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安爸安媽 於 2012-2-3 13:53 編輯
回復 婷婷 的帖子
婷婷您好~
我是安爸(管委之一),委員被推選出來,都是抱著一顆熱誠服務的心,為大家為社區服務(我相信絕大多數委員皆是如此),只是委員並非專職處理社區事務,一定會有服務不周的事情,在此先向所有住戶說聲抱歉,也就是如此,社區有設立總幹事和秘書來分擔處理住戶相關問題,因此關於您家中裂痕之事,管委會會要求總幹事加強和建商協調住戶維修事宜,但如果建商反應.............如果效果不彰........,另提供您最快的方法...參閱家族首頁提供的電話.(因為很多住戶離一年保固不遠了,要留意時效性,在此絕無推諉之意)
委員和住戶身份是相同的,對等的,自己身為管委反而更需要遵守規約,家裡不大,也不敢把雜物,鞋櫃放在外面,朋友來家中玩,鞋子一定拿進家中,不敢擺外面..............因為這是規定,自己更要以身作則.
關於住戶反應部分委員並非天天住在社區中之事做說明,目前管委會只有要求主委,監委,財委不得有代理人,且需要居住之事實,其餘委員並沒有要求,此部份有參考其他社區公約,和法規參考,也必需同時尊重他是該棟住戶經選舉委任出席的權利,如果對此有不同意見,也可以趁現在公約進入最後階段,提出異議,讓管委會再重新討論,修改與否.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