子

不知道社區住戶去買, 有沒有多送?
2011-07-13 23:30 · 148樓
回復 俏媽咪 的帖子

關於立牌絕對是不行的, 人行道無論是屬於政府或是夏卡爾住戶
總之佔用了大眾空間, 拍個照, 寄給相關單位, 就會知道答案了
2011-07-15 06:59 · 149樓
回復 C.C 的帖子

那就開會修補規約應該可行吧?

只要人數夠,照著程序走,

任何法條之類的都可以修改不是嗎?

社區就藉此機會,來修補規約遺漏之處也是很好!

如此成為其他社區借鏡,也是功德ㄧ件拉。嗚~~

此外,個人覺得這事應盡早處理,

拖久了好像變成他們習慣and自然and舒適,

那就真的不好處理了。
2011-07-15 10:16 · 150樓
應該很難吧...
從鞋櫃跟車位放廢棄物來看
大概就可以知道有些鄰居們並不在意社區問題
只要自己方便就好
2011-07-15 12:42 · 151樓
回復 絕對無力 的帖子

也是~
有些人可能覺得不關我的事, 其他人愛講就去講, 反正不影響自身就好..
所以看來還是沒有辦法解決的
唉! 委員們都辛苦了, 道德勸說外, 還要被恐嚇實在難為
接下來下去也不知該如何 無奈啊!

2011-07-15 20:22 · 152樓
回復 絕對無力 的帖子

是啊 這裡自私 和自以為是的人太多了
區權會要成立通過 至少要200人以上

2011-07-18 09:05 · 153樓
回復 C.C 的帖子

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第八條 規定

第八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違反第五條規定者。

二、住戶違反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第二項關於公寓大廈變更使用限制規定,經制止而不遵從者。
三、住戶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變更專有或約定專用之使用者。

四、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

五、住戶違反第十七條所定投保責任保險之義務者。

六、區分所有權人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繳納公共基金者。

七、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違反第二十條所定之公告或移交義務者。

八、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違反第五十七條或第五十八條規定者。

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住戶有前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行為,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011-07-18 12:36 · 154樓
回復 C.C 的帖子

電梯公告有貼出..
但"住戶與管委會沒有交集"---那意指..??
2011-07-18 12:49 · 155樓
🔧 本帖最後由 C.C 於 2011-7-18 12:55 編輯


回復 俏媽咪 的帖子

意見向左, 或是見解不一樣囉~
店家可能認為可以, 管委會: 店家違反規約

不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有規定~
就依法請主管機關來開罰囉~

店是可以開, 但招牌是不得設立, (這也含仲介商的布條廣告囉)
管委會可寄存証信函至店家後, 限期一月內拆除
否則管委會可報請主管機(新北市)關開罰 4 萬至 20 萬不等... 且得連續處罰 直改善為止

因為管委會沒有公權力, 只有 主管機(新北市) 有這權力囉~
所以管委會能做的就是... 盡告知義務.. (目前做了, 但如果補上存証信函更好, 和照相存証就好囉)
現在等一個月後, 報請主管機關來開罰囉

隔壁的社區可以設立招牌是隔壁社區的事, 我們家並沒有規定可以設立, 因此就是不能設立
這應該是常識吧~
如果這樣, 那我也去1F 設立牌子好了,
反正只要是夏卡爾的人, 都可以在社區的共公區域設立自己想要的招牌

PS. 在此提供我們辛苦的管委有這條法令存在囉...
2011-07-18 16:40 · 156樓
回復 C.C 的帖子

還好有完整規定
至少我們的門面看起來就很整齊乾淨

昨天看到店家關門休息.....
會不會是準備撤出呢
{:4_189:}
2011-07-19 00:30 · 157樓
{:4_144:}今天店家很早就打烊了....
2011-07-19 09:53 · 158樓
回復 俏媽咪 的帖子

剛看到電梯公告
好像這禮拜六有開會喔~
有空可以去旁聽......
可惜我還要上班


最近保全換了
慢慢適應中
{:4_202:}
2011-07-21 15:10 · 159樓
開會的時間更改成禮拜五晚上八點囉, 有興趣的可以去旁聽 ~~

因為禮拜六有些委員沒有辦法參與, 所以時間調整成禮拜五晚上八點, 公告應該會再補上吧....
2011-08-02 11:18 · 160樓
回復 ♂帆°☆ 的帖子

開會的結果是如何,
哪位好心人可以簡述一下嗎?
每次在電梯裡都不夠時間看清楚...
感恩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