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豪洋的汗水與淚水v.s網友的口水

2011-02-12 22:04 · 8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fox 於 2011-2-12 22:04 編輯


彼得 發表於 2011-2-12 17:43
反正現在合菜還有其它店家可以選擇
哼,明天朋友要來,20人,決定去別間吃,來去頂好樓上那間吃看看 ...


吃了記得回來發表食記喔^^
2011-02-12 22:05 · 82樓
Tony 發表於 2011-2-12 18:20
如果網路上批評的,全當作是同業攻擊
同理可證
那網路上分享的食記,我們是不是可以全當它是廣告 ...


讚 這篇太讚了!!!!
可惜這裡回文沒有按 讚 的功能
{:4_113:}
2011-02-12 22:11 · 83樓
回覆 亨亨 的文章

對不逃漏稅的店家,或許恐怖~
這麼優秀的店家,一定誠實納稅~這麼會恐怖呢?
反正網友常常不是口水公務員沒事做嗎?找點事給他們做~{:4_111:}
2011-02-12 22:22 · 84樓
k800425 發表於 2011-2-12 16:07
你覺得這你看的人不多
可以去ptt 三鶯版


他這篇如果PO三鶯版
會被噓喔 XDD""

如果再轉八卦
那虛爆的可能性都有喔~!!!!
2011-02-12 22:36 · 85樓
開版的好像做了反廣告,在這裡個人還滿欣賞Tita的老闆,一開始有負面的聲音時,她會不斷的上來說明會改進,而也真的越來越進步。

亨亨說得不錯,就算有氣也要裝一下大肚量,以退為進才是智慧。

話說頂好上面的御饌還真不錯吃。(不能批評,就幫競爭對手推一下好了。)
2011-02-12 23:56 · 86樓
亨亨 發表於 2011-2-12 20:04
亨亨自認沒給錯建議ㄚ.......

這邊只能報喜不報憂!過於主觀的論調或偏激的想法都會被更主觀更 ...


還是你世面見的廣
給一個讚
2011-02-13 00:04 · 8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BAN-JO 於 2011-2-13 00:47 編輯


回覆 tpemartin 的文章

Tita的老闆市里長林富子哦

作的相當成功

很高興有他當里長^^
2011-02-13 00:22 · 8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紹武 於 2011-2-13 00:26 編輯


回覆 無言X2 的文章

部分引述,部分恕刪。
>>友善ˋ乾淨ˋ特色ˋ品味ˋ幸福感 是微笑台灣所追求的重點,也是我們立誓遵循的終旨。
友善是你的宗旨第一點,但顯然你這篇發文並不友善。

>>豪洋在三峽北大特區承蒙諸多饕客支持與照顧,在此建立了良好的口碑與信用,.....
>>.....堅持以最好的品質呈現給所有來店用餐的貴賓們。

有自信就不用怕被中傷。

>>林志玲再美再謙遜,也還是引來許多負面的聲浪說她不怎樣ˋ很假之類等酸葡萄話。
把自己比喻為林志玲?有志氣很好。但我倒沒聽林志玲說過要告誰。

>>但令人遺憾的是[世上任何人ˋ事ˋ物,無論再如何完美與努力],也無法事盡人心如人意.....
>>.....唉!!! <<不求100%討喜,但求100%心安理得>>

所以你還是不夠心安理得嘛~不然幹麻在意流言蜚語?

>>盼本區同業自重,別再以匿名方式在網路上,以污損他人之名來成就自己,
>>更別以打擊他人名譽來招攬ˋ鞏固自己的生意;對此ˋ本店甚感遺憾,亦不樂見,盼自重!!!

無的放矢在說誰?你一槍打死了所有"本區同業",
那所有的本區同業可不可以說你亂扣帽子,污衊本區同業中傷你?


>>[[善意小提醒]] .....
你這提醒的內容應該叫"嚴正敬告"。
>>煩請馬上告知現場主管,當下做一完善處理,沒有後話。
沒有後話的意思是,處理完了,出了大門就不能再提起?
那如果我覺得你們很棒,是不是被服務完了,出了大門也不要跟人分享?因為沒有後話?
這是不是雙重標準?柿子挑軟的吃,話挑順耳的聽?

