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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位是否由管委會統一管理

2011-07-07 12:16 · 81樓
Joseph 發表於 2011-7-7 11:50
看到Bear大所言,整理如下(不知是否正確,還請指教):

1. 機車位若停放了機車(包含電動車吧?),只能停一 ...


這~~討論出來的結果和規章內容註記啦!麥說我講的啦,害我..金害!
規約訂就在訂累!物管都沒在執行,前幾天看到吐血,拉經理下去看,
一天兩天~~一星期都沒改善,委員說的話像放屁,聽聽就好~~~
2011-07-07 12:21 · 82樓
Bear 發表於 2011-7-7 12:16
這~~討論出來的結果和規章內容註記啦!麥說我講的啦,害我..金害!
規約訂就在訂累!物管都沒在執行,前幾 ...


謀啦,我謀供是你供ㄟ啦...

那是我看到規章內容的感想講出來的,

這次 狼是蛙抬ㄟ!
2011-07-08 08:47 · 83樓
想請問能請麗寶公司將地下室的地板重新再撲一次地板嗎.

從地上有黑油.有油漆.有一些之前在銷售.給看屋的車子毀損過的.能重用一次嗎.
我覺得地下室會亂的原因是地板不乾淨.上面停的車子.機車.腳踏車.就算都有停在格子內.還是覺得亂.
再者車道是朝東的.朝東的那面冬天時.風超強的.所以地下室的腳踏車會被吹的東倒西歪的事情發生.我並不意外.
購買的腳踏車停車架如果不是鎖在地上.我想風一強.還是照要會倒.
2011-07-08 13:03 · 84樓
我覺得還是不要超出停車位就好。。。
2011-11-03 19:33 · 85樓
回復 鉻綠版 的帖子

機車位沒有先來後到的問題....買屋時, 沒法選擇車位號的, 由建商統一分配給住戶的
2011-11-03 19:47 · 86樓
回復 豬阿魚 的帖子

其實這應該不難解....因為當初是建商直接分配給的位置及號碼, 只要大家都同意, 重新畫位, 重新選位(依住家距離分區塊劃分, 重新選位, 還可能獲得更多住戶支持....因為當時建商的分法, 我相信很多住戶並不喜歡)....

重新畫位, 可以考慮縮小10%(我認為如此不會造成住戶停車不便問題), 以方便刪減一些機車位, 然後順便將機車出入動線重新規劃好, 這樣不是更好
2011-11-03 19:56 · 87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重新畫位, 重新選位後, 再將住戶的號碼填入機車位上, 就還是符合每ㄧ住戶擁有ㄧ已標示號碼的機車位了(會這樣提, 是因為機車位不像汽車位那樣有先來後到選位的問題, 只要考慮周全, 每一住戶原本擁有一個機車位的權利不變, 且每ㄧ住戶又重新選了更滿意的位置(第一次選好位置後, 管理中心可以再開放一段時間給住戶登記換位置, 在那段時間過後, 再將位置固定下來), 相信應該不會有住戶反對的)
2011-11-03 20:01 · 88樓
各位親愛的鄰居們.....大家在網上討論問題, 請提供有效意見(解決方案或贊成或反對的理由), 別有任何指責或評斷對錯的文字出現
2011-11-03 20:10 · 89樓
回復 juniormark 的帖子

沒這個問題啦....看看你的地契就知道....地契中只有註明汽車車位號碼, 沒有機車車位號碼, 所以, 我們跟建商的那份買賣合約, 只是建商交屋時, 負責給你看到你確定的機車位, 在地契中, 機車位只有標示在XXX分之ㄧ的土地所有中, 並沒有明確的標示位置....也就是....機車位不可以像汽車位那樣做買賣的....
2011-11-03 20:13 · 90樓
熊大....之前沒看到這個討論主題, 所以沒參予討論....一下子看不完, 改天再繼續跟大家討論, 下班ㄌ.....
2011-11-03 22:19 · 91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唉~~唉~!是因為你提到相關問題,才引導你去看偶被釘滿頭包的發問
啊~你又把它挖出來哦!
2011-11-03 23:16 · 92樓
既然要管理,不如就徹底一點, 機車位就只能停機車,其他車子通通不准停。
2011-11-03 23:22 · 93樓
ECOMA 發表於 2011-11-3 23:16
既然要管理,不如就徹底一點, 機車位就只能停機車,其他車子通通不准停。


