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eazytalk_7 於 2011-10-19 23:40 編輯
以下想法僅代表個人立場
不太能理解,為什麼把王議員的努力與進展PO上來,會有這麼多負面言語。
有人說標題下的不好,改一下就ok,這點我接受。
一堆人說市府秘書長的承諾不算數,不夠約束力。
然後質疑東質疑西,一定要發公文撤案。
如果10/29我們如期完成了抗議遊行,市府真能承諾綁公投或撤案。(機率?)
能夠取得書面承諾嗎?取得書面承諾後,下任市長會不會不承認?
市府會不會跟業者改以其他名義偷偷闖關?
這些情況跟質疑[承諾沒完成程序不簽約]有甚麼不同。
若抗議遊行結束後,市府仍沒能給書面承諾,除了用一堆難聽的話來罵市府,
(草菅人命、黑箱作業、官商勾結、藐視民意、用選票制裁......................................)對市府完全沒輒。
在沒有新的解決之道前,市議會上秘書長給我們的承諾,不就是目前最好的保護傘嗎?
而且我也有寫明,王議員支持抗議遊行要繼續,沒有說停止。
何以有這麼多負面思考的想法。
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