>>但倘若屬食客個人對敝店feeling之因素,
>>勿以不實言論在各網站上散佈,明顯企圖使人不消費ˋ毀壞敝店商譽為目的,
>>本店必將訴諸法律,以正視聽

不實言論你不用"提醒"也可以訴諸法律,法律保障人民有訴訟之權利。
所以你最好說清楚你提到的那些中傷你的同業是誰,不然只怕本區同業也"必將訴諸法律,以正視聽。"


>>((97年法院已有壹例,切勿以身試法))
撂下這句話不夠力,因為97年的法院判例不知有千千萬萬例,
不如把你提到的那壹例分享出來,
讓大家看看那壹例跟你遇到的情況能不能相題並論,
好知道自己是不是"試法"了。


-----------------我是分隔線---------------
豪洋從開業至今,不知已服務過多少客人了吧。沒有上萬也有八千吧。
就像原po文中說的,"建立了良好的口碑與信用","也無法事盡人心如人意",
那你要注意的點在哪?是處理你所謂的口水?還是顧好真的會到你店裡去的客人?
要有自信,不要心虛。
如果你很好,那別人中傷你的時候,還會有人跳出來幫你擋子彈呢。
本固而邦寧。
豪洋的本,是什麼呢?請固之。則人言不亂。

2011-02-13 00:43 · 89樓
BAN-JO 發表於 2011-2-13 00:04
回覆 tpemartin 的文章

Tita的老闆市里長林富里哦


是"林富子",你幫她改名了
2011-02-13 00:44 · 9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BAN-JO 於 2011-2-13 00:46 編輯


剛剛搜尋到的新聞也是網友被飯店告的案例
大家參考一下
基本上只要是有真實消費
都是可受公評之事
不用擔心被告

(即時新聞)可受公評/毒舌批飯店 旅客不起訴

引附相關新聞內容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新北市報導】 2011.01.31 05:10 pm


游姓部落客旅展購得台東某飯店住宿券,入住後發現設施與官網照片「差很大」,而將設施等拍照,並寫「逛旅展踩地雷」文章,指稱開冷氣如砂石車經過,電視是「六年級生」,而被控妨害名譽,檢方調查後認為飯店設施等是可受公評之事,游獲不起訴。

這篇文章仍存放在游姓部落客的文章中,他去年挨告後,拿掉一些戲謔的批評文字,但照片還在;昨天飯店櫃檯人員表示,無法聯繫上陳姓老闆表達對部落客獲不起訴的意見。

游姓部落客暱稱「小山藥」,他前年在旅展中以兩千元標得某飯店住宿券,年底入住時,認為房間與飯店官網登出來的照片差很多,而把房間設施一一拍照,寫上評論後登在自己部落格上。

部落客指出,冷氣「看起來比我還老,運作起來像砂石車經過樓下」;電視「應該是六年級生(指用卅多年)、下巴都掉了」;浴室「喂~這是公廁嗎?」、「拖鞋比國軍藍白拖還慘」,文中還指插頭損壞、浴室有汙垢等等。

飯店看到文章後對游姓部落客提告,游說,他入住時對設施不滿意,曾向飯店反映卻沒有解決,照片都是房間內實際狀況,他是針對事實寫文章、評論,希望給其他消費者參考;陳姓業者則說,游的文章讓飯店生意很難做,「冷氣很大聲是正常的事」,「我們是台東最實在的飯店,可接受公評」。

檢察官認為,消費者住宿飯店,裏面設施等是可受公評事項,游姓部落客的嘲諷性意見表達,不構成妨害名譽。

【2011/01/31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128162.shtml
2011-02-13 00:47 · 91樓
james 發表於 2011-2-13 00:43
是"林富子",你幫她改名了


感謝
以修正
2011-02-13 00:49 · 9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慧秀 於 2011-2-13 00:55 編輯