法律上站不住腳,權狀是人家的,就算區權會通過,也不能動人家的財產
2011-11-04 09:08 · 94樓
回復 北大新住民 的帖子

機車位的產權是共有的, 所以是可以重新分配的, 汽車位產權是獨立的, 不可以重新分配....各位住戶仔細看看自己的地契吧
2011-11-04 09:15 · 95樓
回復 北大新住民 的帖子

機車位沒某獨立產權, 當時建商給的位置只是他們的一種機車位分配方法, 就像有些社區每年重抽機車位一樣, 機車位只要區權人多數決會議通過, 是可以重新擬定分配的
2011-11-04 09:29 · 96樓
回復 豬阿魚 的帖子

機車車位持分,是都有存在在杈狀中, 且每戶都一樣....但, 你有看到將你的機車位編號寫進地契中嗎....沒有吧.....所以機車位不是獨立屬於個別住戶的, 是全社區住戶共有的, 所以是可以重新分配的, 只要分配結果, 每一戶還是擁有一個與其他住戶一樣大小的機車位, 或是隨時擁有選擇及不選擇擁有一個機車位的權利.....不論你做怎樣的選擇, 在你的地契中完全看不到有任何改變.....

我前面有說過, 當時建商統一幫你畫機車位, 你只有在與建商的合約中有看到劃定的機車位....請仔細想想....當你下次要賣房子時, 會是拿出權狀來做買賣, 還是拿出與建商的那一份合約書來做買賣?.....

產權標示明確的汽車位不可重分配, 產權共有的機車位可以重新分配
2011-11-04 09:41 · 97樓
回復 Bear 的帖子

哈哈哈.....辛苦你了.....

B1真的越來越亂, 也越來越險象環生.....所以真的該讓大家在想想.....

事情越討論會越清楚啦(例如機車位產權問題)....且, 換個人捅, 你大概就不會再被K了.....

然後, 我偶有空時, 也可趁著多賺些點數.....我們已經被京都趕過去了耶.....
2011-11-04 09:45 · 98樓
Bear 發表於 2011-11-3 23:22
法律上站不住腳,權狀是人家的,就算區權會通過,也不能動人家的財產


所以, 如果重分配後的結果, 每一個住戶的權利仍然沒有差別對待.....這時規劃好的機車專停區, 和腳踏車專停區, 應該就可以讓大家好好的分區停放了
2011-11-04 10:01 · 99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1-11-4 09:29
回復 豬阿魚 的帖子

機車車位持分,是都有存在在杈狀中, 且每戶都一樣....但, 你有看到將你的機車位編號寫 ...


即使"產權共有的機車位可以重新分配",
但,重新分配的決定權在誰手上?
管委會?區分所有權人?
要全數通過,還是半數通過即可?
2011-11-04 10:15 · 100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重點是已經有 分管協議了,並且已經逐戶約定於買賣契約書中,並非多數決可以改變。
我說過了,要改變,可以,但請全體通過。

不好意思,我個人就持反對意見。{:4_202:}
2011-11-04 10:23 · 101樓
回復 豬阿魚 的帖子

這個問題應該多數決就可以了....買賣契約只是你與麗寶間的約定, 麗寶依約定確實交給了你....依合約內容標示的所有東西.....但在所有權狀中, 看不到你(或任何一位住戶)獨立擁有機車位區域中的任何一塊固定的位置, 所以區權會若多數決決定變更時, 個別住戶是無法主張他們獨立擁有哪一個固定的區塊
2011-11-04 10:29 · 102樓
回復 豬阿魚 的帖子

