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禁寵物 社區公告要住戶處理 ?住戶痛批太鴨霸

2012-12-19 11:15 · 81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12-19 11:28 編輯


afnea168 發表於 2012-12-19 10:32
你說的基本上是對的!

小孩吵鬧和社區狗嚇人基本上的確有相近之處!


但惡質養狗者呢?----不願去研究如何敎狗,視狗兒本就是畜牲這些惡劣行為是理所當然的,他也敎不來但就是喜歡養。狗兒走到哪裡就拉屎拉尿的牆角柱子邊。甚至長長久久才給狗兒洗一次澡。----------------這種人在養狗者中數量多不多呢?大家都有數


絕對同意
所以更應該不畏語論的把那些惡劣飼主給揪出來並加以懲處,而非齊頭式一起切掉

例如:抓到3次,禁止該住戶飼養寵物,或是直接請搬離社區,其相關的法律文字怎麼寫,可以請教律師,規約雖是小法,但在不違法國家法規精神的前提下,法院是完全尊重的(要先上區權會同意,並且向工務局及區公所報備)

最重要的是看管委會有沒有那個決心跟魄力來執行該法
這也是您所說的,為何這樣的情況在北大愈來愈嚴重
管委會/物業人員不想得罪住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辦法寫歸寫,徹底執行率又有多少?

如果達人的管委會有決心要好好整頓,其實可以有更明確切割惡質與善良的飼主的處理方式
不然,以達人現在公告的這個規約內容來看,無疑也僅是紙上談兵

至於小孩在小孩吵鬧的問題.....在社區內已發生多起吵鬧到不像話被別的住戶制止,卻被就在場的家長口出穢言的罵回去....唉~~
2012-12-19 11:17 · 82樓
其實看了洋洋灑灑的百樓大論述之後,只有一個感慨{:13_863:} 那就是台灣人普遍都存有不尊重的心態.....對"法"跟對"人"都不尊重 {:13_869:}

誠如眾版友說的,如果一開始社區內定的法規就是不允許養寵物,那其實養寵物的人就不用爭辯了,因為你當初既然要入住該社區,請問您是否有先詳細的看過該社區的規定法條? 事後在那邊爭論甚麼安置時間太短之類的都只顯示自己的無知跟對法條的不尊重;人皆有自由的權利,養寵物的住戶當然有權利有寵物,但不喜歡養寵物的住戶也有不接觸別人寵物的權利,如果當初該社區"明訂"禁止養寵物,那喜歡養寵物的飼主可以選擇可以養寵物的社區入住不就好了嗎? {:13_871:} 對法條的不尊重還要在那邊自怨自哀的說時間太短無法把自己的小孩送走,這叫自溺,畢竟,你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不快樂上。

另後話,對"人"的不尊重也是整起事件的起因,如果每個養寵物的人都能夠將心比心,把寵物管好,試問誰會這樣厭惡這些毛孩子呢?台灣總是有人要當害群之馬,不只養寵物,抽菸的人也是;誠如眾版友說的,毛孩子會做的,人類的小孩子也會做,甚至影響更大,關鍵在於父母如何管教,對人的不尊重也就是對自己的不尊重,把自己的利益形諸於眾人之上,再用言語暴力或是阿Q心態粉飾太平,最後萬一凹不贏了,就激起民眾的同情心,扛著愛護動物的大旗公然的凌辱其他民眾,要一般民眾閉嘴,這不是民主,這叫民粹ㄚ~~~~~~~


PS. 我不是來討戰的 {:13_874:} 我喜歡狗,但更喜歡貓,老家有養狗,北大有養貓,我一樣痛恨狗狗隨地大小便,但更痛恨放任狗隨地大小便的飼主!!! 在室內抽菸的人也是..........{:13_778:}
2012-12-19 11:20 · 83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19 11:21 編輯


