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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1綠軸退縮說明會(含圓石車擋說明)

2016-11-04 18:28 · 1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11-4 18:32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4 18:26
就我的觀點, 擺回原處就是違法啊, 不然我檢舉他工務單位也不會有任何動作了

沒威脅?你自己溫習吧.. ...


有受威脅?看你回文都呵呵哈哈好開心不是?
2016-11-04 21:25 · 122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1-4 18:22
P大和我都有主動找對方討論事情過,縱然意見不一致,也不會就想找人見面,何況你連請教人所獲得的意見因 ...


我已經懶得理你了 別拖我下水
整天雞同鴨講 對牛彈琴 有什麼好聊的
連413都被你影響了
勸你跟413有空北大繞兩圈
就知道路阻跟無障礙空間的問題在那裡
別老是對這幾顆石頭有意見
有些社區的固定式路阻跟玉鼎一樣是固定在地面上的
愛檢舉愛拆就去拆吧
到時再來愛北大跟大家報告
你們的檢舉成果讓北大成為機車橫行無阻的無障礙空間
2016-11-04 21:54 · 123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11-4 21:25
我已經懶得理你了 別拖我下水
整天雞同鴨講 對牛彈琴 有什麼好聊的
連413都被你影響了


P大
從你提這個拆除圓石(車阻)行動第二波!拆好拆滿這個議題,就知道你的明知故犯
你不知道拆除圓石的根本原因嗎?
你的居心何在?
你執意侮蔑他人心理又受何人影響?
你不願回答,是不敢面對自己所提過所附過資料真相,因為怕露出狐狸尾巴?
但是有時候又耐不住忍不住回答,就像現在。
2016-11-04 22:01 · 12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11-4 22:51 編輯


有些人看似關心北大開放空間車輛橫行亂像,卻以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心態,擾亂評議,從未提出解決這些紛亂情形的方法,從下議論標題及謊言充斥即可得知。
2016-11-04 22:52 · 125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1-4 22:01
有心人看似關心北大開放空間車輛橫行亂像,卻以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心態,擾亂評議,從未提出解決這些紛亂情 ...


暫緩拆除是洪議員指示的
你們這些人視圓石為禍害必除之而大快人心
才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吧
不然怎麼只有藝術大道上的路阻有事
其他社區反而沒事還幫忙解套呢

當初可是有人為了無障礙空間視所有路阻為障礙物
無論其設置位置為何必拆除以杜後患
現在咧~
怎麼前後說法不一 說變就變
反正413說什麼 發哥就全力支持到底就是了
真是顏色對了 什麼都對了
2016-11-04 23:24 · 126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11-4 22:52
暫緩拆除是洪議員指示的
你們這些人視圓石為禍害必除之而大快人心
才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吧


從這裡再次看到你不敢面對的真相
我說的是你為何下這個標題,你就避此而言他
你不止一次說過不再回應,卻一再回應
反正你連自己說的話自己都不信,都不遵守,怎能讓人知道你會協助自己社區,將在區分所有權會議中通過,將自己社區私人留用之法定空地交給警察機關處理車輛問題?
這才是看出你是否真心想解決問題的真心。
2016-11-05 00:13 · 12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11-5 00:19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4 22:52
暫緩拆除是洪議員指示的
你們這些人視圓石為禍害必除之而大快人心
才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吧


有沒有違法, 不是已經再清楚不過了嗎?
議員指示就可以直接合法化不必再想辦法解決了?
那j~還一直得替遠雄住戶出來說....有在想辦法解決?

你與我的觀點不同, 覺得玉鼎有違法, 那就跟我一樣, 去舉發啊,
若他們違法, 我還能像你們這樣請議員去要他們暫緩拆啊?

要你們把圓石移到適當的位置, 何時視圓石為禍害呢?
是你無視於法規, 硬要把違法說成合法, 甚至以民意壓過法律,
就要想要圓石回到原處, 是吧?

不然, 我早說過了...圓石只要問問工務單位 "如何擺可以符合法規?"
照著規定擺回去, 不就皆大歡喜了, 還需在這抹黑...說啥幫哪些社區解套....

很簡單的...如何做、哪些是合法與否, 都去問工務單位就好了....不去做, 在這硬ㄠ?
j~兄認同這樣叫做有心解決?

2016-11-06 23:39 · 128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5 00:13
有沒有違法, 不是已經再清楚不過了嗎?
議員指示就可以直接合法化不必再想辦法解決了?
那j~還一 ...


照你的邏輯看來只要私人物品退縮到綠軸線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那金礦咖啡的桌椅皆在人行道範圍外 在退縮綠軸及私有空間上
所以大家都拿他沒輒是嗎?

