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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3/28民政局與昌溢提前一天偷偷開會之對策討論

2012-03-30 23:58 · 81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3-31 00:1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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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我突然發現前民政局長回答,原來籌辦期間,是在簽約後,更清楚如何適用法條。

因為審核通過廠商資格,我記得是在去年二月左右或更早,從那時候起八個月(最長,不得授權延長),到現在早就超過了。

真的要爆料,除了周勝考參加會議,還有本案已經超過期間,應該撤銷。

陸、 本案大事紀:
序號 日期 事 項
1. 99.02.26 民間申請人提出「臺北縣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投資計畫書」
2. 99.08. 縣府展延審核期間 6 個月
3. 99.08.09 縣府以 99.8.9 北府民生字第099043463 號函通知民間申請人
提出修正意見
4. 99.08.12 民政局上簽,籌組審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5. 99.08.27 民間申請人提出「投資計畫書修正意見回覆表與相關書件」
6. 99.10.21 委託「環宇法律事務所」擔任專業服務團隊
7. 99.11.04 縣府以 99.11.4 北府民生字第0991068474 號函通知民間申請人提出第二次修正意見
8. 99.11.09 本投資案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
9. 99.11.12 民間申請人提出「投資計畫書第2 次修正意見回覆表與相關書件」
10. 99.11.19 本投資案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
11. 99.11.22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一次會議
12. 99.11.26 縣府以 99.11.26 北府民生字第0991134412 號函通知民間申請人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第4 點規定提出相關查詢資料。
13. 99.11.29 民間申請人以 99.11.26 以北府民生字第0991134412 號函回覆縣府99.11.26 函文。
14. 99.12.08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二次會議(確認本案審核辦法及提送本案評估報告書)
15. 99.12.22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三次會議(通知民間申請人出席簡報)
16. 99.12.22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三次會議(通知民間申請人出席簡報)
17. 100.1.25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四次會議(審核委員審核評分本計畫案)
18. 100.2.25 簽請 市長核准得與昌溢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議約及簽約
19. 100.3.14 本投資案議約第一次會議
20. 100.3.18 本投資案議約第二次會議
21. 100.3.23 本投資案議約第三次會議
22. 100.3.30 本投資案議約第四次會議
23. 100.4.11 本投資案議約第五次會議
24. 100.7.22 晚上 6 時至7 時在三峽區溪北里河濱公園內之籃球場召開地方說明會
2012-03-30 23:59 · 8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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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影片可以當證據嗎?

還有這一份資料只能從王明麗那裏拿到嗎?

王明麗議員
五、王議員明麗要求:
請民政局提供新北市三峽生命園區興建計畫之書面資料送會。
依據什麼條例可以將公地變成殯葬用地。
請提供公司執照及公司股東名冊、住址及聯絡電話。請說明昌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否為裕成砂石公司及裕成資源回收廠之前身。
請將每一次開會資料送會,包括環評。
主席裁定:請於100 年4 月2 日前送會。
2012-03-31 00:04 · 8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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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內容,假如是說,超過法定期間,不符法規,就不能簽約,這是可以當證據{:4_121:}
2012-03-31 00:05 · 8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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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2012-03-31 00:06 · 8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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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26問過EZTALK,他裝死不回答!!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41205&pid=808530&fromuid=3305
2012-03-31 00:10 · 8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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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有點離奇,如果真的是反殯葬應該是跟我們站在一起,
而不是要什麼資料都不給,民政局竟做球給王明麗,
王又一再強調"說明會",可說明會並非法定程序,
只是口頭承諾,但現在又推翻了~
到底葫蘆裡賣的什麼藥啊XD

我覺得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裡比較保險,
王明麗的話不能盡信,最後還是靠自己最好XD
2012-03-31 00:17 · 87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3-31 00:2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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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擔心的是,他的操作又是三峽瀝青廠的翻版!!

