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3-3-26 02:32 
嗯,同學,大家都是人,如果每個人入厝,訂婚,結婚,出山,都佔用馬路這樣好嗎? ...
馬路辦流水席 須向警所申請
2010年03月17日 更多專欄文章
警察除了辦案外,其實還可提供許多服務,《蘋果》推出《便民條子》,教導讀者在遇到特殊狀況或難題時,應該如何向警察求助。
便民條子系列之三
我是三十一歲的上班族阿豪,有一名交往四年多的女友,已論及婚嫁,兩家人也看好日子準備宴客,由於我們的家庭較傳統,兩家的長輩都覺得要辦流水席才熱鬧。
婚宴中途警員出現
我和老婆為了讓長輩高興,也全力配合,婚宴選在我南部老家外面的馬路上,我們封街約七百公尺,擺了快七十桌的宴席,邀請兩家親朋好友和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士來參加。
我以為請客辦桌只要前一天把路封住,用告示牌提醒大家改道就可以。沒想到婚禮進行到一半時,突然有派出所警員來到現場,表示我們的場地因為沒有申請,已經違反規定,照規定要開立罰單,我趕緊和在場的警員溝通,這時才知道,原來要在馬路上辦桌,必須事先向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不然會吃上最高一千二百至二千四百元的罰單,喜宴雖然圓滿落幕,但中間這一段小插曲也讓我多了一些警惕。
張嘉文採訪整理
噗你知
任意用路 可罰一千二百至二千四百元
新莊分局交通組長吳郡卿表示,如欲辦理婚喪喜慶使用道路路權,須
3天前向轄區派出所申請,警方會發一張臨時道路使用權證明,未經申請任意使用道路最高可處一千二百至二千四百元罰鍰。
建議1
在政府網站下載或至派出所索取申請書,提出使用路權日期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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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2
在使用日期3天前向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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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3
獲申請後告知附近住家,並在使用道路前後設警示牌提醒用路人。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317/3236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