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我要活下去!我不要死!請趕快救救我!

2010-10-14 23:38 · 81樓
回覆 老熊 的文章

我今晚攜家帶眷欲趕回北大...18:50左右,北二高三鶯出口閘道前300公尺有事故而耽擱~

回到北大...小蘿蔔醒來餓壞了,所以去光顧了大學路7-11附近新開的雞排店(還真得很讚耶!又送可樂~),順道加點了肉燥飯、關東煮、茶碗蒸...

飽足後...全加啟程欲往艾波索向熊爸叨擾一番...無奈經7-11左轉後,立馬飄下雨點而急忙返家!
(眼看不到20m便能踏進大門領受老熊備好的聖餐...疑?今天應該不是聖餐吧?!)

果然不是您發簽證就能入境!:dizzy:
2010-10-15 06:34 · 8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老熊 於 2010-10-15 07:10 編輯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這就是我上的宗教課講的故事,這學期的第一課剛好就是"洪水來了"~
不過這篇不是我打的....{:4_163:}
2010-10-15 06:38 · 8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老熊 於 2010-10-15 07:11 編輯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昨天的晚餐是炒米粉跟油飯,附帶一鍋滿滿都是蛤犡的冬瓜排骨湯......
您應該直接過來飽餐一頓的.....{:4_157:}

課程表都給您了,就看您甚麼時候來.....{:4_87:}
2010-10-15 07:14 · 84樓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神愛世人...也曾想殺人<---不能因此不問原因而罵耶和華不尊重生命、不愛護動物吧?!

對..對..對..生命是祂創造的,怎麼可能不尊重生命、不愛護動物,一定是有原因的~
2010-10-15 08:05 · 85樓
老熊 發表於 2010-10-15 06:38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昨天的晚餐是炒米粉跟油飯,附帶一鍋滿滿都是蛤犡的冬瓜排骨湯......


{:4_199:} {:4_87:} {:4_171:} {:4_149:} {:4_209:}
2010-10-15 13:12 · 86樓
老熊 發表於 2010-10-15 06:38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昨天的晚餐是炒米粉跟油飯,附帶一鍋滿滿都是蛤犡的冬瓜排骨湯......


帶著家眷...總是不太方便..........大吃大喝一番!

好久...真的好久了.....沒有到教會去領受聖餐了~
2010-10-15 13:15 · 87樓
蘿蔔特 發表於 2010-10-15 13:12
帶著家眷...總是不太方便..........大吃大喝一番!

好久...真的好久了.....沒有到教會去領受聖餐了~ ...


聖餐.....只有受洗的才能領,
您應該是...領....祝福吧!
2010-10-15 13:20 · 88樓
老熊 發表於 2010-10-15 13:15
聖餐.....只有受洗的才能領,
您應該是...領....祝福吧!


WOOPS!

是我嘴饞...偷領了餅乾和紅色飲料了嗎!

怎麼辦?!


我要活下去!我不要死!請趕快救救我!<---這樣才不會離題被記警告...
2010-10-15 18:59 · 89樓
人不該死,動物也都不該死,
如果媽媽不希望自己的小孩遭到危險,就該看好,不是殺死流浪狗,
不該怪到動物身上。

人是有智慧的,如果今天有小孩跑到快車道上,被撞死是活該,
就像跑到路上的狗狗也有人毫不猶豫的撞下去一樣。

人和動物的差別就在,人類有判斷的能力,
如果人沒辦法將自己小孩的安全顧好,那跟動物有什麼兩樣?

地球今天會變成這個樣子,就是因為人類的破壞,
人類破壞了地球萬物的生存環境,你居然認為動物該死?

2010-10-15 19:03 · 90樓
vickybyrnes 發表於 2010-10-15 18:59
人不該死,動物也都不該死,
如果媽媽不希望自己的小孩遭到危險,就該看好,不是殺死流浪狗,
不該怪到動物 ...


關於流浪狗,我不會再發表意見。

不過針對「有小孩衝到快車道,被撞死是活該」這點,我只能說這跟目前的法律規定不符,有這種想法而在快車道看到小孩子還撞上去的駕駛人,就等著被關。

至於道德上是對是錯,就留待公評吧。
2010-10-15 19:08 · 91樓
回覆 dreamsidea 的文章

你說到重點了,就是媽媽回位子拿東西。
眼睛隨時都不該離開孩子的。
2010-10-15 20:02 · 92樓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我看發給你的牧師也.......{:4_202:}
沒關係,你跟耶穌有緣,祂不會介意你偷吃的....

你可以活下去!你不會死!
2010-10-15 21:19 · 9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reamsidea 於 2010-10-15 21:23 編輯


vickybyrnes 發表於 2010-10-15 19:08
回覆 dreamsidea 的文章

你說到重點了,就是媽媽回位子拿東西。


這個又回歸到校園中應不應該有「流浪動物」存在的問題了!

