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關於第六次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疑異(很麻煩)!京都住戶一起

2011-06-28 17:19 · 81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現在的問題是那些長篇大論都是離席的主委在事後個人書面補充,硬要求加入會議紀錄內容中,該聲明根本未於會議中陳述,且未經其他與會人員認可,個人的說辭卻要硬ㄠ成正式會議紀錄


{:4_113:} {:4_113:} {:4_113:} .......

2011-06-28 21:12 · 82樓
會議上以錄音或錄影存證,或許很沒有彈性,但是應該對會議的進行以及決議有很大的幫助
2011-06-29 13:06 · 83樓
達芙妮 發表於 2011-6-27 22:26
背後靈應該不定期來關照"本席"喔


有需要小弟的!請跟我的秘書約時間,謝謝!;P
2011-06-29 16:27 · 84樓
tangcpa 發表於 2011-6-27 11:12
回復 seanchen 的帖子

連接他主席的林副主委都不讓她簽名看過.怎可能讓出席委員看過.會議記錄可以說主委要 ...


一般議事規則規定:每次開會的第一個議程就是「確認上次會議紀錄」,該次參加會議者可就上次會議紀錄之內容正確性提出修正,經該次大會同意「無異議」後,方可成為正式之紀錄。如此看來,前面幾次開會的會議紀錄都未經委員確認,其有效性顯然有問題。
2011-06-29 23:59 · 85樓
回復 藍藍 的帖子

整個事件是
"請主委不要再三有意無意主導交通部附屬的中華顧問公司為京都作驗收工作。這有違利益迴避原則。請主委三思"
所引起的.
我想,如果管委會為了聘顧專業公司,而所有管委會成員必須都利益迴避原則,那管委會成員更不得托人介紹引進呢!
是否需公告招標?可是誰能保證得標的不是遠雄派來圍標?
所以我認為管委會成員有認識的具名介紹引進來得安全不是嗎?因為都需管委會評審投票通過,那又有什麼所謂的利益迴避原則?
所以我認為財委要提醒人家之前,也應思考一下能不能提,因為明顯指出人名是有傷人的,如果換個立場,你會怎麼想?將心比心,
畢竟我們都已入社會滾了大半生,而非學生,能不慎言?
再者,主委也是委員們選出來的,那怕是回覆誤解,也比不回覆的好呀!有網友說與社區無關,那聘顧專業公司這事有沒有關?
委員之爭源於社區事務之爭難道無關?所以,管委會如讓五百多戶加入網路混戰,那還得了?應要團結才好,情緒抒發是無濟於事的.
2011-06-30 08:39 · 86樓
回復 sherman325 的帖子

網路上打混仗?????

在網路上的文字,都是留下紀錄的,可以讓人一看再看的,所以執筆的人是要小心謹慎的.
我倒相信,理是越辯越明的,有想法,就應該可以提出來,不需要畏畏縮縮的.
擔心考慮不周嗎?集合大家的想法,都不能圓滿,再借鏡周遭社區的做法看看,或是過去的經驗,總有解決之道.

最主要的就是要心存"公正"之心,熱心的為民服務之心,不要是為己利己的心態,那樣的話,只會遭受眾多明眼人的討伐與大眾的唾棄.
2011-06-30 11:01 · 87樓
公道自在人心,對於不了解的人,建議可以聽聽當天的會議錄音,應該對我們的大家長會有更深的認識!

個人認為:委員是盡心盡力的在為大家把關,一桶水往外潑,哪怕只是噴到別人幾滴,都會讓認真做事的人心灰意冷!
2011-06-30 13:34 · 88樓
sherman325 發表於 2011-6-29 23:59
回復 藍藍 的帖子

整個事件是


回到我發文的主旨與本意來看。
我強調的 『重要的會議結果是否會在某種不被人發現的情況下,進行修改,而產生對社區利益的風險。

而不是針對某某言論而引起的,而產生誰對誰錯的問題。
而原本的第六次會議紀錄被修改已經是第二次發生,並非第一次。

委員們本身透過電子郵件進行議題的討論與意見交換,其如何進行,一直以來,我都認為那是管委會本身的運作方式。
社區住戶不需要介入。但是如果產生有影響到社區利益的風險時,全體京都住戶都有資格監督。
更何況,該事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不建議再行提起,讓兩造當事人,自行處理。

