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信箱先前投遞抗議書了, 中華電信信箱也投遞抗議書了.
rainbow 發表於 2012-4-17 09:31 
輔大花園夜市那邊
就有人在畫了紅線的馬路上圍地收停車費
利之所趨....把馬路邊弄成自己的,是竊佔,無言啦。{:4_167:}
rainbow 發表於 2012-4-17 10:35 
打去中華郵政金山大樓
轉了好幾轉以後
才轉到真正的承辦人
身為地主 真的也要關心一下自己的地+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很多亂源都是因為不關心自己土地造成的{:7_519:}
小小媽 發表於 2012-4-16 23:25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為民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 13:30~17:30(國定假日除外)
違建申訴 ...
打電話去拆除大隊詢問
總機處告知如果是非固定性的建物(可以馬上拆除的), 就不算是違建
就算屬違建, 也要依檢舉順序來拆除~ (是否優先還要其他主管機關來認定)
大家要不要多想想辦法
看哪條法規可以令業者最快停業
lightcity 發表於 2012-4-17 13:48 
打電話去拆除大隊詢問
總機處告知如果是非固定性的建物(可以馬上拆除的), 就不算是違建
就算屬違建, 也要 ...
打電話去拆除大隊詢問
總機處告知如果是非固定性的建物(可以馬上拆除的), 就不算是違建
就算屬違建, 也要依檢舉順序來拆除~ (是否優先還要其他主管機關來認定)
大家要不要多想想辦法
看哪條法規可以令業者最快停業
建議還是寫信到「市長信箱」備案,請市府去調查並要求拆除,總機的回答不是很妥當。
市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另外提供以下參考內容,請大家多寫信到市長信箱要求處理:
新北市樹林區大義路300號「機關用地」遭私人業者違法搭建帳篷、堆置生財器具,不僅違反都市計畫,更有違建之嫌,建請市府查明並立即拆除,以保障居民居住權益。
剛剛看到中華電信寄給林里長的回信,問題大條了:
1. 中華電信表示,文到三日後業者若未將土地恢復原狀,就要跟業者解約;但業者以時間不夠為由,企圖拖延。
2. 新北市政府竟然給業者多達2個月的改善時間,爛爆了!!!
拜託大家要持續寫信或打電話,向這些相關單位施壓,特別是新北市政府,明明違法事證確鑿,卻給了長達兩個月的改善時間,這根本就是刻意包庇違法行為,太惡劣了!
請大家要持續施壓,拜託拜託!自救行動請大家務必響應!
中華電信發給幸福夜市限期改善的函文及市府的處理程序~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429&fromuid=39

看到兩個月都傻眼了。。再投~~~
案號: 1010417359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7 14:02 
剛剛看到中華電信寄給林里長的回信,問題大條了:
1. 中華電信表示,文到三日後業者若未將土地恢復原 ...
本件是私法契約,假如解約了,業者持續使用,將變成無權占有,中華電信可依民法767條規定,訴請業者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如有損害,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等三天以後,應緊盯中華電信盡速行使權利,業者不拆,
中華電信要即刻向板橋地方法院訴請業者拆除地上物還地。
不才我都想得到,中華電信法務群一定更清楚,三天以後直接打去中華電信法務處問,如果法務處不清楚,就是行政管理科的疏失,該行政管理科長應負責。
{:3_63:}
請大家響應本活動,拿出行動督促市府跟中華電信,不然市府有意再包庇業者兩個月,問題很大條啊!!!
rainbow 發表於 2012-4-17 10:35 
打去中華郵政金山大樓
轉了好幾轉以後
才轉到真正的承辦人
昨晚我打寧靜海提供的中華郵政免付費電話
服務小姐留下我投訴的內容和連絡電話
今天一早中華郵政板橋分處馬上回電說會進行了解和處理
並承諾若是業者違規使用,會和他們解約
請大家繼續打樓主寧靜海先生提供的中華郵政免付費電話
讓中華郵政感受到居民迫切的心聲
rainbow 發表於 2012-4-17 10:35 
打去中華郵政金山大樓
轉了好幾轉以後
才轉到真正的承辦人
他以為看公司名稱就知道在做什麼了嗎?.........{:4_102:}
看到攤位那麼多,電線那麼雜,瓦斯一定少不了,我是很擔心消防問題啦!可能是因為不合法,所以也沒有人問,帆布棚頂,風大一些,大家能想像一下後果嗎?