我只能說那一個女童和其家人真的很可憐!受到此災難,還要被這樣消費!那是否那個媽媽就一輩子不要離開那女童算了!
若是有一天!有「流浪動物」闖進了國小中,咬傷了學童,也是那學童活該,應該他為何要去上學,他一輩子關在家中,就不會受至危害了! 這個不就和我之前說的,女生被性侵,很多人還怪女生,為何那麼晚出門,為何要穿那麼漂亮的一樣的問題!

再說若是這樣今天蘋果有報導,台南有近 6千條的「流浪狗」在各地出沒,這樣全台南的人都不應該要出門。因為現在不止連小朋友被攻擊,連大人都被攻擊。難到這個都是台南人活該的錯嗎?

別再用那不尊重生命的大帽來扣我了,我還是認為這一些沒法管制的「流浪動物」一律應該被捕捉,若是有人要領養,請動保人盡情的領養,若是沒法處理的,就人道解決吧!

還給我一個生活的空間,讓我免於恐懼,若是有人說這樣有不尊重生命了,我不得不說,物競天擇也許就是這樣,才會導致人類毀滅,但是在毀滅之前,我不希望我或我家人受到「流浪動物」不應該的攻擊。

各位 動保人 快去領養「流浪動物」吧,在此嘴炮是無法解決問題的。而我只能盡力的打 1999 要求政府來解決這一些「流浪動物」的問題。
2010-10-15 23:05 · 94樓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10-15 22:34
各位 動保人 快去領養「流浪動物」吧,在此嘴炮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是說...當務之急是應該將時間留給找尋更積極的拯救方案沒錯啦!

等救贖成功{:4_209:} 或完全失敗{:4_176:} 後再來分享彼此歧見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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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犬本身並無罪...真正原罪在棄養者!...但是如有成為流浪犬的後續過錯(追吠屎糞...)卻也影響了他"人"的權益...就地放養不是解決之道...至少需要集中管理的消極作為與手段...個人可以收留,但又有何權利要求整體社區去接受?

流鶯,不應該說是性工作者本身自古便無罪...真正的原罪在消費者!(罰嫖不罰娼)...但是如有後續的過錯(家庭失和、縱慾過度...)卻也影響了他人的權益...就地合法完全開放不是解決之道...至少需要集中管理的消極作為與手段...個人可以接受,但又有何權利要求全體大老婆接受一樓一鳳在自家社區???


嗯...應該開個版來玩玩!...多年前我和同學也寫了上萬字的報告呦~
2010-10-15 23:11 · 95樓
回覆 道明寺司 的文章

據我所知~植物是"生機"而非"生命"{:4_82:}

只是提供你參考啦~{:4_153:}

不過有生命的還是少吃的好~~{:4_160:}
2010-10-15 23:43 · 96樓
vickybyrnes 發表於 2010-10-15 18:59
人不該死,動物也都不該死,
如果媽媽不希望自己的小孩遭到危險,就該看好,不是殺死流浪狗,
不該怪到動物 ...


看到這段話真的是傻眼...

小弟理解如下...
如果你有孩子,也該看好他...
如果他生病感冒了也不可以吃藥
因為是你沒看好他,不該怪微生物...
所以不能吃藥去殺死微生物
因為你該尊重生命!!
2010-10-16 00:17 · 9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0-10-16 01:05 編輯


盈盈 發表於 2010-10-15 23:11
回覆 道明寺司 的文章

據我所知~植物是"生機"而非"生命"


請參考維基百科解釋何謂 ‘生命’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94%9F%E5%91%BD


能否請教: 您所知的 ‘ 植物是"生機"而非"生命" ’... 出處為何? 謝謝~
2010-10-16 00:20 · 9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flanker 於 2010-10-16 00:40 編輯


回覆 小眼淚 的文章


您過度解讀了吧!!他只是想強調媽媽要好好照顧小孩
這樣小朋友就不會被咬了!
可是回歸原因,動物會咬人也是自我保護阿,話說回來,到底是誰先欺負牠們呢?
不過您使出微生物攻擊也太酷了吧! 界門綱目科屬種,數到最上層仍沒有一個共通之處
勉強只能說他們都是生物,既然您認為狗跟微生物是同樣的意思,那人等於什麼?
2010-10-16 00:48 · 99樓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那我想問你...
微生物的生命就不是生命嗎?
人能跟狗比,我就不能拿狗跟微生物比??
2010-10-16 00:50 · 100樓
文章出現爭論,且部分文章討論已經離題,本文關閉,請大家討論時多幾分理性包容,少幾分針對謾罵,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