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棟自己獨棟的房子有前院有後院,有頂樓陽台可以種種花,曬曬太陽.......
結果現在變成20坪五戶,要和大家一起擠在集合住宅,忍受樓上樓下! 還得扣掉高額的公共設施,能住的剩多少? 然後還得繳高額的管理費
接下來每年的房屋稅和地價稅都調高.................
這叫很爽嗎?
還有些人的店面被都更後,換樓上三戶.................這叫很好嗎?
這種強暴,少數要服從多數的方式,和殯葬特區有何不同?
三峽有何多數可以反對? 人家板橋可是多數! 憑什麼反對? 何況這還是公共設施
可以贊同這種土匪式的都更,那有何資格來反對殯葬特區?
我看不懂!
公義就是公義,不是你認同就才是公義,你不認同就不是公義!
認為殯葬特區這樣北大特區沒得好處,這和講的釘子戶貪得無厭有何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