在狗狗之間的socialize社交活動中, [backcolor=Yellow]通常[/backcolor]牠們自有長幼之分
年幼的狗通常禮讓年長的狗,而不是以體型大小來維持其秩序的
所以,
那您是說趙家的西藏敖犬 跟錢家的貴賓狗 和孫家的狼犬 和李家的瑪爾濟斯 都放在那座島上嘍.....我想如果照您的理念實行的話 錢家的貴賓狗 跟李家的瑪爾濟斯掛點後 可能晚上會去找你喔

作主當家的會是誰呢?{:5_279:}
2012-12-19 11:40 · 84樓
北大公道伯 發表於 2012-12-18 10:55
北大特區養狗人士真得很多 但我相信路上的狗大便 有七成是野狗流浪狗 有三成是不肖飼主不清理大便所至 晚 ...


北大特區內有飼主放任寵物隨意便溺等問題是事實(不能只歸咎在狗,還有其他寵物),本人也親眼所見,至於有多少是野狗或有多少是寵物造成,不可否認的,北大居住許多愛狗人士,北大是個適合寵物或流浪狗居住的良善社區,因為本人也親眼見到有人固定餵養流浪狗{:4_176:} ,漸漸的別說是人搬遷來北大特區,連流浪貓狗都會逐漸搬遷到北大來吧(如果貓狗也有自己的連絡網路的話{:4_153:} ),這終歸一句還是人造成的。
2012-12-19 11:50 · 85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12-19 11:52 編輯


afnea168 發表於 2012-12-19 11:31
我可以提供你更多可做的

按「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 ...


我現在只認為達人所做的處理是最正確的維持優良社區大廈的最好補救法!


前提在於真的會如此執行,而且持續下去
不然也是空談呀

但個人也認為,若達人管委會能如此確實執行,那亦能把惡劣飼主給揪出直接法辦

不說了,只能說不管達人管委會最後的結論與否,都能代表社區管理的一大步

希望其他社區也能相較之下效法其"精神",好維持社區的環境清潔
2012-12-19 12:07 · 86樓
afnea168 發表於 2012-12-18 18:08
怎麼都沒人要賣嗎?
看來住達人的都蠻認同管委會的這種作為!
沒有一個想要賣的!


老兄 我發現您找達人的房子找得很急 我剛幫您看了一下 住商 永慶 信義 太平洋房屋 蠻多達人的案件在賣壓 你怎麼會在此找房子呢
別行假買房子之名 行XXX之實喔
2012-12-19 12:19 · 87樓
所以....在訂下規約之後,如果要買達人社區,養狗的朋友們~就要考慮清楚能否配合社區的規定,再買就是了 是嗎?{:14_817:}

訂下規約之前,已經在達人社區內有養狗的,是不是還是可以繼續養呢??

唉~一直以來都有為社區鄰居及環境著想,如果因為其它少數養狗狗不守規則的住戶,忽然要我處理像自家人一樣的狗狗....真的好不公平......
2012-12-19 12:21 · 88樓
lingoma 發表於 2012-12-19 00:36
最早提出此案的人, 可不可以先示範如何讓45公斤的狗" 公共區域, 寵物不落地"?

P.S. 除非老狗不 ...


認同您,45公斤比我還重,不落地真的強人所難!但就應該思考集合式大樓試合養這種中大型犬嗎?搭電梯時擠在一起人怕狗狗怕人{:4_137:}
2012-12-19 12:45 · 89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19 12:59 編輯


如果他人害怕狗但比我晚到,就只有請他等下一趟電梯了
如果他人介意狗但比我早到,我會很識相等下一趟電梯的

一條牽繩並知道如何運用訓育出來的狗,
就和導盲犬一般,很有教養的.
狗的不良行為多半是飼主不知如何訓育或過於寵愛縱容出來的.
和狗的體型大小無絕對關係.
2012-12-19 13:05 · 90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公道伯 於 2012-12-19 13:24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17 17:06
大部份的愛狗人士都自認為非常愛狗
我的觀察相反
愛狗人士真的愛狗


