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大學哈佛>給住戶們,跟超離譜的管委會

2015-02-10 12:23 · 81樓
補上上次開會決議
聽說會議上委員們態度滿堅決的,主委跟設備委員會先請專業人士(?)來評估鐵門安全性,然後再施作,但我有一天還是看到直接在敲打,工程到底怎麼樣,也沒有人知道。

所以說公共設備想拆就可以拆,弄壞了也不用交代,雖說是無給職,但是權限也沒有給的那麼大吧~~

其他的還是要靠大家監督了,社區也不是我一個人的喔!!

連署後續,我問到再跟大家講~~

電梯的是,聽鄰居說,物管好像不用管,電梯是永大維護的,如果住戶想改什麼設定,就等碰到永大電梯維護的人直接跟他們講就可以了,如果沒有碰到,我就不知道了,聽到這種訊息跟管理方式,很無言。

如果我有聽錯或誤會的地方,歡迎委員或物管中心回應喔!!
2015-02-14 11:56 · 82樓
lovelyqing 發表於 2015-1-28 15:40
這樣一說,我也肯定D棟電梯怪怪的,好幾次都遇到類似狀況。而且好像是優先貨梯,有時候明明客梯只差兩個 ...


D棟電梯常捨近求遠浪費電這我肯定
2015-02-19 18:44 · 83樓
已經寫三聯單了,這些亂搞的委員實在不應該
2015-02-19 22:19 · 84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2-10 12:23
補上上次開會決議
聽說會議上委員們態度滿堅決的,主委跟設備委員會先請專業人士(?)來評估鐵門安全性,然後 ...


管委會委員是大家選出來的
有主委.副主委.財委.監委.設備環境安全等委員
這些委員或許很多是經驗不足.做事不牢靠
但管委會依職權決定的事.即使是做錯了.也是住戶共同承擔概括承受
這您也只能認了.因為他們是大家選出來的啊

正如同議員及立法委員跟總統也是大家選出來的
總統決策錯了.民意代表為私利及財團服務
這您也只能認了.因為他們是大家選出來的啊

鼓勵您下屆出來做委員.換個位置擔負起責任。
您想住得舒服,難道委員們就不想嗎? 委員會故意亂花錢把社區經費拖垮,讓聲譽蒙羞,讓房價下跌嗎?
2015-02-27 12:08 · 85樓
sugar100 發表於 2015-2-19 22:19
管委會委員是大家選出來的
有主委.副主委.財委.監委.設備環境安全等委員
這些委員或許很多是經驗不足.做 ...


您說的沒錯!
委員當然不會故意亂花錢把社區經費拖垮,讓聲譽蒙羞,讓房價下跌啊!
房價下跌,
應該也只有房仲業者會開心吧!

說到房價,
印象中哈佛兩年前房價還在遠雄系列裡排名前面,
因為樓下有方便的家樂福~且哈佛的側門門禁森嚴 ,所以對出入份子複雜的疑慮會降到最低,
但現在側門門哨說廢就廢, 誰還敢大聲地說哈佛門禁森嚴???
2015-02-27 22:27 · 8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物管 於 2015-2-28 15:35 編輯


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1:17
Dear~

承租戶也可以填單反應嗎?


大大您好: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八款之規定,
所謂住戶的定義: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
經區分所有權人指定讓其使用其專有部份之人
或持有停車位之所有權人。
所以您絕對有權提出任何問題及行使權利!

祝 晚安

2015-02-28 00:59 · 87樓
這屆管委, 真的很糟糕差勁!!! 原本社區清爽優雅, 管理也還算水準, 自從換了物業管理後, 更是整個叫人吐血!!!

1.亂花錢 :搞什麼掛號信電腦化, 還不如以前簿記的好, 印通知單用完就丟, 小容易不見又浪費, 以前的護貝才聰明

2.亂釘牆, 亂貼掛勾 : 每棟美美的大門, 現在都貼得無比醜陋, 過年擺設像廟 , 一副超低房價.

3.原本2F廊道牆上的畫 全部失蹤, 非常不專業

4.梯廳植栽也不見了, 沿落地窗花園的黃金葛枯死了一大遍,

5.電梯的公告-官僚, 物業的態度-敷衍

........說不完啦,


氣氣氣, 不會, 就別瞎搞亂搞, 就照著前人的方式就行了,.............


