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小徐 於 2011-11-4 13:47 編輯
我覺得這個機車位事關所有住戶的權益,畢竟當初買屋的時候大家都有分配到一個位子
如果重新抽籤分配後位置不如當初或是預期,這樣的結果對於沒參加區權會或是少數意見相佐的住戶略顯不公平,
既然是全體住戶都有一個位子那是不是要採用全體住戶同意才比較公平,不然我現在停的位子也好好的,
萬一抽到遙遠的車位我也會不開心,所以是不是將該議題寫上區權會反應單並且得到全體住戶的同意上區權會去表決!
目前停車的亂象與其說是硬體規劃不當不如說是住戶的公德心還有待教育加強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