另外經過玉鼎實在看了路阻的位置
離路緣根本不到90公分 這有符合你說的退縮綠軸嗎?
既然您老跟發哥對退縮綠軸這麼有研究
何不指點一下藝術大道上要退縮到那個位置才符合規定?
藝術大道上的噴水造景跟青蛙雕像還有小熊雕像算是在人行道上嗎?
是的話是不是也要一併拆除?
不是的話私人物品的標準在那裡?

北大特區路阻這麼多
為何針對遠雄藝術大道特別有意見
你的初衷是路阻不要擋到斑馬線喔
你忘記了嗎?
還是只要遠雄路阻拆掉就無所謂了
其他社區不合法的路阻就不管了
2016-11-07 08:08 · 1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11-7 08:17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6 23:39
照你的邏輯看來只要私人物品退縮到綠軸線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那金礦咖啡的桌椅皆在人行道範圍外 在退縮綠軸 ...


是你怎樣的路阻如何擋道也都無所謂吧,
只是今天圓石被拆, 才一直出來比較其它是否也合法吧,
今天圓石沒拆, 你會在乎哪些路阻擋道了嗎?

大家都一起檢舉不法吧....
我也只細看了玉鼎的路阻,
他們大德路方向的路阻似乎也有占用人行道之嫌,
可以去檢舉, 看看工務單位如何認定 (或許過個幾天, 玉鼎的路阻也會被檢舉了喔)....

有問題都可以去檢舉, 而非拿其他不法來讓自己也可以不法!....

一直在質疑他人不同標準,
其實自己就是常常用兩套標準在看事情,
所以才會這樣的質疑他人, 不是嗎?

2016-11-07 09:03 · 130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11-6 23:39
照你的邏輯看來只要私人物品退縮到綠軸線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那金礦咖啡的桌椅皆在人行道範圍外 在退縮綠軸 ...


另外....
不知你是永遠搞不清楚狀況,
還是故意當不知道, 然後來稿混淆的....

你說的遠雄藝術大道的噴水池確實是在政府的人行道區域,
所以, 你可以拿這去打槍工務單位的便宜行事,
但, 我可從來沒認同圓石是因 "人行道上擺私人物品" 而違法,
我前面一直說明過了, 圓石的違法,
我是認為違反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二十條 市區道路無障礙設施設計規定"

一、無障礙通行空間採連續性設計,且不得設置妨礙行人通行之障礙物。
四、無障礙通行空間於交叉路口連接行人穿越道時,應與路面齊平或設置坡道。

2016-11-07 09:31 · 13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podzol 於 2016-11-7 11:28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7 09:03
另外....
不知你是永遠搞不清楚狀況,
還是故意當不知道, 然後來稿混淆的....
你說的遠雄藝術大道的噴水池確實是在政府的人行道區域,
所以, 你可以拿這去打槍工務單位的便宜行事,
但, 我可從來沒認同圓石是因 "人行道上擺私人物品" 而違法,


這是你101樓自己說的 還是你被盜帳號了


再說....就算政府給你這樣的理由要你移走, 這也是已經是隨意放置私人物品於公有地上,
確實也是違法了....是怎樣啊....只要說是為了安全, 就可以隨意想怎樣就怎樣擺嗎?
那不就如我前面說的....為了防止大車盡如巷弄, 我也可以擺塊大石在馬路上了?

去問問工務單位, 以類似玉鼎社區那樣, 將圓石擺在遠雄社區的退縮綠軸上可不可以....這樣會很難嗎?
需要在這裡繼續扯符合車阻規範嗎?
2016-11-07 10:31 · 1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11-7 10:40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7 09:31
這是你101樓自己說的 還是你被盜帳號了


呵....
所以ㄌㄟ?

我認定玉鼎合法是錯誤的, 所以圓石的違法認定也是錯誤?

我就說過了, 找工務單位溝通不就OK了, 圓石如何擺可以讓他們覺得合法, 不就OK了, 不是嗎?
就是不要只想便宜行事的找其他一堆也是違法的, 然後就來合理化圓石擺在那是合法的....
這不像j~說的...."有心想解決問題"

那如果玉鼎真的也是違法的, 舉發就是了啊, 有啥好再繼續扯的?
所有檢舉者....不就是因為檢舉人認定違法而去舉發的, 不是嗎?

2016-11-07 11:23 · 133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7 10:31
呵....
所以ㄌㄟ?