還 是 半 年 前 舊 的 那 組 人 優 啦

2015-02-28 01:10 · 88樓
山天大畜 發表於 2015-2-28 00:59
這屆管委, 真的很糟糕差勁!!! 原本社區清爽優雅, 管理也還算水準, 自從換了物業管理後, 更是整個叫人吐血 ...



家 醜 不 外 揚, 我們為啥不到 哈佛社區 的連結, 自己人討論咧
2015-02-28 13:15 · 89樓
管會會委員是很辛苦没錯,但管委會任何決定都跟住戶息息相關,應該多與住戶溝通協調。其實安全還是很重要的。
2015-05-11 14:34 · 9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5-11 23:02 編輯


20150511大家有發現側門的卡榫壞掉了嗎?
從前天就開始壞了,可是半夜也沒有安排警衛站哨,是人為破壞?還是???物管拖了好幾天都還不修理,難道又要配合哪一間鎖匠嗎?

每次維修東西,物管理由都一大堆,之前舞蹈教室玻璃破掉,大概一個月以上都沒有修好,C棟玻璃破掉也很久才換,某棟門禁壞掉,也超過兩個星期未修理,都說是廠商的關係,某棟沒有水用,就說是桃子腳的學生害的,因為那天小孩都在家用水,問原因問不出來不怪你們,但是星期三一大早水應該就要來了,機電也回答必須等到星期三中午,因為其他人不用會,而機電放假,這樣的物管效率,真是氣死人。
當然,區權會前都修好了,說難聽一點,之前圖書館旁邊的玻璃破掉,是就馬上請廠商來修,調吊車絕對不超過三天。

之前管委會隨意鋸掉側門橫桿,住戶連署反映,連書面回覆都沒有,連跟連署人說明一聲都沒有,100多個住戶的連署當放屁一樣,現在要開區權會了,隨便一兩次開會要修改規約,就亂投宣傳單到各住戶信箱,連署名都沒有,連管委會蓋章都沒有,連那一個委員投的都沒有署名,我家信箱是讓你亂投信的嗎??

規約也修得亂七八糟,頂樓還要開放曬衣服,若發生意外,誰要負責任?

另外,把側門警衛撤走,多聘一個物管主管,這是合理的嗎?以前都是別的社區同一個物管公司的人來支援的,現在多聘一個主管,又把區權會移到台北大學.........

區權會內的財務報表,我沒有看到資產負債表,這是合理的嗎?還是我沒看清楚?{:1_764:}
我聽說換逃生警視燈led換了六十幾萬(80萬需由區權會同意),但是財務表細目我沒有看到,如果我眼花,請麻煩看到的人,告訴我。
側門屬於公共設施,這沒有疑慮吧!!竟也可以隨便鋸掉,連統計多少住戶意見都沒有,誰可以這樣阿!!!也不認錯。側門橫桿被鋸掉的隔幾天,就有救護車進來了,大家知道幾個保全去抬側門的嗎?側門才可以開啟的嗎?

這屆物管還是委員,是否都只顧方便,不管安全????

另外,請問大家有看到過清潔或是俱管有公開招標嗎?我怎麼在開標前,就聽到是哪一家俱管要來承接了。
俱樂部鍋爐常常在壞,到底是鍋爐是黑心商品,還是不會用?

我知道有北委員,也請委員們好心一點,回應一下我們住戶的問題,每次講了,都當放屁一樣,填單子沒有用,填什麼才有用呢?委員當然很辛苦,還是因為物管只是個連繫中心,而不能處理問題,另外,我現在才知道,原來物管主任跟經理是夫妻,也是之前劍橋退下來的員工,這個不用迴避嗎??能起互相監督作用嗎??