回覆 無言X2 的文章: 部分引述,部分恕刪
>>友善ˋ乾淨ˋ特色ˋ品味ˋ幸福感 是微笑台灣所追求的重點,也是我們立誓遵循的終旨。.
善是你的宗旨第一點,但顯然你這篇發文並不友善。

豪洋在三峽北大特區承蒙諸多饕客支持與照顧,在此建立了良好的口碑與信用,.....
堅持以最好的品質呈現給所有來店用餐的貴賓們。

[/quote]
{:4_113:}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老闆如果誠意夠
不會只挑好聽的回
我吃過.沒特別的意見
但看了這篇文
只有一個------不舒服
如果您很認真的回每個網友
還是會讓大家感受到您的誠意
但整個文看完
只剩下---------失望
您就別怪大家砲轟你了~
2011-02-13 00:54 · 9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owen 於 2011-2-13 00:54 編輯


vickybyrnes 發表於 2011-2-12 10:58
回覆 midui 的文章

這篇的確有像是硬塔奇事件的口水戰,


所以硬塔奇收掉的原因是如此嗎?
還是另有原因?小弟很好奇!{:7_395:}
2011-02-13 00:57 · 9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BAN-JO 於 2011-2-13 01:12 編輯


剛剛又搜尋到的
也是前年轟動一時餐廳告人事件
網址http://www.nownews.com/2009/07/21/91-2481457.htm/

引用部分文字
【事件】

報載有網友於今年(98年)6月中旬至中壢以HELLO KITTY為號召的知名餐廳「KIKI屋」用餐。之後,該網友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撰寫用餐心得。文章中提及該餐廳「菜色不佳」、「服務態度不好」等字眼。沒想到,業者竟一狀告上法院。網友的行為構成犯罪嗎?

◎ 本案情形:

網友對於餐廳用餐之經驗,發表自己的評論,例如「菜色不佳」、「服務態度不好」等字眼,縱始批評內容令餐廳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但如非無的放矢,或流於情緒謾罵或人身攻擊,原則上均屬適當之評論

2011-02-13 01:01 · 95樓
回覆 Tony 的文章

我很認真的爬完
本來還想幫豪洋說話的
結果越看越生氣.越看越失望
2011-02-13 01:07 · 96樓
說話還是要客觀
但說真話就真金不怕火煉
再貼一篇餐廳告網友

「雞排比夜市小」 餐廳告台大生誹謗

〈獨家〉「雞排比夜市小」 餐廳告台大生誹謗
記者:楊茜雯 攝影:班瑪旺嘉 台北 報導

很多網友會在網路上尋找美食,就連餐廳好不好吃,很多人也會上網PO文分享,但台大一位張姓同學批評學校附近某家餐廳,一份雞腿排套餐賣300元,但分量比夜市100元雞排還要小,也嫌牛排太老、魚排有腥味,要台大同學抵制這家餐廳,餐廳老闆說這篇文章害她生意一落千丈,希望和張同學跟溝通卻被拒絕,最後只好到警局控告張同學誹謗。

餐廳廚師:「這是迷迭香醬,這是蘇格蘭脆皮雞腿排。」

就是這一套脆皮雞腿排餐,麵包、飲料、沙拉加上甜點,賣300元,9月27日一位台大張姓學生,和同學到這家餐廳聚餐,吃了不對味,上網PO文批評。餐廳老闆李小姐:「他說夜市還有幫他去骨,只要100元,然後他說我們家的只選腿骨,這個東西我滿訝異,因為我們雞腿排是沒有骨頭的。」

切開每一塊雞肉,證明已經料理前已經去骨,卻被張同學嫌分量小,還說夜市一客只要100元,有大腿加小腿,還幫忙去骨,這讓老闆很不能接受,認為批評不符合事實,控告張同學誹謗。李小姐:「沒有求證之下,他一定要把客人推薦的東西,硬說成是廣告文,現在講變成我們做不實廣告,欺騙客人來消費。」

就連頂級沙朗500元,也被嫌肉老、味道不好,夜市牛排還比較好吃,魚排吃起來還有腥味,台大張姓同學和同學聚餐,事後學起美食家PO評論,讓餐廳生意一落千丈,一個中午只有2個客人上門,老闆多次想和對方溝通都被拒絕,只能告上警局。