我記得是你提出來說路阻設在退縮綠軸就沒問題的
你有跟工務局確認過嗎?
幫玉鼎緩頰當成路阻設置優良範例的不是你嗎? 現在又不確定了?
人行道跟退縮綠軸界限怎麼認定
你跟發哥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嗎
趕快提供你們專業的建議給大家看位置要怎麼擺才符合規定

找問題人人都會 但要能解決問題才是真正為北大著想
2016-11-07 13:03 · 13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11-7 13:19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7 11:23
我記得是你提出來說路阻設在退縮綠軸就沒問題的
你有跟工務局確認過嗎?
幫玉鼎緩頰當成路阻設置優良範例 ...


所以, 你也扯了這麼久了, 有提啥解決對策呢?
還是....你的對策就是想盡辦法讓圓石再那兒就地合法?

我當時也提...稍微調整圓石與斑馬線位置, 要我跟工務單位確認?
啊不是有人說 "很有心" 解決這個問題了嗎?, 怎會在這要求我去確認?

優良範例?我只說過日本的很優吧....因為玉鼎的沒被舉發違規, 所以建議你們可以參考去跟工務單位確認,
這算是為誰緩頰?

是的...."要能解決問題才是真正為北大著想"

人行道跟退縮綠軸界限怎麼認定....看政府的圖說不就知道了, 你這是在提解決對策嗎?
你也在這一直說圓石沒違法, 也都可以不看圖就說玉鼎違法了....你不也是專家了啊?

所以你的專業建議呢?

2016-11-07 13:22 · 135樓
j~ 兄....如果圓石沒有違法, 就不會被拆了....

不趕緊跟工務單位溝通該怎麼擺才算不違法?
現在還再扯圓石有沒有違法?

這叫有心解決?

2016-11-07 13:38 · 13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11-7 13:43 編輯


還不就是有個有心破壞的,說是人家叫他檢舉
他就眼看前面檢舉不成還在商議..
他就再檢舉了

若叫他照他說的規範搬回去,不知道有沒有這麼乖去做齁?
好委屈喔,都人家叫他的.

人家還會嫌眾多居民無心處理呢
搞得一堆人雞飛狗跳,再待一旁呵呵哈哈的..

說明會也有個段落
具體做法不用說了,說了他也會爭著當自己說...

如有雷同,那應該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
2016-11-07 13:45 · 13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11-7 13:55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6-11-7 13:38
還不就是有個有心破壞的,說是人家叫他檢舉
他就眼看前面檢舉不成還在商議..
他就再檢舉了


哈哈哈....
這樣的邏輯也登得出檯面說?
如果圓石沒違法, 多些人檢舉就會變成違法?


這就是有心解決啦.....

反正....說圓石擺在哪違法的通通閉嘴,
然後....甚至有人想要拖 "藝術大道的水池" 下水, 也要類比圓石視為合法, 就地合法就對了啦

我提了幾個建議, 沒想去問問工務單位, 就直接不斷的質疑就對了啦

反正, 想辦法擴大任何法律見解解釋、拉東扯西與類比 就是要讓圓石就地合法就對了,
其他意見一概抨擊就對了

這是真的很有心啦

2016-11-07 13:57 · 1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11-7 14:01 編輯


是吧...前頭寫了別人說了具體做法,他也會爭著當自己說...
當然是很有心.....有心在破壞啦

戶籍又不在這兒,人家捷運關心的是機場線可不是三鶯線
回個文呵呵哈哈隨便啦..
大家熱烈討論,包含讓議員重視處理,人家都不放眼裡

如有雷同,真令人感覺非常不好啊
叫他搬回去再擦亮一點,不知道有沒有那麼乖齁?

2016-11-07 14:11 · 139樓
就是圓石不要動, 還有啥好對策怕人搶功?
整日說笑, 當然逗得哈哈哈大笑,
不然看到笑話還要哭喪臉拜託不要再講?

2016-11-07 15:10 · 14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11-7 15:12 編輯


是啦,事不關己,把居民重視的問題當笑話在看?
那不是搞破壞,什麼是搞破壞?

2016-11-07 15:36 · 141樓
我的意見之前已經有傳達給里長協助處理
我不是檢舉人也不是議員里長
你覺得工務局這些官會理我一介小民嗎
你自認先前有跟工務單位溝通協調的經驗
對退縮綠軸線之專業豈是我所能向比的

給你機會洗白不要 那就繼續這樣吧
反正暫時圓石是會移回去的
你不死心就再繼續檢舉吧
2016-11-12 17:48 · 142樓
這篇文我看了15分鐘~~我覺得讀到最後有點偏離主題了,我對法規不是很清楚

但是我想我們應該要多點包容而不是抱怨,看到最後好像是在爭論,但好像還是沒有解決問題

很感謝洪家君議員對北大社區的幫助,有人注意這個議題才會有人重視

只能說~~愛與和平~~才是我們所樂見的,大家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