為了社區好, 請先別把話都說死了....大家集思廣益, 或許規劃出真的讓大家都滿意的新方案....近日真的看到到處亂竄的機車流, 這比車位停的雜亂讓人觀感不好還嚴重.....您不覺得機車的出入口區域真的很危險嗎?確實真的有需要稍微修改一下嗎?請住戶們理性思考這個問題, 大家好好的討論出好的辦法來.....
2011-11-04 10:33 · 103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不~這不是僅跟麗寶約定而已,這是全數決的問題,建議你可以跟律師討論。
2011-11-04 10:36 · 104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我也是為了社區好,不想要亂上加亂。
只是大家看法不一致。
我不會改變您的想法,但我也有我的想法。
只要互相尊重就好了。
不好意思,我不想再討論這個議題了,建議您可以去跟律師討論,並確認是否我說的為正確。{:4_90:}
2011-11-04 11:13 · 105樓
現在機車停車場的空地,也是停了一堆腳踏車,不見有人處置,還有越停越多的趨勢,真不曉得管理費繳去哪裡了。
2011-11-04 12:02 · 106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11-4 12:04 編輯


回復 wwt0915 的帖子

空地?
是指P棟旁邊靠牆面的嗎?
那邊麗寶本來就規劃是放腳踏車的

如果是其他的開放空間通道
就不行囉

但這個問題看來很頭痛
大家對法規的認知不同
會之後再和社區律師顧問請教的

2011-11-04 12:25 · 107樓
回復 豬阿魚 的帖子

剛剛立刻請問了我們法務的律師....得到的答案是"這是可以多數決".....因為當初麗寶給住戶登記的只是一種權宜的分配方法(您或住戶們應該都還記得當初跟麗寶訂約時, 住戶是完全依麗寶分配給的機車位吧....當時都無權自由選擇機車位了, 現在怎會有權利主張擁有固定不可變動位置的機車位呢), 所以分配方式是可以改變的.....

因為住戶的所有權上沒有像汽車車位那樣清楚載明車位號, 無權主張"擁有固定不可變動位置的機車位"....

你可以再請教一下你認識的律師
2011-11-04 12:30 · 108樓
如果規劃出了一個多數住戶都滿意的方案, 得到多數住戶的同意, 那表示是對社區有益的方案, 那大家有什麼好堅決反對的呢....
2011-11-04 12:34 · 109樓
我覺得....................
把停車的規範訂好,並且徹底執行.......遠比換不換車位來的重要!
每年一換....換了還是有人亂停,那也沒有太大意義!
規範與執行才是重點.....

ps:每年換一次大家不會覺得麻煩嗎?今年是1號.明年是10號.後年是6號.......光用想的我就覺得很麻煩!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啦~~
2011-11-04 13:08 · 110樓
🔧 本帖最後由 Joseph 於 2011-11-4 13:15 編輯


世紀館的機車停車空間位置偏向N、O、P棟,不像汽車位平均分散整個基地,可以離各自棟別近一些。
若要重新分配,偶要靠近偶L棟近一點,J、K棟的鄰居不要跟偶搶喔~~ {:4_139:}
2011-11-04 13:09 · 111樓
回復 兔子窩 的帖子