我不知道是這屆物管太優秀太優秀了,優秀到我覺得無法溝通,然後委員都站在物管這邊,都覺得物管做得很好,是我應該離開這個社區,委託主委幫我把房子賣掉。

我說的話,我都負責任,也許我這次用詞真的又太情緒性了,但是,我是為了這個社區好,我寧願我來做這個發聲的人,也不想一直看到莫名其妙的事情發生。

如果大家要去區權會,希望大家能夠自己親自出席,你的投票意見都代表著將來重要的決定,委託給物管是絕對不妥當的,他們也只是委託給認識的委員,如果不能出席,也請委託給你親密的鄰居,告訴他們你每一項的投票決定,物管主任說這次是[backcolor=Yellow]記名投票[/backcolor],大家的意見都很重要,你委託給物管,他們也可以幫你投票,這些事,他們都不會公告告訴你,也請大家選自己想要的委員,繳管理費不是為了省錢多賺利息錢,是希望這些費用都能夠用在正確的方面,而不是為做而做,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2015-05-11 16:48 · 91樓
建議可以詳讀社區規約,原則上社區內的糾紛會優先適用規約約定,假使規約內容無規範到的才會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由於側門涉及到共用設備的部份,就要看規約對於這塊有無授予管委會有權利直接經由決議進行施作,一點建議供您參照。
2015-05-12 10:36 · 92樓
kasa1107 發表於 2015-5-11 16:48
建議可以詳讀社區規約,原則上社區內的糾紛會優先適用規約約定,假使規約內容無規範到的才會適用公寓大廈管 ...


側門施作,物管以住戶反映,所以要鋸掉,但是沒有投票,也沒有統計表,就單單幾個人反應就說要鋸掉,為了方便。

規約中並沒有准許可以任意動用公共設備,但是主委以金額來表示,這是他可以決議的金額!!
如果拆大門,在十萬以內,他也可以把大門拆掉的意思。
依大廈管理條例,是違法的,都問過律師了,他們還是硬做。
2015-05-12 23:32 · 9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asa1107 於 2015-5-12 23:38 編輯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5-12 10:36
側門施作,物管以住戶反映,所以要鋸掉,但是沒有投票,也沒有統計表,就單單幾個人反應就說要鋸掉,為了 ...


那就建議先發函 受文者為管委會以及主委,然後於函件中要求立即停工,並於一指定期間內會進行查驗,
假使管委會執意違法進行作業,就立即提告,但一般來說民法比較不具備嚇阻效力,所以我建議可以考慮從刑法的角度切入,以下為高雄市政府發布的公寓大廈管理實務宣導文宣,可以做為借鏡,
我認為在違反規約的情形下,主委在明知可能違法但執意要進行,涉及背信罪的可能性比較大,
假使真的很氣憤,並且貴社區的管委會依然不理會,那就備妥相關文書資料上警局提告吧!!!

建議備妥的文件有:
1.向管委會以及相關對應的物管公司發出的書面聲明,內容須載明管委會的決議已經明顯牴觸及違反規約。
2.管委會每一次的例會紀錄,從中看出是否有討論到違反規約問題以及是否在明知的情形下有牴觸行為。
3.相關施作的報價金額以及施作內容估價單,這部分可以重中看出其支出的金額大小是否屬於管委會所能決定之事,有些是以金額大小決定但名目上通常是一般經常性支出,而非包含共用設備的改作。

這些資料備齊之後,剩下就交給地檢署的檢察官去開偵查庭吧,假使真的不起訴那也沒辦法了@@


http://build.kcg.gov.tw/upload/20120918/w014.pdf


大樓的管理委員,常常未依住戶規約,擅自決定濫用住戶的基金,做一些不必要的開支。請問: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否有罰則可以處罰這些不當的行為?或是觸犯刑法?(請明列法律條文)
2. 若有刑責的話,那被告是否為全體的管理委員?有些反對,或並未參與違法決議的管理委員,是
否也有刑責?(也請明列相關的法規條文)
Q44
A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7 條規定,「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本條例、規約或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因此,若管委會之決議有違反住戶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
決議,應為無效。若管委會有擅自決定濫用住戶的基金之行為,依具體狀況,恐有涉嫌侵
占或背信罪之虞。若有刑責的話,應由該行為人負責,而非全體委員

第 342 條背信罪「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侵占罪與業務侵占罪
第 335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6 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015-05-13 09:32 · 9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anielYang 於 2015-5-13 09:33 編輯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5-11 14:34
20150511大家有發現側門的卡榫壞掉了嗎?
從前天就開始壞了,可是半夜也沒有安排警衛站哨,是人為破壞?還是? ...


