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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簡介

2010-11-08 17:24 · 1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0-11-8 17:33 編輯


jimmy 發表於 2010-11-8 17:13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遠雄的場地幾乎都借過了


我請教的是人員進出等管理, 不是問場地大小. 今天你們在任一社區管委會同意下, 既使不公告, 私自找30人進來, 沒人會反對. 頂多就是被發現為何突然那麼多人來開會, 然後才被住戶質疑. 如果覺得結論就是只有哈佛住戶不願意配合, 那麻煩下次找別的社區並在開會"一週前"像你們那樣所公告要找約200人來開會試試, 看看是否有反彈?!
2010-11-08 17:31 · 122樓
回覆 jimmy 的文章

既然籌備階段已完成
何不把章程草約po上來讓愛北大的網友瞭解
2010-11-08 17:41 · 123樓
接下來的成立大會、選舉理監事....等
然後成能完成社團法人設立登記
如此不是才具有正當性嗎?
2010-11-08 17:44 · 124樓
回覆 jimmy 的文章

社區有辦過啊
所以是採輪流制
因11/11的參與人數較多
當然是借比較大的場地
總不能200人參加去借容納30人的場地吧
>>>
請問哪裡來的權力,可以讓策進會在各個社區辦?
還可以大剌剌的說已經在各社區辦過了?

那能請你解釋兩百人的参加人數是怎麼來的嗎?
你們怎麼篩選?各社區的報名人員依什麼做憑據?

遠雄的場地幾乎都借過了
>>
哪幾天借過哪幾個場地,是誰同意的,時間是幾點?有公告住戶参加嗎?租借的方式是如何?
可以請你們說明一下嗎?哪幾個委員有權力同意你們這個組織在各社區開會?

策進會這樣使用公共設施的想法跟理直氣壯,讓我好想來弄個未婚聯誼會,輪流在各社區開聯誼會,促進北大家庭幸福美滿。
2010-11-08 17:53 · 125樓
我的想法很簡單
1. 管委會同意出借
2. 想好配套, 同時公告給該社區讓人放心. 比如說物管協助換證進場(仲介帶人看房也是這樣吧?!)/動線規劃/可以的話憑邀請函進來更好, 也是幫貴會篩選一些不是進來亂的不是嗎?
而不是先公告要開會, 然後住戶渾然不知, 貴會&管委&物管也沒規劃. 等到住戶哀, 才來想怎麼弄
2010-11-08 18:00 · 126樓
回覆 Revilo 的文章

OK
我找一下檔案
2010-11-08 18:02 · 127樓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贊同
這的確在管理上需要好好商榷
畢竟這麼多人進入社區
動線及人員進出的掌控很重要
感謝您的建議
2010-11-08 18:02 · 12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湯湯 於 2010-11-8 18:03 編輯


如果「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成立之八大宗旨,確實妨礙了居住在此民眾之福祉和利益,那麼多方面之質疑是有必要的。但問題是---各位看官是否清楚了?

如果不是,為何不以鼓勵、支持之言語及態度鼎力相助呢? 不然日後對於相關之議題,誰願意站出來?

{:7_437:}
2010-11-08 18:06 · 129樓
回覆 savard 的文章

我也認同您的看法
只是很多事情不見得管委會可以處理的
像是空氣汙染的問題
還是要透過民間力量甚至民代及縣政府官員
大家一起努力才會有成果的

至於入會方式
如果管委會決議通過的話
可派管委會成員及住戶代表加入
當然管委會入會也是可以(以法人代表)
住戶代表目前是沒有限制
只要是關心北大特區的住戶們都可以加入
2010-11-08 18:08 · 130樓
建議大家多用「建議」代替「質疑」與「批評」,現在策進會已經有專門的成員上網跟網友及居民互動,這是好的開始,也是正面回應的第一步,建議大家可以多提出一些想法給策進會作為參考,也希望策進會這邊可以適時調整腳步或方向,以符合居民的期待。
2010-11-08 18:08 · 131樓
回覆 湯湯 的文章