畢竟這次跟三峽瀝青廠不一樣,所有的證據都掌握在議員手上,但議會圖書館查得到這些資料。

我建議,去議會圖書館調閱影片同時,順便申請這些資料。
2012-03-31 00:22 · 8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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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笨喔~
我一開始透過其他管道拿到就好了,幹嘛找他直接要,
現在議會的原始檔我怕會被毀損
2012-03-31 00:24 · 8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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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會,他們會放在圖書館備份,可以申請的!!

就像是法院出庭筆錄與錄音錄影都要保留。
2012-03-31 08:24 · 9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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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可能連五股案沒簽約也面臨一樣問題,超過法定期間。
2012-03-31 18:40 · 9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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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2 晚上 6 時至7 時在三峽區溪北里河濱公園內之籃球場召開地方說明會
他們可以說此說明會不算數,直到廠商開成說明會為止,在這之前時間停止計算嗎@@?




2012-03-31 21:21 · 9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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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停止計算問題,因為地方說明會在簽約前,並非法律必要要件。
2012-03-31 21:44 · 9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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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跟說明會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早就違約在先了@@?
我今天看了王明麗質詢民政局長的影片,裡面提到了時間已經過期了,又講到說明會,我有點霧煞煞XD
2012-03-31 21:49 · 9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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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來看是這樣沒錯。

王明麗指的超過期間,應該是朱老師之前在土城開記者會質疑的議約期間。

跟我們這次的發現不同。
2012-03-31 21:57 · 9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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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難懂喔{:4_200:}
我還是負責追影片好了XD
有點想發動大家去跟議會調影片@@~把事情公開化
不過我看到王明麗在這議題其實也很努力的質詢,
雖然我不清楚她到底玩真的玩假的,
但她確實比其他人更積極,不過這可能跟她上次吊車尾上有關係XD
至於其他議員感覺就是沒有作為,不積極,被動,甚至裝死
但如果她是玩兩面手法的話就不可原諒{:4_148:}

2012-03-31 22:26 · 9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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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懂這句話了XD~
說明會本來就不是法定程序,所以有沒有開說明會跟議約過期無關,
去年2月到現在,其實早在去年10月就已經胎死腹中了
是這樣嗎@@?
2012-03-31 22:37 · 9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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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完全正確喔:victory:
2012-03-31 22:44 · 9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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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本來想黑箱作業但是被發現,變成需要透過說明會取得多數居民同意,
但說明會其實開與不開本來就不是重點,重點在"民意",如果當初我們沒有參加7月份那場說明會,
到時候去的人會是太陽城跟附近的里長,很容易被摸頭又無能為力的居民,
這件事很有可能就會進入簽約階段,後來又有遊行,其實時間都已經過了,廠商也沒機會了



2012-03-31 22:53 · 99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3-31 22:5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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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為選前不停抗爭, 所以讓期限逾期。

假如還記得,當初昌溢在十月份(逾期前舉辦)準備奮力一搏,舊市區跟北大都借不到場地。

那個時間是有意義。

現在說要再舉辦,呼攏居民對程序的不了解罷了。

2012-03-31 23:00 · 10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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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了,重點就是這句
真的要爆料,除了周勝考參加會議,還有本案已經超過期間,應該撤銷。

民政局長很賊,他說沒有簽約就沒有撤銷的問題
那超過期間應如何處理XD
2012-03-31 23:14 · 101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3-31 23:4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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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測

當初寧靜海有線報政府準備偷偷簽約,因此寧靜海寫信去行政院相關法律問題,雖然是問疏處期間,但行政院應該也發現超過法定期間。所以後來回信或聯盟夥伴打電話、為避免矛盾,統一讓新北市政府回答。

寧靜海又發媒體,且在愛北大發文,並發動一人電,他們充分知道我們接下來開始準備法律攻防計畫。

民政局除會商法制局意見,更會找關係人談(昌溢、周勝考),怎樣讓本案繼續,解決適法性問題。

只是沒想到,周勝考參加會議消息走漏。。。本案舞弊疑雲更加升溫,恐怕持續延燒。

另外,陳文光科長為何被朱立倫點名調職,我認為恐怕不單純,應該不是看王明麗部落格跟愛北大那麼單純。
2012-03-31 23:20 · 102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3-31 23:4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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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那是重點。

大家不覺得周勝考會急到出面召開聯合會議,若非程序有重大問題,怎可能把他逼到第一線喬事?!