張同學一整晚作筆錄,心情苦悶,面對記者詢問,不願再多作回應,雞排好不好吃,本來就是主觀感受,現在一篇文章已經造成兩敗俱傷。
(TVBS新聞)
2011-02-13 10:53 · 97樓
回覆 Tony 的文章

窮追猛打是為了什麼?? 真的是只有口味不合如此簡單嗎?? 背後的意圖,的確值得深思!!
2011-02-13 11:48 · 98樓
搬到北大3年多
只在剛開幕時消費過一次
再也進去過
這樣的發文應該不會有事吧?

十幾頁看下來真的---不舒服!
2011-02-13 11:57 · 99樓
回覆 紹武 的文章

[謝謝紹武您的教誨]
刀有雙面刃,一篇善意的文竟會被曲解成如此(難怪乎 會有諸多饕客叫我們一定要上網來看看寫的有多離譜 跟他們長期來店裡用餐的觀感大異其趣)只能說 fantasitic!!! 請問紹武我們有暗指您什麼了嗎? 還是您心虛?? 若只是一般與文中描繪無相關的人 看到此文 應心中無漣漪 若否 則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別太激動!!

--------------------------------------------------------------------------------------------------------------------------------------------------------------

最後,要對所有留意此篇文的網友致意的是,我們要強調的是[繼往不究]由即日起針對特定不法挑臖人士,無事實根據ˋ損害商譽的行為。
而不是許多可愛網友所說的,[不好吃ˋ不喜歡ˋ太貴等...]我想這絕對是私人意志,任何人絕對無法干涉您的自由。
在此,誠摯的邀請對豪洋有許多的想法的朋友們歡迎可於例假日ˋ週末午後3~4點至店內喝茶,敝店可當面向您請益施政方針,否恐一言難盡。(因雙主管於例假日ˋ週末3~4點都會在店開會)
敬祝大家,身體健康ˋ萬事如意ˋ平平安安ˋ家庭和順!!!
2011-02-13 12:41 · 10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1-2-13 20:13 編輯


芮蓓卡 發表於 2011-2-13 10:53
回覆 Tony 的文章

窮追猛打是為了什麼?? 真的是只有口味不合如此簡單嗎?? 背後的意圖,的確值得深思!! ...


我在這篇,有哪一個字說這家店不好的?請說明
網路上對店家難道只能讚美不能批評的?
我是春城大砌住戶,有需要證明的歡迎私訊找我
我完全沒有營商也沒有投資任何北大相關
包含親朋好友及同事都沒有在此投資或開店

倒是這位芮蓓卡大大,您第一天註冊就馬上發文留下這篇,實在讓人難以信服您沒有意圖
2011-02-13 13:56 · 101樓
回覆 無言X2 的文章

錯別字不少呀...
部分引述,部分恕刪。

>>謝謝紹武您的教誨
不客氣,有聽到就好。態度要不要改隨君所意。
>>請問紹武我們有暗指您什麼了嗎?
問題就出在你的原文並沒有說清楚"你覺得"中傷你的人是誰,讓看到文章的人覺得不清不楚。
要就把話說清楚,不然我就會覺得你在說"所有的本區同業"。

>>而不是許多可愛網友所說的,[不好吃ˋ不喜歡ˋ太貴等...]我想這絕對是私人意志,任何人絕對無法干涉您的自由
我就是不喜歡你發文的措詞態度。
>>在此,誠摯的邀請對豪洋有許多的想法的朋友們歡迎可於例假日ˋ週末午後3~4點至店內喝茶
敬謝不敏。
>>敬祝大家,身體健康ˋ萬事如意ˋ平平安安ˋ家庭和順!!!
謝謝。順頌
商祺。


2011-02-13 14:16 · 102樓
白色月亮 發表於 2011-2-13 13:50
因為林富子是 龍恩里的里長

可能打太快了 原諒一下吧


撲.......
謝謝給台階嚕{:4_197:}
2011-02-13 14:22 · 103樓
白色月亮 發表於 2011-2-13 14:19
哈哈哈 那有啊