提出的新方案, 可以不必每年重抽車位(因為我們的空間比ㄧ些每年需重抽機車位的社區足夠, 所以應該可以規劃只一次性重抽就可以), 第一次重抽, 目的只是想挪出些空車位, 讓規劃時可以刪掉一些妨礙動線的車位, 或是將機車位集中, 與腳踏車位區分開, 可以讓整體看起來整齊些, 也可以將動線規劃得完善些.....這個部份, 我這星期假日, 先將我的規劃版本繪圖給大家參考與討論
2011-11-04 13:13 · 112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當然,我已經詢問過了,機車車位已經約定專用。
所以,仍應為全數決。
也許可以請你的律師在研究清楚。
anyway~我認為把現狀處理好,遠比將機車車位換來換去,來的好。
本來只有少數亂,如果再加上機車車位全換,我看即將大亂。
本來還只是把自身做好,別人不要影響到我就好。
如果連機車車位換位置,本來好好的位置,如果令我不滿意,就大大影響的我的權益。
試問,我為何要冒險,全體住戶為何要冒險。
也許你覺得好,但我就覺得不好。
目前機車車位,至少是大家同意過,也蓋過章,是誰都沒話說的狀態。
原本,連寫在白紙黑字的機車車位,前些日子,都還有人停錯位置了。
更何況,如果你要換位置,那不就天下大亂........
總之~姑且不論多數決,全數決.......
總之,我不會支持。
2011-11-04 13:15 · 113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一戶一個機車位,重新分配位置,怎會有多的空車位呢?難道有人會不要機車位嗎?
2011-11-04 13:20 · 114樓
請參予討論這個議題的住戶暫且先保持開放態度討論.....然後設定此議題要漁區權人會議中經討論後, 經區權人絕對過半數通過(所有區分所有權的過半數), 才可執行....

好像聽文參加這次區權人會議, 有禮卷可領....所以住戶應該還是會踴躍參予
2011-11-04 13:24 · 115樓
另外,重抽?那不就要賭運氣,倒楣點的就離自己家裡遠一點,旁邊兩個鄰居也許是會越過界的~~~
住戶為什麼要賭運氣???


2011-11-04 13:31 · 116樓
🔧 本帖最後由 Joseph 於 2011-11-4 13:32 編輯


所以偶說了,
若要重新分配,偶要靠近偶L棟近一點,
大家不要跟偶搶喔~~ {:4_139:}
2011-11-04 13:32 · 117樓
回復 火星人 的帖子

呵呵....這個不難解.....每個車位縮小10%, 然後, 部分角落空地也僅輛畫出車位, 再加上, 請住戶登記, 沒登記的不需機車位的住戶, 可以不埤腳機車位管理費, 就可以挪出一些位置....我們的機車位真的很大, 哈佛, 風呂, 劍橋....等, 有機車位比我們小30%的
多出來的空間供腳踏車停放, 或修改通道動線, 或提供給管理中心出租給需要多一些車位的住戶.....
2011-11-04 13:36 · 118樓
重抽??機車位??......反正就投票就好了.....我......不讚成 XD~~~~如果不小心通過了.....總是要服從多數.........那..... 我想停在K棟B2~~~大門口~~~~。{:7_344:}
2011-11-04 13:37 · 119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請問,誰會願意把自己的停車位縮小10%,誰又會願意捐獻自己的車位?????
永遠放棄不要機車車位的?????????
唉~總之,有理想是對的。
但,理想與現實是有差異的。
更何況,又得不到大部分人的支持。(至少我反對啦)
我也要重申,我也要離我家近的,但車位不能縮小的車位。
請記得留給我阿~~~~~
~~~~~~~~
我突然覺得,我房屋所座落的土地方位不好,我也要重劃。
垃社場的位置也不太好,我建議也改地方。
設垃社場太大了,建議縮小50%。
梯間也太小了。建議擴大30%。
樓梯太寬了,建議縮小20%{:4_172:}
2011-11-04 13:39 · 120樓
回復 豬阿魚 的帖子

請大家先有耐心一些啦.....原先麗寶規劃的, 也沒讓許多住戶的機車位離住家近啊(他們以長條狀規劃, 其實還是有很多住戶離住家電梯口很遠).....可以分區塊給不同棟住戶抽, 就不至於抽到離住家太遠的地方, 且我有信心區塊畫分會比麗寶原先的區塊好一些....然後, 前面文章我也有提到, 抽完後, 還可有ㄧ時段讓住戶載登記互相換位置, 然後再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