謝謝您的鼓勵
2010-11-08 18:17 · 132樓
回覆 sophie112 的文章

200人參加人數僅是預估
並非有這麼多會員

另外社區會議室的借用
每個社區的規定不同
有的是扣點數
有的是租場地費
如果您的親友來社區用公設
是不是扣點數
點數不夠再購買呢

未婚聯誼會在北大特區是有的
也是在各社區會議室集會
如果您要的話
我可以請該會會員將訊息透漏給您知道
2010-11-08 20:51 · 133樓
回覆 jimmy 的文章

to:協會聯絡人
感謝諸位大哥大姊熱心公益,勞心勞力!為本城謀福利。
開會地點慎選洽當場所,在各社區內舉辦;有欠考量。
第八項議題實屬不妥應刪除。
協會以M群為相關議題討論窗口架構下,集思廣義;窗口一致對外
不失成立美意!
成立大會之初,循空汙一案,召開公開說明會;讓大家充分了解協會相關運作事宜。
每位居民都是協會成員,邀請大學校長、國中小校長為常任理事或顧問;運用教育院校資源,協助社區相關事務之推行。
入會簡章發送各社區委請物管中心分送各住戶。
2010-11-08 21:30 · 134樓
北大特區已經有一個TMO的組織了 當初瀝青的問題也是透過TMO的協助與整合 才有與廠商第一次協商談判的機會 這個組織水準很高 裡面的人也不會耍嘴皮子 如果大家這麼關心北大特區的事務 那就請大家告訴大家 加入成為TMO的會員 讓這個既成的組織快速壯大才對 新組織還沒成立就惹出這麼多風波 尤其哈佛的管委會扮白臉 讓哈佛的住戶扮黑臉 這樣的管委會 才真的讓住戶無言......
2010-11-08 21:46 · 13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0-11-8 21:59 編輯



成立一個屬於大家的團體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但是如果腳步過快,或者是有一些不適當的舉措亦或是有一些不適當的發言(如前幾樓的舉例)真的會讓更多人產生懷疑....

就籌備時程的時間點來說;目前貴會似乎是走得太快了一些;另一方面在發言人的部份言論小弟個人也覺得有進步的空間.
如果就發言人所述;自掃門前雪,我相信就不會來這邊發言了!

我個人認為貴會的成立似乎有一點用趕鴉子上架;然後讓部份政策或訴求蒙混過關(這部份是小弟由貴會的籌備簡介內容所感受到的;並不代表其他人的想法)

以上看法如果發言人有其他想法歡迎指正.

就如同您的言論中提到"請問場地費2,000元/時是誰要出"
很多時候無論何種團體或團體的大小,經費總是一個大問題,今天一個團體如果如您所述
[請問場地費2,000元/時是誰要出];連兩千元都能夠成為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的討論內容;我想這個團體能夠為北大帶來多少公共利益之前就會因為2000元吵翻天了.
小弟就舉個我過去小小的團體與例子給您參考:
過去幾年小弟不才曾經帶過數十人的一個團體;也是每日未了經費而煩惱;但是卻也常常自掏腰包的墊東墊西.經過幾年後的發展,我才慢慢的讓大家知道一個團體的經營是需要一定的經費;而經費也一直是團體中的問題.但是由於團體已經運作數年,其中也運做得當;當然最後我提出經費的問題大家也都沒有任何的懷疑.

我在這裡的表達不是說[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的創始會原需要如何如何的無私付出(包括經費);我要表達的是...
在適當的時機做適當的事也做適當的說明與言論才能夠獲得大多數人的認同.

我希望我所懷疑的不是真的;也希望能夠有一個強而有力的志工團體能夠為北大發聲.謝謝!
2010-11-08 22:39 · 13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top8855 於 2010-11-8 22:43 編輯


我覺得這個組織在運作上比較不具常理,
掛出大陣仗各社區委員,
確很少有熟悉的人,
當然會讓人有一種沽名釣譽之嫌,
這種方式也不是我們北大特區長期以來所有的風格!
加上組織如有少數不當代言,
自然讓人起疑,
不是大家多疑,
任何代表性的組織不都有一定的運作模式!
這不只是社區資源是否外借或爽不爽的問題了,
改日不當代言北大住戶之訴願!
由小看大~不爭之實!
2010-11-08 23:29 · 137樓
從小到大,課本教我們 "團結力量大". 如果區區連 "北大特區" 都無法整合, 那麼如何與 日本人, 韓國人 在國際上競爭? 汝不自重, 人必侮之 道理人人皆知.
2010-11-08 23:38 · 138樓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籌劃簡介