我只是說明 可能的錯誤而已咩


我想每家餐廳
都有里長
熱心
傾聽
善意
的態度
應該會越來越好呢
2011-02-13 15:27 · 10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2-13 16:09 編輯


嗯.....我也是貴店的常客之一, 我從來不覺得貴店的菜色與服務有什麼問題, 但說實在的.......看完整篇文之後, 我要重新思考一下了, 我不知道開文的人是不是真的是豪洋的老闆, 還是另外有人故意在這裏開"戰文"來刺激網友, 藉此打壞豪洋的名譽, 如果發文的真的是老闆, 這樣的開文與回覆真的不該是做生意人應該有的態度, 你如果聽了來店的客人的建議才來這裏看文與po文, 那也不彷聽聽我這位常客的建言, 這樣做真的是不妥的, 感覺上那些叫你來 ibeta看的客人反而是害了你了.....因為你這樣寫真的會讓很多原本在ibeta的貴店的忠實顧客產生負面印象, 這並不是你自己覺得沒有這個意思就會沒有的, 我看了這樣的回覆也是超無言!! 我個人覺得開文者真的是太衝動了, 這樣常客怎麼幫你說話呢? 真是糟糕.....不如趕快去請站長移掉這一篇文吧!

我想你完全不瞭解網路文化, 糾紛這種事, 網上其它第三者原本就只是看看而已, 不會當真, 根本就沒什麼損害. 但只要商家態度一強硬, 看不順眼的第三者就多了, 整體的結果就是得不償失.......仔細想一想吧.....這也是一種試煉.....也許這樣義正嚴詞的寫, 您自己覺得出了一口怨氣, 但寫文章時用詞這麼硬, 也讓很多有去貴店消費過的和善的客人們驚嚇到了.....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我以常客的身份勸您"和氣生財"才是正途.
2011-02-13 15:50 · 10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imiruru 於 2011-2-13 15:52 編輯


板主回說“刀有雙面刃,一篇善意的文竟會被曲解成如此~(全文見113樓{:4_113:} 各位網友對這麼好這麼棒的店家,你們竟看不出他們的用心~大家真的是要認真檢討,才不會對不起這麼優秀的店家
2011-02-13 16:33 · 106樓
看仔細所有留言與店家回應~ 完全看不出店家誠懇與真誠處理以和為貴精神,圓融圓滿
到底一家好好店須要搞成這樣子話 那麼只有火藥 沒有了歡心 欣喜與肯定,
將來貴店生意是否損失了我們這算固定消費的客戶 與其他忠誠客戶實在難說?
原本我對豪洋菜色還算是滿意 雖然價格稍貴" 不過都吃的滿意, 如今我們真的無法了解你們貴店
到底是誰要求發出這樣的文章, 難道不擔心生意損失嘛? 得罪了許多客人?

我會請老姐與秘書重新思考下回聚餐聚會地點了, 如果豪洋真的有所問題那麼我們真的只有祝福,
真的希望你們平順 ~而我們本身只有選擇其他店家消費了~~~
抱歉! 我真的不了解你們店面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只想安心 快樂 無壓力環境用餐,
也懷念你們家的菜單 真的感謝你們的服務.........

2011-02-13 16:43 · 107樓
回覆 無言X2 的文章

SEE! 總有左派,右派,但這世上好似左多於右。每個人雖都有評論的自由,但只是別超越了份際,誤把網路當私刑場,讓自己的自由變成別人的珈鎖,網友在暗,店家在明,不得已時只好把兩造放在同一立足點(法院)說個分明。
建議:如果真不喜歡某處,即可身體立行不再光顧,且若多數人與他有同感,我想那店就會自然淘汰了吧!!否若只是冰山一角,那份感受就留在心中吧!!
<<<真心話大冒險>>>其實家人台北、三峽、三峽、紐澤西都有落腳處,視工作而定,但只要回到三峽,福蓉和豪洋是我們的不二選擇。好吃!!
2011-02-13 16:59 · 108樓
樓主說: [一篇善意的文竟會被曲解成如此?...]哪裡善意了?是嚴正警告吧!至少我不覺得啊!
樓主又說: [只是一般與文中描繪無相關的人 看到此文 應心中無漣漪 ?...]唉!我與這事件無關的人,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打開北大網站上的這篇文,竟會心起漣漪跟著PO文,很顯然我的修養不夠。
樓主又說: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 PO這個文哪是無心?
自即日起此時此刻,我將抑制我的好奇心,不再留意這個主題的後續發展,反正我也不曾在豪洋用餐過,未來也不....,少PO文發表[異]見,免得又被說成是心虛什麼的。
2011-02-13 17:39 · 10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2-13 17:56 編輯