phantom兄 以下是您曾說過的話 我用藍色代表 小弟我的話就用粉色代表 我幫您整理出來您的一件重點

我的觀點是完全尊重狗(以及各物種)順其自然的存在方式,所以我希望給狗自由,我比一般人還了解狗,比愛狗人士還愛狗,所以絕非一桿子打翻一條船
再次呼籲所有愛狗人士,「人不該以人的角度看狗存在的理由,不該以人的角度看狗的需要,而該以狗的角度看狗的存在理由、存在方式以及狗的需要
我的理念完全正確 只是我還沒說放狗自由以後該怎麼維護環境...免於流浪狗影響我們的生活
簡單講一下好了 前一陣子電視新聞好像說在淡水河中有一塊陸地要拍賣 我希望愛狗人士可以把這塊地買下來給狗住這樣子問題都解決了其他的,大家再想辦法吧


那您是說趙家的西藏敖犬 跟錢家的貴賓狗 和孫家的狼犬 和李家的瑪爾濟斯 都放在那座島上嘍.....我想如果照您的理念實行的話 錢家的貴賓狗 跟李家的瑪爾濟斯掛點後 可能晚上會去找你喔.

我想的確會有那樣的問題,所以後續的管理很重要,我只是提個想法,可不可行值得大家討論 按古人講法,有情眾生皆有魂魄,但狗的魂只是生魂,掛點後不會對人類有何傷害


小弟資質太差 您說要以狗的角度來看 我真得看不出你是從人的角度來看呢 還是從狗的角度來看 還是從您的角度來看 你怎麼可以拿狗之名行自己之實呢 您說愛狗就應該讓牠自由 何謂自由 自由跟放逐是不同的 別污損自由這二個字的意義 你的論點是要把那些狗送到那座島上 他們能自理嗎 你說管理很重要 管理不是也是人在管嗎 牠們何來自由呢 你說你比愛狗人士還愛狗 我真得看不出來耶 我只是覺得你是自掃門前雪 照您的作法 所有的狗集中在那座島上 有攻擊性的吃掉弱者 那您不是間接殺狗 只是你不是親自上陣 你只是假借有攻擊性的狗殺牠罷了

愛狗的人 他有千百個理由

不愛狗的人 他也有千百個理由

沒有對和錯的問題......但不能因為愛和不愛 而產生出謬論 明明就不是喜歡狗的人 卻要裝出喜歡狗的樣子 想去改變那些喜歡狗的想法 而喜歡狗的人 卻要想去改變不喜歡狗的人 不智.......自由意識 怎能去改變呢

愛狗 不愛狗 是個人主觀的問題 無需去討論 乾不乾淨 衛不衛生 吵不吵人是客觀的問題 我們應該對於破壞環境衛生 破壞安寧者 人人攻之 再此本人盡量外出時身帶相機 有發現不論是狗 是人 是虎 是貓 在北大拉屎 拉尿不清理者 我一定拍照上傳 就萛我被告了 有罪 我也認了 因為我沒有錯(以上對事不對人 如有得罪之處 請多包含)
2012-12-19 13:55 · 91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19 14:07 編輯


北大公道伯,來個拾"金"不昧,"物"歸原主....這個方案如何?
出門時,帶些塑膠袋以備之需.,當場"物"歸原主....
我自己{:4_87:} 覺得這主意還不錯!
2012-12-19 14:03 · 92樓
{:4_93:} 又一篇討論寵物問題

不過達人有分生活館(公寓大樓)/菁英館(套房), 現在意思是兩個都卡還是只有菁英館卡?{:4_144:}

菁英館如上述都套房且密集, 如果噪音擾鄰是會被放大而影響多人的.

社區有寵物管理辦法是很好, 但不遵守就說要消磁不給進入好像太over了點

也的確是人的問題不是寵物本身的問題
2012-12-19 14:28 · 93樓
lingoma 發表於 2012-12-17 14:04
我養狗, 但我能體會.

所以, 我一直希望每個飼主都能用心去訓育自己的狗.,


我非常了解您的感受 我也是寵物飼主.


將心比心其實是很重要的觀念. 我自己是以不造成別人困擾為優先原則

其實我也覺得有時候小孩比寵物更糟...
大哭的大哭 地板跳來跳去的 被打的哀哀叫的...