社區公共事務的問題,個人覺得還是應在「家族」內討論,不宜公開在「社區交流」中;除非社區內無法解決,有必要訴諸於公眾。

個人對本屆委員的管理制度相當不已為然。因此,多次在家族內反應諸多問題。適法性而言,管委會許多部分住戶難以接受的作法尚屬合法,仍應有雅量接受大眾公評,不該一再辨稱無薪給的管委會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正如個人曾擔任三屆委員,有哪一次未曾被住戶批評;因大多數人都是理性反應,就事論事;只要在位者本於良心與公理行事,事後大家都還是同社區的好朋友,並未破壞彼此的關係。

sophie大大反應的事,多少也反應出許多哈佛人的心聲,只是措辭若能更溫和就更好。關於拆門的事,基本上社區不能接受少數委員「便宜行事」的態度。既然側門並非有故障的問題,恣意改變任何現狀本是重大議題,非緊急之需本應交付區權會決議是否變更;即便花費不多管委會也無權自行動支,更何況破壞的舉動並未正式提交管委會決議,而由「權責」委員自行先斬後奏,自是逾越其權限之行為,依本社區之規約,其衍生之費用應由執行者自行負擔。只是大家並未以此要求相關委員依法負責,僅要求事後公開道歉及事後能安全地的補救,對當事者已經是相當理性且溫和的舉動了。

為著本社區長遠未來,期盼5/16上午區權人踴躍出席,理性提出或決定會議每項重大決議,並慎選新委員。希望更多公正、善良且有心服務者願意主動表態為社區謀福利。莫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負面循環結果。
2015-05-14 17:32 · 95樓
DanielYang 發表於 2015-5-13 09:32
社區公共事務的問題,個人覺得還是應在「家族」內討論,不宜公開在「社區交流」中;除非社區內無法解決, ...


討論放的位置,我下次會注意的。
這次側門的事的確是物管及委員沒有回應,連住戶連署書都置之不理,才忍不住公開社區的醜事,到後期連公告都說是側門換掉才維修,真的受不了這些謊言了。

最後又看到區權會內的討論事項不合理,真的是受不了,才又上來抱怨,細看一下,竟然連採購辦法都要刪掉,這是不是太荒唐了,這種手法真的粗糙到,我已經無法理性說明跟解釋了。



2015-05-15 00:36 · 9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pinkFloyd 於 2015-5-15 01:15 編輯


我覺得在大會手冊中第 56 頁寫的廢除採購辦法是還值得商榷的,我認為原本採購辦法已很完整,何必廢掉完整的,改以不完整的取代呢?
原本採購辦法詳細的記載了 「請購」「採購」「驗收」「核銷」所需檢附的文件與相關流程。
廢除後,若僅以「組織章程」(第43頁,第六章)及「財務支出管理辦法」(第52頁),規範之,關於「請購」、「採購」、「驗收」、「核銷」的規定,要不有所不足,或是根本付之闕如。
例如:
[list]
[*]採購辦法中的「決標方式」,多少錢要採何種招標方式,幾日前要公告…,在新的辦法中就沒有
[*]採購辦法中第五條後段的,「請購單位不得以分批採購方式規避本採購辦法之規範」,在新辦法也沒有
[*]「驗收」與「核銷」相關的規定在新辦法也沒有。
...
[/list]

尤有甚者,在新「財務收支管理辦法」中,第 53 頁,最上面 「(3) 支付權限 」的第 3. 條,「新台幣壹拾萬元(含)以上,由主任委員會同監察委員、副主任委員、財務委員、權責委員核定後先行處理,並應於最近期之例會中提報委員會進行追認,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新辦法中,所有採購,均不需經過管委會開會同意後才施行,管委會只有追認權,而沒有決定權,只要幾個人說好了即可進行採購。
我個人認為廢除採購辦法極為不妥。
2015-05-15 00:41 · 97樓
在大會手冊第 60 頁,中間,「二、局部管制時段: 22:00~08:30」的 (二) 接待大廳關閉 (22:00~08:30)時: ...
我個人覺得有點怪,是晚上大廳又要少一個保全嗎? 不然為什麼會關閉呢?
2015-05-15 00:50 · 9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pinkFloyd 於 2015-5-15 00:54 編輯


大會手冊中關於組織章程(第 39 頁)的部份也有點怪,其中,第七章 (第44頁),寫著「本辦法由管委會決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不知道有沒有適法性的問題,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編印的「公寓大廈自治管理手冊」(可至 http://sca.org.tw/uploads/laws/公寓大廈自治管理手冊(A5).pdf 下載),其中頁碼第 22 頁下方寫到:

2.單獨以組織章程形式制定
實務上對於規模較大、組織較複雜、事務分工較細、修正機會較多的管理委員會組織,單獨訂定「○○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的情況非常普遍;而且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訂定於規約,即可據以成立管理委員會。
2015-05-15 01:00 · 99樓
大會手冊中,第 22 頁,由上數來第二格,「【新增】管委會委員出缺,委員會經 1 次補選仍無法產生時,當屆委員會成立後,可就其他棟住戶得票數多寡次序徵詢意願並經當事人同意後,即可支援他棟成為委員。各棟支援委員以一人為限」,這也有點怪,好比新北市議員出缺,由其他縣市得票多的候選人來補,成為新北市議員。
2015-05-15 01:13 · 100樓
關於第 88 頁 案由三、社區頂樓增設曬衣架案,我認為立意極好,但很可惜的是,並沒有把管理辦法一同附上,我認為設曬衣架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如何管理才是最困難的,如何預防故意或非故意墜樓事件、物品墜落的責任歸屬,都是必然面對到的課題。
尤其頂樓是以欄杆而非實牆圍起來,在安全上的考量可能需要更多一點。
2015-05-15 10:04 · 10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5-15 10:30 編輯


pinkFloyd 發表於 2015-5-15 00:41
在大會手冊第 60 頁,中間,「二、局部管制時段: 22:00~08:30」的 (二) 接待大廳關閉 (22:00~08:30)時: ... ...


側門好像昨天終於修好門鎖了(被鄰居提醒,其實還沒有好,這次壞已經修幾次都還沒有好),但是我看到靜脈門禁的設備壞掉了,{:4_137:} 不知道為什麼修好了一個門鎖,結果門禁設備竟然壞掉了。

這幾天看到好多梯廳的燈,早上都還是亮著的,以前保全半夜都會逐層巡邏跟順手關燈,不知道這幾天都沒有的原因,是因為要把人調去巡邏側門嗎?

把側門哨退掉之後,延伸一大堆問題,現在又發生了,只要一個設備壞掉,其它機能都會跟著有問題,保全人數不夠,設備壞掉等於門戶大開,現在如果半夜又沒有大門哨,等於又少了一個半哨,管理中心一直加人,保全一直減少,主委說這屆委員會省了兩百萬,可是少了人身安全,省這兩百萬有什麼道理?更何況根本就沒有省兩百萬,全面更換LED警示燈,她們沒有放在這裡面,這筆費用花了七十幾萬,且這屆委員會是用每月攤提的方式,大家都不會注意到這個,又沒有經過公開招標,直接給機電去做,然後每個多多給這些錢,是住戶能不生氣嗎??

真的希望大家能親自去看看區權會開會的狀況,能選出妳們真的認識的鄰居來為社區做事,也能看看有些人對住戶的態度多麼惡劣,多麼不尊重。如果不能出席,請一定委託認識親善的鄰居,且告訴她們你對規約的決定是與否,不要委託給物管跟委員,真的拜託。
2015-05-15 13:12 · 102樓
感謝Sophie112及PinkFloy熱心提出種種隱藏的重大問題,確實需要引起關注,尤其是車道鐵捲門新建事件,816戶之大型社區,皆由一車道進出,是否有評估鐵捲門上下的頻率,可以想像它的故障率有多大?,它的維修費有多大?機械的快速耗損,是否意味再花100 ~ 120萬更換。
在尖峰時段,車子在等待鐵捲門開啟時,必定影響其通過流量,一旦同時有上下車通過狹窄轉彎的車道,車子勢必卡在那裡,上下不得,若因此發生車故,誰該負責,另若鐵捲門突然故障,短時間內無法修復,所有車子必須另覓地方放置,影響當時住戶的行程,誰該負責?
其他安全問題,不再贅述,那麼多的缺點,為何執意要做?
2015-05-16 00:37 · 103樓
觀察各樓層,發現問題在於似乎貴社區的規約中,給予了管委會過多便宜行事的權利,假使覺得此一方式不妥,建議可以在區大會議中,提議刪除不合理的規約,進行表決,藉此限制相關管委會的權利。

2015-05-16 07:49 · 104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5-11 14:34
20150511大家有發現側門的卡榫壞掉了嗎?
從前天就開始壞了,可是半夜也沒有安排警衛站哨,是人為破壞?還是? ...


