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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麗寶世紀館(B區)住宅社區生活規範(請勿再回覆)

2010-11-12 10:20 · 81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0-11-12 10:11
回覆 灰熊厲害 的文章

那一般事務所....不太懂可以設立哪些???....那類似裝潢設計公司可以嗎???18層每層8 ...


那個是在Q棟設統編才有用,如果只是作辦公室而統編沒有設在那,還是可以.....
說真的,控管起來不太容易,以後的物管要更細心些
2010-11-12 11:31 · 82樓
回覆 yjrong413 的文章

現在假設您的理論成立(甚至超過20戶,假設60戶),大部分的家庭大約幾人,約4-6人,那麼跟事務所上班的人數是不是差不多?再來下班後他們也都不見了,因為我相信社區內的鄰居大部分是上班族,所以應該不會有同時大廳一大堆人出現排隊在物管人員處登記的情形發生吧?因為早上大部分的住戶是利用車道出,進入的車子少,大廳出去的人多,進來的人少,不是嗎?再來晚上,剛好在事務所(容後再解釋可設立的公司行號)上班的人員下班,所以進來的人多,出去的人少,怎麼會有排隊登記的情形發生呢?再來,訪客的人來,應該也是上班時間啊,也不會有很多訪客排隊登記的事情,除非剛好同時間很多訪客進來。再來,從大廳至電梯間,就有3道門鎖要過,而且不是當樓層的住戶,還不能刷卡通達至該樓層呢(這是第4道門鎖),再來就是各戶的大門鎖了,所以訪客要到各電梯間應該相關的門鎖管制已足夠。再加上通達至地下室的門也都需刷卡方得進出,所以應該在門禁方面我想應該足夠了。但是,目前麗寶的管制措施都沒做好,才會導致說訪客有可能到處在社區內流竄,這是管委會成立後立即要做好的事之一。
2010-11-12 13:03 · 83樓
回覆 灰熊厲害 的文章

灰熊大大.....我覺得....您的想法是理想上如此, 但, 當櫃檯有訪客或職員在登記時, 有非社區人員入內, 警衛或櫃檯人員就有可能疏忽, 然後在我們的中庭逛, 再伺機跟進某棟大樓....這是很有可能的, 不然我們社區要增派很多警衛在中庭也站崗嗎?那會增加多少人力成本, 東西方面, 也因與住戶約略相當的外人使用了大廳的大門, 維護費用呢....當時我是聽銷售人員說, Q棟人員進出可以獨立, 我才安心的買了這ㄦ的....我以為Q棟可以獨立設置進出管制, 他們職員用他們職員的卡, 只可進出Q棟, 而Q棟的純住戶才可用住戶卡進出本社區, 這樣對我們社區的管理衝擊會較小
2010-11-12 13:22 · 84樓
回覆 yjrong413 的文章

我附議您的想法。所以在目前麗寶的銷售中心處,獨立一個管理櫃檯,僅供Q棟人員進出,這樣的話,在社區管理上比較容易執行,但是,這個部分牽涉及日後管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在細部討論後,制定出來的規範會比較好,不知您的想法如何?
2010-11-12 15:04 · 85樓
回覆 灰熊厲害 的文章

Yes! 要請管委會的委員們好好思考如何規範了.....所以建議是否可以在此規範中先加入類似....(Q棟住戶與相關使用人員進出社區管理辦法, 由管委會專案討論後另訂之)之條文....怎麼寫比較好, 請大家幫忙想想吧
2010-11-12 15:16 · 86樓
灰熊厲害 發表於 2010-11-12 13:22
回覆 yjrong413 的文章

我附議您的想法。所以在目前麗寶的銷售中心處,獨立一個管理櫃檯,僅供Q棟人員進出 ...


但是,以目前接待中心,其實是店面,要獨立成櫃檯,並不容易
2010-11-12 15:20 · 87樓
回覆 yjrong413 的文章

建議在"社區門禁管理辦法"中增訂第四條:有關Q棟住戶出入及門禁事宜,俟管理委員會成立後,與社區物業管理公司討論作出決議公告10日後實施之。若在公告期間該棟住戶有任何意見,交至該棟委員處,於管委會中討論,若無結論或共識,該項議題交由管委會針對該事項交該棟住戶作投票,以投票結果為結論。
2010-11-12 15:22 · 88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哦,我看一下合約圖後,再回覆。
2010-11-18 15:35 · 89樓
我相信住在這個社區的住戶素質不會太差吧...
應該不用事事都要規範.
住戶自律的確是很重要的,
要是真有影響到別人的生活品質,
應該是可以大家先提出來柔性勸導吧!
不然真的會有住在校舍的感覺...
2010-11-24 13:00 · 90樓
這篇掉到水裏的還沒改名稱.....{:4_177:}
2010-11-25 09:09 · 91樓
回覆 小雨 的文章

事事規範是未雨綢繆,
免得書到用時方恨少啊~~

至於品質已經很好的住戶們,
就不用理會那些規範啦,
像我們正常的老百姓,
不會作奸犯科的,
也不用理會刑法規定了什麼啊.
但沒有那些規定,怎麼治那些壞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