我也寫市長信箱了
案號:1010417576
大家加油..今天走在藝術大道..
這樣綠意盎然景緻..
想到天空要飄起陣陣的油煙..真是太不搭..
請大家一起維護家園..{:4_147:}
今天經過,依舊有紅線停機車和汽車的人。
人潮較我上星期觀察,少很多。
🔧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2-4-18 01:14 編輯
剛剛去夜市現場勘查了一下,雖然說人潮、車潮不像上星期五、六那麼多,但不能算少,至少違停還是一整排的。
有幾項發現
大義路(靠夜市側)直接汽車並排違停,滿滿的一整排。
23: 30左右,連續7、8台左右的機車,從學勤路
紅燈直接左轉大義路後,就亂停在夜市路邊,全部都
沒戴安全帽。
不像學生,倒比較像是不良少年。
北大的學生不少,畢竟夜市是大學生的最愛。
怎麼知道是北大的學生呢? 跟了幾台違停在海洋公園內的機車,就一路就騎回了國際二街租屋處,外表和談吐看起來很像是大學生。
還有一個看起來就像不良少年的,沒戴安全帽,就騎著
改裝過的機車,排氣管發出來的
噪音非常大聲,在學勤路到學府路之間的大義路上,來回的騎,至少繞了八圈到十圈,真的不曉得這樣做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大義路對面的海洋公園人行道上,倒插著一台汽車,後輪直接停在人行道磚上,這一段兩邊的
人行道磚應該破損得很厲害,不知道區公所有沒有打算向業者求償?
學林路也是汽機車違停的大本營,隨手照了幾張,不守規矩的駕駛,就準備吃罰單吧。
不過,有打算來照相逕行舉發的鄰居們,千萬要小心,路上有好幾個人蹲在地上,看起來都是不懷善意、和北大平常見到的很不一樣,有兄弟氣息的。
也是啦! 這種牽扯鉅額利益的,怎麼可能會沒有黑道來插手呢?
有了這個夜市,
北大一點都不幸福!
什麼時候才能結束這場鬧劇和噩夢呢?昨天繞進夜市看了一下狀況
發覺有人拿著類似名冊的東西
跟攤商說 "改月租"比較便宜喔
看起來 歹戲還有得拖哩
請大家持續寫信或打電話,向市府施壓,兩個月的改善期限實在太離譜了!明知違法還可以給兩個月的改善期限,租金早就賺翻了,環境也被破壞了,一點都不合理...
我是努力討伐非法夜市的人之一, 因為我原本平靜的家, 因為這個惡質的非法夜市, 一夕變色.
我希望各位能以同理心想想看, 如果是您的府上窗外也一夕變色, 開窗變成都是重油煙味與噪音, 而且知道它可能無解, 可能會持續個好幾個月或甚至是數年時......那麼, 您還能平心靜氣的發表自認客觀的言論嗎? 我想應該是不會吧..... 說不定, 會罵的更大聲....??
我認為多數人都是善良與有同理心的, 所以, 身為某些人口中"少數"的受害者的我, 正努力的喚起多數人的同理心與良知, 而版上很多善良的鄰居給予我鼓勵, 一同抵制, 我衷心感謝, 也希望更多人加入我們抵制非法夜市的行列, 在非法廉價美食的口腹慾望與人的本質良知及同理心之中, 做出一個好的選擇.
人都是要到災難發生在自己身上時, 才能感覺到痛, 這個非法夜市首日營業, 就對週遭一百米以上的範圍造成環境污染的重大影響, 真的是超乎很多善良居民的想像, 包括我在內. 而很多人在親眼看到可怕的證據之後, 紛紛對受害者提出聲援, 這正是良知與同理心的印證, 特別是他們是住比較遠的社區, 他們可以選擇事不關己, 袖手旁觀, 或是冷嘲熱諷, 但是, 這些令人敬佩的鄰居並沒有這麼做, 他們選擇仗義執言, 他們以行動加入環境清潔, 他們努力推廣抵制非法夜市, 協助救援我們這些"少數"的第一線受害者, 這才是台灣人最真誠可愛的一面....
我感謝版上無數聲援我們這"少數"受害者的鄰居們, 雖然我們這些相對於整個北大特區數萬名居民來說算是"少數"的近千位受害住戶, 我們受害者的聲音有限, 但有各位的支持, 我們才有繼續努力自救的勇氣, 謝謝各位, 也請各位持續支持並抵制這個可惡的非法夜市.