側門門鎖壞掉,管委會跟物管中心的緊急應變措施是什麼?
如果撤哨的部份沒有暫時做調整,至少也該用大鎖先鎖起來暫時禁止出入吧?
就這樣放一個"假門"在那邊好幾天?把社區安全當做什麼了?
2015-05-18 10:13 · 10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5-18 13:15 編輯


kasa1107 發表於 2015-5-16 00:37
觀察各樓層,發現問題在於似乎貴社區的規約中,給予了管委會過多便宜行事的權利,假使覺得此一方式不妥,建 ...

這一次管理辦法竟然都過了,雖然現在有很多人提出質疑跟問題,現任委員都無法回應,要資產負債表的時候,甚至還說出"妳們乾脆說我們a錢"的話,意氣風發到一個令人髮指的地步,更好笑的事,竟然還連任。

據說有住戶人到了,資料跟投票單被拿走的狀況,現場物管也沒有一一核對身分資料就讓住戶進去,後來發現被現任委員拿走之後,跑去跟她講,竟然說"不小心拿錯了"。

反正採購辦法被廢掉了,接下來,不用比價就可以買了,這些規約都是被統包起來通過的,主委還說沒有時間一一說明,住戶問說,七十幾萬的lED燈沒有採購流程,現任主委他們也都承認也沒有合理的理由,但是竟然還是被追認過了。


更好笑的是,沒有人對側門有任何說明,現任主監委也還想繼續連任。

大學哈佛的住戶,我寫這些,沒有自身利益,要是有,也只是想管理費繳的合情合理,更需要的是大家關心這個社區的事,我不想鬥爭認任何一個鄰居,但是東西攤開來,有些事情就是那麼難看,那麼不合理,有誰可以告訴我一個合理的回應嗎??

另,沒有去投票的鄰居,或是妳委託給誰的委託書,可煩請你們去物管中心查一查,是否真的沒有投票或是妳委託的人,幫你做了什麼樣的選擇嗎??






2015-05-18 10:38 · 106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5-18 10:13
這一次規約竟然都過了,雖然現在有很多人提出質疑跟問題,現任委員都無法回應,甚至還說出"妳們乾脆說我 ...


太.........扯..........了................

資料跟投票單被拿走的狀況,"不小心拿錯了"??.....還是現任委員拿的?
拜託!這..還.....講的出來阿
太.........扯..........了................

難怪我家人對哈佛管委會很失望...

我好奇的是哈佛管委會沒人注意到這篇..人勒?出來說清楚吧
2015-05-18 10:59 · 107樓
世界大同 發表於 2015-5-15 13:12
感謝Sophie112及PinkFloy熱心提出種種隱藏的重大問題,確實需要引起關注,尤其是車道鐵捲門新建事件,816戶 ...


主委還想做主委,監委也還想做監委,我猜側門都已經要鋸就鋸了,鐵捲門要做也是勢不可檔,還可以不用採購辦法喔!!

我以為政府中,執行的人跟監察的人應該各屬獨立互相監督才是,我們社區不是耶!!

今年還有什麼更好笑跟離譜的事情會發生呢?

我們拭目以待吧!!

很抱歉,我真的是太灰心了!!!
2015-05-18 11:43 · 108樓
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5-5-18 10:38
太.........扯..........了................

資料跟投票單被拿走的狀況,"不小心拿錯了"??.....還是現 ...


我們現任委員跟物管中心都不會回應住戶的需求,填問題單不會回應,連署俱名意見也不會回應,重大採購也從來不會在愛北大上面公告,都自己不知道貼在哪裡?

開會也常有幾隻小貓在開,做主的永遠都是那幾位,住戶的意見,去她們辦的住戶大會表達,還會被嗆聲,說他們已經做很多了,其他的管道,她們連發聲都不要發聲,只希望其他棟委員投她們做大。

2015-05-18 11:53 · 109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5-18 11:43
我們現任委員跟物管中心都不會回應住戶的需求,填問題單不會回應,連署俱名意見也不會回應,重大採購也從 ...


辛苦了,別太灰心,也許可以串聯一些住戶同時提出訴訟,請求公權力介入調查,
也可以給群體住戶有個依循的判斷標準,加油!
2015-05-18 12:23 · 110樓
令我不解的是
修改的規約已經通過了嗎?

