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henrylin424 於 2011-4-14 16:55 編輯
kkjj , 杰jeff , 桂大的建議最中肯~~
三方都退讓吧!!
買方eyfu就加價到自己住進去不會不安且能力可負擔的金額
賣方父母不堅持要賣到高點,有回本即可.畢竟兒子博士生不想住那間房子
仲介中信楊先生6%佣金彈性最大,你的決定可能會取決這場戲的走勢.
以我看法是總佣金退到最後,甚至免費服務.讓買賣雙方都能安心交屋.圓滿落幕.
短時間你會認為,瘋子,我幹麻這樣做~~
長時間你的危機處理與圓融處事態度會贏得北大社區新住民的信任.
當然,若這樣做,還有很多基本法律事項要處理.換約合法性等等,銀行貸款金額異動等等
若彼此方向有共識,相信這些都會迎刃而解.撕破臉,走法律途徑,浪費太多時間與其他資源了~
其他解套方案,由各位大大接力動腦筋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