所謂的網路混戰(仗),是非常嚴重的誤解,一開始京都家族社群的成立,是在2010年8月左右。那時參與的人,一直都在分享從買屋、驗屋、交屋、裝潢、公共議題等共同討論,一直不斷的往前成長,這段期間並沒有針對任何住戶有敵意。

可是我在第一次區權人大會上,卻聽到了有人公開說「不要相信網路家族說的事情,之前在某某社區的經驗很不好。........」
只能說,對當時努力分享,共同討論的 200多戶,態度是什麼?」

網路混戰(仗)、家族分化社區,影響社區團結的這種聲音,希望不要再次聽到,真得讓人很不以為然。
這個家族,無法影響所有住戶所產生的第一印象,但一直都歡迎所有住戶共同參與,分享生活大小事,社區大小事。

管委對某些議題希望能聽到住戶較多的聲音時,除了個別拜訪住戶之外,家族社群是一個很快搜集住戶想法的管道,再提議給管委會討論。這也是一個很不錯的應用方法。至少可以減少「冰山一角」所造成的遺憾。
2011-06-30 19:49 · 89樓
回復 sherman325 的帖子

我認為財委要提醒人家之前,也應思考一下能不能提,因為明顯指出人名是有傷人

既然是“提醒”..那就表示出發點是善意... 何‘傷人’之有?{:4_144:}
2011-06-30 20:06 · 90樓
回復 sherman325 的帖子

管委會如讓五百多戶加入網路混戰,那還得了?

管委會運作..與京都五百多戶的什麼聽都沒聽過的‘網路混戰’會有什麼關聯? 有沒有興趣說明一下?
愛北大京都家族成員才將近280戶.. 其中絕大多數都潛水不發表意見 .. 如何混戰?
何況.. 大家都本著愛護社區的心來發表各自對公共議題的看法.. 有何‘得不得了’的?
2011-06-30 20:51 · 91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6-30 20:54 編輯


財委提醒主委利益迴避 是因為不知道中華工程顧問營業項目中--如主委所言--並無從事社區公設檢驗之業務
也不知道主委到底已經從交通部退休多久..
因為 如果是三年內的話..則就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所述.. 就有注意之必要...
不管怎樣 事情演變至此 實不宜以‘個人面子’而非以‘紀錄之正當性’與住戶‘知的權益’角度來評斷~
2011-06-30 22:02 · 92樓
其實本來一開始我也想說唐委的話似乎說的太直接了點,大家都是好鄰居,點到為止作個暗示提醒就好,何必搞的那麼僵。但是以我那天旁聽一個小時後的感想,我已經可以完全認同唐委的做法,面對某些愛扯東拉西、牽拖硬ㄠ、鴨霸無理的人,就是得當面把話說明白講清楚,含糊籠統的結果很可能會被惡意的扭曲與誤解,到最後大家一起背黑鍋。如果不相信的鄰居,建議您去列席一次,相信你會很想跟我一樣用衝的逃出來。
2011-07-01 00:20 · 93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因為他說已告到板橋地檢署.所以這幾天我已開始整理會議錄音檔內容(共6次會議每次都近4小時)以作為法庭的攻防戰之證據.
2011-07-01 01:49 · 94樓
我也是住戶,如果容不了人家的意見,那就一言堂了,我所指的是,如果正反兩邊都論戰的話,你認為社區會團結嗎?我所問的招標的方式會引起的問題,難道不是建設性的方式嗎?事情都有正反兩面,其他也有200多戶的住戶雖未加入網路,但也有他們的看法,可不一定是認同喔,換句話說,如果不能以和為貴,徒增社區的不和睦,別忘了,每戶都是大老板,而管委會都是無給職,也不一定凡事周到無誤,也很容易引起攻擊的事,那是吃力不討好的差事,在補選時不覺得有很多不願出來嗎?別以為大家搶著要做,否則也沒補選的事了,只不過我用"混戰"來表示延伸性,我到覺得我們在網路是監看,能安撫正反兩邊,這才是我們網路族的功能呀!讓管委會能融和為我們社區服務才對,如果大家是容不了反對意見的,那我們也不一定要花時間來參與討論了.
2011-07-01 09:40 · 95樓
sherman325 發表於 2011-7-1 01:49
我也是住戶,如果容不了人家的意見,那就一言堂了,我所指的是,如果正反兩邊都論戰的話,你認為社區會團結嗎?我 ...