根據代我參加的親人敘述,出席人數沒有達到2/3啊,
且出席人3/4以上同意的條件也沒達成吧,反對票還挺多的阿,

更何況,社區公告也寫得很清楚:
三、這次大會為了鼓勵住戶踴躍出席,使本次大會能順利成會修改規約完成,並將出席費提高,區分所有權人1000元,委託人500元,
四、此次會議如出席人數未達修改規約人數時(545人未達到),出席費金額則依照往年發放(300元)

重點是,最後是發放300元啊,不就代表修改的規約無效嗎?
所以投票到底是在投什麼阿?

無法完整回應住戶問題、無法針對新修改的規約內容詳細解釋修改原由,
沒有釐清住戶的疑點之前,也可以先投票再說?
住戶想要看資產負債表,以前沒有給,現在就不可以嗎?
我到現在都搞不懂,側門夜間警衛哨為什麼要撤?新規約的局部管制時段到底是什麼?

人家耶魯社區,
各項會議記錄,以逐字稿貼出公告,
停水期間水區暫停開放,清楚交代閒置人員安排,

而我哈佛社區
見無門檻才知鋸門,
停水期間水區暫停開放,但我在健身房看不到人是哪招,

不要再告訴我有意見寫單子,住戶有意見直接在區權會講,也沒正面回應啊。

2015-05-18 12:26 · 111樓
kasa1107 發表於 2015-5-18 11:53
辛苦了,別太灰心,也許可以串聯一些住戶同時提出訴訟,請求公權力介入調查,
也可以給群體住戶有個依循 ...


謝謝你的鼓勵,就看這屆委員們選出什麼樣的主委跟監委了,財委希望是會資產負債表的人,因為這一屆財務報表,沒有最重要的資產負債表,我會計很爛,但我也知道資產負債表很重要。


2015-05-18 12:42 · 112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5-18 12:26
謝謝你的鼓勵,就看這屆委員們選出什麼樣的主委跟監委了,財委希望是會資產負債表的人,因為這一屆財務報 ...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委會有職責製作相關財務報表,這部分是包含資產負債表的,
假使管委會真的沒有製作,那很明顯瀆職了,可以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這樣主委要罰幾千塊新台幣,
不無小補。

2015-05-18 13:15 · 113樓
colton 發表於 2015-5-18 12:23
令我不解的是
修改的規約已經通過了嗎?



對不起,應該是我筆誤了,是管理辦法通過了,裡面含採購法(刪除現行採購辦法)、委員資格(非區權人也可以當委員)等等,我會去修改一下。

人數不足規約修改的人數,所以規約沒有被討論。所以有去的人是領三百塊。沒去的好像也是。

投票中贊成兩百多票對反對的兩百多票是指管理辦法,但是管理辦法沒有逐條表決,卻是包套表決。

另外,
據現場場地商學大樓國際會議廳(400人)
主席委員們10席,列席位390席 合計400席,目測現在戶數應該三百上下(扣掉大概家屬)
大學哈佛816戶,那天開會略490戶,大概委託書一百多戶,會議看起來是可以開會的。
2015-05-18 14:53 · 1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olton 於 2015-5-18 14:54 編輯


原來投票是在投管理辦法啊,真抱歉,我還以為規約門檻沒過就不用玩了,
所以那些新修的管理辦法還是都通過了...@@"



2015-05-18 16:09 · 115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5-18 12:26
謝謝你的鼓勵,就看這屆委員們選出什麼樣的主委跟監委了,財委希望是會資產負債表的人,因為這一屆財務報 ...


我的疑問是
1.集合式社區住宅有規定需要編製資產負債表嗎?不知在台灣.有哪一家社區住宅曾經編製過資產負債表???
2.你認為上一屆做得很爛的委員這一屆有沒有當選?如果還是當選.那真正的原因是甚麼???
2015-05-18 17:03 · 116樓
sugar100 發表於 2015-5-18 16:09
我的疑問是
1.集合式社區住宅有規定需要編製資產負債表嗎?不知在台灣.有哪一家社區住宅曾經編製過資產負 ...