壹、 成立宗旨
北大特區為現階段國內政府唯一主動新策劃及推動的新建大學城特區, 鑑於目前區內,整體性交通、治安、環保、教育、藝術、人文、郵政、網路、電信、秩序、公園、户政等生活之規劃及施作協調均為不足,實有籌組一專屬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暫定)之必要 (反對政治介入之組織),以整合各社區資源並設立專屬窗口,旨在協調各政府機構,儘早完成大學城應有的基本建設,以維護特區內民生基本生活權益,再則對內更需增強特區內人、事、物價值的相互輝映使用,以增進會友生活的福祉為目的,充分發輝營造及提昇特區內優良生活環境的品質為宗旨。
貳、特區策進會規劃會務目標
一、行政區域整合
台北大學城為一新興之特區, 卻以區內大義路為界, 將特區一分為二,將現有行政區域分屬三峽鎮及樹林市兩行政區管轄,影響大學城整體發展至鉅、甚感政府為德不卒,應主動檢討行政區域之整合,俾利大學特區內社區整體規劃,公共政策制訂,期能同步一致,有效執行,免生施政時廢日曠時處處掣肘而浪費公帑, 為特區內社區全體住戶各項生活權益之保障,急應儘速整合之必要。
二、爭取基本交通建設能快速施工完成
1.希望三鶯捷運線能快速動工
2.三鶯二橋公路在完善生態環評後儘速完成
3.開啟特區至桃園機場的公車巴士
4.隆恩街目前施工緩慢拓寬之工程應儘速進行
5.未來特區內交通建設計劃民意座談,請通知本會派代表参與
6.其他
三、爭取高速公路旁隔音牆早日設置
本特區北側學府路、鄰近第3號高速公路,沿線住戶日夜受到高速公路噪音襲擾,影響居住生活品質,應採取有效隔音設施,經查沿線僅桃子腳學校(教育單位)及上北大社區前部分路段設有隔音牆(而噪音仍迴繞難阻),目前80%(含台北大學,同屬教育單位)均未設隔音牆,曾致函當局數月但渺無音訊,如能提早施作隔音牆,必能增強特定區內學生及數萬住戶之生活品質。

四、安全考慮警察派出所應早日進駐
本區內前些時日曾發生數起鬥毆事件,讓區內住戶為治安問題憂心忡忡,尤其區內住戶有很多女學生及幼兒、婦女,對區域內治安問題,造成人身安全顧慮,期望區內已規劃之警察機構(派出所)能早日設置,且目前本區人口快速成長而治安問題未獲重視,我們只有自求多福,擬請儘速向縣府爭取增設,以維護本區治安。
五、特區內環保問題日益惡化,急待公權力強力改善
請公權力緊急完善處理特區四周多處環置的瀝青廠、火葬厰、焚化爐、泥灰厰、汚水厰及違建工廠等日夜排汚,以及水質不良(時有異味、混濁及含重金屬),目前空(水)污問題,嚴重影響民生基本生活至鉅,急待公權力強力介入改善。
六、設置教育全系統基本園區
特區既稱為大學城, 高水準及完備的設置教育系統,是園區基本要求, 目前本特區已有臺北大學三峽校區、桃子脚國中小及
明年七月龍埔國小外, 龍埔國中也應儘快興建。另臺北大學急應規劃設置(從幼稚園到高中的)附設實驗完全學校以備民需。
七、落實生活機制的基本權益訴求
全區住戶90%以上均為外來人口,尤其是從北市、板橋、三重、中(永)和...等區域遷入,當初政府空地為快速建設,無不以台北捷運、公路、郵局、派出所、户政、市場、公園、停車場、活動中心---等完整的規劃為號召,但目前多項卻遙遙無期,例如:三鶯捷運、郵政(本大學城至今無郵局快遞業務)、公路、機場巴士、高中學區、道路景觀維護(不執行)、紅綠燈(又見)地上拉線、銀行、網路、市場、活動中心...等不足部份,均希望各項生活權益能落實完備。
八、特區內希望能整合運用各種資源
本特區整體住戶及建物品質均已具水準,但本特區內各社區資源規模型式上各有不同,如游泳池、電子圖書館、健身房、撞球室、乒乓球室、中西餐廳、大草坪、兒童遊樂室、電腦室、噴水池、Spa、視聽室...等,另再加上台北大學教育學區之軟、硬體設施及教授陣容更是完整而豐沛,如能在大學與社區之間, 均能深入相互運用與支援,資源共享,必將是全國最具特色之大學城住宅特區。
九、其他