了解您的意思了!! 認同「我到覺得我們在網路是監看,能安撫正反兩邊,這才是我們網路族的功能呀!」

不好意思,初次來看您的回覆,會以為說,你所提到的“混戰”,指的是不希望住戶參與監督管委會。個人對這一點是比較有自己的看法。我是認為不管是支持或反對某某看法或某某委員都可以參加監督管委會。有相對兩方的聲音出來,更可以爭取到社區大多數人的利益。更何況,網路上發言的我,也不表非我所說的一定對,或大家一定認同,但是能引起共鳴,就是好事一件!(愈辯愈明)

您有提到「如果正反兩邊都論戰的話,你認為社區會團結嗎?」=> 其實你也有提過,大家大多出了社會,而我則是基於大家會理性討論的前提下,希望大家能多多提供想法。並非社區產生對立。如果論戰,可以取得社區大多數人的共識,也是不錯的!

另外您提到「管委會都是無給職,也不一定凡事周到無誤,也很容易引起攻擊的事,那是吃力不討好的差事,在補選時不覺得有很多不願出來嗎?」 這也是我們他戶可以共同出力的地方。讓我們選出的管委,可以讓他們比較好做事。
事實上,其實可以再探討一下,為何很多人不願意,為何很多管委做到不想做?(管委會議的一言堂情況是否存,會議紀錄能否隨意修改,我認為這些是很嚴重的事。為避免我自己單方的認知,我所以我邀請住戶共同參與)

就社區事務的部份,以目前管委會的運作,我們會討論的內容,僅是供管委們搜集社區意見與需求。 而住戶若有實際而直接的建議,則是透過各棟的住戶意見箱回饋,讓管委們形成討論議題處理並回覆給各住戶。

您提到的 有關 管委會是否可以引介,住戶是否可以引介不錯的廠商。是建設性的。小弟支持提出討論。
只要執行決策時是經過管委會委員們的決議,我都可以接受的! 不論是什麼結果! 當然我不能代表其他住戶,只有我一個!
不好意思,我之前回覆你的部份,其實並未針對社區建設性意見的部份進行回饋。讓您誤會我反對您提出建設性的看法。

先這樣!! 工作時間頭腦多用,回覆不週延的部份,請您包涵,我再回文時會特別注意!
回頭我會再檢視我的回文,覺得不好的地方,再修正。
2011-07-01 10:28 · 96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7-1 10:28 編輯


回復 jimmysucm 的帖子

不管是支持或反對某某看法或某某委員都可以參加監督管委會


真正關心社區事務.. 一切以大我之公共利益為出發點..
而非侷限在個人面子問題之論述 才能讓真理越辯越明...
想必jimmy兄是有逐字逐句地認真看完 之前那份頗具爭議的第六次會議記錄..
否則無法如此客觀深入地做切合道理且不偏倚的剖析~
給jimmy兄一個 讚!{:4_113:}
2011-07-01 10:32 · 97樓
回復 sherman325 的帖子

如果能以和為貴當然是皆大歡喜的結局,希望提告者能放下屠刀吧!

從來沒有人說網路上的兩百多戶就能代表全體住戶,從來沒有人說網路上的論點就必須奉為圭臬,一切都是要得到區權會或管委會決議認可才能執行。家族成員可以透過網路即時的交換訊息、溝通討論、凝聚共識,誰都可以提出自己不同的觀點,也沒人會強迫你接受別人的想法,也沒人因為提出不同的意見就被攻擊叫你閉嘴,一言堂的說法似乎是多慮了,總不能說因為某件事情多數人的方向一致就被說成是多數暴力,那只是一個大家意見的彙整,不代表所有住戶都得接受,也不可能,但當意見凝聚成共識時就會產生力量,這就是民意。不使用網路的人不也有住戶信箱可以提出意見,只是管道不同罷了,表達與出力的機會是均等的。