條款中其實不知道有沒有針對某些動物.
不然我家寵物長年住在土裡,說真的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影響.

唯一我覺得有害的可能就是蕈類汙染,或是共生性昆蟲,所以我也非常嚴
格的控制寵物居住的環境.



總結 :

根本的問題在於[飼主]而不是動物本身.
2012-12-19 14:28 · 94樓
lingoma 發表於 2012-12-19 13:55
北大公道伯,來個拾"金"不昧,"物"歸原主....這個方案如何?
出門時,帶些塑膠袋以備之需.,當場"物"歸原主.. ...


哈哈哈 這個還不錯
2012-12-19 14:42 · 95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公道伯 於 2012-12-19 14:45 編輯


andy826 發表於 2012-12-19 14:03
又一篇討論寵物問題

不過達人有分生活館(公寓大樓)/菁英館(套房), 現在意思是兩個都卡還是只有菁 ...


沒錯 達人菁英館的住戶型態比較不同 因為是套房式所以也較密集 相對隔音一定比較差 學生住戶也佔多數 跟我們一般住宅有些許的不同 學生如果養狗 很容易疏於照顧 造成其他住戶的困擾 產生紛爭 整個社區的素質可能降低 我不是住那裡 也許有人養了敖犬也說不定 或是媒體加重喧染也很難說 因此在此造成大家爭論 北大特區 五六十間建案以上 也不會因為這篇報導 或是爭論而有任何改變 也希望想搬去那裡的朋友 祝你們心想事成嘍
2012-12-19 14:44 · 96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19 15:01 編輯


問:
訂下規約之前,已經在達人社區內有養狗的,是不是還是可以繼續養呢?


答:
律師指出,管委會本身並無權禁止住戶養寵物,但若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決議,則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但他強調,住戶若能證明當初入住時,社區並無相關規定,即便近日通過的決議,也無法溯及既往影響已入住並養寵物的住戶權益。


我個人認為:
原已有寵物之飼主應到管委會處登記取得[backcolor=Yellow]收費[/backcolor]吊牌ID, 通過決議後欲搬入之房客則不得飼養寵物(房東有責任預先告知), 房子買賣亦然.
所有寵物進出公共場所, 一律牽繩並需有吊牌ID.
2012-12-19 18:17 · 97樓
北大公道伯 發表於 2012-12-19 13:05
phantom兄 以下是您曾說過的話 我用藍色代表 小弟我的話就用粉色代表 我幫您整理出來您的一件重點

...


公道伯所言甚是,小弟僅記在心...

您說了很多
每一句都讓小弟佩服的五體投地
每一個字,每一個沒有符號的標點符號也都讓小弟心服口服

網路上要是常有像您這樣的網友來教導小弟
小弟今天也不會在這邊亂吠一通啊..
您說是不是呢?
(小弟今晚10:00~10:30用30分鐘來反省,以免浪費您的一番苦心)
感恩中...

網路上正反意見很多,希望您常上來主持公道,拜託!
拜託..
2012-12-19 18:26 · 98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2-12-19 10:23
就如所說, 物種演化就是物競天擇,
所以沒有什麼正常或不正常, 各取所需而以,
正常跟不正常是人類自己觀 ...


LesterWu網友您好:
您對於演化的了解比小弟還要多很多
我小算一下,大概有多了一卡車那麼多...

您想要分享任何故事,感人的,有趣的,都很歡迎啊...
只是希望要跟樓主的主題有關...謝謝了

感謝您的教導
小弟已安排今晚10:00~10:30反省公道伯給小弟的教導
所以您的教導只能安排在10:31~11:00
時段不同,但同樣是30分鐘
若有不敬之處,請多包涵了...

小弟其實也滿想回覆您的意見
但怕又要再現醜
所以就少說一點....

我是個愛狗的人
請相信我
真的....