顯見,確已超過法定期間。

過去他們企圖要轉移焦點並誤導我們攻擊方向。

因為絕大部分法律人對行政法相關法令不熟,因此,沒辦法即早精準研判法律上優劣。
2012-04-01 11:51 · 10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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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6999&mod=redirect&goto=lastpost#lastpost

4月1號晚間7點龍埔活動中心

由陳姓地主號召

業者整合各地主

要反對政府徵收賣子園開發計畫 >事關殯葬特區拓大計畫 捷運三鶯線

私下協議自辦土地開發

請大家審視問題嚴重性
業者(土地持有人)有殯葬事業體
2012-04-01 13:08 · 10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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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亨亨宣稱擁有的土地?!

亨亨好像曾經打電話給EVA說,有人收購附近土地,做甚麼不太清楚,還問EVA是否有消息。

因為消息真偽不明,建議先不要動聲色,以免被利用了:L



2012-04-01 13:22 · 10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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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那個小余好像是房仲
2012-04-01 20:13 · 106樓
剛從台南回來
對於民政局幫此案解套一事
我猜想民政局對於7月22日那場是不是說明會恐怕跟一些議員重新解釋過
也在思考要不要硬ㄠ
過去我們說說明會內民意反對 難道還不夠清楚
民政局就會回答那說不算說明會 因為被民代抗議後草草結束 沒有說明到
但最近黃永昌跟吳琪銘的主任回電時
不約而同提到
民政局表示:已經辦過一場說明會 已經隨時可以簽約了
我說:沒有說明會啊? 十月十日的期限都跳票了
他們都很明確指出民政局表示7月22日在溪北里已舉辦過
2012-04-01 20:25 · 10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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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要硬上{:4_167:}

不過說明會本來就不是法定程序,所以有沒有開說明會跟議約過期無關
說明會只是幌子,民政局一再對外強調,本案尚未簽約,那就表示已過期

促參法施行細則第43-1條第2項規定,主辦機關於選出最優申請人或次優申請人後,
發現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議約、簽約:

一、未依公告及招商文件規定之條件提出申請。
二、有詐欺、脅迫、賄賂、對重要評審項目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影響評審之情形。
三、未依通知之期限辦理補正、完成議約程序。
四、未按規定時間籌辦或完成簽約手續。

民政局現在只是在誤導民眾,欺負我們不懂法律條文





2012-04-01 20:31 · 10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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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很煩惱王明麗會不會被民政局利用來混淆我們
我猜想民政局恐怕一直跟王明麗說(或誤導)只要開不成說明會就不會簽約
所以直到黃永昌說民政局說已開過說明會
我又打給王的服務處 男助理還是說沒有說明會就不會簽約
黃(國民黨) 吳(民進黨)接獲的消息都是已達簽約要件 隨時可簽約
唯一箝制朱千不下手的原因是民意反對不敢強簽
但同時 王那邊的消息卻還是開不成說明會就不會簽約
這太奇怪了!!!
2012-04-01 20:33 · 109樓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4-1 20:3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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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未依通知之期限辦理補正、完成議約程序。"這一點
民政局根本就便宜行事
從審核會議紀錄還可以看到"民間申請人應於簽約後提出修正後完整計畫書。"這一類敘述
那是怎樣? 設定一定會通過 一定會交給他蓋
所以簽約時再補齊資料就好
2012-04-01 20:34 · 110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民政局跟王明麗不知道在搞什麼鬼,
現在打電話去的人會一直被誤導~
2012-04-01 20:35 · 1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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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時補齊資料,可以這樣嗎{:4_192:} {:4_98:}
2012-04-01 20:36 · 112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是不是要先透過媒體質疑民政局跟廠商勾結,
問民政局議約是否可以完全不用按照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