参、特區策進會初期擬規劃成立五大功能性委員會, 以後再依需求增編,社區會員可獨立或結合其他社區合作擇一認養經營之, 由全體會員自由加入。
1. 交通委員會(關心捷運、公路、郵政、網路----等)
2. 安全委員會(關心治安、秩序、警衛、巡邏、保全---等)
3. 環保委員會(關心空氣與水污染、生態、垃圾、清潔---等)
4. 活動委員會(配合各單位舉辦各式户內外比賽及活動如舞蹈、歌唱、音樂、藝術、文化、繪畫及增加會員福利事宜, 如旅遊、登山、健康講座、餐飲、團購和各社區設備整合及農林漁牧、植栽、農藝、盆栽、培育、花果、烤蕃薯、螢火蟲---等)
5. 教育委員會(關心特區內大中小學及幼稚園)
肆、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正式申請登記流程
發起人簽署 →正式提出申請 →經籌備會議2次 → 成立第一屆大會(約2.5月) →取得正式執照
伍、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將是特區內提昇生活素質重要的催生劑
新北市將於本年12/25日正式成立, 本特區將快速申請登記完成〝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由特區內各機關團體、各社區管委會及住户代表組成, 期能將本特區提昇為國內知名模範之優良生態大學城特區。
陸、如擬参加會員請聯繫如下:
聯 絡 人:楊建銘 主任委員/遠雄紫京城管理委員會 0932-226-369 [email]yang5564@ms67.hinet.net[/email]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聯誼會 (函)


邀 請 函



敬愛的各社區管委會 : 您們好

我們是一群目前已居住在臺北大學特區, 分屬於特區內各社區的住户。
因鑑於本特區為新興社區,不論是交通(含捷運) 、安全(含派出所) 、環保(含空污) 及教育(含學校)--- 等,甚多急需未來新北市市政府施政關心及改進的地方, 經本籌備聯誼會(完全政治中性組织)討論,特邀請本特區各社區管委會委員及住户們,舉辦座談如下: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發展座談會〞
座談主題 : 北大特區發展之願景
座談日期 : 訂於99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座談時間 : 下午19:30~21:30
座談地點 : 龍埔社區活動中心三樹路214巷9號
召 集 人 : 吉 岳 教授
聯 絡 人 :楊建銘 0932-226-369 [email]yang5564@ms67.hinet.net[/email]
参加對象 : 北大特區內各社區管委會委員、住户代表暨各機關團體代表

*歡迎 首任新北市 市長、議員 候選人蒞臨與會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聯誼會
座 談 會 議 程
司儀: 周逸家小姐
紀錄:
座談日期 : 99年11月11日 (星期四) 下午07:30
座談地點 : 龍埔社區活動中心三樹路214巷9號
座談主題 : 北大特區發展之願景
主持人報告 : 吉 岳 教授
指導單位致詞:上級政府單位代表
貴賓介紹 : 市長參選人、議員---參選人及其他---貴賓
参與社區介紹 : 與會各社區
提案討論:
提案(一):北大特區之行政區域整合
說明 : 楊建銘
提案(二):爭取三鶯捷運線盡速動工
說明 : 徐寶星
提案(三):請公權力盡速完善北大特區周邊環保生存空間
(瀝青廠、焚化爐、灰渣廠、火葬場、汙水廠--)
說明 : 林道通
提案(四):為強化治安派出所應即早進駐
說明 : 劉怡君
提案(五):高速公路隔音牆儘速設置
說明 : 楊為明
提案(六):快速設置特區內健全之生活機制及機構
說明 : 蔡小妮
提案(七):落實執行特區道路景觀之原有規劃
說明 : 宋耀泓
提案(八):快速設置北大附中在地就學
說明 : 林晏平
(提案說明人若有變動再行修正)
臨時動議 :

散 會 : 珍重再見 (自由聯誼時間)
2010-11-08 23:40 · 139樓
如果大家有空的話
可以前來參與
可以將您的疑問一次於現場問清楚
2010-11-08 23:52 · 140樓
回覆 LindenatKB 的文章

從小競爭到大還競爭不夠嗎
連住的地方都要跟日本人、韓國人競爭
到底要競爭甚麼啊
不懂耶

連"汝不自重, 人必侮之"這種話都說的出口
是誰不自重啦
2010-11-09 00:05 · 141樓
回覆 jimmy 的文章

還是不見組織章程草案 !!!