網路當然是一個很好的監督平台,但是每個人的做法不同,有多數人選擇潛水,從各個主題與回覆的字裡行間中自己去分析判斷,在適當或必要的時候才會出來發聲;也有些人只是當茶餘飯後的八卦,了解狀況而已;當然也有人會有話就講,溝通、討論、批判、提供意見,有人選擇採取柔性的安撫大事化小以和為貴,當然也會有人路見不平仗義直言力挺到底,這些都是關心社區的作法,個人認為只要是對社區好,不去搬弄是非惡意中傷,不去干預他人發言的權利,每個人可以自由選擇他表達的方式。
2011-07-01 13:16 · 98樓
愷愷爸 發表於 2011-6-30 22:02
其實本來一開始我也想說唐委的話似乎說的太直接了點,大家都是好鄰居,點到為止作個暗示提醒就好,何必搞的 ...


愷愷爸....想用衝的逃出來喔,呵呵

我是想留在裡面罵人!哈哈;P
2011-07-01 13:17 · 99樓
tangcpa 發表於 2011-7-1 00:20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因為他說已告到板橋地檢署.所以這幾天我已開始整理會議錄音檔內容(共6次會議每次都近4 ...


加油....
2011-07-01 18:23 · 100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網路當然是一個很好的監督平台,但是每個人的做法不同,有多數人選擇潛水,...........也有些人只是當茶餘飯後的八卦.......;當然也有人會有話就講,......................有人選擇採取柔性的安撫大事化小以和為貴,當然也會有人路見不平仗義直言力挺到底,這些都是關心社區的作法,個人認為只要是對社區好,不去搬弄是非惡意中傷,不去干預他人發言的權利,每個人可以自由選擇他表達的方式。


愷愷爸講的太好了~{:7_460:} {:7_463:}
完全不帶立場就事論事.. 邏輯思路又那麼清楚... 這種文看了就佩服.. 看了就爽~
2011-07-01 18:32 · 101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7-1 18:34 編輯


回復 alakao 的帖子

我是想留在裡面罵人

還好.. 小高沒忘記那天是要演背後靈... 否則搞不好又是一齣公親變事主的無聊戲碼~{:7_495:}
2011-07-03 22:19 · 102樓
🔧 本帖最後由 ruying 於 2011-7-3 22:34 編輯


耐心 發表於 2011-7-1 18:23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
如盈的ㄤ
2011-07-05 22:39 · 103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1-7-5 22:56 編輯


會議記錄不確實,有何辦法改進發表於 : 週五 5月 25, 2007 9:55 pm (轉載自崔媽媽租屋網)

Q : 委員在委員會中的發言,會議記錄常被修改成對主委的歌功頌德,與委員的原始發言不同,會議記錄由樓管公司的總幹事所寫,請教有何對策,才能令會議記錄確實反應會議實況?

A : 會議中最大的不見得是主席,而是寫會議記錄的人,但碰到這種情形也不是沒有處理的辦法。參加會議的管理委員若發現會議記錄內容與會議實況有出入,可以把自己認為更精確的內容寫下來,請主任委員更正並重新公告,如果錯誤離譜而主任委員又拒絕更正,那就找當時參加開會的人,一塊重新撰寫會議紀錄或應更正事項並共同簽名,再送請主任委員敦請更正並重新公告,主任委員若拒絕,就請他把其他多數管理委員重新撰寫會議紀錄並簽名的第二份會議紀錄一併公告出來,主任委員再不從,就影印有多數管理委員簽名的第二份會議紀錄投送住戶信箱

這是此問題的其中一篇回覆, 倘若與本社區狀況雷同或相似? 或許可供參考!!
2011-07-05 23:10 · 104樓
小當當 發表於 2011-7-5 22:39
會議記錄不確實,有何辦法改進發表於 : 週五 5月 25, 2007 9:55 pm (轉載自崔媽媽租屋網)

Q : 委員在委員會 ...


還好現在當事人自認理虧,同意遵守決議依照現場錄音原音重現,重新撰寫會議記錄並經所有與會委員簽認後重新公告,應該還不至於搞到那麼難堪的地步。不過希望往後的會議主席能以此為鑑銘記在心,不要想用事後補充的方法來加油添醋、公器私用,住戶的眼睛是雪亮的。
2011-07-05 23:23 · 105樓
愷愷爸 發表於 2011-7-5 23:10
還好現在當事人自認理虧,同意遵守決議依照現場錄音原音重現,重新撰寫會議記錄並經所有與會委員簽認後重 ...


