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9-12 09:51 編輯
蔡兄, 我覺得, 我們見個面當面談談如何? 所謂見面三分情, 也許, 見到面之後, 您可以減少一些猜疑, 多一些體諒......
您說: 不要故意這樣寫,OK? " ( 因為風馬牛不相及啊...管委會不是為我個人服務的耶,您怎能輕易使盡聰明,顛倒是非?)
---> 蔡兄, 您多次的發言中都有這樣重的猜疑心, 真的是你的真心話嗎? ... 聽我一句勸, 做人要寬心些, 多說好話才是福阿.
蔡兄想法: 一定要緊抓那病句就對了?
因為您這樣的表示, 以及先前表達的, 就自動忽略那一句就好了.... 愚兄看的出來, 您很想幫管委會的這個敗筆說個情, 希望大家只看其做的很正確的部份, 而您多次發言不斷支持與強調管委會此桌球桌共用設立公告內容的正當性, 且又身為桌球社團活動的推動者之一 ( 推動正當運動是好事, 我支持喔!! 別再誤會我的意思了 ), 所以愚兄會這樣寫說您想幫管委會緩頰一下, 這並無過份描述, 又何來使盡聰明, 顛倒是非呢? 為人師表者, 怎可這麼衝動, 寫出如此人身攻擊與毀謗之句? 希望您只是一時的誤解, 澄清說明即可釋懷阿.
您說 : 小弟在京都快兩年,歷經四任主委,有無桌球桌的設置,我都樂觀其成,有很好,沒有也罷...
因為在北大特區和三峽桌委會and柑園五里活動中心都可以打球,球已經打不完了,
而且我講的這幾個地方有90%的場地都是和其他活動輪用! 可見在台灣打桌球有多麼辛苦...
--> 蔡兄, 容愚兄再說明一次, 我喜愛桌球, 也覺得推廣桌球非常好....真的, 我只希望鄰居之間能和諧共處, 管委會能發揮像以前我接觸過的老里長那般的公親角色, 這才是正確的事.
您說 : 無論贊成與反對,程序正義沒有疑慮的情況下,
一切尊重管委會的提案和決議,這是民主的基本素養, 我只有在討論桌球運動和舞蹈課程如何共用,去旁聽了一次,當時好多好多人去, 不知道您有沒有在場?
--> 蔡兄, 真的不要在質疑了, 我都還沒搬進來呢.....真的是個一個剛來的這個大家庭, 希望大家和和氣氣的第三者, 你們以前的恩恩怨怨, 愚兄當然是來不及參與, 但看到現在這樣的狀況, 是真心希望各位能放下爭執, 放下猜疑, 回歸平和.
您說 : [我個人覺得]桌球桌是個百利而無一害的設施,沒有什麼好爭議的啦!
有爭議的是口舌,有爭議的是人心,有爭議的是能否懂資源共享! 或許很難釋懷,但可以再想一想喔...
--> 愚兄一而再, 再而三的表明, 我認為桌球桌是百利而無一害的設施, 我看過那麼多其它共享的例子, 也甚表贊成阿, 說的那麼清楚又明白, 難道蔡兄還是不相信? 還要懷疑愚兄嗎? 我想, 我們真的需要見個面, 我可以看著你當面再講一次, 以表明我的誠實與真誠, 愚兄覺得, 在文字表達上, 人常會因看不到文後的真人, 而有所懷疑, 有所誤解, 這很正常的, 見面會有三分情, 見面能看出一個人的個性與真誠度, 我們約個時間見面吧? 我雖不常去京都, 但約好後專程去府上拜訪一下, 也是個禮貌的表示喔. .
再說明一次, 愚兄並不是在指責你, 而是對管委會的公告內容不當之處提出個人建言與看法, 這樣, 您瞭解了嗎?
因為我的新屋還沒正式入厝 (要等農曆七月過後), 所以愚兄並不常去京都, 一週頂多去看新屋一次吧. 聽到您說管委會已經將公告拿下來了, 甚表寬心, 其實也公告的夠久了, 這件事應該盡速落幕才是, 而敗筆之句既已成事實, 衷心希望管委會日後於處理類似問題時, 能記取經驗, 不要再做相同的敗筆了, 這樣才是社區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