喔對了
您還提到神這個議題
那是小弟很感興趣的
不妨請您先說說
靜候佳音....
2012-12-19 18:31 · 99樓
北大公道伯 發表於 2012-12-19 14:42
沒錯 達人菁英館的住戶型態比較不同 因為是套房式所以也較密集 相對隔音一定比較差 學生住戶也佔多數 跟 ...


公道伯您好:
對不起,插花一下

您說道:
沒錯 達人菁英館的住戶型態比較不同 因為是套房式所以也較密集 相對隔音一定比較差

想請問<住戶型態比較不同><因為是套房式>跟<所以也較密集><相對隔音一定比較差>
之間有何關係呢?
請釋懷...

2012-12-19 20:02 · 100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公道伯 於 2012-12-19 20:04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19 18:31
公道伯您好:
對不起,插花一下



phantom 雖然您的理念和我不同 但您的胸襟及度量如大海 這是我欽佩的地方 晚上11:00 我去一趟淡水 去體會及學習大海之能成為大海的道理

對於您提到
<住戶型態比較不同><因為是套房式>跟<所以也較密集><相對隔音一定比較差>
之間有何關係呢?

100坪的地積 如果隔成二間房子 跟隔成20間的房子 您覺得哪一個吵呢 再來因為大部分是出租套房 也許也比較不會愛惜自己的房子 住戶學生比例也很高 小弟念書時住在學校附近的套房 學生時 沒想那麼多 比較不會去顧慮別人的感受 晚上大聲喧囂 也有同學男女朋友為了表恩愛合養狗的一堆 結果分了 狗也不太顧

所以住戶型態比較不同......因為學生比例很高

套房式當然密集 不然建商要賺什麼

為何隔音一定比較差........您可以問問住過套房的人 或是問問建商

時間不早了 我要去淡水看看大海 學學你的胸襟及肚量





2012-12-19 23:47 · 101樓
同學男女朋友為了表恩愛合養狗的一堆 結果分了 狗也不太顧


不用等到分手....可能就不善於照顧了
2012-12-19 23:59 · 102樓
lingoma 發表於 2012-12-19 00:36
最早提出此案的人, 可不可以先示範如何讓45公斤的狗" 公共區域, 寵物不落地"?

P.S. 除非老狗不 ...


lin大,

最早提出此案的人好像是我, 我就來對號入座一下 ...

不過我不想示範
我反對在集合住宅豢養這麼大型的犬隻

但是, 如果有人真的養了的話, 可以考慮用娃娃車, 這年頭很多人真的幫他們的狗兒子狗女兒準備了娃娃推車
45公斤的狗, 養起來很花錢的
多養一個推車應該不會太吃力
2012-12-20 00:15 · 103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20 15:09 編輯


最早提出此案的人好像是我


應該不是你, 你應該只是知道有此提案
所謂[backcolor=Yellow]溜狗[/backcolor]...大小狗....不是[backcolor=Yellow]溜推車[/backcolor]...
就算有推車...還是會在電梯不期而遇, 不是嗎?
那種提案, 深思一下....不覺得....有欠思考嗎?
狗的行為和大小無關, 是家教[backcolor=Yellow][/backcolor]
事實上, 小型狗反而喜歡叫, 比較神經質(牠只能以此壯其聲勢吧)
所以, 我愛狗(大與小),但, 我只養大狗

請參考
[backcolor=Yellow]巧妙用牽繩,輕鬆來溜狗[/backcolor]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2715&fromuid=17006
2012-12-20 00:16 · 104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12-17 17:21
不太一樣 ....
養了狗之後發現照顧不好或打擾到鄰居可以想辦法送人
生了小孩才發現自己憨慢,還是得養 ( ...


好可愛的回答唷~
2012-12-20 00:26 · 105樓
lingoma 發表於 2012-12-20 00:15
應該不是你, 你應該只是知道有此提案
所謂溜狗[/backcolor]...大小狗....不是溜推車[/backcolor]...
就算 ...