這件事似乎還有變數~~~
{:4_176:}
2011-07-05 23:57 · 106樓
🔧 本帖最後由 萱 於 2011-7-5 23:57 編輯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4_113:} {:4_113:} {:4_113:} {:4_113:} {:4_113:} {:4_113:}
2011-07-06 00:45 · 107樓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1-7-5 23:23
這件事似乎還有變數~~~


螞蟻大的意思是"本席"還要有另外的動作嗎?
唉...........以和為貴吧!
替社區真的做點有建設性的事,絕對比什麼顧名譽護清白有意義的多。
2011-07-06 10:13 · 108樓
護膚不當,有時會愈護愈黑!
2011-07-06 13:05 · 109樓
有什麼辦法,職業的跟業餘的怎麼拼!
做錯事的人就到處結黨找人來放風聲說要監看
又用以和為貴框死大家!
誰不希望以和為貴,我又不是蓋達組織,
唉.....歹年冬......
也許很多家族成員對這件事一頭霧水,
但是大家要想一想,沒有公正的委員幫我們監督那些職業的
我們真的會被她們玩死!大家希望京都變成歐洲系列的社區嗎?
歐洲系列的就是被這些職業的玩死的
2011-07-06 13:12 · 110樓
🔧 本帖最後由 jimmysucm 於 2011-7-6 17:38 編輯


哎~~ 聽到這個訊息,給他很失望。住戶們自己不關心的,親自參與了解的話,大概都只能聽到二手的訊息!!
基本上,也只能就是多多宣傳,請住戶們有空多關心管委會的會議結果。 去拿錄音帶來聽。
有什麼地方可以把會議的錄音檔公開給所有住戶自行取得的呢?

紅色字的地方有修正:原文為「大概都只能“被”聽到二手的訊息!!」 不小心多打了一個“被”字
2011-07-06 14:52 · 111樓
jimmysucm 發表於 2011-7-6 13:12
哎~~ 聽到這個訊息,給他很失望。住戶們自己不關心的,親自參與了解的話,大概都只能被聽到二手的訊息!!
基 ...


不知道可不可以不放電影,大家來聽錄音!哈哈....賣座一定很差!;P
2011-07-06 14:59 · 112樓
alakao 發表於 2011-7-6 14:52
不知道可不可以不放電影,大家來聽錄音!哈哈....賣座一定很差!


呵呵~~ 本來還想說來個現場直播!!
想說過一陣子有空的話,去問問是否能使用網路免費直播的服務呢!

看來社區住戶不關心,這個idea也沒辦法了吧!!
2011-07-06 15:09 · 113樓
耐心 發表於 2011-7-1 10:28
回復 jimmysucm 的帖子




前輩客氣囉!!
我只是剛好看到這一個點,覺得真得很嚴重!!!
想說那天公設被賣了,我們可能還不知道,也被迫接受(當然這個是假設想法)

就像之前有京都的住戶分享過的經驗,
以前的住社區為了停車位的問題,結果沒小心處理好,導致建商脫產,原有住戶本來可以免費使用的停車位,變得非得要花個百來萬再買回來。

希望我們不要再花一大筆錢,買回公設使用權(當然這個是假設想法)
{:4_200:}
2011-07-09 23:07 · 114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1-7-9 23:07 編輯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1-7-5 23:23
這件事似乎還有變數~~~


沒想到變數這麼的大 : 主委請辭

今天晚上去體驗了一下管委會議, 可惜沒能見到前主委的丰采, 但也終於明瞭為何管委會很多事項一直延宕, 不過寧願相信, 經過這次風暴未來可以管委會可以漸上軌道, 其實管委會雖是合議制, 但還是得有一個具領導能力的主委來帶領, 尤其是管委會的成員越是優秀, 主觀意識越是強烈, 這時候強勢但能尊重跟統合意見的住委更顯重要, 希望我們的戰鬥姐主委跟各位犧牲貢獻的委員們, 從此展開新頁, 加油!!
2011-07-13 12:18 · 115樓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4_167:} co co 變成戰鬥姐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