Hi 芳鄰

這邊野人獻曝一下,希望您別見怪,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的確有規範道需要將相關財產目錄製作表單,
但實務上我想應該社區只會有資產而不會有負債才對,原因在於,社區管委會本身只有當事人能力(可以被告),
但並不具備法人之資格,因此可以也就無法去進行借貸質押的動作,所以原則上不應該有所謂的負債,至多只有管理費未收款可供記載,但財產登錄的部分相信是沒有問題的。

以我目前居住的社區為例,還是有相關財產表單,上面會載明了目前基金剩餘金額/定存單等明細資料,
藉此可以知道社區還剩下多少財產可供運用。

下列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施行細則:
第 10 條
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第八款所稱會
計憑證,指證明會計事項之原始憑證;會計帳簿,指日記帳及總分類帳;
財務報表,指公共基金之現金收支表及管理維護費之現金收支表及財產目
錄、費用及應收未收款明細。

2015-05-18 17:42 · 11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5-5-18 17:51 編輯


kasa1107 發表於 2015-5-18 17:03 Hi 芳鄰

這邊野人獻曝一下,希望您別見怪,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的確有規範道需要將相關財產目 ...


Hi 芳鄰
這邊拾人牙慧一下,希望別見怪,
企業之財務報表,係依照會計期間,定期編製,因此,收入與費用應依會計期間加以畫分。

會計期間或以周為單位,或以月、季、半年及一年為單位,視企業之需要而定。會計期間決定後,即將收入與費用畫分至其應歸屬之會計期間。畫分之方法有兩種:

一、現金基礎:叉稱現金收付制,係指收益於收入現金時,或費用於付出現金時,始行入帳。如有交易,權責雖已發生,但無現金收付,則無須記帳,即不作為交易發生時期之會計期間的收支。因此,現金基礎計算之損益,不能正確,但因其會計記錄簡單,對個人或營業範圍狹小之商業,仍屬有用。

二、應計基礎:又稱權責發生制,係當收益於確定應收時,費用於確定應付時,即行入帳,決算時,收益及費用並按其應歸屬之會計期間作調整分錄。因此,如有交易,當期發生的收益與費用,不論其有無現金的收付,均須記帳,並即歸屬為該會計期間的收支。以應計基礎計算之損益,始能正確表示經營的結果。

若採現金基礎何來資產負債表????
另所得稅法第22條第1項:「會計基礎,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其非公司組織者,得因原有習慣,或因營業範圍狹小,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採用現金收付制。」
2015-05-18 19:11 · 118樓
插個話

遊民以前在某社區做財委的時候編過簡易的資產負債表
現金收付制也是可以編的
2015-05-18 22:26 · 11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5-5-18 22:38 編輯


遊民 發表於 2015-5-18 19:11
插個話

遊民以前在某社區做財委的時候編過簡易的資產負債表


我還是有些疑問
1.您社區"資產負債表"採應計基礎來編列嗎?應收應付事項都加以適當估列嗎?會有每年損益表結轉嗎?社區的股本是用甚麼認定的.難道要經過驗資嗎?業主權益如何表達?
2.您遵循的是ROC GAAP?還是IFRS制度?或是........
2015-05-19 00:53 · 120樓
您好,
基本上google一下很快就看到啦,怎麼可能全台灣沒社區編過B/S,
我以前住在板橋的社區也有編資產負債表耶,
對於我來說,
我希望看到資產負債表的原因是,據前幾樓所說,
社區更換LED警示燈花了七十幾萬,且是用每月攤提的方式,
這動作就對社區產生潛在負債、應付費用,
對社區的資產保障來說,也產生了風險存在,有揭露B/S,可以讓住戶了解到原來我們還有多少未來尚未支付的負債、該些負債到底幾期攤完,
此外,也能掌握各項資產的使用狀況、增減變化。

忘了補充一下,
我跟我太太都曾經待過台灣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我有美國會計師執照,我太太高考會計及格通過,
我也有查過非營利機構的帳,針對您的問題,我提出我的拙見給您參考,
應計基礎、現金基礎的轉換相當簡單,只要平時有認真記帳,很快就可以產生各種報表,
而且非營利機構,當然沒有股本、業主權益等字眼,非營利機構會設置基金科目,當然我們社區也有公共基金啊,

另外,即使是政府單位,也會編製平衡表,性質等同資產負債表,甚至還獨立控管資本資產帳,
總之,資產、負債的揭露有其重要性,如果管委會編製資產負債表有困難,也可以適時提出討論,而不是以過去沒提供的消極理由塘塞,

大家都希望哈佛社區越來越好、財務越來越透明,才會有那麼多的意見與討論,
所以,大家還是盡量理性討論吧。