不會叫的狗怕是會咬人,狗叫是天性,不管是警告、傳遞消息或是同伴溝通的方式
2012-12-20 00:38 · 106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20 15:11 編輯


狗也不會亂咬人的...當人對牠沒有任何威脅的時候
選擇適合自己的狗, 要先了解品種的特性{:5_219:}

狗叫是天性, 但可以訓育...when I tell MayMay [backcolor=Yellow]stop barking[/backcolor] and [backcolor=Yellow]thank you[/backcolor], she will stop barking.{:7_391:}














請參考
巧妙用牽繩,輕鬆來溜狗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 ... 5&fromuid=17006
2012-12-20 19:22 · 107樓
🔧 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2-12-20 19:27 編輯


北大公道伯 發表於 2012-12-19 20:02
phantom 雖然您的理念和我不同 但您的胸襟及度量如大海 這是我欽佩的地方 晚上11:00 我去一趟淡水 去體會 ...


To 公道伯 & LesterWu:兩位晚安。
經過昨夜的反省,此刻算是靈台清明。
現在答覆兩位的意見與指教。
(1)當我說「我最愛狗」時,我知道這是個難解的問題,沒有人能同意,也沒人能夠否定。愛包括「愛」與「被愛」,是否最愛某物,不能問那個「說愛的人」,而該問那「被愛之物或人」。因此我是否最愛狗,應該去問狗,而不是問人。
(2)我呼籲「不要養狗,要給狗自由」,這些道理愛狗人士都懂。許多愛狗人士會蹓狗,不正是了解狗需要自由嗎?這些愛狗人士很懂,只是他們把狗當作一個佔有之物,當作一個娛樂自己之物。他們只給狗兒有限的自由,因為狗必須在他們需要時娛樂他們。這是我要讓愛狗人士反省的方式。當然啦,愛狗人士不會想懂這麼多。
(3)我從演化角度說「沒有一隻狗演化目的是被當作人的寵物」。因為我知道,從「人」的角度看的話,有人愛狗,有人不愛狗,人狗之爭的問題永遠無解。從演化角度,則是「以狗為主體」來看這個問題,當然就可以探討出該不該養狗的結論。
(4)人與狗之間並非演化上的「共生」現象,物種間的共生,沒有一種是出於一方的喜好或厭惡(態度)。就算愛狗人士,也常會有不愛狗的時候,特別是當狗「病老不可愛」之時,狗就不受人愛。然狗不挑人,但人會挑狗,所以人與狗並非共生。
(5)假如狗被集中到那個無人島時,萬一狗兒之間互咬而有死傷,是否該由我負責?當然不是,因為也會有狗因為這個方式而獲益,而獲得快樂的餘生,但那也不能說是我的功勞。
(6)昨晚本來要反省60分鐘,但因為常被網友指點,所以經常在反省,長久下來,反省的效率提高很多。原本該花30分鐘的反省,昨晚只花3秒鐘就完成。所以昨晚共花了6秒鐘反省兩位的指導,隨後我就看看電視、上床睡覺了。
(7)最後一點。為什麼我要「反省」?所有物種只有人會「反省」,狗不會。所以,今天所有狗的問題,比如,狗製造噪音、咬人、拉屎、追人等等等,都不是狗的錯,而是養那狗的人的錯。但有些人不會反省,所以他養的狗就持續製造問題。我剛已講過,只有人會反省,再強調一次。
晚安。
公道伯,您人不錯,明天是世界末日,祝您好運。
2012-12-20 21:57 · 108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2-12-19 10:23
就如所說, 物種演化就是物競天擇,
所以沒有什麼正常或不正常, 各取所需而以,
正常跟不正常是人類自己觀 ...


給您的回覆在第126樓
2012-12-20 22:39 · 109樓
我是一個孩子的媽
難免的
一個剛學會走、學會跑、學會跳的孩子
總是蹦蹦跳
我還沒被樓下的抗議過
因為我已先去跟樓下鄰居說抱歉

但我的朋友家中有三個孩子
她搬到北大某社區半年
被樓下抗議了三、四次

如果此案通過
我想
比狗還吵的小孩
應該也不要生了

人類要學著如何互相尊重、互相包容

人類到處開發、到處蓋大樓
破壞自然
讓許多動物原本的棲息地遭受破壞
人類討厭蟲子、討厭動物、討厭貓狗
這已是一個不尊重其它生命的小小開始

我認識的,喜歡養寵物的人說,
人類才是世上最可怕的動物

不知您認為呢?

