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參閱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631
2.
嫌惡之鄰以鄰為壑
抽煙怕污染自家
開著窗對著天井噴煙
弄得別人家裡滿是二手臭煙味
在自家抽煙別人管不著嗎?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的答案在此!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二、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臨時召集人、起造人、建築業者、區分所有權人、住戶、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有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各款所定情事之一時,他區分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項、第47條第2款及第59條所明定,爰住戶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之處理,依上開條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