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求物業主動管理的同時,但住戶不配合能怎麼辦呢?
勸說?警告?還是強制處理?
在大家一直希望物業要硬起來的同時
我們也很希望呀~~~
已經不只一次的跟經理說過規約就在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但可曾想過他們是第一線人員,在面對對方不合理的要求,不理性的辱罵的心情
物業管理也是種服務業,需要有服務業能屈能伸,主動噓寒問暖的心態跟表現
可是他們又跟外面的服務業不同,遇到所謂的澳客,至少不會時時刻刻天天碰到面
外面的服務業,了不起只被客人罵一次,遇到真不理性的還能直接打個警方,請求處理
我在想....社區的大家可以接受自己被保全或物業用報警的方式來對待嗎?
在大家的心中,他們到底是我們花大錢請來的服務人員?還是這個社區的一份子?
如何作到給彼此的尊重,讓社區快速上軌道,讓他們好作事,我想,這決不是單方面就可以促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