2012-12-20 22:42 · 110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2-12-20 00:26
不會叫的狗怕是會咬人,狗叫是天性,不管是警告、傳遞消息或是同伴溝通的方式 ...


人類所生的兒女
在還是小貝比也是用哭來傳遞消息
有的人受不了
就打小貝比
力氣大一點的
不小心就打死孩子了

人類是有智慧的動物
凡事用智慧去解決
可別退化到比野獸還不如
2012-12-20 22:42 · 111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公道伯 於 2012-12-20 23:58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20 19:22
To 公道伯 & LesterWu:兩位晚安。
經過昨夜的反省,此刻算是靈台清明。
現在答覆兩位的意見與指教。


唉.......鸚鵡能言 不離飛鳥

(1)當我說「我最愛狗」時,我知道這是個難解的問題,沒有人能同意,也沒人能夠否定。愛包括「愛」與「被愛」,是否最愛某物,不能問那個「說愛的人」,而該問那「被愛之物或人」。因此我是否最愛狗,應該去問狗,而不是問人.........

造你的邏輯 表示你問過狗過 狗告訴你牠有被你愛到 是嗎

2)我呼籲「不要養狗,要給狗自由」,這些道理愛狗人士都懂。許多愛狗人士會蹓狗,不正是了解狗需要自由嗎?這些愛狗人士很懂,只是他們把狗當作一個佔有之物,當作一個娛樂自己之物。他們只給狗兒有限的自由,因為狗必須在他們需要時娛樂他們。這是我要讓愛狗人士反省的方式。當然啦,愛狗人士不會想懂這麼多...


人有時待在家久了 會想出去走走 在外待久了 也想要回家的 狗也是如此 人狗不單只是想要戶外走走 人狗也喜歡家的感覺 不單只是一個感覺 你一直專注在家裡的狗為何要出去 你忘了狗在外待久了 也想要回家

5)假如狗被集中到那個無人島時,萬一狗兒之間互咬而有死傷,是否該由我負責?當然不是,因為也會有狗因為這個方式而獲益,而獲得快樂的餘生,但那也不能說是我的功勞............

相信我這種事情絕不會發生 所以當然你不用負責 我相信大部分人類的智商不會做這樣的事情這是你提供的建議 狗因而自相殘殺 你竟說沒你的事 你的狠心比我想像還要嚴重的多 你說你愛狗 讓我想起一句話 愛你 所以殺死你 唉

7)最後一點。為什麼我要「反省」?所有物種只有人會「反省」,狗不會。所以,今天所有狗的問題,比如,狗製造噪音、咬人、拉屎、追人等等等,都不是狗的錯,而是養那狗的人的錯。但有些人不會反省,所以他養的狗就持續製造問題。我剛已講過,只有人會反省,再強調一次....

沒有人叫你反省 是您告訴我們大家你要去反省的 .......只有人會反省 真得嗎 我不覺得耶 呵呵呵

我不相信演化這種東西 個人認為那是找不出原因的一種解套方式 小時候念書時 說我們是猿人演化來的 後來科學家又證實不是這回事 切

你一直說要給狗自由 我覺得你可以查查 自由 這二個字的真諦 你所謂的自由 是放逐吧 只是自己自掃門前雪 盼狗別來你居住的場地 不是嗎 別再用自由這二個字好嗎 很多人用字很漂亮 但喜歡拿漂亮的文字去掩蓋自己的醜陋

還好這篇是討論狗的 如果是討論車的 我相信老兄你 又要告訴我們 要從車的角度來看 是嗎




我想要幫你封個稱號 您意下如何 北大扯王 北大幹骨王 如果您不滿意 告訴我一聲 我再想想




2012-12-21 00:47 · 112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21 04:49 編輯


狗也會思考, 反省...我確定.
分享:
Sweet Mama Dog Interacting with a Beautiful Child with Down Syndrome (唐氏兒)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2885&fromuid=17006
[youtube]JA8VJh0UJtg#![/youtube]
2012-12-21 06:07 · 113樓
北大公道伯 發表於 2012-12-20 22:42
唉.......鸚鵡能言 不離飛鳥

(1)當我說「我最愛狗」時,我知道這是個難解的問題,沒有人能同意,也沒人 ...