亨亨 發表於 2011-2-13 17:28
板友.......
建議妳一下.......
剛注冊完發言的文章請多慎選.....


亨亨, 你說對了, 我也注意到某些發第一篇就來勢匈匈的奇特帳號, ......各位應該多留意, 愛北大已多次公告勸止這樣的行為, 因為使用者看不到的IP address都有留下記錄, 站長會知道的, 一但查證屬實, 會做出處置.

一般而言, 商家的正式留言都是會用其商店名相關的名稱, 以資證明為本人, 但本篇開文者的帳號名實在是太奇怪了, 雖然自稱是商家, 但我不太能相信. 因為若偽用名稱是會被站長停權的, 同樣的, 假扮店家發言也一樣會被停權. 我建議各位先暫緩一下, 先看看是不是真的再說.
2011-02-13 18:02 · 110樓
怎麼這麼多
今天和昨天註冊的會員
來這留言

網路有IP的
可以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
還是同一個地方發出來的哦

大家不是傻子
都知道這其中奧妙的
2011-02-13 18:05 · 111樓
偷偷告訴新加入的朋友
你可以到網咖去
這樣IP就不會重複了{:4_127:}
2011-02-13 18:07 · 11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BAN-JO 於 2011-2-13 18:08 編輯


白色月亮 發表於 2011-2-13 17:08
喂.. 是店長吧...

餐廳有里長的 只有一間 在 紫京城一樓


店長里長
傻傻分不清
不過
林里長
人美心又好
是大家知道的{:4_178:}

改天一起喝下午茶吧

這樣你ㄤ
會不會吃醋??{:4_157:}
2011-02-13 18:18 · 113樓
白色月亮 發表於 2011-2-13 18:12
慘... 我就是其中一個不知道的倫.....




不過他有回應客人這篇哦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441&extra=page%3D1&page=4

剛剛看還是在線上哩
2011-02-13 18:44 · 114樓
回覆 白色月亮 的文章

恩恩,
他po的這些文真的讓我對豪洋印象很差,
也沒什麼妥善處理顧客意見的誠意,
這種態度難怪網路上的風評不佳。
2011-02-13 19:05 · 115樓
原po文章第一行就以"本店"自稱,
且不論是真是假,都足以令人以真看待,
這是公開的資訊。
不然民代里長專區等以公僕身分發言者,
不就要一次次的驗證其真偽?
如果他真是假冒,則包括所有瀏覽文章的網友都成了受害者!
2011-02-13 19:10 · 116樓
回覆 BAN-JO 的文章

可是不能做違法的事喔~
因為網咖都有監視器,
根據時間調閱畫面就會被逮到~
2011-02-13 19:18 · 117樓
回覆 亨亨 的文章

亨亨眼睛真尖,而且還真貼心~
{:4_199:}
2011-02-13 19:22 · 118樓
這樣子的一篇文章~~~真是蠻無言的吶!!
2011-02-13 20:11 · 119樓
白色月亮 發表於 2011-2-13 18:40
所以 她只是負責店內事務的小姐 囉

而不是真老板?


我覺得應該有授權才對
不然會怪怪的{:4_122:}
2011-02-13 20:13 · 120樓
紹武 發表於 2011-2-13 19:10
回覆 BAN-JO 的文章

可是不能做違法的事喔~


被你點破
這樣那哪有人會笨笨去網咖呀{:4_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