一個連章程草案都沒有的組織
卻告訴我已完成籌備階段工作
我還能期待甚麼呢?

也許您們真有熱心服務鄉里
但也請務必理解
這樣的一個組織未來所能主導的將是攸關公共利益的事物
您們的代表性與正當性
本來就應當建立在全體北大住戶認可之下
而不是任憑少數個人意志為之
2010-11-09 00:05 · 142樓
為什麼最後一定是要"珍重再見"
2010-11-09 00:12 · 143樓
回覆 savard 的文章

有臨時動議啊
2010-11-09 00:19 · 144樓
回覆 小玫子 的文章

這意見不錯
2010-11-09 00:22 · 145樓
有問題隨時可提出
相信召集人也很樂意解答
2010-11-09 01:19 · 146樓
個人的一些拙見,提出給各位參考
1.建議名稱修正為「北大特區促進發展協會(或聯誼會)」
2.會員應以特區內各社區人數(戶數)比例分配,以避免部分特定族群關心特定議題的現象。
3.協會本身盡量不要去主導政策的推行,而是凝聚議題完成資料蒐整後,函文向相關陳情,都將會得到很快速的回應。
4.至於會議的召開,在場地有限的條件下,得採登記出席制,並由各社區輪流提供適當場地供會議使用(無償)。

我想北大特區是一個還沒有發育完全的小孩,要大家持續的呵護,它才會繼續茁壯、長大
我從荒煙蔓草看到現在這樣的規模,真的希望它會更好,也希望協會能夠盡快向內政部登記成為合法團體,這樣北大特區發聲才會大ㄚ!!
2010-11-09 01:29 · 14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樂爸 於 2010-11-9 01:32 編輯


先說結論,個人建議目前應該先凝聚北大居民共識,內憂(居民尚未有共識)外患(立案申請流程、對外發言等事務)會很累,討論區本來就會有不同意見,不同意見的朋友,熱衷北大發展的人很多,只是方法不同,若能一開始就說明白立意,才不會偏離主題或製造對立。

昨天看到一百樓,真的看不出什麼重點ㄟ?乍看真像政見~如標題「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簡介」,真的是簡介!直到一百多樓才願意承認自己是發言人,讓之前的場地爭辯延燒,不知道態度為何?
以下有一些看法供參:
人:直接PO名單是否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呢?召集人一直也都無回應(11/7前)?不過,吉教授之前有參與過其他協會(中華全民、台灣阿甘)發起,我表示認同,可推估其動機良善,願意為北大付出!但是其他人都表明是社區某委員,就有一點奇怪......申請書應該不用寫這個吧!
時:雖然策進會為了北大特區好,推動成立更是積極,但此時時機太敏感,座談主題雖是「北大特區發展之願景」,讓人有聯想也是人之常情。若為了會址要在三峽還是樹林?其實那應該不是重點,申請時還不需要用到吧!
地:舉辦地點辦在社區公設,個人認為不恰當,第一原因是多人在社區公設開會不妥,原因二是容納不下,既然是對象是北大特區,就應更提早宣傳,期望多一點人參加溝通凝聚共識。
事:公佈名單當中社區僅有20個,依愛北大資料,社區應有62個(實際數字我不清楚,甚至更多),僅占三分之一實在可惜。
物:11/11標題是「北大特區聯合策進發展座談會」,當天議題是不是應該清楚一點,才能吸引大家參加;章程草案是不是公開比較能夠讓大家不要有太多聯想,而且可以比較完整呈現。


最後終於看到一篇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之成立宗旨、簡介、座談會及議程,也是要給你們鼓勵!有些建議已經回覆也是好事~五大功能性委員會加油!
2010-11-09 05:03 · 148樓
看到囉~真是辛苦啦~~
2010-11-09 07:53 · 14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天氣晴 於 2010-11-9 08:11 編輯


第八條極有可能造成反彈,社區的管委費有高有低,而且在購屋之前,理所當然會認為公設本來就屬社區所有,搬進來卻可能面臨被迫開放的局面,既然每一住戶均支出管委費並在權狀上持有權利,這項條文必須徵求"每個住戶"的同意,而不能以單純的民主多數決來決定,竊以為不認為有任何的組織有權力超越住戶在法律上所已經被允許擁有的權利。
2010-11-09 08:41 · 150樓
相關文章請由這邊做後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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