哈囉!早安
你的貼文我特別看了2遍

1.你的論事邏輯大有問題...流浪狗不會想回家的...家狗想回家那是倒果為因...
2.只要不違反版規,你愛怎麼稱呼都可以啊...
3.事實上你若是有違反版規的稱呼,我也不會再意的...哈哈哈.希望你平安...
4.要罵人我也會喔,只是考量會違反版規,所以我不再罵人!
5.網上罵人容易讓自己的父母在這邊讓人見笑....這是提醒我自己,不是為了提醒你...
6.我的文章邏輯已經設定好,只要有人愈是罵,代表我的文章內容愈是正確...

bye bye 公道伯,我寧願去北大找一顆石頭聊天....
1.因為你看不懂我的文章....
2.你用古文的方式寫作,不加標點符號,很怕誤解你想要表達的,但你罵人的那一段,比較像現代文,所以一看就懂...

(你準備好違反版規了嗎?還是不要好了,良心建議,請看上文第5點)
2012-12-21 06:12 · 114樓
lingoma 發表於 2012-12-21 00:47
狗也會思考, 反省...我確定.
分享:
Sweet Mama Dog Interacting with a Beautiful Child with Down Syndrom ...


早安:
狗的行為有時看起來像是會反省,但那不是反省,只是看起來像..
花點時間去了解何謂反省...愛狗是一回事,是否真的愛狗,要反省一下
愛狗真的很不容易,去了解何謂愛...
2012-12-21 07:44 · 115樓
請大家討論時, 勿做人身攻擊, 網路是有法律責任的喔~ :)
2012-12-21 10:34 · 116樓
🔧 本帖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2-12-21 11:24 編輯


(3)以何者角度為主體來討論這個問題, 很重要, 也很不重要, 今天以猫為主體來討論"人可不可以養狗", 會得到什麼答案? 再換一個主體又是什麼答題? 如此討論根本沒有答案, 就不用浪費時間做討論了.

(4) 人與狗之間並非演化上的「共生」現象? 什麼是共生? 誰作出了定義? 此方面誰是權威? 誰說的就是對的? 我沒研究, 目前我認知養狗也是一種共生.

其它發表的意見, 無法引發我的共鳴, 但尊重發表的意見.


===========以下發言, 不重要================
在此自省一下對此討論的觀後感,
當A說出以下的發言,
>>>>我的理念完全正確"<<<<

意味A"認知"裏,自己想法是對的, 而別人都是錯的, 如果A也都是以此觀點在發言,
在討論區, 人人都可以發表意見, 尊重別人的意見是基本的
如果A己經將自己認知的當成定律, 那就沒有討論的空間, 也不需要再作討論了, 因為A不是來討論的, 而是來宣揚"真理".

如果下次又自己又看到類似的發言, 要就留下來聆聽真理, 要不摸著鼻子自行離開.
2012-12-21 13:11 · 117樓
🔧 本帖最後由 北大公道伯 於 2012-12-21 13:21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21 06:07
哈囉!早安
你的貼文我特別看了2遍



我不同意你說的話 但我願意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 別鬧脾氣了 別去傷害石頭好嗎 石頭是無孤的
2012-12-21 13:41 · 118樓
一個無解的問題、爭的火企大、爭到最後無解、不覺得很無聊 {:4_181:}

人沒有錯、狗沒有錯、錯在-----『看法觀點』
今天是世界末日、過了今天就沒有人也沒有狗了、有什麼好爭辯的{:4_164:}

2012-12-21 13:46 · 11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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