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j0209 發表於 2016-11-23 15:29
我並不討厭同性戀者,所以不用對我亂扣帽子。
我反對修改民法婚姻的定義來滿足同性戀者的需要(當然,這未必 ...
另立專法當然是選項之一
我們只是支持婚姻平權
同志們需要怎樣的法來保障他們
只有他們自己最清楚
你認為修改民法有影響到你的話
就如同前跟萊司特大所說明
列出那條對你們有不好的影響
針對逐條討論清楚不就得了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5:30
當然~
討論本來就是要讓事情更好以取得共識
若流於意識型態就永遠無法討論出結果
scj0209 發表於 2016-11-23 16:06
那請你/妳告訴我,為什麼彩虹媽媽在小學裡教導小朋友婚前守貞的觀念,講一夫一妻要被打壓趕出校園?為什麼 ...
scj0209 發表於 2016-11-23 16:51
所以,同婚通過後,我必須違背我的良心說:婚姻多數是由一夫一妻構成少數由2個男性或女性共同組成。
(我能 ...
ICH 發表於 2016-11-23 17:55
一、
如果你是異性戀,你主張婚姻是由一夫一妻所締結,那麼你自然會被異性吸引,並可能與異性結婚;無論 ...
jojoyaro 發表於 2016-11-23 11:56
那也許這套法律本身就變成一種歧視了...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23 23:31
那位網友擔心的是....
到時候男女都可以亂竄,
如何分辨,
LesterWu 發表於 2016-11-24 09:12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我不是反同婚,我是反對同性戀霸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律師林永頌23日晚上在 ...
jojoyaro 發表於 2016-11-24 09:07
相信你對"別有用心"有深刻的體會..
這議題個人沒什麼太大意見,純粹覺得反同者反應太大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4 22:14
「一直要用你對家的觀念灌輸在別人身上,是有點強迫症啊。」
「家的功能還有很多,不是只有精子跟卵子的結 ...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4 22:14
「一直要用你對家的觀念灌輸在別人身上,是有點強迫症啊。」
「家的功能還有很多,不是只有精子跟卵子的結 ...
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合會許惠珍表示,是什麼讓女人得以成為女人?那就是性器官。男人的性器官為女人而生,反之亦同。愛的定著點是夫妻之愛,而父母的愛是子女感到自豪與幸福的基地。藉著結婚,原本只是一半的男人和女人藉著性器官的合一而達成完整,而童貞的男子與純潔的女子結婚是最幸福的事。因此她反對同志婚姻。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回應許惠珍的發言,表示今天才發現,原來自己的性器官不是自己的。他說,這些言語之所以可以被傳播,是因為台灣對宗教、言論自由有了一定程度的保護。過往大家也認為女權、黑人的權益是不必要的,但實則他們也需要平等的對待與權利。他表示同志的愛與異性戀並沒有什麼不同,包容他們就是最好的方式。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她提出的修改民法版本沒有改變異性戀的婚姻結構,並反駁法務部說須連帶修300多條法條的說法。父母、夫妻稱謂並不會消失。如果害怕將「男女」改成「雙方」,那麼可將原句保留,加一條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訂定,異性戀的稱謂就不會改變。她表示相關的害怕稱謂改變是過慮,是拿不存在的事嚇自己。
長老教會退休牧師前玉山神學院教授陳南州表示,他看到了許多受苦的同志,他們的生命被現今的價值給束縛。他強調現在是在討論人的生命與關係,不是討論物品,並呼籲基督徒要放開心胸,有更多的同情心與同理心。性傾向天生的同志們以充實生命為目標邁進,為何不值得鼓勵?基督徒不可以否認他人的尊嚴,處在宗教多元的世界中,不能以其宗教信仰凌駕其他國民的觀點,與壓制少數民眾追求平等的權利。
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執行長蘇珊,表示自己和同性伴侶育有兩個孩子,她回應了張守一的言論,表示她也叫老婆的媽媽是媽媽,她的媽媽也稱她的伴侶為女兒,關於稱謂真的不用在意這麼多。在加拿大,同志婚姻通過之後,反對的聲音漸漸消失,因為社會發現他們想像的亂事並沒有發生。在台灣,2013年就有6857個試管嬰兒誕生,不孕的夫妻透過第三方捐卵捐精才能擁有小孩,為何就要對同志差別待遇?蘇珊說,你們的恐懼是幻想出來的,我們的困難卻是現在就存在的。同志不該這樣遭受對待。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官曉薇表示自己是基督徒,而她認為反同婚的基督徒沒有展現出基督應有的良善、公義和誠實。聯合國是承認家庭的多種形式的,而從憲法來看,反同婚難以通過平等權的審查。她認為若另立同性伴侶法,建立「你們」和「我們」的區分、隔離,本質上就是歧視。她說,一夫一妻制並非亙古存在,是從民國十九年開始,也是法律所創造的,那麼婚姻的定義為什麼是不能改變的?她另外提及,由於傳宗接代的需求,收養是中國自古就有的制度,因此很少見地,台灣容許單親收養。那為什麼同志結婚後反而不能收養?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表示,家庭的核心價值在於,養育孩子會導致力量的分散,因此有力量在旁支柱,而親生父母才能使孩子有安全感,經濟、社會地位才會突出。同性性行為是不自然的,而基於不正常性行為建立起的愛不是愛。他說,在通過同婚後,美國麻州女性常識同性性行為增加一倍,同婚產生的後果難以想像,難道後代斷絕後,人民不會找國家算帳?法理可能講不清楚,事實存在的問題卻不能迴避。張守一說,若同性婚姻通過,之後是否就要開放近親結婚?媽媽跟兒子結婚難道會比同志結婚更不自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