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英 於 2011-1-28 00:05 編輯
這2天忙到不行,決定還是把驗屋當天情況寫下來.
最後驗收有些小瑕疵修正,還沒用好,收尾還要5個工作天,原本要壓全部尾款,搞得很不愉快,最後是壓一點點尾款.
其他等回台北再用了.....
這次設計繳了學費得到教訓是
簽約前說的且沒列在合約上,說好用給我們的櫃體部份,最後是要加錢做.
下次裝潢時,合約上列出全部櫃體尺寸跟單價全部列出來,不要用說的,說的要錄音才算.
小地方例如櫃體看到釘子,櫃體間有縫隨便貼貼補補,(有補總比沒有好就算了)
化妝台沒燈,插座在櫃體最下面,不好用.(要改沒辦法改+加錢)
餐桌的燈長度沒掛好,再重新調長度,會撞到頭.(請人重新用+加錢),另一個吊燈還沒掛請他一起用.
驗收當天說送小朋友畫畫烤漆玻璃位置跟我們原本要貼的位置又不對.
設計師的理由是我的文章中吧台爭議事件,讓他名聲下降導致失去一個CASE,讓他生氣,(so 意思是最後隨便做做.)
根本沒把屋主要求(畫畫烤漆玻璃位置)第1次驗屋時現場說的位置(因為還沒掛)沒放心上,還給一堆理由說他這樣貼這樣比較好裝飾.(反正設計帥送的那就算了.)
還有明明告知他,我老公不喜歡黑色(原本黑大理石改帶綠色玉石牆面補差額),電視櫃的門做黑玻璃門.(這個是設計帥送的那就算了.)
簽約時已告知他,1月我們要出國,請他在出國前3天一定要用好,結果最後一天還有一堆問題.
還要一週5個工作天,(難道我們不要出國等他用好???)
20日前說他會用好,已請朋友幫我們20日收回key跟磁卡.
現在只能回台北再來看他收尾收得怎樣...
最後是有告知我們加錢做,我們也同意的部份,全算給他.
沒告知我們,已做且要加錢部份,一塊錢都沒加給他.
還有壓尾款部份是
已說好要做給我們的展示櫃1萬,跟同色系的踢腳板1萬,這個部份用好才給他們了,回台北再看用的如何了.
最後驗收當天小朋友又吐了3次,我們整晚沒睡到5個小時,收尾收這樣...(很不愉快就是了....)
從來不生氣老公當場發飆,還有打掃阿姨在現場打掃,全聽到一清二楚,照片根本沒時間,也來不及照.
我們家做人有一個原則,不屬於我們的,我們一塊錢都不拿,該給廠商的一塊錢也不會少給.
冷氣在我們家也出狀況,老闆處理好,我們也不太會計較小細節,還幫他介紹客戶.
裝潢在我們家也出點狀況,設計師處理好,我們也會介紹客戶給他.
在這行,介紹客戶成交都有回饋,我們跟廠商說這些回饋直接給客戶,我們不需要這些回饋.
廠商做不好,我們介紹會被?的,要我們介紹客戶,基本上你一定要做得好,這是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