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dreamsidea 於 2010-10-15 21:23 編輯
vickybyrnes 發表於 2010-10-15 19:08 
回覆 dreamsidea 的文章
你說到重點了,就是媽媽回位子拿東西。
這個又回歸到校園中應不應該有「流浪動物」存在的問題了!
我只能說那一個女童和其家人真的很可憐!受到此災難,還要被這樣消費!那是否那個媽媽就一輩子不要離開那女童算了!
若是有一天!有「流浪動物」闖進了國小中,咬傷了學童,也是那學童活該,應該他為何要去上學,他一輩子關在家中,就不會受至危害了! 這個不就和我之前說的,女生被性侵,很多人還怪女生,為何那麼晚出門,為何要穿那麼漂亮的一樣的問題!
再說若是這樣今天蘋果有報導,台南有近 6千條的「流浪狗」在各地出沒,這樣全台南的人都不應該要出門。因為現在不止連小朋友被攻擊,連大人都被攻擊。難到這個都是台南人活該的錯嗎?
別再用那不尊重生命的大帽來扣我了,我還是認為這一些沒法管制的「流浪動物」一律應該被捕捉,若是有人要領養,請動保人盡情的領養,若是沒法處理的,就人道解決吧!
還給我一個生活的空間,讓我免於恐懼,若是有人說這樣有不尊重生命了,我不得不說,物競天擇也許就是這樣,才會導致人類毀滅,但是在毀滅之前,我不希望我或我家人受到「流浪動物」不應該的攻擊。
各位 動保人 快去領養「流浪動物」吧,在此嘴炮是無法解決問題的。而我只能盡力的打 1999 要求政府來解決這一些「流浪動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