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鄉親有約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101年4月5日(四) 下午3 ~ 5點
會議地點:三峽區中正路一段108巷7弄4號
會議紀錄:
一、洪議員說明:
1.下次鄉親有約更改時間與地點:4/13(五)三峽區大德路316號2樓。
2.關於新建「安溪里活動中心」乙案,已行文並與民政局溝通,若有回文或進度在將會議中提供。
3.此次會議主要於社區補助之問題。
二、文化局楊科長說明:「101年度新北市社區營造一般性補助計畫」-
1.補助對象:於本市或中央機關立(備)案之社區營造民間團體單位如:社區發區協會、社區組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
2.補助項目:分為十三點,主要為建構社區與社區互相交流、一起動手及討論之網絡。
3.受理日期:為兩梯次。第一梯次:3月15至3月30止;第二梯次:7月2日至7月16日止。若有需求之社區請於第二梯次提出計畫。另於6月29日文化局28樓大會議室將舉辦相關說明會。
4.於5月份將開「社區人才培訓課程」-
A.為教導社區民眾寫企劃書、找到社區特色及發展等…(社區以3人為一組將可與其他社區交流學習)。
B.確切時間(假日時段)及地點將於市政網站、區公所等…公告。
C.課別分為基礎型(剛接觸補助計畫之社區)及進階型(有申請過補助之社區)。
5.一般性每一申請案補助總金額不超過5萬元整。不行拿同一申請案去向不同單位申請。
※社區可與文化局、城鄉局、環保局低碳社區發展中心、社會局等…申請補助。
※文化局及文建會主要為人文藝術,無法申請「設備」相關經費,如:監視系統等…
三、民眾反應:
1.經費可否不要為實報實銷方式,如:申請5萬元,花費3萬,社區自留2萬自行運用。
2.關於第九點:社區公共事務及議題疑義,是否可針對社區行政、消防、清潔及治安;能否提出成功申請案例。
3.關於第十一點:表演藝術之疑義,是請其它團體單位來社區演出嗎?
4.舞蹈班是否也可申請。
5.現無方便申請經費之管道,今日之申請方式太為繁鎖又要寫企劃又要實報實銷,可否簡化為社區配合幾個簡單步驟方式就好。
6.升格後為何感覺更被限制,如:公所之清潔隊現無法讓清潔專車進入社區清理廚餘、資源回收等…
三、文化局楊科長說明:
1.核銷為實報實銷,無法如民眾說述-申請5萬元,花費3萬,社區自留2萬自行運用。
2.第九點「社區公共事務及議題」如剛所述無法申請「設備」。
例案:某社區因社區內髒亂,在運用社區志工及申請經費採購材料(如油漆等…)整理、美化該社區髒亂區域。
3.第十一點「表演藝術」為社區自行練習、彩排進而演出社區故事,不是請其他單位或團體至社區表演。
4.民眾所述之舞蹈班較為屬於個人(私人),若可調整一下進而為社區整體或團體可行性較高。
※環保局低碳社區發展中心可申請環保燈具等…
四、洪議員回應:
5.現有建議政府單位恢復原來經費申請方式。
6.社區廚餘、資源回收實可請回收廠商來收取,這樣亦可為社區增加一點可用經費,公所清潔隊問題也請公所帶回討論。
※升格問題現在為適應期,如:三鶯線因升格後統籌款因而增加,需要處理時間。
※因社區問題大同小異是否能整理出共同問題再行解決;請各單位分出社區之區隔性,以利訊息傳達及方便申請經費。
※因礙於申請經費制度,請各社區多嘗試此次會議之申請辦法,也鼓勵各社區派員參與5月份「社區人才培訓課程」。
五、三峽區公所沈秘書回應:
1.公所也希望有經費方便社區申請,此次會議問題也將討論、呈上。
2.硬體、消防、清潔等…也都專款專用皆需申請。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社區營造相關連結網站-
http://www.culture.ntpc.gov.tw/_file/2963/SG/3568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