已寫信給市長信箱和中華電信了!
市長信箱案號:1010418383
打到中華電信
表示星期一律師會進行提告動作
他們也希望此造成地方紛擾事件盡速落幕
(不管結果如何 這位接電話的大哥是我打過的反應電話裡
最禮貌的回復人)
中華電信說 要有市府公權力介入
他們無權停水停電
違法夜市對北大社區的傷害,只有周遭幾個社區嗎,北大社區很大嗎?潛移默化對居住環境跟品質造成的破壞,所有北大居民將概括承受,面對大量陌生的消費人群,對已潛藏不少治安死角的北大,你還放心讓妻,兒在夜市營業日獨自外出嗎?那些離夜市周遭較遠的社區住戶,反而是治安死角較多的地方,對部份認為事不關已,甚至對違法夜市樂觀其成的住戶,你們真的認為對你們沒有影響嗎?
為何不串聯?違法夜市的法務人員都說了:誰不違法?面對虛以委蛇的民代及互踢皮球的相關單位,為了保衛家園,還管什麼集會遊行法?各社區住戶為促進交流聯誼,一起逛違法夜市不消費,請問何法違之?更何況法都不法了!!!
我也給市長寫信了,
案號: 1010422234
主要針對
1. 違規停車 2. 髒亂 3. 空氣污染 4.廢水 5.噪音 造成的傷害,希望市政府能有積極作為!
如果要用改善期來拖延的話,至少要做到:
1. 於週邊五百公尺內泒遣員警強力取締汽機車違規停車,行駛人行道,逆向行駛,不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
2. 於週邊五百公尺內泒遣足夠清潔隊人力取締隨地製造髒亂,並清潔之
3. 泒遺環保局監控週邊空氣品質,禁止營業之油煙四散,並監控是否有廢水污染之虞
4. 泒遺警察或環保局對週邊之違規改裝車造成之噪音進行取締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須努力 既得利益者不會那麼快放手 大家還要加油!
4/23再投市長信箱
案號: 1010423150
請支持..拒絕到違法夜市消費動!{:4_113:}
從4/16等到現在,終於有所回應,但是就是官方說法(搖頭
以下就是回復內容(完全沒分段落,看起來就是複製貼上~~
單位名稱:經濟發展局
回覆日期:101/04/26 19:37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致市長信箱陳情樹林區大義路違規設置夜市案,因涉及多個機關,經本局統籌彙整,在此向您一併說明:有關合法性及取締裁罰處理:查案址屬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該公共設施用地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應無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使用法令之適用,並得申請多目標使用項目未包括攤販集中場。將依樹林區公所提供稽查紀錄及照片依法查處,並副知土地所有權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善盡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課予土地所有權人應維持土地合法使用之法律義務,以免受罰及影響公司形象。(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賴振昇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7032。)經查該夜市為非經合法登記設立之攤販臨時集中場,區公所已於4月13日於現場採証,並將資料檢送相關單位。有關交通、噪音、環境等污染之處理內容如下: 本案已督飭轄區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依該廣場營業時段派員加強週邊之違規行為查處取締,以維交通秩序;另為加強服務民眾及加快處理流程,若平時發現有各項違規之情事,仍請利用(02)26812101與本府警察局樹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聯絡,將即刻派員前往查處。(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6872922;﹝警用﹞7342550 承辦人:何勝茂。)環保局101年4月17及20日,於該夜市周遭巡查,未發現有明顯噪音擾鄰、環境髒亂及油煙逸散及環境髒亂之情事,惟仍飭令業者做好空污噪音防範及環境衛生之維護,以免擾鄰;另針對油煙惡臭,已請該夜市之攤商自治會代表,請各攤商加強油煙防制,以避免影響附近空氣品質。(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科王坤源、鄭茂卿(02)26874446。)衛生局於101年4月17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前往查核,針對其食品衛生環境問題已先行輔導管理負責人,再由負責人轉知各攤位,並將不定期稽核該夜市之餐飲攤販。(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萬柏彥(02)22577155 分機 1332。)如您對於上述說明有更進一步了解之需求,亦可電洽各單位承辦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更詳盡之說明。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請在這裡輸入內文)新北市政府公用事業科陳莉菁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5528
我也收到的類似的回文了...
只覺得...官逼民反,看來只能靠自己自力救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